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軍戰敗的原因


    (一)清政府實行對內鎮壓人民起義、對外妥協投降的反動政策


    英法侵略者為了擴大在中國的殖民特權,進行了曆時四年的侵華戰爭——第二次鴉片戰爭。由於它們既要盡量擴大殖民特權,又要保存清政府為其效力,所以不得不把軍事進攻的目的限製在迫使清政府承認其所提侵略要求的範圍內。英法兩國領土不大,兵力有限,既要在歐洲爭霸,又要向全球擴張,還要鎮壓殖民地人民的反抗,不可能集中大量兵力侵華(四年之間,侵華軍由二千餘人逐次增至二萬餘人)。它們同中國遠隔重洋,運輸補給困難。加以英法之間存在矛盾,隻是在侵華利益上暫時一致。而中國又如此之大,決非區區數萬之兵可以占領。因此,它們隻能借助外交上的陰謀詭計和威脅恫嚇,利用清政府的昏庸怯懦,以有限的軍事進攻,達到其攫取包大殖民特權的目的。


    中國在這場戰爭中有許多有利的條件。首先,反侵略戰爭的正義性,能夠激發愛國軍民的極大義憤。其次,清軍在數量上占絕對優勢,而且在本土作戰,補給容易,地形熟悉,又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援,處於以逸待勞的有利態勢。大沽清軍第二次抗登陸作戰獲勝表明,隻要具有堅定的抗戰決心,進行充分的準備,采取符合敵我情況的戰法,加上正確的作戰指揮,侵略軍是完全可以打敗的。但是,由於清王朝政治上腐朽反動,不僅不能利用有利條件,而且采取了對內鎮壓人民、對外妥協投降的反動政策,從而導致了戰爭的失敗。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中國人民在清王朝殘酷剝削壓迫下,掀起了轟轟烈烈的革命運動,爆發了以太平天國為主的農民起義戰爭,使清王朝陷入了搖搖欲墜的危境。英法侵略者趁火打劫,乘機發動侵華戰爭,以達到其既迫使清政府屈服,又保住清王朝統治的殖民主義目的。清政府從維護其封建統治階級的特權出發,采取了適應英法等外國侵略者需要的賣國政策,在英法軍事脅迫、政治訛詐麵前,不惜喪權辱國,謀求與侵略者妥協,換得對人民起義的鎮壓,保住其反動腐朽的統治,因此,自始至終堅持對外“息兵為要”的方針。


    依據對外“息兵為要”的方針,清廷在兵力使用上,注重對內鎮壓,放鬆對外禦侮。據不完全統計,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用於鎮壓太平軍、撚軍、天地會和西南各民族起義武裝的軍隊約有四十餘萬人,而用於抗擊英法聯軍的軍隊則僅二十餘萬,其中不少是未經戰陣的京營禁旅和臨時從東北等地抽調來的部隊。他們“初經行陣”,經不起洋槍洋炮的打擊,以致往往“望塵而靡”。1在海防戰備方麵,除廣東虎門地區外,沿海各省的海防均甚薄弱,炮台陳舊,一攻即破。此外,派往沿海各省的督撫大員,有的消極避戰,有的臨陣脫逃,雖有某些將領和軍民英勇抵抗,終究形不成統一的抗戰力量,更無法發展成為象恩格斯當時所期望的普遍開展的人民戰爭,致使侵略軍得以使用有限的兵力,長驅直入。尤有甚者,正當北方戰事未艾之際,上海的買辦官僚竟向英法侵略軍求援,並雇用美國流氓華爾組織“洋槍隊”,聯合進攻太平軍。這是清政府賣國政策的必然結果,也是導致戰爭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武器裝備落後,作戰方法笨拙


    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英法侵略軍已裝備有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如發射圓錐形彈丸的線膛後裝步槍,和在克裏米亞戰爭期間出現的線膛後裝火炮以及便於淺水航行的蒸汽炮艇等),而清軍的武器裝備,卻與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沒有區別(仍是鳥槍、抬槍和發射球形彈丸的前裝炮及冷兵器),加之炮台構築仍是露天式的,經不起英法軍的火箭和霰彈轟擊。至於內河水師,由於船小炮小,二三百隻戰船竟打不沉敵人的一艘炮艇。


    隨著武器裝備的改善,英法軍隊的作戰方法也有所變化。在克裏米亞等戰爭中,歐洲各國軍隊基本上都采取散兵戰,並更加重視炮兵的炮火準備,以保證步兵的衝擊奏效。騎兵除用於偵察外,經常用於對敵人的翼側和後方進行出其不意的突擊,和擴張步兵所取得的戰果。海戰方麵,除了繼續運用水陸協同配合、迂回側擊等戰法外,還采用了以吃水淺的炮艇繞過對方要塞,配合大型戰艦實施夾擊等戰法。這些戰法,英法軍隊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大體上也都運用了,並取得成效。


