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滿洲八旗兵實力下降


    在曆史上,每一個新興王朝在軍事上都有一個由盛轉衰的過程,清朝也不例外。隻是被清廷統治者視為爭奪天下和鞏固天下的嫡係軍隊的由盛轉衰過程來得特別迅速。1644年到1647年(順治元年至四年)滿洲八旗兵所向無敵的場麵就像曇花一現似地再也沒有出現過。由於清朝最後統一了全國,它的統治集團從來忌諱談自身的弱點,後來的史家也很少注意到這一重要轉變,沒有看出入關初期清廷的不可一世和後來的外厲內荏,因此,也沒有認真探討清廷在初期以滿洲八旗兵為主逐漸轉化為以漢製漢的政策變化。


    滿洲八旗兵實力下降,難以繼續擔任征服全國的主力是出於以下因素:第一,滿洲八旗兵來源於滿族成年男子,而滿族在當時是一個人口相當少的民族,入關初期清軍總兵力十萬,其中已包括了漢軍和蒙古兵,真正可以披甲出征的滿族軍士不過幾萬人。進入中原以後屢經戰陣,戰死和病死的人數很可能超過人口自然繁殖數;進入漢人居住區後,享受著程度不等的勝利者的優待,逐漸滋長起追求生活安逸的風氣,遠不像入關前後那樣淳樸、勇於用命。概括一句話就是兵員少了,士氣低了。第二,清朝入關初期吒叱風雲的領兵大將由於染上天花1,迷戀女色2和內部傾軋,凋謝殆盡。如:豫親王多鐸病死於順治六年,攝政睿親王多爾袞病死於順治七年,肅親王豪格在順治五年死於獄中,英親王阿濟格於順治八年被賜死,巽親王滿達海順治九年二月病死,衍禧郡王羅洛渾順治三年病死於軍中,順承郡王勒克德渾病死於順治九年三月,饒餘郡王阿巴泰順治三年病死,其子端重親王博洛順治九年三月病死,多羅謙郡王瓦克達順治九年八月病死,敬謹親王尼堪於同年十一月陣亡於衡陽。僅存的鄭親王濟爾哈朗自順治五年最後一次統兵出征湖廣以後,到八年就因年高處於半退休狀態,至十二年病死。看一下上麵列舉的名字,清楚地表明到順治九年,清朝賴以開國的久經戰陣、功勳卓著的大將都已不複存在。這些親、郡王死時的年齡一般都比較年輕,濟爾哈朗算是最長壽的,也隻活到五十七歲。他們的子弟即便承襲爵位,卻少不更事,缺乏戰鬥經驗,無法替代父輩馳騁疆場的角色。親、郡王以下的貴族、將領雖然還留下了一批,但他們也無複當年英銳氣概。明清易代之際的著名詩人方文順治十五年在北遊京師時寫了《都下竹枝詞》,其中二首是:“自昔旃裘與酪漿,而今啜茗又焚香。雄心盡向蛾眉老,爭肯捐軀入戰場。”“東戍榆關西渡河,今人不及古人多。風吹草底牛羊見,更有誰能敕勒歌。”1說明到1658年滿洲將領已經普遍沉浸於溫柔鄉中,雄心的逐漸消磨自然還要早一些。這種嚴酷的事實,清廷統治集團內非常清楚,盡避他們諱莫如深,閉口不言,但從對南明各派抗清勢力的戰略部署和戰術安排上都明顯地看出他們越來越多地采取以漢製漢的方針。戰略上表現在更多地依賴漢族擁清派進行招撫;戰術上不到關鍵時間不動用滿洲兵,即使在關鍵戰役中也大抵是讓綠營兵和漢軍打前陣,滿洲兵將處於二線,這樣既可減少傷亡,又可起到監視漢軍和在最後關頭奪取勝利首功的作用。


    清廷以漢製漢的策略變化,突出地表現在下麵幾件事情上:一,順治十年(1653)起用洪承疇經略西南;二,利用軟禁中的鄭芝龍招撫東南沿海的鄭成功(這兩位福建泉州府人的重新起用,就清廷而言是迫不得已的,在駕馭上頗費心機);三,順治十年八月十九日清廷主持皇室同平西王吳三桂聯姻,把公主嫁給三桂之長子吳應熊2;四,順治十一年(1654)二月二十日一度決定把鎮守廣東的兩位漢族藩王之一靖南王耿繼茂移鎮廣西,讓他不僅統率原部兵馬還兼管原定南王麾下的軍隊1。


    1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趙開心傳》記:“滿洲兵初入關,畏痘,有染輒死。”類似避痘事實見於許多史籍。清順治帝和豫親王多鐸等均係染上天花而病死。


    2 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豫親王多鐸由南京凱旋回京,不僅掠得了白銀一百八十多萬兩和其他大批財物,還搶得“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送順治帝十名,攝政王多爾袞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見《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一九七頁。《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季開生傳》記:順治十二年“民間訛言往揚州買女子,開生上疏極諫。得旨:太祖、太宗製度,宮中從無漢女。朕奉皇太後慈訓,豈敢妄行,即太平後尚且不為,何況今日?”說宮中沒有漢族女子完全是文過飾非。


    1 方文《塗山續集·北遊草》。按:“爭肯”即“怎肯”之義。


    2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六八頁。


    1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三○四、三○五頁。


    第二節清廷命洪承疇出任五省經略


    順治九年孔有德在桂林兵敗自殺,同年十一月尼堪在衡陽陣亡,打破了清軍不可戰勝的神話。清廷滿洲貴族集團經過一番秘密商議,決定派遣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洪承疇以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的名義總督軍務,經略五省。檔案材料表明,決定任命洪承疇為五省經略是在順治十年五月2。開初經略的範圍是指湖廣(今湖北、湖南二省)、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順治十年六月洪承疇就以“欽命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太保兼太子太師、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的官銜題本請“選調堪戰將兵以期剿撫奏效”3。洪承疇建議抽調的兵將分別由京師、直隸、宣大、陝西(包括固原、寧夏)、山東、河南、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各處駐軍內挑選。陝西、山西、遼東、河南籍的精銳兵將,“其北直、山東、江浙腹裏弱兵不得混入”。“通計邊鎮、內地選調將兵共一萬一千有零”,將領有蝦(侍衛)張大元、馬豹子(即王輔臣)、正黃旗下李本深、劉忠、各饒營總兵劉芳名、高弟、胡茂禎、副將王平、高謙、高萬裏、張鵬程、李榮、張洪德,張國勳、劉應傑、範紹祖等,“鑲黃旗下替職閑官白廣恩老病,不能領兵,止隨臣軍前為招撫榜樣”1。不久,清廷考慮到在廣東的尚可喜、耿繼茂位居王爵,不便交洪承疇節製,在同年七月二十七日由內三院傳旨:“廣東賊勢潰散,地方漸平,且去湖南遼遠,應專任兩王(指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及該督撫料理。江西切近湖南,一應用官調兵事宜時有關涉,袁州、吉安一帶餘賊未清,應撫輯剿禦,著經略輔臣洪承疇兼理,敕印即與換給。爾內院傳諭該部遵行。”2洪承疇在八月十四日行至山東武城縣鄭家口接到新頒敕諭一道、銀方印一顆,即將閏六月初八日原任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的敕諭、銀印交使者繳回3。敕諭中說:“茲以湖南江戶地方底定已久,滇黔阻遠,聲教罕通,不逞之徒,未喻朕心,時複煽惑蠢動,漸及湖南,以致大兵屢出,百姓未獲寧息。朕承天愛民,不忍勤兵黷武,困苦赤子,將以文德綏懷,歸我樂宇。必得夙望重臣曉暢民情,練達治理者假以便宜,相機撫剿,方可敉寧,遍察廷臣,惟爾克當斯任。前招撫江南,奏有成效,必能肅將朕命,綏靖南方。茲特命卿經略湖廣、江西、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敕諭中授予洪承疇相當大的權力:“巡撫、提督、總兵以下悉聽節製,兵馬糧餉悉聽調發,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副將以下有違命者聽以軍法從事。一應撫剿事宜,不從中製,事後具疏報聞。……務使滇黔望風來歸,官民懷德恐後,庶稱朕誕敷文教至意。功成之日,優加爵賞。候地方既定善後有人,即命還朝,慰朕眷想。”1很明顯,清廷的再次起用洪承疇是在滿洲和親信遼東將領遭到嚴重挫折的情況下,為了征服南明而采取的重大措施。這次抽調的兵將大體上是清軍入關以後投降的明朝和大順軍舊部,如李本深是高傑的部將,劉忠在大順政權中曾被封為平南伯。洪承疇在調兵遣將準備就緒後,又以識途老馬的姿態上路了。


    2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七○頁記:“戶部尚書車克等謹奏為欽遵聖旨事,……順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午刻聖諭內三院(特命洪承疇為經略湖廣等五省軍務)。”


    3 原密疏稿及揭帖均見《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76號、a17—77號;另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七—三○九頁。


    1 均見前二件。


    2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07號《上傳》。


    3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34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按,同書中a17—81號有尾書順治十年閏六月初日之敕諭稿一件,其中已將“廣東”圈去,旁改江西;“事關藩王及公者”圈改為“事關續順公者”。


    1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81號;又見a17—133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


    第三節清廷對鄭成功的招撫活動


    1651—1652年(順治八至九年,永曆五至六年),鄭成功在福建沿海地區多次擊敗清軍,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原大西軍出滇抗清,占領貴州全省,在廣西、湖南、四川戰場上大顯聲威。清廷統治者自進關以來從未受到這佯重大的挫折,他們在軍事上的弱點暴露得越來越明顯。於是,為了繼續推行其民族征服政策,不得不把以漢製漢作為主要手段。招降鄭成功就是為實現這一謀略的重大步驟。在清廷統治者看來,鄭氏家族的首腦鄭芝龍是自己手裏的一張王牌,利用他出麵招降其子鄭成功可以不費一兵一卒達到平定東南海域的目的。


