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弘,琅邪臨沂人也。與高祖諱同,故稱字。曾祖暠,晉驃騎將軍。祖胡之,
司州刺史。父茂之,晉陵太守。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國左常侍,衛軍參軍。性恬
靜,樂山水,為天門太守。敬弘妻,桓玄姊也。敬弘之郡,玄時為荊州,遣信要令
過。敬弘至巴陵,謂人曰:“靈寶見要,正當欲與其姊集聚耳,我不能為桓氏贅婿。”
乃遣別船送妻往江陵。妻在桓氏,彌年不迎。山郡無事,恣其遊適,累日不回,意
甚好之。轉桓偉安西長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縣界。玄輔政及篡位,屢召不
下。
高祖以為車騎從事中郎,徐州治中從事史,征西將軍道規谘議參軍。時府主簿
宗協亦有高趣,道規並以事外相期。嚐共酣飲致醉,敬弘因醉失禮,為外司所白,
道規即更引還,重申初宴。召為中書侍郎,始攜家累自作唐還京邑。久之,轉黃門
侍郎,不拜。仍除太尉從事中郎,出為吳興太守。舊居餘杭縣,悅是舉也。尋征為
侍中。高祖西討司馬休之,敬弘奉使慰勞,通事令史潘尚於道疾病,敬弘單船送還
都,存亡不測,有司奏免官,詔可。未及釋朝服,值赦複官。宋國初建,為度支尚
書,遷太常。
高祖受命,補宣訓衛尉,加散騎常侍。永初三年,轉吏部尚書,常侍如故。敬
弘每被除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複解官,高祖嘉其誌,不苟違也。複除廬陵
王師,加散騎常侍,自陳無德,不可師範令王,固讓不拜。又除秘書監,金紫光祿
大夫,加散騎常侍,本州中正,又不就。太祖即位,又以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
夫,領江夏王師。
元嘉三年,為尚書仆射。關署文案,初不省讀。嚐豫聽訟,上問以疑獄,敬弘
不對。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
政自不解。”上甚不悅。六年,遷尚書令,敬弘固讓,表求還東,上不能奪。改授
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給親信二十人。讓侍中、特進,求減親信之半,不許。
及東歸,車駕幸冶亭餞送。
十二年,征為太子少傅。敬弘詣京師上表曰:“伏見詔書,以臣為太子少傅,
承命震惶,喜懼交悸。臣抱疾東荒,誌絕榮觀,不悟聖恩,猥複加寵。東宮之重,
四海瞻望,非臣薄德,所可居之。今內外英秀,應選者多,且板築之下,豈無高逸,
而近私愚朽,汙辱清朝。嗚呼微臣,永非複大之一物矣。所以牽曳闕下者,實瞻望
聖顏,貪《係》表之旨。臣如此而歸,夕死無恨。”詔不許。表疏屢上,終以不拜。
東歸,上時不豫,自力見焉。
十六年,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詣京師上表曰:“臣
比自啟聞,謂誠心已達,天鑒玄邈,未蒙在宥,不敢宴處,牽曳載馳。臣聞君子行
道,忘其為身,三複斯言,若可庶勉,顧惜昏耄,誌與願違。禮年七十,老而傳家,
家道猶然,況於在國。伏願陛下矜臣西夕,湣臣一至,特回聖恩,賜反其所,則天
道下濟,愚心盡矣。”竟不拜,東歸。二十三年,重申前命,又表曰:“臣躬耕南
澧,不求聞達。先帝拔臣於蠻荊之域,賜以國士之遇。陛下嗣徽,特蒙眷齒,由是
感激,委質聖朝。雖懷犬馬之誠,遂無塵露之益。年向九十,生理殆盡,永絕天光,
淪沒丘壑。謹冒奉表,傷心久之。”
明年,薨於餘杭之舍亭山,時年八十八。追贈本官。順帝升明二年詔曰:“夫
塗秘蘭幽,貞芳載越,徽猷沈遠,懋禮彌昭。故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敬弘,神韻衝簡,識宇標峻,德敷象魏,道藹丘園。高挹榮冕,凝心塵外,清光粹
範,振俗淳風。兼以累朝延賞,聲華在詠,而嘉篆闕文,猷策韜裹,尚想遙芬,興
懷寢寤。便可詳定輝諡,式旌追典。”於是諡為文貞公。
