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五嶽,大家馬上就會想起這樣的說法:東嶽泰山、西嶽華山、北嶽恒山、南嶽衡山、中嶽嵩山。其實,這隻是一種傳統的說法而已,五嶽究竟是哪幾座大山,曆來有許多爭論。
《尚書》中隻有東南西北四嶽而無五嶽之稱。《史記。五帝本紀》引《尚書。堯典》,記述堯以治水和禪位詢問四嶽之官,將舜攝行天子事時,則巡狩四嶽之地。裏邊隻提到了東嶽岱宗,其餘三嶽則沒有記載。裴駰《史記集解》引鄭玄曰:“‘四嶽’,四時官,主方嶽之事”;張守節《史記正義》引《偽孔傳》曰:“‘四嶽’即上羲、和四子也,分掌四嶽之諸位,故稱焉。”
全國既分為四個區域,就在東西南北四個區域中各選一個名山作為代表,稱之為嶽。《史記。封禪書》亦錄《堯典》之文,並補出了其他三嶽的名稱和所在:“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五月巡狩至南嶽,南嶽,衡山也;八月巡狩至西嶽,西嶽,華山也;十一月巡狩至北嶽,北嶽,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禮。”在記述完這四嶽以後,又在裏邊加上這麽一句:“中嶽,嵩高也”,“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間,故嵩高為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五嶽的概念,這時才較為明確地出現。
五嶽的名稱,始見於《周禮。大宗伯》和《大司樂》,但它並沒有說明五嶽是哪幾座大山。《史記》才定為岱宗(泰山)、華山、衡山、恒山、嵩山這五個確定的大山,但五嶽到底是指哪幾座山,卻是眾說紛紜。《爾雅》說: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恒,江南衡。把黃河南麵的華山,西麵的吳山(即嶽山,在今陝西隴縣西南),東麵的泰山(即岱宗),北麵的恒山,長江南麵的衡山,視為五嶽。同是《爾雅》,又有第二種說法: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恒山為北嶽,嵩高為中嶽。霍山在今安徽霍山縣西北五裏,又叫天柱山。鄭玄注《周禮。大司樂》中的四鎮五嶽,把岱、衡、華、嶽、恒作為五嶽,同《爾雅》前一說;注《大宗伯》則據《爾雅》的第二說,以泰、華、霍、恒、嵩為五嶽。唐代的賈公彥為此作疏時則說:《大宗伯》之注中的五嶽是據東都而言的,《大司樂》之注中的五嶽是據西都而言的。但到底怎麽回事,誰也說不清楚。由於曆代對五嶽的看法和說法紛紜不一,就有人試圖對此作出“曆史的解釋”。邵晉涵《爾雅正義》說:冀州之霍山,與泰、衡、華、恒,唐虞之五嶽也;華、嶽、泰、恒、衡,周之五嶽也;泰、衡、華、恒、嵩高,漢初相承之五嶽也,泰、華、霍、恒、嵩高,武帝所定之五嶽也。金鶚《求古錄劄記》則認為:岱、衡、華、恒、霍太,唐虞夏之五嶽也;岱、衡、華、恒、嵩高,殷之五嶽也;岱、衡、華、恒、吳嶽,周之五嶽也。霍太山在今山西霍縣東南三十裏。
據顧頡罷《漢代學術史略》考證,則又有與上述不同的觀點。他認為,秦始皇時尚無現在的所謂“五嶽”觀念。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把天下名山大川整理一遍,以舊時秦國的門戶崤山為界,定其東邊名山為五:太室、恒山、泰山、會稽、湘山;其西邊名山七:華山、薄山、嶽山、歧山、吳山、鴻塚、瀆山。今天的所謂“五嶽”,還分散在東西兩邊。漢代,講黃帝故事的申公說:“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蠻夷,五在中國。中國:華山、首山、太室、太山、東萊。”(見《史記。封禪書》)這都是黃帝常遊的地方,華山在今陝西,首山在今山西,太室在今河南,泰山和東萊在今山東,都在黃河流域。由於這樣的分配法沒有按漢代疆域的實際情況來劃分,所以漢武帝另行分配,以太室為中嶽,泰山為東嶽,安徽的天柱山為南嶽,華山為西嶽,恒山為北嶽,
用來顯示國土的強大。後來因為安徽位置還不太“南”,所以又改以湖南的衡山為南嶽。
統治階級的劃分名山大川,往往是出於加強統治、顯示國力的目的,所以任意改動,造成了曆史上糾纏不清的“五嶽之謎”。五嶽是東西南北中五座大山的結合體。下邊,舉中嶽的例子,就能看出曆來對“五嶽”的爭論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了。
曆來都將河南的嵩山作為中嶽,如《爾雅。釋山》就說:“嵩高為中嶽。”但胡渭的《禹貢錐指》認為:“隋朝以霍山為冀州鎮,曆代因之,號曰中鎮,即古之中嶽,周仍以唐虞時太嶽為中嶽。”此謂因襲隋時唐虞以山西霍山為中嶽。邵晉涵《爾雅正義》說:“唐虞時霍太山為嶽,是為中嶽,名謂《禹貢》而不見《帝典》者,霍太山在冀州帝都之內,非巡狩所至,故略而不言。
周營成周,華山在王畿之內,故為中嶽。……嵩高在虞夏時,謂之外方,不以為中嶽。“就是說,唐虞時的中嶽是山西霍縣的霍太山,華山是西周時的中嶽,而嵩山最初並不是中嶽。金鶚《求古錄禮記》:”中嶽之名,曆代隨帝都而移,堯都平陽,舜都蒲阪,禹都晉陽,皆在冀州之域,故並以霍太山為中嶽。殷湯都西亳,在豫州之域,故以嵩高為中嶽。周武王都鎬,在雍州之域,故以虞山為中嶽。“中嶽的爭論尚且如此,更不要說那統括五山的”五嶽“了。