    早在1652年(順治九年)清廷一件密奏稿內就提出了招撫鄭成功的建議。其中寫道:“成功等作賊既久,狼子野心,臣等非敢保其不叛,亦難必其就撫。但今湖南、川、廣處處用兵,力不暇及。且湖南之賊,或由江西,或由廣東,皆可通閩,萬一勾連狂逞,為禍愈大。故姑以招撫一策,先將此賊牢籠,息兵養民,察其動靜;苟有反側,仍即剪除。若責令赴京歸旗,料彼不能從命,不必起其疑懼。至於頒敕往諭,未宜輕率。應賜督臣密敕一道,內開招撫成功等語,先遣才幹官同鄭芝龍家人到彼宣布德意。彼果真心投順,欲得朝廷敕書,即以督臣密敕宣示,頗為妥便。若執迷不順,亦不至損威傷重也。”1可見,“力不暇及”是清廷采取招撫政策的主要動機。


    順治皇帝顯然很欣賞這項建議。為了使招撫工作得以進行,首先給處於軟禁狀態的鄭芝龍恢複名譽,肯定了他在1646年降清的功績,把鄭芝龍被騙到北京後遭到監視的過失推到多爾袞身上,承認了清廷處置失當,對鄭芝龍予以安撫。七月間,順治帝派內大臣遏必隆、鼇拜、哈世屯、大學士範文程等傳諭鄭芝龍:“朕聞爾子弟在福建為亂。爾投誠有功,毋輕出城行走,恐人借端誣陷。即往墳塋祭掃,亦必奏明乃去。朕嘉爾功,故以此告諭。爾子在京有成立者可送一人入侍。”1八月初一日,應鄭芝龍請求,將其由正黃旗撥入鑲黃旗,授予鄭芝龍在京的第二個兒子鄭世忠為二等侍衛,同時命兵部給勘合將鄭芝龍的部分親屬從福建護送來京團聚2。


    這年十月,清廷給浙閩總督劉清泰發出一件敕諭,對招撫鄭成功作了明確指示:“近日海寇鄭成功等屢次騷擾沿海郡縣,本應剪除。朕但思昔年大兵下閩,伊父鄭芝龍首先歸順,其子弟何忍背棄父兄,獨造叛逆?此必地方官不體朕意,行事乖張,成功等雖有心向化,無路上達。又見伊父歸順之後,墨勒根王(即多爾袞)令人看守防範,又不計在籍親人作何恩養安插,以致成功等疑懼反側。朕又思鄭芝龍既久經歸順,其子弟即我赤子,何必征剿?若成功等來歸,即可用之海上,何必赴京?今已令鄭芝龍作書,宣布朕之誠意,遣人往諭成功及伊弟鄭鴻逵等知悉。如執迷不悟,爾即進剿。如芝龍家人回信到閩,成功、鴻逵等果發良心悔過,爾即一麵奏報,一麵遣才幹官一二員到彼審察歸順的實,許以赦罪授官,仍聽駐紮原住地方,不必赴京。凡浙、閩、廣東海寇,俱責成防剿。其往來洋船,俱著管理,稽察奸宄,輸納稅課。若能擒馘海中偽藩逆渠,不吝爵賞。此朕厚待歸誠大臣至意,爾當開誠推心,令彼悅服,仍詳籌熟(察),勿墮狡謀。”1


    為了體現招撫的誠意,清廷還下令追查1651年福建當局攻入中左所(今廈門)掠奪鄭成功等人家產一事。1653年(順治十年)三月把肇事人福建巡撫張學聖、總兵馬得功、興泉道黃澍、巡按王應元革職,押解回京交三法司審訊。這一案件的另一幕後原因是清朝統治集團的內部矛盾,張學聖、馬得功、黃澍把從廈門掠得的大批金銀財寶隱匿私分,引起了朝廷和有關官員的忌恨。即如新任浙閩總督劉清泰秘封入告所雲:“蓋廈門一窟,素稱逆寇鄭成功之老巢,商賈泊洋販賣貨物之藪也。想諸臣之垂涎已非一日。乃不能振旅以犁其庭,而乘成功他出之便,借撫臣巡曆之名,道臣黃澍搖尾而進謀,鎮臣馬得功螳臂而先往,撫臣張學聖繼率全軍輕身徑入。此時一番飽獲,自謂無患無爭矣。更可異者,馬鎮搜括數日,竟為所困後懇成功祖母家書,始得釋歸,喪師辱命。何諸臣智昏於海中之金穴,而竟不顧有朝廷之疆土耶?及成功回,而悉數家珍,非以實撫臣之裝者,則已入道、鎮之囊。以致借口索償,弄兵修怨。”2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會審時,張學聖、馬得功、黃澍一口咬定“城內沒有財物”,抵賴得幹幹淨淨。大概是在暗中用贓物買通了一些官員,三法司在定罪意見(看語)上遊移其詞,三四其說,最後不了了之3。但逮捕巡撫、總兵、道員一舉,實際上是對鄭成功表示一種和解的政治姿態。


    這樣,清廷讓鄭芝龍出麵寫信,動以父子之情;由浙閩總督劉清泰派人向鄭成功轉達朝廷招撫密旨,中心意思是隻要他剃發歸順,即可保持自己的軍隊,仍舊鎮守福建沿海,不必進京,借以解除鄭成功擔心重蹈父親覆轍的疑慮。清廷所作的讓步實際上是在兵力不敷分配的情況下企圖先穩住東南沿海的鄭成功部,集中力量摧毀西南的永曆朝廷,然後再迫使鄭成功完全就範。鄭成功從自身利益出發,既要考慮父親的安全,又想趁機擴展兵力和勢力範圍。因此對鄭芝龍派家人李德送來的勸降書信迅速作了回答,雙方各自懷著自己的打算,開始了“清、鄭和談”。


    1653年(順治十年)四月,清浙閩總督劉清泰依據朝廷密敕精神,寫了一封文書派人送到鄭成功的祖母黃氏處,托她轉給鄭成功。文書中強調了兩點,一是“宣揚皇上覆載深恩”,二是“陳述父子不應絕情”,以忠孝兩全引誘鄭成功背明歸清。五月初十日,清廷正式頒發敕書,封鄭成功為海澄公,鄭芝龍為同安侯,鄭鴻逵為奉化伯,鄭芝豹授左都督1,給泉州一府地方供鄭成功安插和供養軍隊。敕諭中首先肯定了鄭芝龍“當大兵南下未抵閩中即遣人來順,移檄撤兵,父子兄弟歸心本朝,厥功懋矣”。接著指責“墨勒根王(多爾袞)不體朕心,僅從薄敘,猜疑不釋,防範過嚴;在閩眷屬又不行安插恩養,以致闔門惶懼,不能自安。……加以地方撫、鎮、道官不能宣揚德意,曲示懷柔,反貪利冒功,妄行啟釁,廈門之事,咎在馬得功”,並說明“已將有罪官將提解究擬”。然後說清廷遣人齎敕傳諭,開導歸誠,鄭成功、鄭鴻逵“果令李德持家書來,並傳口語”,“書詞雖涉矜誕,口語具見本懷”,“爾等保眾自全,亦非悖逆”,故意不提鄭成功以反清複明為旗幟,給以下台之階。除封爵授官之外,特遣芝龍表弟黃征明為使者專程赴閩傳達諭旨,以解疑畏。為了表達誠意,敕諭中宣布“滿洲大軍即行徹回;閩海地方保障事宜,悉以委托”1。鄭芝龍也派家人李德、周繼武等持親筆信要成功接受清朝招撫。鄭成功閱信後說:“清朝亦欲紿我乎?將計就計,權借糧餉,以裕兵食也。”他給鄭芝龍寫了一封模棱兩可的回信,摘要如下:


    違侍膝下,八年於茲矣。但吾父既不以兒為子,兒亦不敢以子自居。坐是問候闊絕,即一字亦不相通。總由時勢殊異,以致骨肉懸隔。蓋自古大義滅親,從治命不從亂命。兒初識字,輒佩服《春秋》之義,自丙戌(1646,順治三年)冬父駕入京時,兒既籌之熟,而行之決矣。忽承嚴諭,欲兒移忠作孝;仍傳清朝麵諭,有原係侯伯,即與加銜等話。夫既失信於吾父,兒又安敢以父言為信耶?當貝勒(指博洛)入關之時,父早已退避在家。彼乃卑辭巧語,迎請之使,車馬不啻十往還,甚至啖父以三省王爵。始謂一到省便可還家,既又謂一入京便可出鎮。今已數年矣,王爵且勿論,出鎮且勿論,即欲一過故裏亦不可得。彼言豈可信乎?父在本朝,豈非堂堂一平國公哉!即為清朝,豈在人後哉!夫歸之最早者且然,而況於最後者?……雖然,兒於己醜歲(1649,順治六年)亦已揚帆入粵屯田數載矣。不意乘兒遠出,妄啟幹戈,襲破我中左,蹂躪我疆土,虔劉我士民,擄辱我婦女,掠我黃金九十餘萬、珠寶數百鎰、米粟數十萬斛;其餘將士之財帛,百姓之錢穀,何可勝計?……夫沿海地方,我所固有者也;東西洋餉,我所自生自殖者也。進戰退守,綽綽餘裕。其肯以坐享者反而受製於人乎?且以閩粵論之,利害明甚,何清朝莫有識者?蓋閩粵海邊也,離京師數千裏,道途阻遠,人馬疲敝,兼之水土不諳,死亡殆盡。兵寡必難守,兵多則勢必召集,召集則糧食必至於難支,兵食不支則地方必不可守。虛耗錢糧而爭必不可守之土,此有害而無利者也。如父在本朝時坐鎮閩粵,山海寧寧(謐?),朝廷不費一矢之勞,餉兵之外,尚有解京。朝廷享其利,而百姓受其福,此有利而無害者也。清朝不能效本朝之妙算,而勞師遠圖,年年空費無益之貲,將何以善其後乎?其或者將以三省之虛名,前啖父者,今轉而啖兒;兒非不信父言,而實其難信父言者。劉清泰果能承當,實以三省地方相■,則山海無竊發之虞,清朝無南顧之憂,彼誠厚幸。至於餉兵而外,亦當使清朝享其利。不亦愈於勞師遠圖,空費帑金萬萬者乎?況時下我兵數十萬,勢亦難散。散之則各自嘯聚,地方不寧;聚之則師旅繁多,日費巨萬。若無省會地方錢糧,是真如前者啖父故智也。父既誤於前,兒豈複再誤於後乎?兒在本朝,亦既賜姓矣,稱藩矣,人臣之位已極,豈複有加者乎?況兒功名之念素淡,若複作馮婦,更非本心。此可為智者道耳。不然,懸烏有之空名,蒙已然之實禍,而人心思奮,江南亦難久安也。專稟。1