敬弘形狀短小,而坐起端方,桓玄謂之“彈棋八勢”。所居舍亭山,林澗環周,
備登臨之美,時人謂之王東山。太祖嚐問為政得失,敬弘對曰:“天下有道,庶人
不議。”上高其言。左右常使二老婢,戴五絛五辮,著青紋袴襦,飾以硃粉。女適
尚書仆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嚐往何氏看女,值尚之不在,寄齋中臥。俄頃,尚之
還,敬弘使二卑守閣不聽尚之入,雲“正熱,不堪相見,君可且去”。尚之於是移
於它室。子恢之被召為秘書郎,敬弘為求奉朝請,與恢之書曰:“秘書有限,故有
競。朝請無限,故無競。吾欲使汝處於不競之地。”太祖嘉而許之。敬弘見兒孫歲
中不過一再相見,見輒克日。恢之嚐請假還東定省,敬弘克日見之,至日輒不果,
假日將盡,恢之乞求奉辭,敬弘呼前,既至閣,複不見。恢之於閣外拜辭,流涕而
去。
恢之至新安太守,中大夫。恢之弟瓚之,世祖大明中,吏部尚書,金紫光祿大
夫,諡曰貞子。瓚之弟升之,都官尚書。升之子延之,升明末,為尚書左仆射,江
州刺史。
何尚之,字彥德,廬江灊人也。曾祖準,高尚不應征辟。祖恢,南康太守。父
叔度,恭謹有行業,姨適沛郡劉璩,與叔度母情愛甚篤,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
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並設祭奠,食並珍新,躬自臨視。若朔望應有公事,則
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簡,流涕對之。公事畢,即往致哀,以此為常,至三年服竟。
義熙五年,吳興武康縣民王延祖為劫,父睦以告官。新製,凡劫身斬刑,家人
棄市。睦既自告,於法有疑。時叔度為尚書,議曰:“設法止奸,本於情理,非謂
一人為劫,闔門應刑。所以罪及同產,欲開其相告,以出為惡之身。睦父子之至,
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屬,還相縛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於情可湣,理亦宜
宥。使凶人不容於家,逃刑無所,乃大絕根源也。睦既糾送,則餘人無應複告,並
全之。”後為金紫光祿大夫,吳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稱其清身潔己。
元嘉八年,卒。
尚之少時頗輕薄,好摴蒱,既長折節蹈道,以操立見稱。為陳郡謝混所知,與
之遊處。家貧,起為臨津令。高祖領征南將軍,補府主簿。從征長安,以公事免,
還都。因患勞疾積年,飲婦人乳,乃得差。以從征之勞,賜爵都鄉侯。少帝即位,
為廬陵王義真車騎谘議參軍。義真與司徒徐羨之、尚書令傅亮等不協,每有不平之
言,尚之諫戒,不納。義真被廢,入為中書侍郎。太祖即位,出為臨川內史,入為
黃門侍郎,尚書吏部郎,左衛將軍,父憂去職。服闋,複為左衛,領太子中庶子。
尚之雅好文義,從容賞會,甚為太祖所知。十二年,遷侍中,中庶子如故。尋改領
遊擊將軍。
十三年,彭城王義康欲以司徒左長史劉斌為丹陽尹,上不許。乃以尚之為尹,
立宅南郭外,置玄學,聚生徒。東海徐秀、廬江何曇、黃回、潁川荀子華、太原孫
宗昌、王延秀、魯郡孔惠宣,並慕道來遊,謂之南學。女適劉湛子黯,而湛與尚之
意好不篤。湛欲領丹陽,乃徙尚之為祠部尚書,領國子祭酒。尚之甚不平。湛誅,
遷吏部尚書。時左衛將軍範曄任參機密,尚之察其意趣異常,白太祖宜出為廣州,
若在內釁成,不得不加以鈇鉞,屢誅大臣,有虧皇化。上曰:“始誅劉湛等,方欲
超升後進。曄事跡未彰,便豫相黜斥,萬方將謂卿等不能容才,以我為信受讒說。
但使共知如此,不憂致大變也。”曄後謀反伏誅,上嘉其先見。國子學建,領國子
祭酒。又領建平王師,乃徙中書令,中護軍。
二十三年,遷尚書右仆射,加散騎常侍。是歲造玄武湖,上欲於湖中立方丈、