(良安)
《尚書》中隻有東南西北四嶽而無五嶽之稱。《史記。五帝本紀》引《尚書。堯典》,記述堯以治水和禪位詢問四嶽之官,將舜攝行天子事時,則巡狩四嶽之地。裏邊隻提到了東嶽岱宗,其餘三嶽則沒有記載。裴駰《史記集解》引鄭玄曰:“‘四嶽’,四時官,主方嶽之事”;張守節《史記正義》引《偽孔傳》曰:“‘四嶽’即上羲、和四子也,分掌四嶽之諸位,故稱焉。”
全國既分為四個區域,就在東西南北四個區域中各選一個名山作為代表,稱之為嶽。《史記。封禪書》亦錄《堯典》之文,並補出了其他三嶽的名稱和所在:“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五月巡狩至南嶽,南嶽,衡山也;八月巡狩至西嶽,西嶽,華山也;十一月巡狩至北嶽,北嶽,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禮。”在記述完這四嶽以後,又在裏邊加上這麽一句:“中嶽,嵩高也”,“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間,故嵩高為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五嶽的概念,這時才較為明確地出現。
五嶽的名稱,始見於《周禮。大宗伯》和《大司樂》,但它並沒有說明五嶽是哪幾座大山。《史記》才定為岱宗(泰山)、華山、衡山、恒山、嵩山這五個確定的大山,但五嶽到底是指哪幾座山,卻是眾說紛紜。《爾雅》說: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恒,江南衡。把黃河南麵的華山,西麵的吳山(即嶽山,在今陝西隴縣西南),東麵的泰山(即岱宗),北麵的恒山,長江南麵的衡山,視為五嶽。同是《爾雅》,又有第二種說法: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恒山為北嶽,嵩高為中嶽。霍山在今安徽霍山縣西北五裏,又叫天柱山。鄭玄注《周禮。大司樂》中的四鎮五嶽,把岱、衡、華、嶽、恒作為五嶽,同《爾雅》前一說;注《大宗伯》則據《爾雅》的第二說,以泰、華、霍、恒、嵩為五嶽。唐代的賈公彥為此作疏時則說:《大宗伯》之注中的五嶽是據東都而言的,《大司樂》之注中的五嶽是據西都而言的。但到底怎麽回事,誰也說不清楚。由於曆代對五嶽的看法和說法紛紜不一,就有人試圖對此作出“曆史的解釋”。邵晉涵《爾雅正義》說:冀州之霍山,與泰、衡、華、恒,唐虞之五嶽也;華、嶽、泰、恒、衡,周之五嶽也;泰、衡、華、恒、嵩高,漢初相承之五嶽也,泰、華、霍、恒、嵩高,武帝所定之五嶽也。金鶚《求古錄劄記》則認為:岱、衡、華、恒、霍太,唐虞夏之五嶽也;岱、衡、華、恒、嵩高,殷之五嶽也;岱、衡、華、恒、吳嶽,周之五嶽也。霍太山在今山西霍縣東南三十裏。
據顧頡罷《漢代學術史略》考證,則又有與上述不同的觀點。他認為,秦始皇時尚無現在的所謂“五嶽”觀念。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把天下名山大川整理一遍,以舊時秦國的門戶崤山為界,定其東邊名山為五:太室、恒山、泰山、會稽、湘山;其西邊名山七:華山、薄山、嶽山、歧山、吳山、鴻塚、瀆山。今天的所謂“五嶽”,還分散在東西兩邊。漢代,講黃帝故事的申公說:“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蠻夷,五在中國。中國:華山、首山、太室、太山、東萊。”(見《史記。封禪書》)這都是黃帝常遊的地方,華山在今陝西,首山在今山西,太室在今河南,泰山和東萊在今山東,都在黃河流域。由於這樣的分配法沒有按漢代疆域的實際情況來劃分,所以漢武帝另行分配,以太室為中嶽,泰山為東嶽,安徽的天柱山為南嶽,華山為西嶽,恒山為北嶽,
用來顯示國土的強大。後來因為安徽位置還不太“南”,所以又改以湖南的衡山為南嶽。
統治階級的劃分名山大川,往往是出於加強統治、顯示國力的目的,所以任意改動,造成了曆史上糾纏不清的“五嶽之謎”。五嶽是東西南北中五座大山的結合體。下邊,舉中嶽的例子,就能看出曆來對“五嶽”的爭論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了。
曆來都將河南的嵩山作為中嶽,如《爾雅。釋山》就說:“嵩高為中嶽。”但胡渭的《禹貢錐指》認為:“隋朝以霍山為冀州鎮,曆代因之,號曰中鎮,即古之中嶽,周仍以唐虞時太嶽為中嶽。”此謂因襲隋時唐虞以山西霍山為中嶽。邵晉涵《爾雅正義》說:“唐虞時霍太山為嶽,是為中嶽,名謂《禹貢》而不見《帝典》者,霍太山在冀州帝都之內,非巡狩所至,故略而不言。
周營成周,華山在王畿之內,故為中嶽。……嵩高在虞夏時,謂之外方,不以為中嶽。“就是說,唐虞時的中嶽是山西霍縣的霍太山,華山是西周時的中嶽,而嵩山最初並不是中嶽。金鶚《求古錄禮記》:”中嶽之名,曆代隨帝都而移,堯都平陽,舜都蒲阪,禹都晉陽,皆在冀州之域,故並以霍太山為中嶽。殷湯都西亳,在豫州之域,故以嵩高為中嶽。周武王都鎬,在雍州之域,故以虞山為中嶽。“中嶽的爭論尚且如此,更不要說那統括五山的”五嶽“了。
(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