    鄭成功給父親的信實際上是對清廷的答複。信中反複表示他不相信清廷的誠意,因為有鄭芝龍前車之鑒。但是,他又不願把和談的大門關死,暗示清朝若能將1646年勾引鄭芝龍時許下的三省(浙江、福建、廣東)交給自己管轄,還是可以談判的。然而,1653年的形勢已不同於1646年,福建、浙江兩省除某些瀕海地區外都已在清朝管轄之下,廣東是平南、靖南兩藩的駐地,鄭成功自己也知道開出這樣的價碼,無論是清廷還是閩、浙、粵地方當局都無法接受。所以,他對負有清廷聯絡使命的鄭氏家族私人李德談話的口氣要和緩得多,訴說“兵多地少,難於安插;倘若裁減兵戈,一旦出征,何以製勝?”2要求再給“三府屯兵,並轄三省沿海地方”;還提出清廷既封自己為海澄公,“公為五等上爵,充總兵官,尚在提督之下”;另外指責清廷一麵招撫,一麵派固山額真金礪統兵入閩,似為騙局。最後表示清廷應該“用人莫疑,疑人莫用”,隻要將“海上之事”“全權托付”,那麽“父親致力於內,兒盡力於外,付托得人,地方安靜”3。


    清廷研究了李德帶回的信息,判斷鄭成功有歸降之意,決定作出讓步,引誘鄭成功入彀。於是,給鄭成功頒發敕諭說:一,“朕念爾兵卒眾多,一府難以安插,錢糧委難支給,仍益以漳州、潮州、惠州並泉州四府駐紮,即將四府水陸寨遊營兵餉撥給爾部下官兵,不足不另補。正課錢糧仍行解部。管民文官俱聽部選,爾原轄武官聽爾遴選委用,仍將姓名職銜具題造冊送部。開洋船隻,爾得稽察,收納稅課,送布政司解部”。二,為解決爵、職不相應,特命鄭成功“掛靖海將軍印”。三,解釋派金礪統兵入閩在前,命劉清泰招撫在後,並非騙局;而且告知成功在李德到京反映情況後,清廷當即下令撤回金礪之軍1。事實上,清廷統治者急於招降鄭成功,以便集中力量對付孫可望、李定國等西南抗清勢力,表現出相當熱心,在鄭成功尚未正式受撫以前,就下詔金礪撤兵,“原以示信”。金礪奉旨後六月從泉州起程,八月內撤入浙江境內2。


    鄭成功並不打算投降清朝,他趁和談的機會,派兵前往福建、廣東沿海地區招兵買馬、征取糧餉。從這年八月起,鄭成功派出的部將官員領兵往福建漳州、泉州、龍岩、惠安、仙遊等府、縣征糧征餉,“大縣十萬,小縣五萬”3,使清朝地方當局處於被動狀態。據阮旻錫記載,到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二月,鄭軍在福州、興化、漳州、泉州四府措餉,“派富戶追納,諸差官俱至各府、縣城外屯紮,但不入城耳。計所追凡四百餘萬”1。


    1654年正月十三日,清內院侍讀學士鄭庫納、紮齊訥等齎捧封鄭成功為海澄公的敕印到達福州。福建巡撫佟柄器依據閩浙總督劉清泰的谘文,派李德往鄭軍中通知成功。二月初三日,鄭成功差中軍常壽寧同李德等到福州迎接詔使。十六日清使鄭庫納等到達泉州,十九日至安海公館駐劄。二十日,鄭成功設香案拜受敕印,清使堅持要他先剃發然後開讀詔書;鄭成功則以“具疏自行奏請”2為托辭拒絕剃頭。雙方相持不下,無法開讀詔書。二十五日,鄭庫納等離開安海回福州。和談陷於僵局,清朝福建地方官既無權宣布招撫決裂,對鄭軍的征糧征餉又窮於應付。佟柄器在奏疏中訴苦道:“今各屬郡縣詳稱,詔到之後,群賊索餉愈熾,興(化府)、泉一帶在在告急,……有司莫知攸措,剿撫兩無適從,將來事不可知。”3


    大約在順治十一年(1654)三月間,鄭成功給清廷寫了一封回信。由於信件內容重要,又比較罕見,全文引述如下:


    去歲(順治十年,1653)又六月(即閏六月)內章京邵斯、戶部黃征明差員李德、周繼武等齎到敕諭並海澄公印;本年正月十四日內院鄭庫納、兵部賈勒納複齎敕諭並掛靖海將軍印,且益以漳、泉、潮、惠四府駐劄。寵命再至,敢不祗承,遂設香案於二月二十日行禮祗承敕命,以遵簡命之隆;尚未敢開印著實行事者,其情其勢,敬祗誠直陳之朝廷。計安山海是以信用豪傑,豪傑卓有表見總在安攘山海。故用人必視其才,小才而大用之,則不勝任;大才而小用之,則不展舒。信人必本其心。心相猜,近在同堂而能為難;心相許,遠在萬裏而益相親。自古交孚相得之世,未有用人而不竟其用,亦未有不外度其情,內度其能,而苟且為人用者也。敕諭四府寨遊營兵餉不過二十萬,計算散給足養萬人,而現在精兵數十萬,相隨多年,諸皆狼野猛戾,無妻子以羈其心,無田宅以果其腸,一旦瓦解,嘯聚千萬,禍不可測,此地方之憂也。且此全閩地方寇賊充斥,而鎮守北兵,地險不平,甲馬徒勞,寇至則登陴自守,寂不聞聲;寇去則掩襲幹戈,赤地千裏,朝廷之撫有全閩也可謂有其名而無其實矣。故自入閩以來,馬步無暇日,錢糧無粒解,地方無寧刻。若以全閩委陴鎮守,就此現在精兵分布周密,給其餉以用其長,既溪洞藪窟之周知,又什伍保甲之列定,人地相宜,將士效命,則鎮閩馬步可別調,而兵有實用矣。閩省正供可解京,而餉有實濟矣。此所謂名實兩全者也。朝廷果推誠置腹,無分彼此,無較新舊,又豈有受人委托而反複不信,無藉則斂戢,有藉則飛揚也哉。此所以矢誌誓肌,下解蒼生側懸之苦,上抒朝廷南顧之憂,自惠、潮以至全閩,則野無弄兵者矣。至於海上防剿,成於寧謐,尤未易言,蓋大江以南莫非海也。寇東下則在交廣,南上則在吳越,而舟山等處尤盜賊之咽喉,竊以為不扼舟山,海不可得而靖也。今在舟山鎮將非兵不利、甲不善也,而北人多不諳水戰,以致鯨鯢鼓浪,莫之如何,異日醞釀勢成,乘風南北,不惟閩粵之害,實江南之憂。故將平靖海氛,必用閩兵屯紮舟山,然後可以彈壓海寇;而屯兵尤先議餉,不得不就近支給溫、台、寧、紹等處餞糧,以養紮舟山之兵。夫舟山乃海中一孤島耳,其地不過彈丸,而閩浙隔絕,水汛不常,倘兩浙之海有警欲調閩兵,既有鞭長不及之患,欲挽閩餉更苦神鬼轉運之勞。舊例鎮守福建總兵兼管全溫地方,齒牙相錯,良有深意。倘以溫、台、寧、紹、處五府委任屯紮,調度接應舟山,使寇無竊處,地方寧靜,此又可以解蒼生倒懸之苦,而抒朝廷南顧之憂也。自兩浙以至閩、粵則海無揚波者矣。誠如是也,克奏膚功,計日而得,海內鹹知朝廷委任得人,豈不休哉!然則今日非不祗承,慎其事乃所以委其任也。而其宜慎者有三:敕書四府駐紮,而府(指泉州府)鎮守尚皆北來兵將,未奉明旨撤回,不獨粵平、靖二王未敢擅命,便則泉、漳鎮將誰敢交代,一也;前敕旨雲鎮守泉州等處,今隻掛靖海空銜,不言鎮守事,則欲行事而文移不便,尤恐行事而畫餅竟成,二也;又敕印再加文聽部選、武聽遴選委用,今泉州總鎮劉仲金見在刻日赴任,即一府尚屬虛懸,而三府安能取信,三也。是以俯拜對揚之際,實爾挈瓶負薪之恩,除將敕印祗委,奉安平公署,專委官齋盥看守以須後命,隆重付予而後即安焉。總之糧少則兵必散,則地方必危,朝廷欲安地方,當勿吝地方。今日之請非是利地,乃欲靖地方。見今數十萬之眾嗷嗷待給,區處經畫,安插繁雜,伏惟英明決斷而施行焉。1


