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幾位朋友來談天。他們問我:“從前聽見說,在清朝進關的時候,漢人對他,有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這兩句話是什麽意思呢?”我說這件事情,我沒有詳細考究過,我所知道的,都是聽來的,及看來的,所以不能十分詳盡。據我所聽見說的,不止這兩句,這是金之俊(金之俊,字豈凡,明末清初吳江人。明萬曆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因遭李自成軍捕虜拷索而降清,仍原官。他為鞏固滿族入關後之局麵有建樹。官至秘書院大學士。康熙間辭官歸裏。卒諡文通。有《金文通集》。——編注)出的主意,共有二十種。所謂十從十不從,我也記不清,現在隻把我知道的談一談。大致是有: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官從隸不從,陽從陰不從,娼家從優伶不從,儒家從僧道不從,官事從婚事不從,國號從官名不從,役稅從言語文字不從,按以上隻是九種,其餘一種,記不清了。(另一“不從”為:老從少不從。)
一 男從女不從
什麽叫做“男從女不從”呢?就是清朝一進關,就命令全國人民男子剃發留辮子,女子不許纏足,結果是男子從了,女子沒從。聽說最初,大家當然也是不肯剃頭,為這剃發不知費了多大事,人們總是不從,請看《桃花扇》傳奇中,“老逸民剃白發也到叢祠”,等等的句子,就可以想到彼時剃頭難過的情形了,後來派出了許多許多剃頭的技師,到各處強迫剃發,剃頭技師的擔子上,在盛洗臉盆的一頭,有一長五尺餘的小旗杆,上有黃穗,在旗杆上掛一小黃木牌,上書“奉旨”二字,見人就抓,抓住就得剃發,無人敢抗,隻有預先躲避。然日期久了誰也躲不過去,結果不知殺了多少人,才都剃了發,這總是男子從了,所以後來有一首歌,說到這件事情,歌曰:“聞說頭要剃,何人不剃頭?有頭皆可剃,無剃不成頭,剃自由他剃,頭還是我頭。請看剃頭者,人亦剃其頭。”這首歌,是於詼諧之中,含難過之意。至於女子,清朝隻是不許纏足,已纏者須放大,幼女如有纏足者罪及父母。其實這種政治,並不能說是壞,但彼時風氣未開,無論如何,大家是非纏不可。據老輩人雲,為這件事情,也殺了不少人,但大家總是不從,政府因男子剃發,已經費了很大事,殺了不少人,才算辦到,對於女子,他也就含糊了。所以有清二百餘年,漢人女子,始終是未從。由此一來,把漢官命婦見皇太後皇後皇上的禮節,給廢了。因為纏足的女子,穿的衣服,都是明朝的製度,而清朝規定的服飾,她們都不能用,而且清朝對於女子纏足,盡管未十分認真,但也沒有默認,不過佯為看不見就是了,若大庭廣眾,纏著足,穿著明朝的官衣,去見皇帝,那皇帝當然不許,且他有一點抹不開,於是把這個禮節就廢了。據老輩傳說:有清二百餘年,漢人命婦,到宮中去過的,隻有一次,就是衍聖公的母親,然也是後來,這算睜著一個眼,合著一個眼,若清朝初年,也是絕對不會有的。這裏還有一些特別的情形,就是在清朝的時候,漢人女子,不但官衣用明朝的製度,就是家常衣服,也是長褲、短襖、短褂,也絕對沒有人穿過清朝的長衫,到民國才有穿長衫的,而且名曰旗袍。這可以說,漢人的女子,在清朝二百多年,沒有從滿清,到了民國才從了,這當然也是因為不纏足的原故。
二 生從死不從