蓬萊、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諫乃止。時又造華林園,並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諫,宜
加休息,上不許,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為勞。”時上行幸,還多侵夕,尚
之又表諫曰:“萬乘宜重,尊不可輕,此聖心所鑒,豈假臣啟。輿駕比出,還多冒
夜,群情傾側,實有未寧。清道而動,帝王成則,古今深誡,安不忘危。若值汲黯、
辛毗,必將犯顏切諫,但臣等碌碌,每存順默耳。伏願少采愚誠,思垂省察,不以
人廢,適可以慰四海之望。”亦優詔納之。
先是,患貨重,鑄四銖錢,民間頗盜鑄,多翦鑿古錢以取銅,上患之。二十四
年,錄尚書江夏王義恭建議,以一大錢當兩,以防翦鑿,議者多同。尚之議曰:
“伏鑒明命,欲改錢製,不勞采鑄,其利自倍,實救弊之弘算,增貨之良術。求之
管淺,猶有未譬。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數多。數少則幣輕,
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複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邪!凡創製改法,
宜從民情,未有違眾矯物而可久也。泉布廢興,囗囗驟議,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罷
息,六貨憒亂,民泣於市。良由事不畫一,難用遵行,自非急病權時,宜守久長之
業。煩政曲雜,致遠常泥。且貨偏則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婬侈,貧
不過匱。雖茲法久廢,不可頓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擬。若今製遂行,富人貲貨自
倍,貧者彌增其困,懼非所以欲均之意。又錢之形式,大小多品,直雲大錢,則未
知其格。若止於四銖五銖,則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識,加或漫滅,尤難分明,公
私交亂,爭訟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命旨兼慮翦鑿日多,以至消盡;鄙意複謂
殆無此嫌。民巧雖密,要有蹤跡,且用錢貨銅,事可尋檢,直由屬所怠縱,糾察不
精,致使立製以來,發覺者寡。今雖有懸金之名,竟無酬與之實,若申明舊科,禽
獲即報,畏法希賞,不日自定矣。愚者之議,智者擇焉,猥參訪逮,敢不輸盡。”
吏部尚書庾炳之、侍中太子左衛率蕭思話、中護軍趙伯符、禦史中丞何承天、
太常郗敬叔並同尚之議。中領軍沈演之以為:“龜貝行於上古,泉刀興自有周,皆
所以阜財通利,實國富民者也。曆代雖遠,資用彌便,但采鑄久廢,兼喪亂累仍,
糜散湮滅,何可勝計。晉遷江南,疆境未廓,或土習其風,錢不普用,其數本少,
為患尚輕。今王略開廣,聲教遐暨,金鏹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
矣。用彌曠而貨愈狹,加複競竊翦鑿,銷毀滋繁,刑禁雖重,奸避方密,遂使歲月
增貴,貧室日劇,[b138]作肆力之氓,徒勤不足以贍。誠由貨貴物賤,常調未革,
弗思厘改,為弊轉深,斯實親教之良時,通變之嘉會。愚謂若以大錢當兩,則國傳
難朽之寶,家贏一倍之利,不俟加憲,巧源自絕,施一令而眾美兼,無興造之費,
莫盛於茲矣。”上從演之議,遂以一錢當兩,行之經時,公私非便,乃罷。
二十五年,遷左仆射,領汝陰王師,常侍如故。二十八年,轉尚書令,領太子
詹事。二十九年,致仕,於方山著《退居賦》以明所守,而議者鹹謂尚之不能固誌。
太子左衛率袁淑與尚之書曰:“昨遣修問,承丈人已晦誌山田,雖曰年禮宜遵,亦
事難斯貴,俾疏、班、邴、魏,通美於前策,龔、貢、山、衛,淪慚乎曩篇。規迨
休告,雪滌素懷,冀尋幽之歡,畢囗玄之適。但淑逸操偏迥,野性瞢滯,果茲衝寂,
必沈樂忘歸。然而已議塗聞者,謂丈人徽明未耗,譽業方籍,儻能屈事康道,降節