    鄭成功對清廷的招撫正如他自己所說不過是“將計就計,權借糧餉”,虛與委蛇而已。他表麵上盛接來使,鄭重其事地“三跪九叩頭”領受清朝所封海澄公敕印,卻拒絕剃發,仍然使用明朝永曆年號;同時又借口已受清廷封爵,堂而皇之地派人到閩、粵沿海地區征收糧餉,甚至在清廷允許駐兵的四府以外又提出新的土地要求。從上麵引述的鄭成功信中可以看出他要求把福建全省,廣東惠州、潮州二府,浙江溫州、台州、寧波、紹興、處州五府都交給他屯兵籌糧,隻有這樣才算是“朝廷委用得人”,實現“海無揚波”、“地方寧靜”;否則就是“大才小用”,“海寇”四起,“禍不可測”。清政府的許多官員都看出鄭成功並無歸順誠意,福建巡撫佟柄器、兩廣總督李率泰先後上疏朝廷希望不要為鄭成功所愚弄。連原來主張招撫並充當“保人”的浙閩總督劉清泰也在密奏中說:“撫局之變,不可不防,則剿局之備,不可不早”,要求清廷派“固山額真一人統領滿洲大兵移鎮閩浙之間”2。都察院左都禦史王永吉在疏中直接了當地說:“鄭成功如果實心就撫,但當解甲投戈,遵守國法,上報聖恩。其地方兵馬機宜,悉聽督撫調度。何得妄以閩、粵為己任?又何得冀望朝廷委以保全浙海?氣傲誌高,心雄膽大,明明要挾。雖然歸順,實懷二心。以職愚見斷之,將來為東南大患者,必鄭成功也。從前飄泊海島,腳根不定。今得盤踞於漳、泉、惠、潮之間,用我土地,養彼人民;用我錢糧,練彼精銳,養成氣候,越顯神通。”因此,他力主應當“厲兵秣馬以應變”1。


    在一片討伐聲中,身居虎穴的鄭芝龍慌了神,他深知自己的生死榮辱取決於能否招撫鄭成功。六月間,他上疏清廷一麵斥責鄭成功“索求不止,致使詔使往來頻繁,其罪並非不深”,一麵又婉轉代為解釋,列舉成功對清使如何恭敬,有“親親敬主之心,則終非叛臣逆子”。談到鄭成功拒絕剃頭這一關鍵問題時,他先引述“差官黃征明、李德、周繼武等言,當勸鄭成功剃頭時,鄭成功言,凡為臣者,以禮事君,不在些微細事等語”,借此證明鄭成功是“不懂我朝法令,且其五六名親信下官,不願剃頭,從中梗阻挑唆,以致稽遲”。接著表示自己鞭長莫及,“恨不能親揪鄭成功之頭剃發”,一顯老爸尊嚴。最後說他經過晝夜苦思,終於想出了一個妙策,建議清廷準許派他的兒子鄭世忠同欽使一道赴閩,“臣次子鄭世忠,現為侍衛,每日侍從皇上,……伊與鄭成功情如手足,朝夕相處。若上傳皇恩,下述父言,婉言開導,則鄭成功勢必心悅誠服。倘若眾官內有一二人阻撓歸順,鄭世忠則以君父之命,將其立斬,以遏恣意妄為者。如此,鄭世忠全可速報奉命剃頭一事”2。鄭芝龍的建議經王、大臣會議後,清廷同意作最後一次努力。順治十一年(1654)六月二十八日,清帝再次頒發敕諭給鄭成功,其中除重申封海澄公、掛靖海將軍印,給泉、漳、惠、湖四府駐紮軍隊外,對鄭成功的其他要求斷然拒絕,“今據爾奏疏,雖受敕印,尚未剃頭,冀望委■全閩,又謬稱用兵屯紮舟山,就近支給溫(州)、台(州)、寧(波)、紹(興)等處錢糧。詞語多乖,要求無厭。……爾若懷疑猶豫,原無歸順之心,當明白陳說。順逆兩端,一言可決。今如遵照所頒敕印剃頭歸順則已;如不歸順,爾其熟思審圖,毋貽後悔”1。


    八月十三日,清廷派遣的內院學士葉成格、理事官阿山(或譯作刑部郎中阿爾善)同鄭成功二弟鄭世忠以及鄭氏家族親舊黃征明、李德、周繼武等攜帶敕書到達福州,先命李德、周繼武去廈門向鄭成功講述清廷和鄭芝龍的意圖。二十四日葉成格、阿山在福建清軍護送下進抵泉州,又派鄭世忠、黃征明(成功表叔)往廈門曉以利害。鄭成功不為所動,依然以敷衍拖延為上策。他讓鄭世忠回泉州約請葉成格、阿山於九月十七日到安平鎮見麵。屆期,鄭成功調集甘輝、王秀奇、陳堯策、萬禮、黃廷等二十餘名部將統領水陸各鎮“列營數十裏,旗幟飛揚,盔甲鮮明”,把安平鎮布置得“好似鐵桶”,自己才同眾參軍一道前往安平準備同清使會麵2。葉成格、阿山在清軍步騎護衛下來到安平,一看鄭軍擺下的陣勢已感到氣氛不對,連鄭方安排的迎賓館舍報恩寺也不敢住,寧可住在清軍臨時搭蓋的帳篷裏,雙方都處於高度戒備狀態。盡避鄭成功大設供帳,饋送厚禮,竭力向清使表示友好,在原則上卻堅持“一雲先要四府地方,前詔隻有水路遊寨,未言陸路;二則不奉東西調遣;三則不受部、撫節製;恐如薑襄(瓖)、金聲桓等俱以剃發後激變,且未與張明振(張名振)議妥,又比高麗不剃發等語”1。葉成格、阿山隻奉有監視其剃發受敕的嚴旨,並無談判的權力,麵對鄭成功提出的條件知道使命難以完成,於是以“不接詔,不剃發”2為理由拒絕成功的隆重禮遇,於二十日返回泉州。二十一日,鄭成功遣人致書備禮挽留清使,二使臣回信表示“即使相晤間,不過宣傳皇上浩蕩德意,與公剃發後上謝恩本,將貴部官作何安插,及四府設防數目修入而已。他複何言哉!似公又不宜以旁語及也。弟以一介微軀而膺朝命,欽限在十月內回京,何敢稽遲,以身試法?伏祈早決一言,俾得星馳複命”。退還所贈禮物,並限二十五日為最後答複時間。二十四日晚上,鄭世忠、周繼武、李德、黃征明等往見成功,聲淚俱下地哀告:“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難矣。我等複命,必無生理,並太師老爺(指鄭芝龍)亦難!”3鄭世忠說:“若剃發歸順,可全老父闔家。”成功答道:“吾不剃發即可保全父命,剃發則父命休矣。”世忠“複哭勸其回心轉意。成功於李德身旁手執銀盅,高聲恫喝:剃發乃身分大事,本藩自會定奪,誰人敢勸,哪個敢言!世忠未敢再開口”。周繼武說他也同鄭世忠一起“哭勸成功剃發歸順。成功起誓,先撤官兵,再議剃發之事。佞官沈佺期曰:藩主剃發為令尊大人,我等剃頭又為誰人。況且同在海上數年矣”1。二十六日,鄭成功又派旗鼓史讜、鄭奇逢往泉州請清使來安平再議。葉成格、阿山認為沒有什麽好談的,把二人趕回。二十九日,葉、阿派人催促鄭世忠、李德、周繼武、黃征明回京複命。當天,清廷使臣和隨行人員離開泉州,“從間道回延平”2,和局至此完全破裂。離別之際,黃征明要求鄭成功寫一回信給鄭芝龍,成功依言寫了一封長信說明整個事件經過並表明自己的態度。主要內容是,“和議非本心也”,“不意海澄公之命突至,兒不得已,按兵以示信。繼而四府之命又至,兒不得已接詔以示信。至於請益地方,原為安插數十萬兵將,固圖善後至計;何以曰:‘詞語多乖,征求無厭’?又不意地方無加增,而四府竟為畫餅,欲效前賺吾父故智,不出兒平日所料。遽然剃發,三軍為之衝冠!……在清朝總以剃發為是,在兒總以不削發為是。……大丈夫作事,磊磊落落,毫無曖昧。清朝若能信兒言,則為清人,屈於吾父為孝;若不能信兒言,則為明臣,盡於吾君為忠”。二使“在泉月餘,目睹脫巾情形,未曾與兒商榷,徒以剃發二字相逼挾。兒一剃發,即令諾將剃發乎?即令數十萬兵皆剃發乎?即令千百萬百姓俱剃發乎?一旦突然盡落其形,能保其不激變乎?葉、阿二位不為始終之圖,代國家虛心相商,而徒躁氣相加。……使臣如此行動,朝廷可知也,能令人無危乎?能令人無懼乎?況兒名聞四海,若使苟且作事,不特不見重於清朝,亦貽笑於天下後世矣。大抵清朝外以禮貌待吾父,內實以奇貨居吾父。此番之敕書與葉、阿之舉動,明明欲借父以挾子。一挾則無所不挾,兒豈可挾之人乎?且吾父往見貝勒之時,已入彀中。其得全至今者,大幸也。萬一父一不幸,天也!命也!兒隻有縞素複仇,以結忠孝之局耳!”1在給二弟鄭世忠的信中他把自己的誌向說得更清楚:“兄弟隔別數載,聚首幾日,忽然被挾而去,天也!命也!弟之多方勸諫,繼以痛哭,可謂無所不至矣。而兄之堅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動其心,即斧刃加吾頸,亦不能移吾誌。何則?決之已早而籌之已熟矣。今兄之心緒,盡在父親複稟中,弟聞之亦可以了然矣。大抵清朝若信兄言,則為清人;若不信兄言,則為明臣而已。他何言哉!……夫虎豹生於深山,百物懼焉;一入檻阱之中,搖尾而乞憐者,自知其不足以製之也。夫鳳凰翱翔於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間,任其縱橫而所之者,超超然脫乎世俗之外者也。兄名聞華夷久矣,用兵老矣,豈有舍鳳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盡孝道,從此之後,勿以兄為念。噫,漢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間,各行其誌,各盡其職焉。”2