什麽叫做“生從死不從”呢?就是活著雖然都換穿了清朝的衣服,如長袍馬褂等等,但死後仍穿明朝的衣服。據老輩人說:從前有許多人死後,入殮時仍穿明朝衣服,後來因為明朝衣服難得,也就都穿清朝衣服了。但所有孝子親眷仍然都穿明朝衣服,例如麻冠、孝袍、麻衣(大多數用糊窗之冷布,以取其粗)、拄喪棒等等,都不是清朝的製度,連訃文中的名詞,大多數都是明朝以前的製度:例如含殮,如今則有殮而無含;再如斬衰者,隻用刀割,或剪一鉸,不再加工也;齊衰者,剪後稍稍再齊一點也;大功服者,加上一點縫紉粗工也;小功者,加上一點細工也,如此種種,都是清朝製度所無。以上這些製度,不但清朝時候,永是如此,一直到了民國,也仍是如此,台灣地方的喪禮衣服,至今也還是如此。清朝的製度是怎麽個樣子呢?最重之孝,是穿白布長袍及穿羊皮外褂,帽子則去頂去纓,或用白布封帽,輕者則帽不用布封,隻穿素袍,不穿白布袍,而亦反穿羊皮褂等等,這與斬衰齊衰等等,可以說是毫不相幹了。再有一層,大家更不容易知道,就是北方有人去世,須在招魂廟招魂,招魂時,須報亡者的籍貫,我幼年常聽到此,永遠是說某人(亡者姓名)直隸省高陽縣於田社九甲人,我不懂什麽是於田社九甲人,老輩說這是明朝的製度,吾鄉在明朝,屬於田社第九甲,所以如此報法,此名曰報社甲,可是永報明朝的社甲,一直到光緒年間,仍是如此。後來風氣開通,不再有招魂的舉動,此事遂廢,這真可以說是死不從了。不知南方從前是否也如此。
三 官從隸不從
什麽叫做“官從隸不從”呢?官員自然要穿清朝官服的了,而下層階級的皂隸則仍穿明朝的衣服,長青袍,高紅氈帽,手持大竹板,差不多與國劇中皂隸相同,遇到縣官等等出門,轎前邊的執事人等所持的鞭子棍子,也都是明朝的製度。最有意思的,是各省藩臬出門,轎前有劊子手,他們的裝束,是下身係兩片下甲,上身穿黑邊寬袖紅馬褂,頭戴硬紙背所製之額子,並揮一根野雞翎,手持一把刀,這與舊劇中之劊子手,也沒有什麽分別,當然完全是明朝的製度。到乾隆以後,皂隸已多有戴清朝官帽的了(此乃聞諸老輩者)。然到光緒年間,山僻小縣之皂隸,仍有穿青袍戴紅氈帽者,可是藩臬轎前之劊子手,則一直到宣統年間,仍是照舊,這真可以說是隸不從了。
四 陽從陰不從
什麽叫做“陽從陰不從”?我為這一層,問過許多老輩,有的說不清,而大多數都說是,陰宅不從,如墳上的祭禮,以及出殯的製度,都是仍用明朝以前的製度,此事到現在還是如此。這一層不但漢人未從清朝,而清朝反倒從了漢人。清朝在關外的時候,墳地也不講究,關於陵寢也沒有什麽多少禮節,就是沈陽的福陵、昭陵,也是進關以後,才特建的。關於祭祀的禮節,在關外他們都用餑餑桌子,入關後,祭陵雖仍用餑餑桌子,但已加了太牢,若祭天祭孔等禮,則完全是中國舊的體製了。
五 娼從伶不從
什麽是“娼家從優伶不從”呢?據老輩人說,這專指的是演戲,否則除演戲以外,隻按平日的行為說,娼妓穿的是明朝的衣服,優伶則都是穿清朝衣服了,這可以說是優伶從而娼妓不從。不過在清朝時代,全國人民,必須剃頭及穿清朝衣服,而獨許戲台上仍穿明朝以前的衣服,這也總算是一件很特別的事情,人民雖然都穿了清朝衣服,但一看戲中的衣服,豈不能有所感觸呢?這件事情,清朝或者以為是以往的史事,沒有什麽關係,或者也是有點疏忽,然所謂娼家從優伶不從,這句話確有點滑稽,娼家從三字怎樣講法呢?若按衣服說,她實在是沒有從,若按行為說,她隻是接客,這怎麽叫從呢?豈清朝都接客乎?以上乃是老輩傳留下來的話,並非我有意譏諷。
六 儒從僧道不從
