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陳壽“索米”一說,是由《晉書。陳壽傳》的記載而引起的。據《晉書。陳壽傳》載:“或雲丁儀、丁廙有盛名於魏,壽謂其子雲:”可覓千斛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丁不與之,竟不為立傳。……議者以此少之。“陳壽,晉人,《三國誌》之作者也。而丁儀、丁廙的父親丁衝,和曹操是好朋友。正當漢獻帝被李傕、郭汜的內亂搞得走投無路之時,丁衝給曹操寫信說:“足下平生常喟然有匡佐之誌,此其時也!”曹操得信後,當即帶兵將獻帝迎到許昌,從而造成了他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局麵。曹操以此想報答丁衝,不料丁衝卻“醉爛腸,死”了。於是曹操便格外器重丁儀、丁廙兩兄弟。可見丁家父子是有資格在《魏書》中書上一筆的。隻因他們不肯給陳壽“千斛米”的讚助,陳壽才不為立傳,隻在建安七子傳的末尾用“亦有文采”
一筆帶過。
唐宋以來的學者,對這一記載有相信的,有懷疑的,也有否定的。
唐代的劉允濟、劉知幾,宋代的陳振孫皆信其有。劉知幾《史通。曲筆》雲:“班固受金而始書,陳壽借米而立傳,此又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凶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三國誌》中說:“乞米作佳傳,……難乎免物議矣。”《曆史研究》1990年第4期發表的方侍銘先生的《曹操與“白波賊”對東漢政權的爭奪》一文中,重新肯定了陳壽索米之說。該文說,王沈站在曹丕方麵,他所編撰的《魏書》對丁儀、丁廙弟“當然不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陳壽所說的‘為尊公作佳傳’,應該即是針對王沈《魏書》而發的”。按“佳傳”的反麵應是“醜傳”。因此,陳壽向二丁之子索米的條件是將王沈《魏書》中丁儀、丁廙“醜傳”改為“佳傳”。“由於索米不遂,陳壽《三國誌》的《魏誌》不但不為丁氏兄弟作‘佳傳’,而且對其父丁衝的功績也一筆抹殺。此論的證據有以下兩條:(1)袁宏《後漢紀》卷二八載:“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衝、鍾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與(李)傕楊奉、軍吏楊帛謀殺傕,會傕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記。”而陳壽《三國誌。魏書。董卓傳》載:“(李)傕將楊奉與傕軍吏宋果等謀殺傕,事泄,遂將兵叛傕。傕眾叛,稍衰弱。”這兩條史料述同一事件,但在《董卓傳》中,陳壽“為了回避丁衝,將‘侍中丁衝’等人與楊奉謀殺李傕的行動完全刪除“。(2)袁宏《後漢記》卷二九載:”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衝、種輯、尚書仆射鍾繇、尚書郭浦、禦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太守楊眾、議郎羅邵、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這條材料”全不見於《三國誌》,由於丁衝被封為列侯,是‘賞有功’,即為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所建立的功績,也同樣被抹殺“。
王應麟《困學紀聞》、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對“陳壽索米”一說提出了懷疑的觀點。
而清代學者朱彝尊首先提出了否定意見,他在《曝書亭集》卷五九《陳壽論》中說:“壽於魏文士,惟為王粲、衛凱五人等立傳,粲取其興造製度,凱取其多識典故,若徐幹、陳琳、阮瑀、應瑒、劉禎,僅於《粲傳》附書,彼丁儀、丁廙,何獨當立傳乎?造此謗者,亦未明壽作史之大凡矣。”杭楊駿在《道古堂文集》卷二二,《論丁儀丁廙》文中認為,丁儀、丁廙是曹植的羽翼,極力助曹植爭奪太子地位,“是奪嫡之罪儀、廙為大,與吳之全寄、吳安、孫奇、楊竺等皆在不赦。而儀與廙又恃寵而害賢,毛玠、徐奕、何夔、桓階之流,當世所謂鯁臣碩輔,恥為阿屈儀等,化青蠅而成錦貝,莫不交構其惡,疏斥之而後快。然則之二人者,蓋巧言令色孔王之尤者也。史安得立傳?”又說王沈、魚豢、張騭皆無求於丁氏,而王沈《魏書》、魚豢《魏略》、張騭《文士傳》皆揭二丁之短,陳壽卻有為二丁諱短之處,如“毛玠,儀所讒也,廙出見黔麵,其妻子沒為官奴婢者,曰‘使天不雨者蓋此也。’壽不屬之儀,而第曰‘後有白玠者,’白者誰也?非儀則廙也。壽蓋為之諱也。”
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三九,《陳壽史皆實錄》文中也說丁儀、丁廙有意陷害毛玠、徐奕、何羲、桓階等“鯁臣碩輔”,因而二丁“蓋巧佞之尤,安得立佳傳?”潘眉在《三國誌考證》卷五中也說:“丁儀、丁廙‘黨於陳思王(曹植),冀搖塚嗣,啟釁骨肉,……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在本世紀20年代,四川學者劉鹹炘曾著《三國誌知意》,對此也有評論。文中說:“按諸家說甚明,惟傳(《晉書。陳壽傳》)雲或曰,本是疑詞。而二丁不當立傳,又非以其奸。史不以立傳為褒,唐以前人猶知之。史之所書,本非限於忠正,杭潘之說欲極其反論成支謬,乃劉知幾所謂畫蛇添足者,且二丁善植,見惡於丕,王沈、魚豢之所書,乃是丕黨之言,何足為信,……