殉務,舍南瀕之操,淑此行永決矣。望眷有積,約日無誤。”尚之宅在南澗寺側,
故書雲“南瀕”,《毛詩》所謂“於以采蘋,南澗之瀕”也。詔書敦勸,上又與江
夏王義恭詔曰:“今朝賢無多,且羊、孟尚不得告謝,尚之任遇有殊,便未宜申許
邪。”義恭答曰:“尚之清忠貞固,曆事唯允,雖年在懸車,而體獨充壯,未相申
許,下情所同。”尚之複攝職。羊即羊玄保,孟即孟顗,字彥重,本昌安丘人。兄
昶貴盛,顗不就征辟。昶死後,起家為東陽太守,遂曆吳郡、會稽、丹陽三郡,侍
中,仆射,太子詹事,複為會稽太守,卒官,贈左光祿大夫。子劭,尚太祖第十六
女南郡公主,女適彭城王義康、巴陵哀王休若。
尚之既還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時複遣軍北伐,資給戎旅,悉以委之。元凶弑
立,進位司空,領尚書令。時三方興義,將佐家在都邑,劭悉欲誅之,尚之誘說百
端,並得免。世祖即位,複為尚書令,領吏部,遷侍中、左光祿大夫,領護軍將軍。
尋辭護軍,加特進。複以本官領尚書令。丞相南郡王義宣、車騎將軍臧質反,義宣
司馬竺超民、臧質長史陸展兄弟並應從誅,尚之上言曰:“刑罰得失,治亂所由,
聖賢留心,不可不慎。竺超民為賊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當取之,非
唯免愆,亦可要不義之賞,而超民曾無此意,微足觀過知仁。且為官保全城府,謹
守庫藏,端坐待縛。今戮及兄弟,與向始末無論者複成何異。陸展盡質複灼然,便
同之巨逆,於事為重。臣豫蒙顧待,自殊凡隸,苟有所懷,不敢自默。”超民坐者
由此得原。
時欲分荊州置郢州,議其所居。江夏王義恭以為宜在巴陵,尚之議曰:“夏口
在荊、江之中,正對沔口,通接雍、梁,實為津要,由來舊鎮,根基不易。今分取
江夏、武陵、天門、竟陵、隨五郡為一州,鎮在夏口,既有見城,浦大容舫。竟陵
出道取荊州,雖水路,與去江夏不異,諸郡至夏口皆從流,並為利便。湘州所領十
一郡,其巴陵邊帶長江,去夏口密邇,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屬新州,
於事為允。”上從其議,荊、揚二州,戶口半天下,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
閫外,至是並分,欲以削臣下之權,而荊、揚並因此虛耗。尚之建言複合二州,上
不許。
大明二年,以為左光祿、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尚之在家常著鹿皮帽,及
拜開府,天子臨軒,百僚陪位,沈慶之於殿廷戲之曰:“今日何不著鹿皮冠?”慶
之累辭爵命,朝廷敦勸甚篤,尚之謂曰:“主上虛懷側席,詎宜固辭。”慶之曰:
“沈公不效何公,去而複還也。”尚之有愧色。愛尚文義,老而不休,與太常顏延
之論議往反,傳於世。立身簡約,車服率素,妻亡不娶,又無姬妾。秉衡當朝,畏
遠權柄,親戚故舊,一無薦舉,既以致怨,亦以此見稱。複以本官領中書令。四年,
疾篤,詔遣侍中沈懷文、黃門侍郎王釗問疾。薨於位,時年七十九。追贈司空,侍
中、中書令如故。諡曰簡穆公。子偃,別有傳。
尚之弟悠之,義興太守,侍中,太常。與琅邪王徽相善。悠之卒,徽與偃書曰:
“吾與義興,直恨相知之晚,每惟君子知我。若夫嘉我小善,矜餘不能,唯賢叔耳。”
悠之弟愉之,新安太守。愉之弟翌之,都官尚書。悠之子顒之,尚太祖第四女臨海
惠公主。太宗世,官至通直常侍。
史臣曰:江左以來,樹根本於揚越,任推轂於荊楚。揚土自廬、蠡以北,臨海
而極大江;荊部則包括湘、沅,跨巫山而掩鄧塞。民戶境域,過半於天下。晉世幼
主在位,政歸輔臣,荊、揚司牧,事同二陝。宋室受命,權不能移,二州之重,鹹
歸密戚。是以義宣藉西楚強富,因十載之基,嫌隙既樹,遂規問鼎。而建郢分揚,
矯枉過直,籓城既剖,盜實人單,閫外之寄,於斯而盡。若長君南麵,威刑自出,
至親在外,事不患強。若運經盛衰,時艱主弱,雖近臣懷禍,止有外憚,呂宗不競,
實由齊、楚,興喪之源,於斯尤著。尚之言並合,可謂識治也矣!
