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兵者,凶器也;戰者,逆德也。實不獲已而用之。不可以國之大、民之眾,盡銳征伐,爭戰不止,終致敗亡,悔無所追。然兵猶火也,弗戢,將有自焚之患;黷武窮兵,禍不旋踵。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


    隋之煬帝,國非不大,民非不眾,嗜武好戰,日尋幹戈,征伐不休,及事變兵敗遼城,禍起蕭牆,豈不為後世笑乎?籲,為人君者,可不慎哉!


    【譯文】


    兵器是殺人害命的凶險器具,戰爭是違背德治的暴力行動,隻有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才使用它。國君不能以自己的國家大、人口多,就傾盡全力地進行征伐,使戰爭無休無止,最後導致國家敗亡,到那時後悔也來不及了。


    發動戰爭如同玩火一樣,不息滅它,必將帶來自我焚毀之禍。所以,恃強好戰,用兵不止,其禍患將產生於來不及轉身的瞬間。誠如兵法所說:“國家雖然強大,好戰必定滅亡。”


    隋朝在煬帝楊廣統治時期,國家並非不強大,人口並非不眾多,然而,由於楊廣嗜好武力與戰爭,不斷尋釁用兵,征戰無休無止,等到戰爭態勢突變而出征高麗的隋軍兵敗遼東城下的時候,國內的禍亂由此而接連發生,(最終導致煬帝及其隋王朝喪身滅國的可悲下場)。這難道不為後世人所恥笑嗎?唉!身為國君的人,怎可不慎重戰事啊!


    【賞析】


    本篇以《好戰》為題,旨在闡述窮兵黷武的嚴重危害性,以儆執國政者應慎重戰事。它認為,戰爭本來是與德治相違背的,隻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使用它。人君不可依恃國大民眾而隨意發動戰爭。一旦窮兵黷武,好戰不止,勢必導致國家敗亡。從全篇內容看,這裏所說的“好戰”,實際是指那些侵略、掠奪的不義戰爭。可見,本篇所極力反對的是那些以侵略、掠奪為目的的窮兵黷武的非正義戰爭。


    曆史的經驗證明,窮兵黷武的危害極大,不僅會造成財盡力竭、生產破壞的經濟崩潰,而且還會造成生靈塗炭、民怨沸騰的社會危機,最終則必然導致民族衰落、國家敗亡的嚴重惡果。本篇在論述了窮兵黷武危害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揭示了玩戰爭之火“將有自焚之患”的道理,這是不失有重要現實意義的可貴思想。


    隋煬帝楊廣是中國曆史上有名的封建暴君之一。仁壽四年(公元604年)七月,他陰謀殺父篡得帝位以後,對內橫征暴斂、揮霍無度,對外窮兵黷武、肆意侵掠。從大業八年至十年(公元6!”2~6!”4年),楊廣竟對附屬國高麗連續發動三次大規模戰爭。據唐代學者杜佑《通典·食貨七》記載:“三駕東征遼澤,皆興百餘萬眾,饋運者倍之”,可以推知,楊廣三攻高麗之戰,調集的總兵力為三百四十餘萬(即每次為一百一十三萬餘人),強征的民工總數達六百八十餘萬,兩項合計為一千零二十餘萬人,殘酷持久的戰爭消耗,不僅造成大批兵員戰死、病亡,而且導致“耕稼失時,田釁多荒”,“百姓困窮,財力俱竭”(見《資治通鑒·隋紀五》),社會生產遭到嚴重破壞。在沉重的兵役、徭役和殘酷的剝削壓榨之下,人民再也無法生活下去了。


    隋末農民大起義,正是在上述條件下爆發的,並且以雷霆萬鈞之勢摧毀了以煬帝為首的隋代封建王朝的殘暴統治。隋朝的迅速滅亡,從一定意義上講,恰是隋煬帝楊廣窮兵黷武造成的嚴重惡果。這不能不是“為人君者”所應汲取的曆史教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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