承祚(陳壽)止言為植羽翼,本非貶詞。……二丁本不可立傳,朱氏之言已足矣,……。“60年代初,繆鉞先生在《三國誌選》前言中對上述問題作了闡述,並在注釋中轉錄了陶懋炳《陳壽曲筆說辨誣》的補充論述:”《陳思王植傳》明載:“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廙,並其男口。‘……如據此記載,丁儀之子不存,陳壽米將誰求?索米之說,不攻自倒。”
上述可見,陳壽索米之說,無論是肯定還是否定的,都沒有過硬的文獻依據。故至今不能肯定其有,也不能肯定其無。
(傅豐渭)
一筆帶過。
唐宋以來的學者,對這一記載有相信的,有懷疑的,也有否定的。
唐代的劉允濟、劉知幾,宋代的陳振孫皆信其有。劉知幾《史通。曲筆》雲:“班固受金而始書,陳壽借米而立傳,此又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凶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三國誌》中說:“乞米作佳傳,……難乎免物議矣。”《曆史研究》1990年第4期發表的方侍銘先生的《曹操與“白波賊”對東漢政權的爭奪》一文中,重新肯定了陳壽索米之說。該文說,王沈站在曹丕方麵,他所編撰的《魏書》對丁儀、丁廙弟“當然不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陳壽所說的‘為尊公作佳傳’,應該即是針對王沈《魏書》而發的”。按“佳傳”的反麵應是“醜傳”。因此,陳壽向二丁之子索米的條件是將王沈《魏書》中丁儀、丁廙“醜傳”改為“佳傳”。“由於索米不遂,陳壽《三國誌》的《魏誌》不但不為丁氏兄弟作‘佳傳’,而且對其父丁衝的功績也一筆抹殺。此論的證據有以下兩條:(1)袁宏《後漢紀》卷二八載:“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衝、鍾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與(李)傕楊奉、軍吏楊帛謀殺傕,會傕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記。”而陳壽《三國誌。魏書。董卓傳》載:“(李)傕將楊奉與傕軍吏宋果等謀殺傕,事泄,遂將兵叛傕。傕眾叛,稍衰弱。”這兩條史料述同一事件,但在《董卓傳》中,陳壽“為了回避丁衝,將‘侍中丁衝’等人與楊奉謀殺李傕的行動完全刪除“。(2)袁宏《後漢記》卷二九載:”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衝、種輯、尚書仆射鍾繇、尚書郭浦、禦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太守楊眾、議郎羅邵、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這條材料”全不見於《三國誌》,由於丁衝被封為列侯,是‘賞有功’,即為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所建立的功績,也同樣被抹殺“。
王應麟《困學紀聞》、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對“陳壽索米”一說提出了懷疑的觀點。
而清代學者朱彝尊首先提出了否定意見,他在《曝書亭集》卷五九《陳壽論》中說:“壽於魏文士,惟為王粲、衛凱五人等立傳,粲取其興造製度,凱取其多識典故,若徐幹、陳琳、阮瑀、應瑒、劉禎,僅於《粲傳》附書,彼丁儀、丁廙,何獨當立傳乎?造此謗者,亦未明壽作史之大凡矣。”杭楊駿在《道古堂文集》卷二二,《論丁儀丁廙》文中認為,丁儀、丁廙是曹植的羽翼,極力助曹植爭奪太子地位,“是奪嫡之罪儀、廙為大,與吳之全寄、吳安、孫奇、楊竺等皆在不赦。而儀與廙又恃寵而害賢,毛玠、徐奕、何夔、桓階之流,當世所謂鯁臣碩輔,恥為阿屈儀等,化青蠅而成錦貝,莫不交構其惡,疏斥之而後快。然則之二人者,蓋巧言令色孔王之尤者也。史安得立傳?”又說王沈、魚豢、張騭皆無求於丁氏,而王沈《魏書》、魚豢《魏略》、張騭《文士傳》皆揭二丁之短,陳壽卻有為二丁諱短之處,如“毛玠,儀所讒也,廙出見黔麵,其妻子沒為官奴婢者,曰‘使天不雨者蓋此也。’壽不屬之儀,而第曰‘後有白玠者,’白者誰也?非儀則廙也。壽蓋為之諱也。”
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三九,《陳壽史皆實錄》文中也說丁儀、丁廙有意陷害毛玠、徐奕、何羲、桓階等“鯁臣碩輔”,因而二丁“蓋巧佞之尤,安得立佳傳?”潘眉在《三國誌考證》卷五中也說:“丁儀、丁廙‘黨於陳思王(曹植),冀搖塚嗣,啟釁骨肉,……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在本世紀20年代,四川學者劉鹹炘曾著《三國誌知意》,對此也有評論。文中說:“按諸家說甚明,惟傳(《晉書。陳壽傳》)雲或曰,本是疑詞。而二丁不當立傳,又非以其奸。史不以立傳為褒,唐以前人猶知之。史之所書,本非限於忠正,杭潘之說欲極其反論成支謬,乃劉知幾所謂畫蛇添足者,且二丁善植,見惡於丕,王沈、魚豢之所書,乃是丕黨之言,何足為信,……
承祚(陳壽)止言為植羽翼,本非貶詞。……二丁本不可立傳,朱氏之言已足矣,……。“60年代初,繆鉞先生在《三國誌選》前言中對上述問題作了闡述,並在注釋中轉錄了陶懋炳《陳壽曲筆說辨誣》的補充論述:”《陳思王植傳》明載:“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廙,並其男口。‘……如據此記載,丁儀之子不存,陳壽米將誰求?索米之說,不攻自倒。”
上述可見,陳壽索米之說,無論是肯定還是否定的,都沒有過硬的文獻依據。故至今不能肯定其有,也不能肯定其無。
(傅豐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