    清軍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既沒有認真研究侵略軍的作戰特點,也沒有探求克敵製勝的新戰法,而是固步自封,保守老一套的戰法。不少將領始終認為侵略軍長於水戰而短於陸戰,因而一直忽視加強陸地縱深設防。水戰方麵,第一次鴉片戰爭已經證明,利用火船、火筏等原始方法對付以帆力為主的敵艦,尚且收效甚微,而此次仍用這種老辦法對付運轉靈活的蒸汽炮艇,顯然更難奏效。前線將領中,如葉名琚譚廷襄等固然純屬軍事上的門外漢,就是頗受鹹豐帝器重的僧格林沁,也同樣墨守成規,不能因敵因勢製宜。他既不善於使用正兵,更不善於使用奇兵,又不虛心采納正確意見,以致大沽失守,一敗再敗。他雖是騎射出身,卻不會靈活地指揮騎兵作戰。這次戰爭中的騎兵作戰,是近代史上中國騎兵與歐洲騎兵第一次交鋒。由於僧格林沁沒有根據武器裝備敵強己弱,戰場情勢敵人側後暴露等特點,首先使用步兵與敵接戰,待敵進攻隊形出現混亂時,再使用騎兵衝擊,更沒有大膽使用騎兵繞擊敵人側後,斷敵交通線,襲敵後方及炮兵,以致雖有優勢的騎兵,不但未能充分發揮其作用,反為敵人所敗。


    (三)不敢依靠和支持人民群眾抗擊侵略者


    中國人民,特別是遭到侵略軍鐵蹄蹂躪的廣東和津京地區的人民群眾,為了保衛社稷和家園,以大無畏的革命精神,用各種形式打擊敵人,使侵略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可是,和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一樣,人民群眾不屈不撓的反侵略鬥爭,得不到清政府的支持。本來,統治階級中的某些人,從第一次鴉片戰爭時三元裏人民的抗英鬥爭以及後來反對英國侵略者進入廣州城的鬥爭中,看到了人民群眾是製服侵略者的可靠力量。當受到侵略軍再次嚴重威脅時,就連鹹豐帝也曾下令動員民眾抗擊侵略者。可是,他們又害怕群眾發動起來之後危及其反動統治,因而總是多方束縛群眾的手腳。另一些人,則公開把人民群眾看成比侵略者更為危險的敵人。葉名琛在戰前曾下令血腥屠殺廣東起義群眾十餘萬人。譚廷襄則叫嚷“從來禦外以靖內為先”。1858年英法聯軍占領天津前夕,天津的一些鋪戶、船民、鹽民等要求彼此聯絡,共禦外侮,桂良等竟把這種正義行動說成是“民情洶洶”,“盜賊四起”,並進行壓製。統治者依靠裝備落後、戰法笨拙的政府軍打不贏外國侵略者,又不敢讓人民群眾組織起來參加抗戰,結果隻有走喪權辱國、妥協投降的道路。


    二、第二次鴉片戰爭對中國社會的影響


    第二次鴉片戰爭對中國社會所造成的後果,比第一次鴉片戰爭更為嚴重。由於戰敗,清政府被迫作出全麵讓步,完全滿足了外國侵略者所提出的種種無理要求。公使駐京,使侵略者得以逐漸影響和操縱清政府的活動;大批新的通商口岸的開辟,使外國侵略勢力擴展到沿海各省和深入長江中遊;鴉片貿易的合法化以及有關通商、海關、稅率的各種規定,使中國對於外國的經濟侵略更加難於抗拒;允許在中國內地傳教,加深了列強對中國的文化侵略,並為傳教士進行非法活動提供了便利條件;英國強租九龍、沙俄割占東北大片土地,使中國的領土完整遭到極大的破壞。總之,這次戰爭的失敗,使中國社會加深了半殖民地化的程度,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更加深重的苦難。


    在戰爭中,侵略軍不僅攻占了中國兩個重要省城,而且兵不血刃地侵入了清王朝封建統治的心髒北京,皇帝逃出都城,“天朝大國”的虛弱本質暴露無遺,這就進一步助長了資本主義列強對中國的侵略擴張野心。


    這次戰爭以後,清朝統治者公開與外國侵略勢力勾結起來,共同鎮壓農民起義武裝。1861年11月,鹹豐帝在熱河病死後不久,繼位的同治帝(清穆宗載淳,年僅六歲)的生母葉赫那拉氏勾結奕等人,發動宮廷政變,奪取了最高統治權。她進一步執行勾結外國侵略者的政策,公開實行“借師助剿”的方針,企圖依靠外國侵略者的軍事力量鎮壓太平天國等農民起義。而英、法、美、俄等國為了確保通過兩次鴉片戰爭簽訂的各種不平等條約所規定的種種殖民特權,也樂意幫助清政府鎮壓中國人民起義。在中外反動派進一步勾結的情況下,太平軍和撚軍等起義武裝的處境變得更加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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