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許諾的那家菜好吃到撐死的餐廳,離維多利亞火車站並不遠。


    到了店門口,羅恩看著那塊招牌有些麻爪。


    “這家店的裝修怎麽看起來怪怪的?”


    “你是說門口那個倒過來的‘m’?現在這個很流行,嗯,在國外也是。”


    “但這也不是麥當勞啊?”


    “哦對,麥當勞,非常棒!”阿南德腦袋開心的亂晃,“這裏隻是顛倒了位置,叫哇當勞。”


    “可是它好像也不賣快餐,我沒看見盤子。”


    “我們不用盤子。”


    “不用盤子?”


    “香蕉葉啦。”


    阿南德當先走了進去,然後擰開門口的自來水洗手。拉傑什也是如此,羅恩當然隻能跟著學。


    來這家餐廳的似乎都是本地人,而且看穿著應該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三人挑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有服務生過來擺上油亮新綠的香蕉葉,還有一杯清水。


    別誤會這不是讓你喝的,隻見拉傑什和阿南德都端起杯子在葉子上灑了些水,再用右手一抹,就算洗幹淨了。


    羅恩雖然被喚醒了些記憶,但如此新鮮的體驗,他也是第一次。


    “蘇爾先生,你會講法語,是大學裏教的嗎?”


    在等待點餐的當口,拉傑什開始旁敲側擊的打聽羅恩的背景。


    “是我父母教的。”


    “哦,那他們在孟買做什麽生意?”


    “他們原本是老師,但今年死在了一場宗教衝突中。”


    拉傑什有些意外,也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憤恨的罵了一句“該死的穆民!”


    “濕婆神不會饒恕他們的。”阿南德雙掌合十禱告了一句。


    這是他第一次聽羅恩談起自己的家庭,後者身上神秘的麵紗終於揭開了一角。


    “我會把他們的骨灰帶回聖河,但在此之前,我會先在孟買做一些事兒。”


    拉傑什豎起耳朵,他知道這頓午餐的主題即將揭曉。


    不過還沒進入話題,之前的服務生又來上菜。


    油炸薄餅、烤雞肉、奶油吐司、甜果凍、醃芒果、青椒洋蔥、酸奶,還有各種瑪莎拉,它們被服務生一一分到沾濕的葉子上。


    跟在他身後還有一個專門負責盛飯的人,滿滿一大勺壓得紮紮實實後再倒在葉子上,分量多的嚇人。


    這還沒完,葉子上堆得高高的飯,他會幫你打散一半,然後澆上蔬菜咖喱汁。


    羅恩很想告訴服務生讓他自己來,因為他對咖喱實在不感冒。


    但他們太過熱情,還不等他開口,熱情騰騰的手抓飯就已經走完了準備流程。


    這時候大家也沒什麽心思的交談,阿南德他們先用右手三根手指頭搓捏,再抓起來放進嘴巴裏。


    “真是美味。”


    “烤雞塊很好,脆餅也好,都很好。”


    看著兩人大快朵頤,羅恩猶豫了半天才下定決心伸出右手。


    黏答答的那種感覺很不好,而且捏來捏去半天,也搓不到一起。


    反觀阿南德和拉傑什兩人,他們熟練的很,第二關節以上從來不會沾到。


    羅恩試了沒兩分鍾,不僅第三關節都變得一塌糊塗,連手背上都是飯粒。


    最後實在沒轍,他讓服務生找來了一柄勺子。


    這下舒服了,勺子一挖,他也開始哢哢幹飯。


    拉傑什和阿南德對視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調侃的笑意。


    瞧,這位老爺比那些藩王還嬌生慣養。


    在這裏吃飯如果飽了,就把對折的香蕉葉合上。否則穿插在各桌之間的服務生發現哪裏的飯或者咖喱變少了,就會不停的過來加飯。


    三人吃完米飯,又搞定吐司、果凍這些甜點後,才抱著奶茶慢悠悠的靠在椅背上。


    “蘇爾先生,你剛剛說在孟買還有些事?”