    鄭成功在和談中表現的態度似乎是詭異的,在致父書中引用了清帝敕諭指責他“詞語多乖,征求無厭”的話,證明盡避未正式開讀,他已完全清楚清廷的底牌。既然沒有談判的餘地,鄭成功為什麽又一再挽留清使,做出種種無益的舉動呢?這隻能說按鄭成功的本意是不願歸降清朝,對於父親的安全雖說置之度外,畢竟不能不有所顧忌。反映在行動上就未免進退失據,措詞更難得體。例如清兩廣總督李率泰給鄭成功的信中就批評說:“所雲‘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傷天性之恩,且貽後世之刺。尊公身為明季重臣,國亡而擇主,非背國而事仇也。足下前無顧命,今無共主,何得滅不可易之親,而從不必然之議也?古之求忠臣於孝子者,幾無據矣!至今猶屢執此‘三省相畀’之說,胡為乎來哉!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載。而足下身羈海甸,猶欲招徠之,以大一統之勢。誰敢取臣服之版圖、惟正之資賦而輕議畀乎?且從來無此廟算,無此邊籌也。即如足下所雲,亦可笑矣。無三省,則舍我而忠於彼;將有三省,即棄彼而忠於我。此皆拂情影借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1從忠於一姓王朝而言,李率泰的批評是一針見血的,問題是鄭成功從來就不是朱明王朝的“純臣”,也不是鄭芝龍的孝子,由於他首先著眼的是維護以自己為首的鄭氏家族和東南沿海部分漢族紳、民的利益,當清朝的“大一統”危及到這一集團利益時,他隻有站在比較軟弱的明朝一邊,借明朝的名義展開反清鬥爭。


    清廷的招撫鄭成功因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條件終告失敗。然而,實際上是各有所得。鄭成功利用和談使清方釋放了1653年四月遭颶風飄入興化港的輔明侯林察;在福建、廣東某些地區擴軍征餉,增強了實力。清廷通過招降也牽製了鄭成功在順治十年、十一年兩次的可能出兵廣東配合李定國作戰。固然,鄭成功本不積極於同李定國會師,這點下文還要談到;但清廷憑借鄭芝龍這張王牌進行招撫,無疑助長了鄭成功對永曆朝廷的離心力,即他給父親信中所說“按兵以示信”。所以,就全局而言清廷所得遠大於所失。


    和談既已失敗,清廷改而用兵。1654年(順治十一年)十一月,“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並無剃發投誠之意。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固守汎界,勿令逆眾登岸,騷擾生民,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剿。從之”1。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鄭親王(濟爾哈朗)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將軍,同多羅貝勒巴爾處渾(二十天後,巴爾處渾即於次年正月初五日病死,肯定未隨軍入閩)、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等領兵由北京赴福建征剿鄭成功2。鄭芝龍失去了利用價值,清廷官員一再上疏要求嚴加懲辦,他們指出鄭芝龍和鄭成功利用和談的機會派出使者多方聯絡,鄭芝龍不僅在給鄭氏集團親屬舊部的信中流露了不滿情緒,而且必然以口信方式泄露清方軍事部署等秘密。從清方截獲的幾次鄭芝龍的私人信件裏,確實可以看出他內心的彷徨。在給林忠的諭帖中說:“本爵美景日近,定不忘爾舊人”;給林瑞驥諭帖中說:“本爵得意日近,定不忘爾”1。這裏所說的“美景日近”、“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麽頗難揣度,他這批信件是在順治十一年十一月間帶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職的福建人楊國永疏中說:“鄭芝龍或欲親往(福建),或欲訛封為王以合其意”2;這種推測有一定根據,因為鄭芝龍在十一月間一麵把鄭成功寄來的部分書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請地益餉,抗不剃發,寄臣書信語多違悖,妄誕無忌”3;一麵派家人回原籍收取田租,還表示打算具題本請求清廷同意讓他的第三個兒子鄭世恩離開京師回泉州管理田產等事務4。如果鄭芝龍作的是這種樂觀估計,他肯定是失算了。另一種解釋則是鄭芝龍預感到噩運降臨,用的是反語。盡避人們可以作種種解釋,鄭芝龍的處境顯然惡化了。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員外郎彭長庚疏請“先廢鄭芝龍以除內奸”;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雲騎尉楊國永在題本中說:“滅鄭成功易,除鄭芝龍難。鄭芝龍一日不除,鄭成功一日難滅。……伏乞皇上速滅鄭芝龍家族。”同日,兵部尚書張秉貞等密題“請將鄭芝龍本人及其妻孥一同遷居,另行禁錮。將其家人及財物一並監管原處,視其鄭成功係降係拒,再行酌處”1。清帝批示:“鄭芝龍之案事關重大,著議政王、貝勒、大臣等核實密議具奏。”大約可以判定,鄭芝龍及其在京家屬於順治十二年二月間被囚禁2。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從語氣推測這分奏稿似出於兵部。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於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1 《清世祖實錄》卷六十六。


    2 《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龍揭帖”雲:“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住。”鄭芝龍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注:“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九。


    2 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致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麵一件更完整。


    3 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致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麵一件更完整。


    1 清廷封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諭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1 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諭同安侯鄭芝龍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諭,“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按,李德係鄭氏家丁,為芝龍、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敕諭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諭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1 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六十四頁。


    2 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征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3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1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2 佟柄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3 福建巡撫佟柄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餉,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1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2 佟柄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致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3 佟柄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1 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朱筆注“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2 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齎到清字谘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禦史王永吉揭帖。


    2 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四十五頁。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2 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


    1 佟柄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按,這裏也可看出張名振並不是鄭成功的部將。


    2 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複鄭成功信。


    3 《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1 順後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蘭龍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八十三頁。


    2 佟柄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1 鄭成功複父書見《台灣外紀》卷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2 《先王實錄》第八十八—八十九頁。


    1 《台灣外紀》卷四。


    1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2 同上。《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頁載“敕諭世子古都稿”,稿內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1 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柄器“為報明緝獲書劄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柄器“為再報續獲書劄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柄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於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柄器所引鄭芝龍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邇”。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龍原文為準。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柄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2 《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3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4 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柄器“為報明緝獲書劄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1 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2 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龍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今若囚禁鄭芝龍,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克新前往伊處迎之,並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將鄭芝豹“速解來京”。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將鄭芝龍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第四節1655—1656年鄭成功的活動


    清、鄭和談由於雙方堅持自己的條件,終歸破裂。鄭成功為加強實力,作好迎戰準備,采取了一係列措施。


    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冬,清漳州府城守門千總劉國軒、守備魏標派人來同鄭軍接洽,表示願意充當內應,獻城投降。鄭成功派忠振伯洪旭、中提督甘輝等帶領軍隊於十二月初一日夜間進抵城下;劉國軒在城頭接應,一舉奪得漳州。清新任漳州總兵張世耀、知府房星燁見大勢已去,隻好跟著投降1。鄭成功在初四日親自來到漳州,對劉國軒反正來歸,深表嘉許,提升他為護衛後鎮。接著在同月內派甘輝、前鋒鎮赫文興、援剿左鎮林勝、北鎮陳六禦等先後攻克同安、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各縣。隨即移師於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初五日攻克仙遊縣2。至此,泉州府城已經處於鄭軍四麵包圍之中。鄭成功出兵收複漳、泉兩府之地,本來意味著和談完全破裂,然而他似乎出於策略考慮寫信給清福建巡撫佟柄器和泉州守將韓尚亮、知府申偉抱,以和談時清廷曾許給漳、泉、潮、惠四府作為自己用兵的理由。這種立論難免遊移其辭,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是主和還是主戰,是為清還是為明。如給泉州官員的信中幾乎是說你們先投降我,我再帶你們投降清朝。這種信件當然起不了任何作用,難怪佟柄器回信中斥之為“侈口而談,驕蹇滿紙,殊堪噴飯”3。


    1655年(順治十二年,永曆九年)二月,鄭成功借口“和議不就,必東征西討,事務繁多,議設六官並司務,及察言、承宣、審理等宜,分隸庶事,令各官會舉而行”4。這種做法同孫可望相當類似,實際上是另立以自己為核心的小朝廷,隻是他的兵力和地盤遠不如孫可望,把所設官職名分上定得低一點罷了。原魯監國重臣張名振“條陳不宜僭設司務”,鄭成功“遂改司務為都事”,表麵敷衍一下,實則我行我素。三月,又設置六察官,“俾其敷陳庶事,譏察利弊”。同月,“六察官周素、葉茂時等條陳:中左興王之地,不宜因循舊址,顧名思義,請改中左(中左所即廈門)為思明州,亦如新豐故事也。藩從而改之”1。親鄭文人著作中常說鄭成功六官等職是“承製”,即取得永曆皇帝的授權。其實,永曆朝廷自處艱難,鞭長莫及,裝聾作啞容或有之。溫睿臨《南疆逸史》中說:“先是,隆武之以總統命成功也,許立武職至一品,文職至六品。至是地大兵眾,乃設六官,分理庶事。”2夏琳《閩海紀要》則雲:“永曆九年二月,延平王成功承製設六官。初,成功以明主行在遙隔,軍前所委文武職銜,一時不及奏聞;明主許其便宜委用,武職許至一品,文銜許設六部主事。成功複疏請,以六部主事銜卑,難以彈壓。明主乃賜詔,許其軍前所設六部主事秩比行在侍郎,都事秩比郎中,都吏秩比員外。”3這類記載未必可信。承製便宜設官本意為在軍前收複地方等情況下,來不及請示暫行委任武將和地方文官,以統轄兵丁或料理地方,這和設立與朝廷相仿的衙門官員大相逕庭。所謂許設六品以下官蓋指委任地方知縣及軍中監紀之類官員,而不是朝廷官員。從目前所見有限的永曆朝廷文書和與鄭成功同處東南濱海的原魯監國舊臣的文獻中幾乎見不到鄭成功自用官員職務。張煌言《北征錄》內講到南京戰役時曾致書鄭成功自設的“五軍中軍”張英,特地加上一句“即所號為五軍者”,其不承認成功私署官職,微意存焉。本書指出鄭成功的仿設朝官,並非“承製”,毫無站在永曆朝廷立場上斥責其僭妄之意,而是著眼於分析明清之際戰局的整個走向,鄭成功的另搞一套和他在戰略上堅決避免同李定國、孫可望會師都是他割據自雄思想的表現。


