【原文】
凡欲興師動眾,伐罪吊民,必任天時。乃君暗政亂,兵驕民困,放逐賢人,誅殺無辜,旱蝗冰雹,敵國有此,舉兵攻之,無有不勝。法曰:「順天時而製征討。」
北齊,後主緯,隆化元年,擢用邪佞: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宰製天下,陳德信、鄧長、何洪珍參預機權。各領親黨,升擢非次,官由財進,獄以賂成,亂政害人,遂致旱魃、水潦、寇盜並起;又猜嫌諸王,皆無罪受損,丞相斛律光及弟荊山公羨,並無罪受誅。漸見覆弱之萌,俄觀土崩之勢。周武帝乘此,一舉而滅之。
【譯文】
大凡要出動軍隊,討伐罪魁禍首,拯救受難百姓,必須選在天時條件對我有利的時機,而不是依靠占卜推算出兵日時的吉凶。(這裏所說的天時有利),是指敵國君主昏庸,政治混亂;軍隊驕橫,百姓饑困;賢臣遭貶,無辜被殺;幹旱蝗災,冰雹水澇等人禍天災接連不斷。如果敵國有這些情況發生,我便乘機出兵進攻它,就沒有不勝利的。誠如兵法所說:“順應天時而出兵攻戰(就能克敵製勝)。”北齊後主高緯隆化元年(公元576年),提拔重用了一批邪惡諂媚之徒,讓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人操縱天下命運,陳德信、鄧長顒、何洪珍等人參掌軍國大政。他們拉幫結派各樹黨羽,提拔官員超越正常次序,官職爵位可用錢財買到,構陷冤獄能用賄賂鑄成,紊亂國政殘害無辜人民,從而導致旱澇蝗災、土匪強盜同時發生;他們還猜忌仇恨正派的親王大臣,結果都無罪而遭到迫害。例如賢明有功的丞相斛律光及其弟弟荊山公斛律羨,都是無罪而同時慘遭殺害的。就在北齊伏弱成衰之象逐漸顯露,土崩瓦解之勢很快便可看到的時候,北周武帝宇文邕乘此有利時機,親率大軍東征,一舉而滅亡了北齊。
【賞析】
本篇以《天戰》為題,乃取“天時”之義,其要旨是闡述發動戰爭的時機選擇問題。它認為,要對敵國發動進攻,必須選擇有利戰略時機,而不能靠占卜“孤虛向背”來確定進攻的時日和吉凶。當敵國出現“君暗政亂”和“旱蝗冰雹”等人禍天災之時,就是發動戰爭的有利時機。選擇此種“天時”出兵攻戰,便沒有不勝利的。曆史唯物主義認為,戰爭從其本原來講,乃是物質的運動在軍事領域的特殊表現,戰爭指導者要駕馭戰爭並獲取勝利,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來研究和指導戰爭。實踐經驗表明,在已具備實施戰爭的客觀物質條件的前提下,戰略進攻的時機選擇得是否恰當有利,將直接關係到戰爭勝負成敗。本篇能夠依據敵情實際著重論述了戰略進攻時機的正確選擇問題,摒棄了陰陽五行家在戰爭問題的玄虛迷信色彩,無疑是曆史的一種進步,是應當予以充分肯定的。南北朝時期的北周滅亡北齊的戰爭,從一定意義上講,是由於周武帝在實施戰爭指導上能夠正確選擇進攻時機的結果。當時,北齊後主高緯十分昏庸腐敗,致使奸佞擅權,賢相受誅,天災人禍,民怨沸騰,國家已呈“土崩之勢”。周武帝宇文邕及時把握此種有利時機,於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十月,親率大軍東征,以“破竹之勢”(見《北史·周本紀下》),迅猛進攻,於次年正月攻占齊都鄴城,一舉而滅亡了北齊,為統一我國黃河以北地區,做出了曆史性貢獻。
凡欲興師動眾,伐罪吊民,必任天時。乃君暗政亂,兵驕民困,放逐賢人,誅殺無辜,旱蝗冰雹,敵國有此,舉兵攻之,無有不勝。法曰:「順天時而製征討。」
北齊,後主緯,隆化元年,擢用邪佞: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宰製天下,陳德信、鄧長、何洪珍參預機權。各領親黨,升擢非次,官由財進,獄以賂成,亂政害人,遂致旱魃、水潦、寇盜並起;又猜嫌諸王,皆無罪受損,丞相斛律光及弟荊山公羨,並無罪受誅。漸見覆弱之萌,俄觀土崩之勢。周武帝乘此,一舉而滅之。
【譯文】
大凡要出動軍隊,討伐罪魁禍首,拯救受難百姓,必須選在天時條件對我有利的時機,而不是依靠占卜推算出兵日時的吉凶。(這裏所說的天時有利),是指敵國君主昏庸,政治混亂;軍隊驕橫,百姓饑困;賢臣遭貶,無辜被殺;幹旱蝗災,冰雹水澇等人禍天災接連不斷。如果敵國有這些情況發生,我便乘機出兵進攻它,就沒有不勝利的。誠如兵法所說:“順應天時而出兵攻戰(就能克敵製勝)。”北齊後主高緯隆化元年(公元576年),提拔重用了一批邪惡諂媚之徒,讓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人操縱天下命運,陳德信、鄧長顒、何洪珍等人參掌軍國大政。他們拉幫結派各樹黨羽,提拔官員超越正常次序,官職爵位可用錢財買到,構陷冤獄能用賄賂鑄成,紊亂國政殘害無辜人民,從而導致旱澇蝗災、土匪強盜同時發生;他們還猜忌仇恨正派的親王大臣,結果都無罪而遭到迫害。例如賢明有功的丞相斛律光及其弟弟荊山公斛律羨,都是無罪而同時慘遭殺害的。就在北齊伏弱成衰之象逐漸顯露,土崩瓦解之勢很快便可看到的時候,北周武帝宇文邕乘此有利時機,親率大軍東征,一舉而滅亡了北齊。
【賞析】
本篇以《天戰》為題,乃取“天時”之義,其要旨是闡述發動戰爭的時機選擇問題。它認為,要對敵國發動進攻,必須選擇有利戰略時機,而不能靠占卜“孤虛向背”來確定進攻的時日和吉凶。當敵國出現“君暗政亂”和“旱蝗冰雹”等人禍天災之時,就是發動戰爭的有利時機。選擇此種“天時”出兵攻戰,便沒有不勝利的。曆史唯物主義認為,戰爭從其本原來講,乃是物質的運動在軍事領域的特殊表現,戰爭指導者要駕馭戰爭並獲取勝利,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來研究和指導戰爭。實踐經驗表明,在已具備實施戰爭的客觀物質條件的前提下,戰略進攻的時機選擇得是否恰當有利,將直接關係到戰爭勝負成敗。本篇能夠依據敵情實際著重論述了戰略進攻時機的正確選擇問題,摒棄了陰陽五行家在戰爭問題的玄虛迷信色彩,無疑是曆史的一種進步,是應當予以充分肯定的。南北朝時期的北周滅亡北齊的戰爭,從一定意義上講,是由於周武帝在實施戰爭指導上能夠正確選擇進攻時機的結果。當時,北齊後主高緯十分昏庸腐敗,致使奸佞擅權,賢相受誅,天災人禍,民怨沸騰,國家已呈“土崩之勢”。周武帝宇文邕及時把握此種有利時機,於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十月,親率大軍東征,以“破竹之勢”(見《北史·周本紀下》),迅猛進攻,於次年正月攻占齊都鄴城,一舉而滅亡了北齊,為統一我國黃河以北地區,做出了曆史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