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可之間,最是為難


    【原文】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


    【譯文】


    孟子說:“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的,拿取了有損廉潔;可以給與,也可以不給與的,給予了有損恩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的,死了有損勇敢。”


    【讀解】


    與著名的“魚與熊掌”二者必居其一選擇不同,孟子在這裏擺給我們的,是一種兩可之間的選擇,而且要為難得多。比如說,殺人越貨還是遵紀守法?這對絕大多數人來說不是難題,可是,吃回扣還是不吃?收紅包還是不收?這對很多人來說,卻是相當考人的難題了。


    就孟子所舉的情況來看,“取傷廉”是比較好理解的,可“與傷惠”和“死傷勇”卻有些令人費解。揣摩起來,所謂“與傷惠”大概是說,在可以給與,也可以不給與的情況下,還是不給與的好。因為,“濟人須濟急時無”,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君子周急不繼富”(《論語·雍也》)的意思。不然的話,給予了反而有濫施恩惠的嫌疑,反而於真正的恩惠有所損傷。這就是“與傷惠”。至於說“死傷勇”,則是指我們在麵臨生死抉擇的時候,有時候活下來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勇氣和更強的戰勝困難和恥辱的毅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選擇了死,很可能給人以輕生的感覺,當然就是於勇氣有所損傷的了。這就是“死傷勇”。


    有人認為,孟子之所以舉出“與偉惠”和“死傷勇”,是因為戰國時代豪俠風氣盛行,四豪濫施恩惠,荊(軻)聶(政)刺客輕生,所以孟子針砭時弊,引以為戒。(毛奇齡《聖門釋非錄》引全履祥語)


    如此說來,倒是一個時代性的話題了。那麽,對我們來說,仍然具有時代意義的是什麽呢?


    恐怕就是“取傷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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