    清廷在撫局完全破裂後,決定再次動武,派鄭親王世子濟度統滿、漢軍南下福建。麵對清方主力的迫近,鄭成功采取的對策是揚長避短,主動放棄業已恢複的漳州、泉州兩府屬縣,把兵力集中到海上。為了避免清軍憑城固守和加強己方防務,鄭成功下令諸將於征餉後拆毀漳、泉二府屬邑的城牆和房屋,所得磚石木料用於建造和加固金門、廈門、■州諸島和濱海的海澄縣城垣及營房1。鄭軍收複漳、泉二府屬縣不到一年,漳州府屬派餉銀多達一百零八萬兩,泉州屬縣也達七十五萬兩2,撤退時又夷為平地,這在軍事上有其緊迫性,但後果勢必失去民心,使自己立足之地越來越小。


    鄭成功放棄漳州、泉州大部分地區並不是單純防禦,而是在加強金、廈等島嶼防務的同時,分別派遣部將帶領舟師北上浙江、南下廣東,使入閩清軍主力陷入進戰無能,後顧有憂的困境。六月,他派前提督黃廷、後提督萬禮統領十三鎮兵員南下廣東潮州府攻城征餉;七月,又派中提督甘輝、右提督王秀奇等率領陸戰兵乘船北上會同定西侯張名振、忠靖伯陳輝部伺機進攻浙江、江蘇。


    北征的戰役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果。1655年(順治十二年,永曆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甘輝、王秀奇部鄭軍進抵舟山,次日圍城;張名振部也從崇明一帶沙洲南下參加會攻舟山戰役1。清浙江巡撫秦世禎向朝廷報告:“自王師(指濟度所統清兵)大進,兵力全注於閩中,而鄭逆豕奔,賊眾亦全注於海上。”“閩、浙逆眾聯合(指北上的甘輝部和南下的張名振部),有排山倒海之勢”,“南北賊艘逾千,賊兵數萬,圍困舟山,聲息不通。”2二十六日,據守舟山城的清軍副將把成功(按,把成功是蒙古族人,姓氏譯音,《海上見聞錄》寫作巴成功,亦可)反正來歸。明軍收複了舟山群島這一戰略要地3。清定關守將張洪德也率部歸明1。十一月,鄭成功考慮到留守金、廈的兵力不足,左提督祥符伯赫文興又病死,決定調甘輝等率主力回守根本,由總製陳六禦“督定西侯張名振、英義伯阮駿等鎮守舟山”2。不久,張名振去世,死因眾說不一3。張名振在臨終前把自己的舊部托付給監軍兵部右侍郎張煌言,鄭成功卻下令由陳六禦接管。次年清軍再度占領舟山,陳六禦陣亡,張煌言成了原魯監國係統軍隊的主要領導人,繼續同鄭成功聯合作戰。


    十二月十三日,甘輝、王秀奇等率部回到廈門。鄭成功對把成功起義來歸非常欣賞,改其名為把臣興,授驍騎將軍印避鎮事。清台州副將馬信在鄭軍北上時曾經派使者李國寶至軍中接洽反正事宜。到1656年(順治十三年)正月十二日,鄭成功派忠振伯洪旭率戰船三百餘艘進至台州港,是日夜間馬信借口“海賊臨城,請議堵剿”,待文武官員到齊後,馬信喝令把兵巡道傅夢籲、知府劉應科、通判李一盛、臨海知縣徐鈺等逮捕。次日,開獄政囚,除將尚未建成的戰艦燒毀外,帶領部下兵馬四百餘名、家眷和府、縣庫存錢糧、兵器棄城乘船來歸1。鄭成功大喜,授予馬信掛征虜將軍印避中權鎮事2。鄭成功對把成功、馬信和後來李必、王戎的來附特別優遇,原因是這些北方將領帶來一批擅長騎射、慣於陸戰的軍隊,正可彌補自身軍隊的不足。這和清廷的致力爭取擅長海戰的施琅、黃梧、蘇利、許龍等人是同一個道理。


    南下廣東的鄭軍卻不那麽順利。1655年(順治十二年)八月初五日,黃廷、萬禮統領蘇茂、林勝等二十餘鎮將、兵丁六七萬包圍廣東潮州府屬揭陽縣城,“黃廷圍東門,萬禮圍北門,蘇茂圍西門,皆樹柵開塹為久駐計”,林勝劄營於人家頭鄉阻擊潮州府來援清軍3。同時,分遣兵將到各鄉寨去征米征銀。這月十三日,鄭軍擊敗由廣州來援的清將郭登賢、張祥部,殲敵三百餘人;二十五日又在獅拋球擊敗清饒平鎮總兵吳六奇部,殺敵八百餘名4,清軍傷亡逾千,狼狽而竄。到九月初七日,揭陽被圍已一個多月,守將遊擊楊倫、知縣段有黻等見內無糧草、外無救兵,請求鄭軍網開一麵,以交出揭陽為條件,放他們逃出該縣。經黃廷等同意後,清方官兵撤出揭陽,鄭軍入城委派了知縣等官員,“設糜粥以濟饑民”1。明軍乘勝於初九日克普寧縣,十三日克澄海縣。清廣東當局大為震驚,他們探得李定國當時正在廣西橫州,其部下“靳、雷、高、李、吳、王”六將都已進至與廣東接境的容縣2,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會商後,惟恐鄭成功軍趁勢直下潮、惠,李定國軍再入羅定、肇慶,就將陷入兩麵受敵,前途不堪設想。於是,他們決定趁李定國軍尚在廣西,首先出兵迎戰鄭軍,抽調平藩下左翼總兵許爾顯、靖藩下左翼總兵徐成功部與總督標下兵馬共一萬餘名,會合潮州總兵劉伯祿、饒平總兵吳六奇等部七千餘人,大舉來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軍在揭陽附近的琅山築四大營盤,待機而動。清潮州知府“黃廷獻令鄉寨供糧草,當夫役,百裏內竹木祠宇俱毀伐無存;老幼被拘者索取財賄取贖,使令稍不如意,即毆撲至死。又造事誣扳慘毒,無異閩寇”3。


    雙方相持到1656年(順治十三年)二月,黃廷召集諸將商議作戰機宜,左先鋒蘇茂積極主張進兵決戰,自告奮勇打前陣。金武營將郭遂第(即華棟)提出進攻時大軍須過釣鼇橋,橋麵狹窄,如果作戰不利被迫後撤時將會遇到很大困難,因此他主張持重。經過一番爭議,黃廷決定采納蘇茂建議,出城決戰,由蘇茂任前鋒,前衝鎮黃梧、護衛左鎮杜輝繼進,殿兵鎮林文燦、援剿右鎮黃勝為後援;黃廷親自率領後勁鎮楊正等抄出敵後夾擊。不料,清方早有部署,先派出小鄙遊騎佯抵一陣,等待鄭軍大部過橋後突然前後合擊,把鄭軍截為兩段。混戰當中,蘇茂身中兩矢一銃,帶傷突圍而出,鄭軍陣勢大亂,後撤時因橋麵過窄,黃勝、林文燦二將和許多士兵被擠入河中淹死,兵員損失多達四五千人1。二月二十五日,鄭軍再次同清軍交戰於東村渡,又被擊敗。鄭成功接到揭陽戰敗的消息後,下令放棄該地,命黃廷率師登舟在廣東海域探聽永曆朝廷消息後返航。三月十三日,黃廷領南征將士放棄揭陽、普寧、澄海三縣,於揭陽港登舟出海。回到廈門後向鄭成功報告舟師航行到大星所(約為今廣東省惠東縣南地名港口),探得“行在駐蹕高、瓊(今廣東湛江地區和海南省),聲援難通”2,當時高州、瓊州都在清方控製之下,黃廷連基本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就揚帆東返,帶回在潮州地區征得的餉銀十萬兩、米十萬石3。


    南征舟師回到廈門,鄭成功立即召集文武官員會議處理揭陽喪師之罪1。他提出蘇茂輕敵致敗,黃梧、杜輝不及時應援反而臨陣退卻都應該處斬,由於眾將跪告求情,才僅斬蘇茂一人,杜輝捆打六十棍,黃梧寄責,各戴罪圖贖2。鄭成功禦將之道以嚴著稱,這在明末軍紀渙散的情況下確有必要,但他的性格過於剛強,往往失之偏激。蘇茂在揭陽戰役中雖輕敵寡謀,但勇於進戰,負傷突圍,本應薄責示警,以觀後效。鄭成功把他處斬,首級傳示軍中,顯然過於苛刻。據江日升記載,鄭成功是因為獲悉蘇茂曾經掩護施琅,使他得以叛逃清方,懷恨於心,必欲殺之,這次借揭陽戰敗為由將其處斬。諸將不明底細,“鹹有微言,曰:論茂揭陽之敗,無非天意,豈戰之罪?雖不從郭遂第之言,其氣可以吞敵,何至於死?況茂戰功難以枚舉,非他人所可比,藩主如此施行,豈不令人寒心!鄭成功見諸將不服,乃厚加殮葬,養其妻孥,自作祭文:“馬謖非無功於蜀,然違三軍之令,雖武侯不能為之改”雲雲3。這顯然是在玩弄權術。然而,鄭成功更大的錯誤是在處死蘇茂之後立即派黃梧和蘇明(蘇茂族弟)鎮守海澄縣。這裏“阻山臨海,兩城對峙,夙稱天險”,鄭成功動員大量人力修建了堅固的城牆,屯積大量軍械、糧食,使之成為進可以戰,退可以守的大陸前進基地,同金門、廈門組成犄角之勢。黃梧既牽連受責,心懷二意,就同“痛兄蘇茂被戮”的後衝鎮副將蘇明密謀降清1。1656年(順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夜間,黃梧、蘇明帶領部下官八十餘員,兵丁一千七百餘名叛變,把海澄縣獻給清方2。駐守海澄縣五都土城的副將林明火速報告鄭成功,成功大驚,派大將甘輝統諸將駕快哨船連夜開赴海澄,天亮時清兵已入城據守,甘輝等無可奈何,隻能掩護林明部把土城內軍械糧食搬運下船,返回廈門。海澄之失,對鄭成功是一個重大打擊,他歎息道:“吾意海澄城為關中、河內,故諸凡盡積之。豈料黃梧、王元士(知縣)如此悖負,後將何如用人也!”3。清廷得報黃梧、蘇明以海澄縣來歸,欣喜不已,於八月十七日決定封黃梧為海澄公(這本是清鄭和談時準備授予鄭成功的爵位)4,授蘇明為都督僉事,不久加銜為右都督1。黃梧叛明投清,受封公爵,大有平步青雲之感。可是好景不常,他不久就發現這是清廷玩弄的政治權術。1657年(順治十四年),黃梧部下的兵丁被清朝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調走2,無權倒也罷了,可氣的是位高而金不多。1659年(順治十六年)他不得不向清廷訴苦,說自己投順“已逾兩載,而常祿未沾。前歲蒙大將軍世子王月命有司暫給爵俸銀三十兩,而祿米概未有及”,他全家二百餘口,不夠吃飯,遑論其他3。