什麽叫做“儒家從僧道不從”呢?此事很容易解釋,和尚道士,都已經算是方外人,於政治沒有什麽關係,清朝原可以不必幹涉,尤其是和尚,早已剃了發,本就不是明朝的製度,所以他更是讚成。據從前的剃發師談起來,還有一段故事,就是剃頭的挑子,所用的扁擔,兜座位的是兩根繩,這兩根繩,是相當長,先由扁擔一頭往裏纏起,一邊纏,一邊結扣,纏好後剩下二尺餘,用以兜座位之小櫃,如此一來,則扁擔一頭空了一尺餘。據雲這一尺餘之扁擔頭,是專為給僧人掛包袱的,倘行路之時,遇有和尚背著行李,他隨時可以掛在此扁擔之上,剃頭師有此義務,代為擔任,這就是當時歡迎和尚的一種表示。以上這段故事,不但剃頭師如此說法,有許多老輩,也都有這樣的傳述,這真可以說是僧人不從了。
七 官從婚不從
什麽是“官事從婚事不從”呢?官事非照清朝製度不可,那是不成問題的了;婚事則仍是明朝的製度,例如新娘子穿的衣服,永遠是戴鳳冠,穿霞帔,到了光緒年間,這些衣冠,都找不到了(鄉間尤難),才隻穿外褂裙子,然仍必套上一個雲肩,以後連雲肩也不易覓到,才隻穿外褂裙子,這仍然是明朝的製度。尤其是新郎坐藍轎或綠轎,新娘坐紅轎,清朝就沒有這種製度,後來滿洲人也學著用這樣的轎,但執事則不一樣,旗人永遠用金鼓、大號、牛角燈,而漢人則總是旗鑼傘扇,這是永遠不會一樣的,但這也可以說是旗人從了漢人。至於新娘下轎後的一切禮節,也都是旗人染了漢俗。再有一層,倘婚事的主人有錢,把規模加大,執事加多,即漢人多加旗幟之外,再添金瓜、鉞斧、朝天凳、隔漏粉棍、執掌權衡等等,以上這些物件已經有許多人沒有見過,就是見過,也有人不知他是什麽意義了,這裏無妨簡單著談一談:金瓜及鉞斧,都是衛護的兵器,後來才用他作為儀仗。朝天凳乃用以平路的器具。隔漏一麵凹,乃用以隔住房簷下滴之水。粉棍有在棍上臨時塗上粉麵,用以攔人,倘有人靠近該棍,則衣上必要染上粉痕,此人便要治罪。執掌權衡者,執事中有手形而伸一指者,此即借指作執之義,有手指全伸者,即是掌之義。有一拳形者,卻借拳為權之義;有用手握一筆者,握筆代表衡文,即係衡之義。以上本是官員所用,新娘亦借用之,此外尚多,不必盡舉。旗人除喪事偶亦用類此儀仗外,婚事則絕對不用,隻有上邊所說的三種——倘若有錢,隻可加多,例如鼓由一對,可以加至二三十對,大號則由一對可以加至四對八對,而牛角燈則可加至幾十對。
八 國號從官名不從
什麽是“國號從官名不從”呢?所謂官名不從者,其實是滿洲就沒有這許多官名,然在康熙以前,旗缺的官員,尚多用滿文名詞,後來越來越少,到了道光鹹豐以後,存留著的滿洲名詞,也就剩了福晉(王爵夫人)、貝勒、貝子、章京、筆帖式等等幾個名詞了。漢官中用滿洲名詞者,差不多可以說是沒有,隻有小軍機,曰軍機章京,滿洲話則說軍機搭拉密。不但此,在清朝初年,所有滿洲官員,上奏摺都得用滿洲文,到清朝末年,隻有請安摺,仍用滿文,其餘所有奏事摺,就都改用漢文了。
九 役稅從言語文字不從
什麽是“役稅從言語文字不從”呢?這一層更是空的了,人民隻要給他納稅就夠了,文字一層滿洲本就沒有,他不過隻用蒙文字母的辦法,拚為滿洲言語就是了,尤其到康熙雍正等幾位皇帝,研究漢人學問,相當深,於是就更感覺滿文不敷用了。(滿族先人原用女真文,15世紀初失傳改用蒙古文。1599年,努爾哈赤命額爾德尼、噶蓋在蒙文字母基礎上創製“無圈點老滿文”。1632年,皇太極命達海加以改進,並另造譯寫漢字音的字母,成為“有圈點滿文”。滿文自左而右上下直出。1644年清軍入關前已用滿文翻譯了大量漢文文獻。——編注)
以上所談,有我聽得老輩人說的,有我目睹的,不知尚有些錯誤否?然大致也差不了多少,請看他的辦法,有多麽聰明?大致是要緊的,就非從不可;不要緊的,從不從就可將就了。這一則是他原來就沒有文化,二則也是不太認真,比方日本得了台灣,不過五十年的工夫,全台灣就非說日本話不可了,而仍不許人民穿日本衣服,至於高深的教育,高級的官員,就更沒有台灣同胞的份了。
一 男從女不從
