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初期的幾樁離奇怪事中,康熙的皇四子胤禛(即雍正)篡改遺詔這一曆史疑案,要算被世人議論得最多的不解之謎了。
官方記載曆來都稱遺詔中所立的就是皇四子胤禛.王先謙的《東華錄》說,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淩晨,康熙帝病情突然惡化,傳諸皇子入見。寅刻皇三子、皇七子、皇八子、皇九子、皇十子、皇十二子、皇十三子以及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隆科多等8人至禦榻前,遂傳遺詔如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
下達這道詔書時,胤禛並不在場。他趕到康熙所在的暢春園時為巳刻,三次進見康熙問安,這時康熙還能說話,“告以病勢日增之故”。直到夜間戌刻,康熙去世,方由隆科多向胤禛宣讀遺詔,據說胤禛尚無當皇帝的思想準備。眾皇子向他叩首,於是胤禛即皇帝位,改元雍正。
對於這一官方記載曆來就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為這基本上是可信的,雍正的即位屬合法繼承,是根據康熙的臨終遺詔登極的;另一種意見則不相信這種官方記載,認為雍正出於“矯詔篡立”,康熙病危,雍正和隆利多控製著當時的局勢,假傳遺詔,奪得了皇位。
《清朝野史大觀》的記載則與官書所載大相徑庭。其中《清世宗襲位之異聞》中說,康熙彌留之際,手書遺詔曰:朕十四皇子,即纘承大統。恰好是皇十四子胤禵,“嚐統師西征”,胤禛偵知遺詔所在,想將“十”字改為“第”字,乃隻身入暢春園,“竊詔改竄”。《大義覺迷錄》中保存下來的一些傳言,所說胤禛私改遺詔的情節,更是曲折離奇:“聖祖皇帝原傳十四阿哥允禵(即胤禵)天下,皇上(指雍正),將‘十’字改為‘於’字。”
又說到康熙病重時,雍正就讓他喝了一碗人參湯,不知何故,“聖祖皇帝就崩了駕,皇上登了位。”雍正還隨即召回了允禵囚禁起來,太後要見允禵,雍正不允,太後就撞死在鐵柱之上。
據皇十四子的侄子弘旺的《皇清通誌綱要》載,皇十四子,“諱允禎,改諱禵.”民國前期,彌爾田根據皇十四子的改名,認為雍正是這樣篡改康熙遺詔的:“改禎為禛,固自易易”(《遁堪文集》卷一)。他指出遺詔是“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經雍正改後為“皇位傳位於四子胤禛”。
那麽,雍正有沒有改過遺詔?近年來清史專家們曾認真探討過,但至今仍是一團迷霧。
許多專家認為,康熙想立的就是雍正,雍正改遺詔的說法是難於成立的。因為,據《上諭內閣》等正史記載,康熙遺詔是用滿文寫的,並用滿語宣讀的,故將“十”字改為“於”字是行不通的;即使是用的漢字“十”,也無法加一道,成為“於”字,因為那時的“於”字寫法是“於”;而且,清朝皇帝的兒子,一定稱為皇子,第幾個兒子,則稱為“皇某子”,這是規矩,違錯不得。假若真將“十”字改“於”字,那就是“皇於四子”,語法不通。
馮爾康先生指出,康熙遺詔是“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篡改後為“皇位傳於四子胤禛”的說法亦難成立,因為改“禎”字為“禛”字,改“十”字為“於”字說,與隻改“十”為“於”說一樣,都不符合清朝稱皇太子為“皇某子”的規矩。倘若加一個“皇”字,則雍正將“皇位傳皇十四子胤禎”改為“皇位傳皇於四子胤禛”,語法仍不通(《曆史檔案》1981年第4期)。所以說,雍正改遺詔是不可能的事。
戴逸先生則認為,康熙朝的《實錄》記載康熙傳位之事雖詳,但那是雍正在位時篡修的,所說自然對雍正有利。而且,現存的檔案都是經過雍正篡改或銷毀的,沒有留下其改遺詔的任何明顯證據。若我們完全迷信這些資料,就如同法庭上隻聽一麵之詞,難免失之偏頗;但《大義覺迷錄》等書的記載又有可能出自雍正的政敵之口,究竟有幾分可信?亦值得懷疑。
不過,戴逸先生認為,民間所傳改“十”字為“於”字等雖不可能,但並不排斥雍正的“矯詔篡立”。因為,官書記載的康熙臨終立遺詔傳位雍正的說法,的確有明顯破綻。其一,根本不存在八人同受遺詔之事,在“八人受諭”以後一個時辰,雍正到了暢春園,在10個小時之內三次晉見康熙,這時康熙尚能說話,“告以病勢日增之故”,卻一字未及遺詔一事,於理不通。
所謂“八人受諭”是雍正捏造出來的現場,用以證明自己繼承的合法性。其二,隆科多的獲罪。隆科多是這一曆史疑案的關鍵人物,康熙去世他肯定在場,雍正絞盡腦汁最後將其置之於死地。其三,趙昌被殺,趙昌是康熙晚年的貼身侍衛,常傳達康熙的使命,雍正殺他為的是他可能知道雍正“矯詔篡
立“的內幕。所以,雍正是有可能改遺詔而登極的。(《簡明清史》第二冊)有關雍正改遺詔這一曆史疑案,至今沒有發現任何充分而可信的史料,其真相和細節尚難以得知。
