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拭的詩、詞、散文,在北宋作家中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且體現著他獨特的個性風貌。他的散文騰挪變化,不拘一格,形成他的“文理自然、姿態橫生”的散文風格,在唐宋八大散文作家中,他超越王安石、曾鞏和自己的父親蘇洵、弟弟蘇轍,而與韓愈、柳宗元、歐陽修並稱“韓柳歐蘇”。他的詩歌具有無所不包的豐富內容,不僅隨意揮寫,自由奔放,富有浪漫主義色彩,而且他的“以文字為詩,以才學為詩,以議論為詩”的創作特色,也影響了有宋一代的詩風。他對詞的發展貢獻更大,劉辰翁說:“詞至東坡,傾蕩磊落,如詩,如文,如天地奇觀。”蘇軾多才多藝,他在繪畫、書法上也成就輝煌,在我國繪畫、書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席位。
蘇軾在文學藝術領域的詩、詞、散文、繪畫、書法諸方麵都極有造詣,雄踞一代,那麽,他的音樂才能怎麽樣呢?蘇軾曉不曉音律,會不會歌唱,卻是自北宋以來一直爭議的問題。由於北宋的詞是和音樂結合在一起的,是一種歌詞,所以,關於這一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是圍繞著蘇軾是否通詞樂這一問題進行的。早在北宋,“蘇門四學士”之一的晁補之,對蘇軾詞是否諧音律,就說過很有意思的一段話:“蘇東坡詞,人謂多不諧音律。然居士詞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他這些話,既以“人謂多不諧律”道出了北宋人對蘇詞不合音樂的看法,卻又以“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為蘇詞不合樂辯護。晁補之的話載《能改齋漫錄》卷十六,此外趙德麟《侯鯖錄》卷八也有類似的記載,但認為是黃庭堅說的。
南宋女詞人李清照,在她的詞論中批評蘇軾的詞“不協音律”,《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三十三引她的話說:“至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學際天人,作為小拌詞,直如酌蠡水於大海,然皆句讀不葺之詩耳,又往往不協音律”。李清照強調詞在文學藝術創作中的獨立地位,主張詞“別是一家”,她對蘇軾的批評與晁補之對蘇詞的評論一樣,對後世影響甚大。
《樂府指迷》的作者沈義父也認為蘇拭和辛棄疾不曉音律,而且被後世不曉音律、“故為豪放不羈之語”的詞人拉虎皮作大旗,雖然他同時又認為蘇辛詞不豪放處未嚐不協律。他說:“近世作詞者,不曉音律,乃故為豪放不羈之語,遂借東坡、稼軒諸賢自諉。諸賢之詞,故豪放矣,不豪放處未嚐不協律也。”而蔡嵩雲為《樂府指迷》作《箋釋》,則明確指出蘇軾詞“豪放處多不協律”:“按《指迷》此則,謂東坡、稼軒詞未嚐無不協律者,但須於不豪放處求之,則二公之作,豪放處多不協律可知矣。”
以上是自北宋起關於蘇拭詞不諧音律,蘇拭不曉音律的幾種主要說法。彭乘則進一步認為蘇詞之所以不協律入腔,是因為詞人自己不會唱曲,他在《墨客揮犀》卷四中說:“子瞻常自言平生有三不如人,謂著棋、吃酒、唱曲也。然三者亦何用於人?子瞻之詞雖工,而不入腔,正以不能唱曲耳,”他認為蘇軾連曲都不會唱,通曉音律自然更談不上了。他的話最徹底地否定了蘇軾通詞樂。
但是,一些現代學者如沈祖棻等認為蘇軾是通詞樂的,因為史籍中有不少蘇軾通詞樂的記載。例如,蘇拭《書彭城觀月詩》就說明他自己是會唱的:“餘十八年前,中秋與子由觀月彭城,作此詩,以《陽關》歌之。今複此夜,宿於贛上,獨歌此曲,聊複書之”。
《能改齋漫錄》卷十七也記載蘇軾能倚著歌聲寫《戚氏》詞,讓妓女在歌筵上歌唱,從“坐中隨聲擊節”來看,詞是合樂的,說明蘇軾通詞樂:“東坡元祐末自禮部尚書帥定州日,官妓因宴,索公為《戚氏》詞。公方與坐客論穆天子事,頗訝其虛誕,遂資以應之。隨聲隨寫,歌竟篇就,才點定五、六字。坐中隨聲擊節,終席不問它詞,亦不容別進一語。“
《侯鯖錄》卷三記載蘇軾能將不協律的琴曲《瑤池燕》的詞,改寫成《閨怨》,也說明他是曉音律、通詞樂的:“東坡雲:琴曲有《瑤池燕》,有詞不協,而聲亦怨咽。變其詞作《閨怨》,寄陳季常雲:”此曲奇妙,勿妄傳與人‘雲。“蘇軾的《與朱康叔書》,更親自記載了他把原不入樂的陶潛《歸去來辭》,改寫成《般涉調。哨遍》,在保持它的固有風貌的同時,賦予它音樂生命:”舊好誦陶潛《歸去來》,嚐患其不入音律,近輒微加增損,作《般涉調。哨遍》,雖微改其詞,而不改其意。“
還有一種意見認為蘇詞有合律處,但那是詞人“筆興所至”,有意為之的變化。蘇拭能歌、通詞樂,隻是不喜剪裁以就聲律。持這些觀點的可以章鋌、陸遊和王的為代表。章挺《賭棋山莊詞話》說:“東坡《念奴嬌》(”大江東去“闋)、《水龍吟》(”似花還似非花“闋)、稼軒《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闋)、《永遇樂》(”如此江山“闋)等篇,其句法連續處,按之律譜,率多參差。即謹嚴雅飭如白石,亦時有,若《齊天樂》(”詠蟋蟀“闋)末句可見。細校之,不止一、二數也。蓋詞人筆興所至,不能不變化”。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舉晁以道親聞蘇軾歌《古陽關》,駁“東坡不能歌,故所作樂府多不協律”之說,而認為“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耳”。王灼《碧雞漫誌》卷二則說:“東坡先生非醉心於音律者。”