    “沒錯,我準備開一家公司。”


    “開公司?”這個回答大大出乎了拉傑什的預料。


    羅恩怎麽看都像是一個剛上大學的學生,這和開公司實在扯不到一起去。


    “我考慮的很久,這不是心血來潮。”


    “你開公司準備做什麽?”


    “旅遊資訊公司。”


    “旅遊資訊?”


    “簡單的說就是為來孟買的遊客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當向導、叫計程車、找酒店...這些都算。”


    拉傑什很想笑,但看到羅恩手腕上的紅線後,又把準備嘲諷的話咽了回去。


    “這不是一個好主意。”


    “為什麽?”


    “因為孟買的每一個飛機場、火車站,都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做同樣的生意。他們都是你的競爭對手,包括坐在你身邊的這個夥計。”


    無故躺槍的阿南德眨了眨眼,然後繼續裝傻。


    “這不一樣,他們都是一個人,最多幾個串通成一夥,但我要開的是一家公司。”


    “他們搶了你的生意,你就沒辦法開成公司。”拉傑什很不理解,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


    “公司是一個組織,而個人始終是個人。”羅恩抿了一口奶茶眼睛發亮,“我的目標是讓那些人中最優秀的一部分,成為我的員工。”


    拉傑什聳了聳肩,隨他的便吧。


    “所以...”


    “他們都說你在這一帶很有能量,我想快點成立這家公司。”


    “那這可得花點錢,你知道的,印度官員們拿錢後才會幹活。”


    拉傑什的聲音很大,羅恩懷疑整個餐廳的人都能聽得到。


    這麽大聲密謀真的好嗎?


    “咳,我有準備。我現在隻是不知道該找誰,孟買的公共部門太多了,有些管轄的範圍還有重複。”


    “那你找對人了,沒有人比我更懂孟買!”


    到了談生意的時候,拉傑什一改剛剛不看好的態度。那自得的神情,仿佛這門生意缺了他就做不成一樣。


    “好吧,我們換個地方接著談。”


    羅恩招來服務生結賬,三個人一共消費了70盧比。


    合計不到5美元,但在印度已經是妥妥的高消費。


    瞧瞧拉傑什滾圓的肚子就知道了,身為巡警的他,也不能經常到這種地方打富裕仗。


    幾人來到外麵,所謂換個地方,也不過是找了無人的牆角而已。


    給警察好處嘛,在大街上就行,反正也沒人在意。


    最後雙方討價還價,羅恩以500盧比的價格,買到了自己的第一個人脈關係。


    拉傑什答應他,會在兩天後幫他介紹一個孟買工商部門的官員。


    至於接下來事情能不能談成,那就和他沒什麽關係了。


    “羅恩,沒問題的,你一定能開成公司。”阿南德朝他晃了晃腦袋,信心十足。


    “為什麽?”


    “因為你是婆羅門,婆羅門和官員穿一條褲子。”


    羅恩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這是諷刺,還是安慰。


    當然他更堅信這是安慰,隻是阿南德的腦回路太清奇了一點。


    “對了,為什麽你們就那麽肯定我是婆羅門,僅僅從姓氏上判斷?可是那天的出租車你記得嗎?他甚至都沒問我的名字...”


    “羅恩,你無時無刻不在告訴別人你是一個婆羅門。”


    “嗯?”


    “瞧瞧你的腳上,那是駱駝皮鞣製的靴子吧,普通人可大多是光腳或者涼鞋。還有你手腕上的焚線,它是棉質的紅色。”


    羅恩抬起手看了看,這玩意他第一天醒來時就有了。或許是因為早就習慣的原因,他從不在意它。


    “紅色的聖線,隻有婆羅門才可以戴。戴錯顏色,或者肆意亂戴,後果很嚴重。”


    阿南德兩隻粗黑的胳膊上光溜溜的一片,他甚至從沒進入過神廟,因為達利特不被允許。


    好吧,當印度人太麻煩了。


    這邊羅恩在自己的事業上跨出了第一步,另一邊來自法國的亨利夫妻,也即將迎來自己的第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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