    這年(1656)八月二十二日,清寧海大將軍宜爾德、提督田雄指揮滿漢兵再次進攻舟山。明將阮駿等率領舟師迎戰。到二十六日,清軍全力來攻;阮駿傷重而死,總製陳六禦、總兵張洪德、張晉爵、李廷選、阮凱、薑英等陣亡,殘餘明軍乘船逃往外洋。次日,清軍在舟山登陸,占領了這個群島1。由於當時清朝水戰兵力和經驗都還不足,為了避免1651年攻占舟山留軍戍守結果被鄭成功大批海師包圍,守將孤立無援,被迫投降的情況再度發生,又為了防止明軍重來以舟山為基地,清方文武官員商議後決定把該島城郭房屋全部拆毀,居民統統趕回大陸。時任浙江巡按的王元曦在奏疏中說:“查舟山經歲之入錢糧不過四千四百餘兩,糧米不過七百九十餘石,悉其所供僅亦錙銖,量其所費,當得钜萬。……更有慮者,舟山民物漸集之後,賊以釜底遊魂保無窺伺?是有舟山而有居有食,反起賊垂涎之心;無舟山而無居無食,反製賊必死之命。臣區區之愚,竊以舟山原係海外之地,或應暫置海外,無煩議兵增守,以示朝廷不勤遠略之意。至於百姓,料亦無多,或於班師之日聽其擇便,願為兵者編入卒伍,使之隨行報效;願歸業者安插寧波一帶,使之耕鑿得所。”2這一建議得到清廷批準,後來浙江巡撫佟柄器在奏疏中談到:“順治十三年十一月間議棄舟山,業經奉文遵行訖。……惟是棄舟山之時,毀城遷民,焚毀房屋,當日慮為賊資,是以惟恐不盡。職查舟山舊城周圍五裏,僅存泥基,磚石拋棄海中。”1順治十五年(1658)鄭成功、張煌言領軍北伐,再次來到舟山,建造草蓬作為屯軍臨時處所。直到順治十六年十二月,鄭成功因為廈門吃緊,三次發出令箭調回舟山駐軍,馬信、陳輝部明軍才在順治十七年正月初八日放火燒毀草蓬,乘坐大小船隻三百餘艘南下金、廈2。從這時起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舟山群島基本上成了一片廢墟。


    自從海澄縣易手以後,鄭成功的兵力雖然還相當強盛,但控製的地盤差不多僅限於金門、廈門、南澳等沿海島嶼。為了解決兵餉來源和擴大影響,鄭成功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開展海外貿易,還親自統率軍隊進攻福建省會福州。1656年(順治十三年)七月,鄭軍攻克閩安鎮3,沿鼓山一線進軍福州,被守城清軍擊敗;鄭軍固守閩安鎮長達一年之久,至次年(1657)九月才為清軍收複1。鄭成功在九月間親自視察了閩安鎮一帶的地形,認為這裏是福州的門戶,令工官馮澄調集民夫增築土堡城寨,為長久之計,在羅星塔、肖家渡也撥兵戍守,由後提督萬禮坐鎮閩安,總督水陸防守。這一部署是在福州外圍設置重兵,牽製福建清軍主力。十二月,鄭成功統舟師在福州以北的梅溪登陸,經飛鸞、白鶴嶺攻羅源、寧德。清鄭親王世子濟度派梅勒章京阿克善等將率軍來援。鄭成功采取誘敵深入的戰術,大敗來援的清軍,阿克善也被擊斃2。羅源、寧德二縣守城清軍閉門不出,鄭成功的作戰意圖本不在於占領該地,他分遣官兵到二縣鄉村搜括糧食,大約積足三個月之用後就主動撤退了。此後,他還曾多次派出軍隊到浙江、福建沿海地方籌集糧食。


    1657年(順治十四年)九月,清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利用鄭成功主力進攻浙江台州,福州閩安鎮守禦力量單薄的機會,決定乘機攻克該鎮,以解除福建省會的威脅。他同固山額真圖賴、郎賽商議後,抽調滿漢大批軍隊水陸三路進攻閩安鎮。九月初七日先派水師出閩江口切斷海上來援的鄭軍,初八日開始陸路分兵二支,一支由鼓山出發,一支由南台西路出發,大舉進攻。參加進攻的軍隊除圖賴、郎賽兩固山額真統率的滿軍外,還有總督李率泰標下、巡撫劉漢祚標下軍隊,精奇尼哈番沈永忠部、提督馬得功、總兵王之剛、蘇明等部,兵力相當強大。而鄭成功北上進攻浙江省台州時,抽調了後提督萬禮部主力隨行,在閩安鎮隻留下了五軍戎政王秀奇節製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前提督下右鎮餘程留守閩安鎮,兵員不過數千人。雙方自初八日開始激戰,清軍用紅衣大炮猛轟閩安寨城,鄭軍兵單勢薄,難以招架,十四日清軍攻克閩安鎮,駐守頂寨的右鎮餘程和部下戰士全部陣亡。清軍轉攻羅星塔寨,據守該處的陳斌、盧謙兵力不敵,向鄭成功緊急請援。因雙方距離過遠,救援不及。十五日,陳斌、盧謙在施琅的招徠下帶領官兵一千三百人向清方投降,羅星塔要塞失守。清總督李率泰借口事先招降未順,直至“已斷糧餉,又無援兵”的困境下才被迫投降,決定以“犒賞”為名把陳斌、盧謙及部下官兵全部處斬1。此外來降的尚有官弁一百二十一名、兵丁二千六百四十八人。閩安戰役以清軍獲勝告終,不僅解除了省會福州的威脅,而且殲滅鄭軍五六千人。


    關於鄭成功的封爵,是南明史上比較費解的問題之一。導致後來史學家困惑的原因來自兩個方麵,其一是鄭成功的幕僚人物在追記鄭成功事跡時往往用後來更高的爵位敘述他早期的活動(這種情況現代也屢見不鮮);另一原因是永曆朝廷偏處雲貴,鄭成功等局促於東南沿海地區,中間為清統治區,朝廷決定加封官爵、鑄造印章、撰寫誥敕需要一段時間,而使者轉輾於道,迂回陸路海上,動輒數月,殊非易事。因此從朝廷決定加封到使者開讀詔書、頒發敕印,在時間上必有一個相當長的間隔,部分史籍記載上的差異即由此而來。


    鄭成功在隆武時期已封忠孝伯,但他自己極少用這一爵位發布文告,原因是隆武朝廷和魯監國封了一批公、侯、伯爵,鄭成功看不上眼,他寧可用賜姓、招討大將軍名義顯示自己的獨特地位。《小腆紀年》記永曆二年(1648)十月永曆朝廷加封鄭成功為威遠侯,永曆三年(1649)七月封廣平公1。威遠侯事不大清楚,封廣平公的記載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同書記載永曆七年(1653)六月,封鄭成功為漳國公2。自1648年到1653年,鄭成功的勢力有很大發展,連李定國第一次進攻廣東(1653)時也對鄭氏寄予厚望,永曆朝廷不可能僅僅在同等爵位上改封。永曆七年晉封漳國公有可靠文獻證實,在陳乃乾、陳洙纂《明徐闇公先生孚遠年譜》內收有永曆八年頒發給徐孚遠的詔書,其中就明確稱鄭成功為“漳國勳臣”,證實了在這以前永曆朝廷曾封鄭成功為漳國公。鄭成功大約由於上述原因,似乎從未用過這個頭銜。直到永曆十一年九月,朱由榔已遷入雲南昆明之後,才決定進封鄭成功為延平王,製作印敕完備後,派漳平伯周金湯等為使者取道廣西、廣東,航海至廈門,行冊封禮。周金湯等到達廈門已經是永曆十二年(1658,戊戌,順治十五年)。現將《敕封延平王誥》轉錄於下:


    克敘彝倫,首重君臣之義。有功世道,在嚴夷夏之防。蓋天地之常經,實邦家之良翰。爾漳國公賜姓忠猷愷掣,壯略沉雄。方閩浙之飛塵,痛長汀之鳴鏑,登舟灑泣,聯袍澤以同仇,齧臂盟心,謝辰昏於異域。而乃戈船浪泊,轉戰十年,蠟表興元,間行萬裏,絕燕山之偽款,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於東南,繁遺民以弁冕,弘勳有奕,苦節彌貞,惟移忠以作孝,斯為大孝,蓋忘家而許國,乃克承家銘。具金石之誠,式重河山之誓。是用錫以冊封為延平王,其矢誌股肱,修茅戟丕建犁庭之業,永承胙土之■。尚敬之哉!1