司州刺史。父茂之,晉陵太守。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國左常侍,衛軍參軍。性恬
靜,樂山水,為天門太守。敬弘妻,桓玄姊也。敬弘之郡,玄時為荊州,遣信要令
過。敬弘至巴陵,謂人曰:“靈寶見要,正當欲與其姊集聚耳,我不能為桓氏贅婿。”
乃遣別船送妻往江陵。妻在桓氏,彌年不迎。山郡無事,恣其遊適,累日不回,意
甚好之。轉桓偉安西長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縣界。玄輔政及篡位,屢召不
下。
高祖以為車騎從事中郎,徐州治中從事史,征西將軍道規谘議參軍。時府主簿
宗協亦有高趣,道規並以事外相期。嚐共酣飲致醉,敬弘因醉失禮,為外司所白,
道規即更引還,重申初宴。召為中書侍郎,始攜家累自作唐還京邑。久之,轉黃門
侍郎,不拜。仍除太尉從事中郎,出為吳興太守。舊居餘杭縣,悅是舉也。尋征為
侍中。高祖西討司馬休之,敬弘奉使慰勞,通事令史潘尚於道疾病,敬弘單船送還
都,存亡不測,有司奏免官,詔可。未及釋朝服,值赦複官。宋國初建,為度支尚
書,遷太常。
高祖受命,補宣訓衛尉,加散騎常侍。永初三年,轉吏部尚書,常侍如故。敬
弘每被除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複解官,高祖嘉其誌,不苟違也。複除廬陵
王師,加散騎常侍,自陳無德,不可師範令王,固讓不拜。又除秘書監,金紫光祿
大夫,加散騎常侍,本州中正,又不就。太祖即位,又以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
夫,領江夏王師。
元嘉三年,為尚書仆射。關署文案,初不省讀。嚐豫聽訟,上問以疑獄,敬弘
不對。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
政自不解。”上甚不悅。六年,遷尚書令,敬弘固讓,表求還東,上不能奪。改授
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給親信二十人。讓侍中、特進,求減親信之半,不許。
及東歸,車駕幸冶亭餞送。
十二年,征為太子少傅。敬弘詣京師上表曰:“伏見詔書,以臣為太子少傅,
承命震惶,喜懼交悸。臣抱疾東荒,誌絕榮觀,不悟聖恩,猥複加寵。東宮之重,
四海瞻望,非臣薄德,所可居之。今內外英秀,應選者多,且板築之下,豈無高逸,
而近私愚朽,汙辱清朝。嗚呼微臣,永非複大之一物矣。所以牽曳闕下者,實瞻望
聖顏,貪《係》表之旨。臣如此而歸,夕死無恨。”詔不許。表疏屢上,終以不拜。
東歸,上時不豫,自力見焉。
十六年,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詣京師上表曰:“臣
比自啟聞,謂誠心已達,天鑒玄邈,未蒙在宥,不敢宴處,牽曳載馳。臣聞君子行
道,忘其為身,三複斯言,若可庶勉,顧惜昏耄,誌與願違。禮年七十,老而傳家,
家道猶然,況於在國。伏願陛下矜臣西夕,湣臣一至,特回聖恩,賜反其所,則天
道下濟,愚心盡矣。”竟不拜,東歸。二十三年,重申前命,又表曰:“臣躬耕南
澧,不求聞達。先帝拔臣於蠻荊之域,賜以國士之遇。陛下嗣徽,特蒙眷齒,由是
感激,委質聖朝。雖懷犬馬之誠,遂無塵露之益。年向九十,生理殆盡,永絕天光,
淪沒丘壑。謹冒奉表,傷心久之。”
明年,薨於餘杭之舍亭山,時年八十八。追贈本官。順帝升明二年詔曰:“夫
塗秘蘭幽,貞芳載越,徽猷沈遠,懋禮彌昭。故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敬弘,神韻衝簡,識宇標峻,德敷象魏,道藹丘園。高挹榮冕,凝心塵外,清光粹
範,振俗淳風。兼以累朝延賞,聲華在詠,而嘉篆闕文,猷策韜裹,尚想遙芬,興
懷寢寤。便可詳定輝諡,式旌追典。”於是諡為文貞公。
敬弘形狀短小,而坐起端方,桓玄謂之“彈棋八勢”。所居舍亭山,林澗環周,
備登臨之美,時人謂之王東山。太祖嚐問為政得失,敬弘對曰:“天下有道,庶人