(許山河)
蘇軾在文學藝術領域的詩、詞、散文、繪畫、書法諸方麵都極有造詣,雄踞一代,那麽,他的音樂才能怎麽樣呢?蘇軾曉不曉音律,會不會歌唱,卻是自北宋以來一直爭議的問題。由於北宋的詞是和音樂結合在一起的,是一種歌詞,所以,關於這一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是圍繞著蘇軾是否通詞樂這一問題進行的。早在北宋,“蘇門四學士”之一的晁補之,對蘇軾詞是否諧音律,就說過很有意思的一段話:“蘇東坡詞,人謂多不諧音律。然居士詞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他這些話,既以“人謂多不諧律”道出了北宋人對蘇詞不合音樂的看法,卻又以“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為蘇詞不合樂辯護。晁補之的話載《能改齋漫錄》卷十六,此外趙德麟《侯鯖錄》卷八也有類似的記載,但認為是黃庭堅說的。
南宋女詞人李清照,在她的詞論中批評蘇軾的詞“不協音律”,《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三十三引她的話說:“至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學際天人,作為小拌詞,直如酌蠡水於大海,然皆句讀不葺之詩耳,又往往不協音律”。李清照強調詞在文學藝術創作中的獨立地位,主張詞“別是一家”,她對蘇軾的批評與晁補之對蘇詞的評論一樣,對後世影響甚大。
《樂府指迷》的作者沈義父也認為蘇拭和辛棄疾不曉音律,而且被後世不曉音律、“故為豪放不羈之語”的詞人拉虎皮作大旗,雖然他同時又認為蘇辛詞不豪放處未嚐不協律。他說:“近世作詞者,不曉音律,乃故為豪放不羈之語,遂借東坡、稼軒諸賢自諉。諸賢之詞,故豪放矣,不豪放處未嚐不協律也。”而蔡嵩雲為《樂府指迷》作《箋釋》,則明確指出蘇軾詞“豪放處多不協律”:“按《指迷》此則,謂東坡、稼軒詞未嚐無不協律者,但須於不豪放處求之,則二公之作,豪放處多不協律可知矣。”
以上是自北宋起關於蘇拭詞不諧音律,蘇拭不曉音律的幾種主要說法。彭乘則進一步認為蘇詞之所以不協律入腔,是因為詞人自己不會唱曲,他在《墨客揮犀》卷四中說:“子瞻常自言平生有三不如人,謂著棋、吃酒、唱曲也。然三者亦何用於人?子瞻之詞雖工,而不入腔,正以不能唱曲耳,”他認為蘇軾連曲都不會唱,通曉音律自然更談不上了。他的話最徹底地否定了蘇軾通詞樂。
但是,一些現代學者如沈祖棻等認為蘇軾是通詞樂的,因為史籍中有不少蘇軾通詞樂的記載。例如,蘇拭《書彭城觀月詩》就說明他自己是會唱的:“餘十八年前,中秋與子由觀月彭城,作此詩,以《陽關》歌之。今複此夜,宿於贛上,獨歌此曲,聊複書之”。
《能改齋漫錄》卷十七也記載蘇軾能倚著歌聲寫《戚氏》詞,讓妓女在歌筵上歌唱,從“坐中隨聲擊節”來看,詞是合樂的,說明蘇軾通詞樂:“東坡元祐末自禮部尚書帥定州日,官妓因宴,索公為《戚氏》詞。公方與坐客論穆天子事,頗訝其虛誕,遂資以應之。隨聲隨寫,歌竟篇就,才點定五、六字。坐中隨聲擊節,終席不問它詞,亦不容別進一語。“
《侯鯖錄》卷三記載蘇軾能將不協律的琴曲《瑤池燕》的詞,改寫成《閨怨》,也說明他是曉音律、通詞樂的:“東坡雲:琴曲有《瑤池燕》,有詞不協,而聲亦怨咽。變其詞作《閨怨》,寄陳季常雲:”此曲奇妙,勿妄傳與人‘雲。“蘇軾的《與朱康叔書》,更親自記載了他把原不入樂的陶潛《歸去來辭》,改寫成《般涉調。哨遍》,在保持它的固有風貌的同時,賦予它音樂生命:”舊好誦陶潛《歸去來》,嚐患其不入音律,近輒微加增損,作《般涉調。哨遍》,雖微改其詞,而不改其意。“
還有一種意見認為蘇詞有合律處,但那是詞人“筆興所至”,有意為之的變化。蘇拭能歌、通詞樂,隻是不喜剪裁以就聲律。持這些觀點的可以章鋌、陸遊和王的為代表。章挺《賭棋山莊詞話》說:“東坡《念奴嬌》(”大江東去“闋)、《水龍吟》(”似花還似非花“闋)、稼軒《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闋)、《永遇樂》(”如此江山“闋)等篇,其句法連續處,按之律譜,率多參差。即謹嚴雅飭如白石,亦時有,若《齊天樂》(”詠蟋蟀“闋)末句可見。細校之,不止一、二數也。蓋詞人筆興所至,不能不變化”。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舉晁以道親聞蘇軾歌《古陽關》,駁“東坡不能歌,故所作樂府多不協律”之說,而認為“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耳”。王灼《碧雞漫誌》卷二則說:“東坡先生非醉心於音律者。”
(許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