    在這以後,鄭成功和他的兒子鄭經、孫子鄭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分,奉明朝永曆正朔,在東南沿海獨樹一幟。


    1 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原同安水師參將楊其誌啟本,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六一頁。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七頁載於十一月初一日,乃曆法不同之故。


    2 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八頁。


    3 《先王實錄》第一○二頁,參見《台灣外記》卷四。


    4 《先王實錄》第一一一頁。


    1 《先王實錄》第一一二—一一三頁。


    2 《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鄭成功傳》。


    3 夏琳的這種說法不僅未能從其他材料中得到印證,而且難以自圓其說。一代有一代的典章製度,南明自唐、魯繼立起濫發敕、劄固為常事,但永曆帝未必會下詔規定鄭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何況這裏的“銜”、“秩”又說不明白,明製主事為六品官,侍郎為正三品官;前者為部內清吏司屬官,後者為六部堂上官。個中奧妙大概隻有鄭成功和他自己設立的官員才說得清楚。


    1 楊英《先王實錄》記是年“九月,藩駕駐思明州,漳、泉各屬邑並漳城俱報拆完平地”。朱希祖先生據夏琳《閩海紀要》、沈雲《台灣鄭氏始末》二書評雲:“所墮不過一府二縣一鎮城耳”,楊英所記“頗有失實”。陳碧笙先生引兩府所屬縣誌及清檔,斷定楊英所載確為實錄,極有見地。


    2 《先王實錄》。


    1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二三頁《舟山將官投賊殘揭帖》。


    2 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浙江巡撫秦世楨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三四—一三六頁。


    3 順治十二年十一月浙江巡按葉舟揭帖,見同上書第一三八—一三九頁;參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八九頁,浙江巡按葉舟揭帖。


    1 楊英《先王實錄》等書寫作張鴻德,據清方檔案及任光複《航海記聞》當為張洪德。又《荊駝逸史》收入《航海記聞》一書誤將作者寫作汪光複,實為任光複,即任廷貴,謝國楨先生《晚明史籍考》早已糾正。


    2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3 親鄭史籍說張名振病死;其他史籍則說是鄭成功命人毒死;清江南總督馬鳴珮揭帖中據來降兵丁報告說因攻崇明失利,鄭成功要捉張名振去殺,名振驚憤得病而死,見《明清檔案》第二十九冊,a29—88號。張名振去世的時間在順治十二年十二月間。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詩,(見《沈光文斯庵先生專集》),“陳漢光注:定西侯,即張名振,係隆武元年(順治三年)魯王所封,死於永曆十年(順治十三年)。此詩應係是時所作。”按,陳注有誤,隆武元年即順治二年(1645)七月至年底。封定西侯時間已見本書。名振卒年在永曆九年(順治十二年)。


    1 《明清史料》已編,第四本,第三六二—三六三頁,戶部尚書車克等題本。


    2 《先王實錄》第一三一頁;《海上見聞錄》(定本)第二十五頁。按,彭孫貽《靖海誌》實即《海上見聞錄》,彭氏不過篡改原書,改明朔為清朔,故“征虜將軍”亦避嫌改作“定北將軍”。


    3 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紀》附《兵燹》。


    4 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廣東巡撫李棲鳳聯名上疏朝廷,建議授吳六奇協鎮潮州總兵,駐鎮饒平,額定兵員為一千名,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三六頁。獅拋球戰役中吳六奇部所受重創可想而知。


    1 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記》附《兵燹》。


    2 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兩廣總督李率泰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二—一五三頁。


    3 乾隆《揭陽縣誌》卷七《兵燹》。


    1 前引《揭陽縣誌》雲鄭軍戰死者四千餘人,《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記“兵死者五千餘人”,《先王實錄》等書雲“折兵大半”。按,《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九頁,《會剿揭陽閩寇殘件》記雙方交戰於揭陽萬裏橋,鄭軍失利,黃廷下後營鎮副將何猛陣亡,年月及情節均與鄭方記載不符。


    2 《先王實錄》;參見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三八—一四一頁。


    3 《先王實錄》。


    1 《海上見聞錄》、《台灣外紀》等書均記甘輝等返回廈門在六月,鄭成功誅殺蘇茂後,同月內,黃梧、黃明即以海澄縣城降清。楊英《先王實錄》記二月間鄭成功聞敗訊,先調回蘇茂、黃梧、杜輝等,三月間斬獲茂徇軍中,甘輝至六月間方返回廈門。看來楊英所記更合情理。


    2 見《先王實錄》、《海上見聞錄》(定本)。《台灣外紀》作罰黃梧賠償盔甲五百副。蘇茂被殺的具體日期在五月,其弟蘇明降清後揭帖中說:“順治十三年五月內,兄茂以疑被戮。”(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二頁。)


    3 祭文全文見《台灣外紀》卷四。


    1 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2 順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撫宜永貴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二十八冊,a28—24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四○○頁。


    3 楊英《先王實錄》第一三六頁。


    4 順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九頁。按,此件中雲黃梧“殺其同守偽官華東”,華東當指華棟(即郭遂第),但查有關諸書,華棟雖曾奉命同黃梧守海澄,此後仍在鄭軍中。又,此件提及與黃梧大致同時降清的還有總兵林興洙,林興洙當即林興珠,此人在康熙前期平定三藩之亂和雅克薩戰役中擊敗沙俄侵略軍起過重要作用。清廷“封黃梧為海澄公敕諭稿”見同書,第一六○頁。


    1 順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僉事蘇明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2 《海上見聞錄》(定本)記:1657年九月,“永春義師林忠襲破永福縣。清部院李率泰發兵救援,檄海澄公黃梧,未至,疑之,盡撥其轄下官兵分入八旗。黃梧大悔。”楊英《先王實錄》亦載此事,並雲:“黃梧隻剩隨從數人,始悔叛之誤也。有思來歸,藩弗納之。”據順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升同安副將施琅為同安總兵官時雲:“此副將所管兵丁一千原係海澄公標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屬”。實際上黃梧並沒有兵權。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五六頁。按,據《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三二頁,順治十四年八月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偽伯”林忠與“胞弟偽左都督林暹”、“偽中鎮左都督鄭世雄”率領總兵以下官兵七千人降清,即在上引二書所記之前一月已降清,陳碧笙先生曾指出時間有誤。佟柄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內收順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奏本,稱林忠為鄭芝龍舊部,“係逆賊鄭成功所封偽伯,現今擁賊萬餘,侵犯永福、閩清二邑”。林忠部一直在德化、永春、永福(今永泰縣)一帶活動,即如李率泰揭帖中所雲“梗化十年”。


    3 順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黃梧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二九頁。


    1 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殘件(順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一頁。按,此件中既說擊殺賊首阮駿,又雲“偽英義伯阮四”受傷身死。參考各種文獻,英義伯即阮駿,“阮四”大概是他的小名。


    2 順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浙江巡按王元曦“為海外孤城已複,封疆善後宜圖”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五頁。


    1 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撫佟柄器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六四頁。道光二十六年《寧波府誌》卷十五《海防》雲:“國朝順治初舟山為明季遺頑所據,八年始討平之。旋陷於海寇。十二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棄舟山為界外。”十二年當作十三年。


    2 順治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浙江巡撫佟柄器“為匯報舟山海逆南遁情形”事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四三頁。張煌言詩文也提到他再到舟山時所見荒涼情景和張名振墓被清軍所毀等情況,見《張蒼水集》。


    3 海外散人《榕城紀聞》記: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閩安鎮,陸路由古嶺,水路由大江。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東北一帶,鄉村俱焚。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燒無遺。……圍城之中(指被圍之福州),百姓皆分垛守禦,燈火器械,各令自備。至二十七日始退,據閩安鎮,……”


    1 順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為閩安攻克大捷”事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二二三—二三五頁。


    2 覺羅阿克善在鄭方文獻中寫作阿克商。楊英《先王實錄》第一四三頁記為陳蟒所殺;江日升《台灣外紀》與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說是甘輝所殺。《滿漢名臣傳》卷九、《清史稿》卷二四二本傳中都說他在順治十四年福建羅源戰役中陣亡;鄂爾泰編《八旗通誌》卷一五○本傳中卻說阿克善在此戰役中擊敗鄭成功軍,“斬獲甚眾”,順治十七年還跟隨定西將軍愛星阿進軍雲南,入緬甸阿娃(阿瓦)城,“獲偽桂王(永曆帝)以歸”,恐誤。


    1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第三七○頁。按,該書雲:“逆賊偽鎮南將軍陳斌率沈奇鎮偽總兵陸錢及其屬下來降,……均殺之。”“沈奇鎮偽總兵陸錢”係“神器鎮盧謙”之誤譯。楊英《先王實錄》記,“守羅星塔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俱被獲逮去,不屈,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陳碧笙校注本第一六○頁)。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記:“陳斌等死守羅星塔待援。總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盧謙等剃發投誠,全師至福州。泰(指李率泰)令大廳按冊內花名領賞,五人一隊,從東轅門入,由西轅門出,即收其器械,梟首千有餘人,斬訖,方收斌與謙等並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一三七—一三八頁)。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三十一頁)記施琅招降陳斌等後有小注雲:“後說李率泰盡殺之南台橋,凡五百餘人。”被殺降兵數當以滿文檔案為準。


    1 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十五及卷十六,中華書局排印本,第五九六頁及第六一八頁。


    2 同上書,卷十八,見排印本第六九二頁。


    1 引自許浩基編《鄭延平年譜》。讀者可參考楊彥傑撰《鄭成功封爵新考》,收入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曆史研究室編《鄭成功研究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第三一八—三三四頁,此論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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