不議。”上高其言。左右常使二老婢,戴五絛五辮,著青紋袴襦,飾以硃粉。女適
尚書仆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嚐往何氏看女,值尚之不在,寄齋中臥。俄頃,尚之
還,敬弘使二卑守閣不聽尚之入,雲“正熱,不堪相見,君可且去”。尚之於是移
於它室。子恢之被召為秘書郎,敬弘為求奉朝請,與恢之書曰:“秘書有限,故有
競。朝請無限,故無競。吾欲使汝處於不競之地。”太祖嘉而許之。敬弘見兒孫歲
中不過一再相見,見輒克日。恢之嚐請假還東定省,敬弘克日見之,至日輒不果,
假日將盡,恢之乞求奉辭,敬弘呼前,既至閣,複不見。恢之於閣外拜辭,流涕而
去。
恢之至新安太守,中大夫。恢之弟瓚之,世祖大明中,吏部尚書,金紫光祿大
夫,諡曰貞子。瓚之弟升之,都官尚書。升之子延之,升明末,為尚書左仆射,江
州刺史。
何尚之,字彥德,廬江灊人也。曾祖準,高尚不應征辟。祖恢,南康太守。父
叔度,恭謹有行業,姨適沛郡劉璩,與叔度母情愛甚篤,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
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並設祭奠,食並珍新,躬自臨視。若朔望應有公事,則
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簡,流涕對之。公事畢,即往致哀,以此為常,至三年服竟。
義熙五年,吳興武康縣民王延祖為劫,父睦以告官。新製,凡劫身斬刑,家人
棄市。睦既自告,於法有疑。時叔度為尚書,議曰:“設法止奸,本於情理,非謂
一人為劫,闔門應刑。所以罪及同產,欲開其相告,以出為惡之身。睦父子之至,
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屬,還相縛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於情可湣,理亦宜
宥。使凶人不容於家,逃刑無所,乃大絕根源也。睦既糾送,則餘人無應複告,並
全之。”後為金紫光祿大夫,吳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稱其清身潔己。
元嘉八年,卒。
尚之少時頗輕薄,好摴蒱,既長折節蹈道,以操立見稱。為陳郡謝混所知,與
之遊處。家貧,起為臨津令。高祖領征南將軍,補府主簿。從征長安,以公事免,
還都。因患勞疾積年,飲婦人乳,乃得差。以從征之勞,賜爵都鄉侯。少帝即位,
為廬陵王義真車騎谘議參軍。義真與司徒徐羨之、尚書令傅亮等不協,每有不平之
言,尚之諫戒,不納。義真被廢,入為中書侍郎。太祖即位,出為臨川內史,入為
黃門侍郎,尚書吏部郎,左衛將軍,父憂去職。服闋,複為左衛,領太子中庶子。
尚之雅好文義,從容賞會,甚為太祖所知。十二年,遷侍中,中庶子如故。尋改領
遊擊將軍。
十三年,彭城王義康欲以司徒左長史劉斌為丹陽尹,上不許。乃以尚之為尹,
立宅南郭外,置玄學,聚生徒。東海徐秀、廬江何曇、黃回、潁川荀子華、太原孫
宗昌、王延秀、魯郡孔惠宣,並慕道來遊,謂之南學。女適劉湛子黯,而湛與尚之
意好不篤。湛欲領丹陽,乃徙尚之為祠部尚書,領國子祭酒。尚之甚不平。湛誅,
遷吏部尚書。時左衛將軍範曄任參機密,尚之察其意趣異常,白太祖宜出為廣州,
若在內釁成,不得不加以鈇鉞,屢誅大臣,有虧皇化。上曰:“始誅劉湛等,方欲
超升後進。曄事跡未彰,便豫相黜斥,萬方將謂卿等不能容才,以我為信受讒說。
但使共知如此,不憂致大變也。”曄後謀反伏誅,上嘉其先見。國子學建,領國子
祭酒。又領建平王師,乃徙中書令,中護軍。
二十三年,遷尚書右仆射,加散騎常侍。是歲造玄武湖,上欲於湖中立方丈、
蓬萊、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諫乃止。時又造華林園,並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諫,宜