什麽叫做“男從女不從”呢?就是清朝一進關,就命令全國人民男子剃發留辮子,女子不許纏足,結果是男子從了,女子沒從。聽說最初,大家當然也是不肯剃頭,為這剃發不知費了多大事,人們總是不從,請看《桃花扇》傳奇中,“老逸民剃白發也到叢祠”,等等的句子,就可以想到彼時剃頭難過的情形了,後來派出了許多許多剃頭的技師,到各處強迫剃發,剃頭技師的擔子上,在盛洗臉盆的一頭,有一長五尺餘的小旗杆,上有黃穗,在旗杆上掛一小黃木牌,上書“奉旨”二字,見人就抓,抓住就得剃發,無人敢抗,隻有預先躲避。然日期久了誰也躲不過去,結果不知殺了多少人,才都剃了發,這總是男子從了,所以後來有一首歌,說到這件事情,歌曰:“聞說頭要剃,何人不剃頭?有頭皆可剃,無剃不成頭,剃自由他剃,頭還是我頭。請看剃頭者,人亦剃其頭。”這首歌,是於詼諧之中,含難過之意。至於女子,清朝隻是不許纏足,已纏者須放大,幼女如有纏足者罪及父母。其實這種政治,並不能說是壞,但彼時風氣未開,無論如何,大家是非纏不可。據老輩人雲,為這件事情,也殺了不少人,但大家總是不從,政府因男子剃發,已經費了很大事,殺了不少人,才算辦到,對於女子,他也就含糊了。所以有清二百餘年,漢人女子,始終是未從。由此一來,把漢官命婦見皇太後皇後皇上的禮節,給廢了。因為纏足的女子,穿的衣服,都是明朝的製度,而清朝規定的服飾,她們都不能用,而且清朝對於女子纏足,盡管未十分認真,但也沒有默認,不過佯為看不見就是了,若大庭廣眾,纏著足,穿著明朝的官衣,去見皇帝,那皇帝當然不許,且他有一點抹不開,於是把這個禮節就廢了。據老輩傳說:有清二百餘年,漢人命婦,到宮中去過的,隻有一次,就是衍聖公的母親,然也是後來,這算睜著一個眼,合著一個眼,若清朝初年,也是絕對不會有的。這裏還有一些特別的情形,就是在清朝的時候,漢人女子,不但官衣用明朝的製度,就是家常衣服,也是長褲、短襖、短褂,也絕對沒有人穿過清朝的長衫,到民國才有穿長衫的,而且名曰旗袍。這可以說,漢人的女子,在清朝二百多年,沒有從滿清,到了民國才從了,這當然也是因為不纏足的原故。
二 生從死不從
什麽叫做“生從死不從”呢?就是活著雖然都換穿了清朝的衣服,如長袍馬褂等等,但死後仍穿明朝的衣服。據老輩人說:從前有許多人死後,入殮時仍穿明朝衣服,後來因為明朝衣服難得,也就都穿清朝衣服了。但所有孝子親眷仍然都穿明朝衣服,例如麻冠、孝袍、麻衣(大多數用糊窗之冷布,以取其粗)、拄喪棒等等,都不是清朝的製度,連訃文中的名詞,大多數都是明朝以前的製度:例如含殮,如今則有殮而無含;再如斬衰者,隻用刀割,或剪一鉸,不再加工也;齊衰者,剪後稍稍再齊一點也;大功服者,加上一點縫紉粗工也;小功者,加上一點細工也,如此種種,都是清朝製度所無。以上這些製度,不但清朝時候,永是如此,一直到了民國,也仍是如此,台灣地方的喪禮衣服,至今也還是如此。清朝的製度是怎麽個樣子呢?最重之孝,是穿白布長袍及穿羊皮外褂,帽子則去頂去纓,或用白布封帽,輕者則帽不用布封,隻穿素袍,不穿白布袍,而亦反穿羊皮褂等等,這與斬衰齊衰等等,可以說是毫不相幹了。再有一層,大家更不容易知道,就是北方有人去世,須在招魂廟招魂,招魂時,須報亡者的籍貫,我幼年常聽到此,永遠是說某人(亡者姓名)直隸省高陽縣於田社九甲人,我不懂什麽是於田社九甲人,老輩說這是明朝的製度,吾鄉在明朝,屬於田社第九甲,所以如此報法,此名曰報社甲,可是永報明朝的社甲,一直到光緒年間,仍是如此。後來風氣開通,不再有招魂的舉動,此事遂廢,這真可以說是死不從了。不知南方從前是否也如此。
三 官從隸不從