(潘銀良)
官方記載曆來都稱遺詔中所立的就是皇四子胤禛.王先謙的《東華錄》說,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淩晨,康熙帝病情突然惡化,傳諸皇子入見。寅刻皇三子、皇七子、皇八子、皇九子、皇十子、皇十二子、皇十三子以及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隆科多等8人至禦榻前,遂傳遺詔如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
下達這道詔書時,胤禛並不在場。他趕到康熙所在的暢春園時為巳刻,三次進見康熙問安,這時康熙還能說話,“告以病勢日增之故”。直到夜間戌刻,康熙去世,方由隆科多向胤禛宣讀遺詔,據說胤禛尚無當皇帝的思想準備。眾皇子向他叩首,於是胤禛即皇帝位,改元雍正。
對於這一官方記載曆來就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為這基本上是可信的,雍正的即位屬合法繼承,是根據康熙的臨終遺詔登極的;另一種意見則不相信這種官方記載,認為雍正出於“矯詔篡立”,康熙病危,雍正和隆利多控製著當時的局勢,假傳遺詔,奪得了皇位。
《清朝野史大觀》的記載則與官書所載大相徑庭。其中《清世宗襲位之異聞》中說,康熙彌留之際,手書遺詔曰:朕十四皇子,即纘承大統。恰好是皇十四子胤禵,“嚐統師西征”,胤禛偵知遺詔所在,想將“十”字改為“第”字,乃隻身入暢春園,“竊詔改竄”。《大義覺迷錄》中保存下來的一些傳言,所說胤禛私改遺詔的情節,更是曲折離奇:“聖祖皇帝原傳十四阿哥允禵(即胤禵)天下,皇上(指雍正),將‘十’字改為‘於’字。”
又說到康熙病重時,雍正就讓他喝了一碗人參湯,不知何故,“聖祖皇帝就崩了駕,皇上登了位。”雍正還隨即召回了允禵囚禁起來,太後要見允禵,雍正不允,太後就撞死在鐵柱之上。
據皇十四子的侄子弘旺的《皇清通誌綱要》載,皇十四子,“諱允禎,改諱禵.”民國前期,彌爾田根據皇十四子的改名,認為雍正是這樣篡改康熙遺詔的:“改禎為禛,固自易易”(《遁堪文集》卷一)。他指出遺詔是“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經雍正改後為“皇位傳位於四子胤禛”。
那麽,雍正有沒有改過遺詔?近年來清史專家們曾認真探討過,但至今仍是一團迷霧。
許多專家認為,康熙想立的就是雍正,雍正改遺詔的說法是難於成立的。因為,據《上諭內閣》等正史記載,康熙遺詔是用滿文寫的,並用滿語宣讀的,故將“十”字改為“於”字是行不通的;即使是用的漢字“十”,也無法加一道,成為“於”字,因為那時的“於”字寫法是“於”;而且,清朝皇帝的兒子,一定稱為皇子,第幾個兒子,則稱為“皇某子”,這是規矩,違錯不得。假若真將“十”字改“於”字,那就是“皇於四子”,語法不通。
馮爾康先生指出,康熙遺詔是“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篡改後為“皇位傳於四子胤禛”的說法亦難成立,因為改“禎”字為“禛”字,改“十”字為“於”字說,與隻改“十”為“於”說一樣,都不符合清朝稱皇太子為“皇某子”的規矩。倘若加一個“皇”字,則雍正將“皇位傳皇十四子胤禎”改為“皇位傳皇於四子胤禛”,語法仍不通(《曆史檔案》1981年第4期)。所以說,雍正改遺詔是不可能的事。
戴逸先生則認為,康熙朝的《實錄》記載康熙傳位之事雖詳,但那是雍正在位時篡修的,所說自然對雍正有利。而且,現存的檔案都是經過雍正篡改或銷毀的,沒有留下其改遺詔的任何明顯證據。若我們完全迷信這些資料,就如同法庭上隻聽一麵之詞,難免失之偏頗;但《大義覺迷錄》等書的記載又有可能出自雍正的政敵之口,究竟有幾分可信?亦值得懷疑。
不過,戴逸先生認為,民間所傳改“十”字為“於”字等雖不可能,但並不排斥雍正的“矯詔篡立”。因為,官書記載的康熙臨終立遺詔傳位雍正的說法,的確有明顯破綻。其一,根本不存在八人同受遺詔之事,在“八人受諭”以後一個時辰,雍正到了暢春園,在10個小時之內三次晉見康熙,這時康熙尚能說話,“告以病勢日增之故”,卻一字未及遺詔一事,於理不通。
所謂“八人受諭”是雍正捏造出來的現場,用以證明自己繼承的合法性。其二,隆科多的獲罪。隆科多是這一曆史疑案的關鍵人物,康熙去世他肯定在場,雍正絞盡腦汁最後將其置之於死地。其三,趙昌被殺,趙昌是康熙晚年的貼身侍衛,常傳達康熙的使命,雍正殺他為的是他可能知道雍正“矯詔篡
立“的內幕。所以,雍正是有可能改遺詔而登極的。(《簡明清史》第二冊)有關雍正改遺詔這一曆史疑案,至今沒有發現任何充分而可信的史料,其真相和細節尚難以得知。
(潘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