加休息,上不許,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為勞。”時上行幸,還多侵夕,尚
之又表諫曰:“萬乘宜重,尊不可輕,此聖心所鑒,豈假臣啟。輿駕比出,還多冒
夜,群情傾側,實有未寧。清道而動,帝王成則,古今深誡,安不忘危。若值汲黯、
辛毗,必將犯顏切諫,但臣等碌碌,每存順默耳。伏願少采愚誠,思垂省察,不以
人廢,適可以慰四海之望。”亦優詔納之。
先是,患貨重,鑄四銖錢,民間頗盜鑄,多翦鑿古錢以取銅,上患之。二十四
年,錄尚書江夏王義恭建議,以一大錢當兩,以防翦鑿,議者多同。尚之議曰:
“伏鑒明命,欲改錢製,不勞采鑄,其利自倍,實救弊之弘算,增貨之良術。求之
管淺,猶有未譬。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數多。數少則幣輕,
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複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邪!凡創製改法,
宜從民情,未有違眾矯物而可久也。泉布廢興,囗囗驟議,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罷
息,六貨憒亂,民泣於市。良由事不畫一,難用遵行,自非急病權時,宜守久長之
業。煩政曲雜,致遠常泥。且貨偏則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婬侈,貧
不過匱。雖茲法久廢,不可頓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擬。若今製遂行,富人貲貨自
倍,貧者彌增其困,懼非所以欲均之意。又錢之形式,大小多品,直雲大錢,則未
知其格。若止於四銖五銖,則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識,加或漫滅,尤難分明,公
私交亂,爭訟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命旨兼慮翦鑿日多,以至消盡;鄙意複謂
殆無此嫌。民巧雖密,要有蹤跡,且用錢貨銅,事可尋檢,直由屬所怠縱,糾察不
精,致使立製以來,發覺者寡。今雖有懸金之名,竟無酬與之實,若申明舊科,禽
獲即報,畏法希賞,不日自定矣。愚者之議,智者擇焉,猥參訪逮,敢不輸盡。”
吏部尚書庾炳之、侍中太子左衛率蕭思話、中護軍趙伯符、禦史中丞何承天、
太常郗敬叔並同尚之議。中領軍沈演之以為:“龜貝行於上古,泉刀興自有周,皆
所以阜財通利,實國富民者也。曆代雖遠,資用彌便,但采鑄久廢,兼喪亂累仍,
糜散湮滅,何可勝計。晉遷江南,疆境未廓,或土習其風,錢不普用,其數本少,
為患尚輕。今王略開廣,聲教遐暨,金鏹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
矣。用彌曠而貨愈狹,加複競竊翦鑿,銷毀滋繁,刑禁雖重,奸避方密,遂使歲月
增貴,貧室日劇,[b138]作肆力之氓,徒勤不足以贍。誠由貨貴物賤,常調未革,
弗思厘改,為弊轉深,斯實親教之良時,通變之嘉會。愚謂若以大錢當兩,則國傳
難朽之寶,家贏一倍之利,不俟加憲,巧源自絕,施一令而眾美兼,無興造之費,
莫盛於茲矣。”上從演之議,遂以一錢當兩,行之經時,公私非便,乃罷。
二十五年,遷左仆射,領汝陰王師,常侍如故。二十八年,轉尚書令,領太子
詹事。二十九年,致仕,於方山著《退居賦》以明所守,而議者鹹謂尚之不能固誌。
太子左衛率袁淑與尚之書曰:“昨遣修問,承丈人已晦誌山田,雖曰年禮宜遵,亦
事難斯貴,俾疏、班、邴、魏,通美於前策,龔、貢、山、衛,淪慚乎曩篇。規迨
休告,雪滌素懷,冀尋幽之歡,畢囗玄之適。但淑逸操偏迥,野性瞢滯,果茲衝寂,
必沈樂忘歸。然而已議塗聞者,謂丈人徽明未耗,譽業方籍,儻能屈事康道,降節
殉務,舍南瀕之操,淑此行永決矣。望眷有積,約日無誤。”尚之宅在南澗寺側,
