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列國混戰,霸主更迭,曆來都認為當時曾經出現過“五霸”。孟子說:“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又說:“五霸,桓公為盛。”(《孟子。告子》)《商君書。更法》也強調:“五霸不同法而霸。”《漢書。諸侯王表序》更明確指出:周王室衰,則“五霸扶其弱”。然而,春秋“五霸”所指究竟為誰,卻眾說紛紜:(1)《荀子。王霸》稱:“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所謂信立而霸也。”《荀子。議兵》又說上述五君,“可以霸而不可以王”。《墨子。所染》也謂上述五君,“所染當,故霸諸侯”,(2)《風俗通義。五霸》曰:“《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是五霸也。”《孟子》趙岐注也以上述五者為五霸。(3)《白虎通。號》記:“或曰五霸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人闔閭也。”(4)《漢書》顏師古注雲:“五霸謂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也。”可見曆來解釋之歧異。
在上述四說中,隻有齊桓公和晉文公是眾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麽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一、宋襄公,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衛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於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衛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可知他確實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楚拘留;後戰於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這樣的人,能是霸主嗎?
二、秦穆公,《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由餘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確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
《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說他用賢伐戎,並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原五霸之中。
三、楚莊王,《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於河雍,合諸侯於宋,遂霸天下,”從曆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曆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入五霸。
四、吳闔閭。《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闔閭……與荊(楚)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闔閭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隨後,隨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隻得引退,不敢與爭,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於史無征。因此,吳闔閭應為偏霸。
五、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爭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這樣的結局,可以稱得上霸主嗎?
六、越勾踐。《呂氏春秋。順民》說:“越王……殘吳,二年而霸。”《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號稱霸主”。這裏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
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曆史上明確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複霸也”;《左傳。昭公三年》雲:“昔文、襄之霸也”,杜預注:“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作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
關於春秋“五霸”,曆史記載和曆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如何才能作出一個正確的答案,需要我們去細致考慮。
(鄭嘉融)
在上述四說中,隻有齊桓公和晉文公是眾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麽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一、宋襄公,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衛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於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衛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可知他確實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楚拘留;後戰於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這樣的人,能是霸主嗎?
二、秦穆公,《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由餘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確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
《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說他用賢伐戎,並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原五霸之中。
三、楚莊王,《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於河雍,合諸侯於宋,遂霸天下,”從曆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曆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入五霸。
四、吳闔閭。《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闔閭……與荊(楚)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闔閭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隨後,隨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隻得引退,不敢與爭,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於史無征。因此,吳闔閭應為偏霸。
五、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爭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這樣的結局,可以稱得上霸主嗎?
六、越勾踐。《呂氏春秋。順民》說:“越王……殘吳,二年而霸。”《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號稱霸主”。這裏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
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曆史上明確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複霸也”;《左傳。昭公三年》雲:“昔文、襄之霸也”,杜預注:“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作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
關於春秋“五霸”,曆史記載和曆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如何才能作出一個正確的答案,需要我們去細致考慮。
(鄭嘉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