故書雲“南瀕”,《毛詩》所謂“於以采蘋,南澗之瀕”也。詔書敦勸,上又與江
夏王義恭詔曰:“今朝賢無多,且羊、孟尚不得告謝,尚之任遇有殊,便未宜申許
邪。”義恭答曰:“尚之清忠貞固,曆事唯允,雖年在懸車,而體獨充壯,未相申
許,下情所同。”尚之複攝職。羊即羊玄保,孟即孟顗,字彥重,本昌安丘人。兄
昶貴盛,顗不就征辟。昶死後,起家為東陽太守,遂曆吳郡、會稽、丹陽三郡,侍
中,仆射,太子詹事,複為會稽太守,卒官,贈左光祿大夫。子劭,尚太祖第十六
女南郡公主,女適彭城王義康、巴陵哀王休若。
尚之既還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時複遣軍北伐,資給戎旅,悉以委之。元凶弑
立,進位司空,領尚書令。時三方興義,將佐家在都邑,劭悉欲誅之,尚之誘說百
端,並得免。世祖即位,複為尚書令,領吏部,遷侍中、左光祿大夫,領護軍將軍。
尋辭護軍,加特進。複以本官領尚書令。丞相南郡王義宣、車騎將軍臧質反,義宣
司馬竺超民、臧質長史陸展兄弟並應從誅,尚之上言曰:“刑罰得失,治亂所由,
聖賢留心,不可不慎。竺超民為賊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當取之,非
唯免愆,亦可要不義之賞,而超民曾無此意,微足觀過知仁。且為官保全城府,謹
守庫藏,端坐待縛。今戮及兄弟,與向始末無論者複成何異。陸展盡質複灼然,便
同之巨逆,於事為重。臣豫蒙顧待,自殊凡隸,苟有所懷,不敢自默。”超民坐者
由此得原。
時欲分荊州置郢州,議其所居。江夏王義恭以為宜在巴陵,尚之議曰:“夏口
在荊、江之中,正對沔口,通接雍、梁,實為津要,由來舊鎮,根基不易。今分取
江夏、武陵、天門、竟陵、隨五郡為一州,鎮在夏口,既有見城,浦大容舫。竟陵
出道取荊州,雖水路,與去江夏不異,諸郡至夏口皆從流,並為利便。湘州所領十
一郡,其巴陵邊帶長江,去夏口密邇,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屬新州,
於事為允。”上從其議,荊、揚二州,戶口半天下,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
閫外,至是並分,欲以削臣下之權,而荊、揚並因此虛耗。尚之建言複合二州,上
不許。
大明二年,以為左光祿、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尚之在家常著鹿皮帽,及
拜開府,天子臨軒,百僚陪位,沈慶之於殿廷戲之曰:“今日何不著鹿皮冠?”慶
之累辭爵命,朝廷敦勸甚篤,尚之謂曰:“主上虛懷側席,詎宜固辭。”慶之曰:
“沈公不效何公,去而複還也。”尚之有愧色。愛尚文義,老而不休,與太常顏延
之論議往反,傳於世。立身簡約,車服率素,妻亡不娶,又無姬妾。秉衡當朝,畏
遠權柄,親戚故舊,一無薦舉,既以致怨,亦以此見稱。複以本官領中書令。四年,
疾篤,詔遣侍中沈懷文、黃門侍郎王釗問疾。薨於位,時年七十九。追贈司空,侍
中、中書令如故。諡曰簡穆公。子偃,別有傳。
尚之弟悠之,義興太守,侍中,太常。與琅邪王徽相善。悠之卒,徽與偃書曰:
“吾與義興,直恨相知之晚,每惟君子知我。若夫嘉我小善,矜餘不能,唯賢叔耳。”
悠之弟愉之,新安太守。愉之弟翌之,都官尚書。悠之子顒之,尚太祖第四女臨海
惠公主。太宗世,官至通直常侍。
史臣曰:江左以來,樹根本於揚越,任推轂於荊楚。揚土自廬、蠡以北,臨海
而極大江;荊部則包括湘、沅,跨巫山而掩鄧塞。民戶境域,過半於天下。晉世幼
主在位,政歸輔臣,荊、揚司牧,事同二陝。宋室受命,權不能移,二州之重,鹹
歸密戚。是以義宣藉西楚強富,因十載之基,嫌隙既樹,遂規問鼎。而建郢分揚,
矯枉過直,籓城既剖,盜實人單,閫外之寄,於斯而盡。若長君南麵,威刑自出,
至親在外,事不患強。若運經盛衰,時艱主弱,雖近臣懷禍,止有外憚,呂宗不競,
實由齊、楚,興喪之源,於斯尤著。尚之言並合,可謂識治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