什麽叫做“官從隸不從”呢?官員自然要穿清朝官服的了,而下層階級的皂隸則仍穿明朝的衣服,長青袍,高紅氈帽,手持大竹板,差不多與國劇中皂隸相同,遇到縣官等等出門,轎前邊的執事人等所持的鞭子棍子,也都是明朝的製度。最有意思的,是各省藩臬出門,轎前有劊子手,他們的裝束,是下身係兩片下甲,上身穿黑邊寬袖紅馬褂,頭戴硬紙背所製之額子,並揮一根野雞翎,手持一把刀,這與舊劇中之劊子手,也沒有什麽分別,當然完全是明朝的製度。到乾隆以後,皂隸已多有戴清朝官帽的了(此乃聞諸老輩者)。然到光緒年間,山僻小縣之皂隸,仍有穿青袍戴紅氈帽者,可是藩臬轎前之劊子手,則一直到宣統年間,仍是照舊,這真可以說是隸不從了。
四 陽從陰不從
什麽叫做“陽從陰不從”?我為這一層,問過許多老輩,有的說不清,而大多數都說是,陰宅不從,如墳上的祭禮,以及出殯的製度,都是仍用明朝以前的製度,此事到現在還是如此。這一層不但漢人未從清朝,而清朝反倒從了漢人。清朝在關外的時候,墳地也不講究,關於陵寢也沒有什麽多少禮節,就是沈陽的福陵、昭陵,也是進關以後,才特建的。關於祭祀的禮節,在關外他們都用餑餑桌子,入關後,祭陵雖仍用餑餑桌子,但已加了太牢,若祭天祭孔等禮,則完全是中國舊的體製了。
五 娼從伶不從
什麽是“娼家從優伶不從”呢?據老輩人說,這專指的是演戲,否則除演戲以外,隻按平日的行為說,娼妓穿的是明朝的衣服,優伶則都是穿清朝衣服了,這可以說是優伶從而娼妓不從。不過在清朝時代,全國人民,必須剃頭及穿清朝衣服,而獨許戲台上仍穿明朝以前的衣服,這也總算是一件很特別的事情,人民雖然都穿了清朝衣服,但一看戲中的衣服,豈不能有所感觸呢?這件事情,清朝或者以為是以往的史事,沒有什麽關係,或者也是有點疏忽,然所謂娼家從優伶不從,這句話確有點滑稽,娼家從三字怎樣講法呢?若按衣服說,她實在是沒有從,若按行為說,她隻是接客,這怎麽叫從呢?豈清朝都接客乎?以上乃是老輩傳留下來的話,並非我有意譏諷。
六 儒從僧道不從
什麽叫做“儒家從僧道不從”呢?此事很容易解釋,和尚道士,都已經算是方外人,於政治沒有什麽關係,清朝原可以不必幹涉,尤其是和尚,早已剃了發,本就不是明朝的製度,所以他更是讚成。據從前的剃發師談起來,還有一段故事,就是剃頭的挑子,所用的扁擔,兜座位的是兩根繩,這兩根繩,是相當長,先由扁擔一頭往裏纏起,一邊纏,一邊結扣,纏好後剩下二尺餘,用以兜座位之小櫃,如此一來,則扁擔一頭空了一尺餘。據雲這一尺餘之扁擔頭,是專為給僧人掛包袱的,倘行路之時,遇有和尚背著行李,他隨時可以掛在此扁擔之上,剃頭師有此義務,代為擔任,這就是當時歡迎和尚的一種表示。以上這段故事,不但剃頭師如此說法,有許多老輩,也都有這樣的傳述,這真可以說是僧人不從了。
七 官從婚不從
什麽是“官事從婚事不從”呢?官事非照清朝製度不可,那是不成問題的了;婚事則仍是明朝的製度,例如新娘子穿的衣服,永遠是戴鳳冠,穿霞帔,到了光緒年間,這些衣冠,都找不到了(鄉間尤難),才隻穿外褂裙子,然仍必套上一個雲肩,以後連雲肩也不易覓到,才隻穿外褂裙子,這仍然是明朝的製度。尤其是新郎坐藍轎或綠轎,新娘坐紅轎,清朝就沒有這種製度,後來滿洲人也學著用這樣的轎,但執事則不一樣,旗人永遠用金鼓、大號、牛角燈,而漢人則總是旗鑼傘扇,這是永遠不會一樣的,但這也可以說是旗人從了漢人。至於新娘下轎後的一切禮節,也都是旗人染了漢俗。再有一層,倘婚事的主人有錢,把規模加大,執事加多,即漢人多加旗幟之外,再添金瓜、鉞斧、朝天凳、隔漏粉棍、執掌權衡等等,以上這些物件已經有許多人沒有見過,就是見過,也有人不知他是什麽意義了,這裏無妨簡單著談一談:金瓜及鉞斧,都是衛護的兵器,後來才用他作為儀仗。朝天凳乃用以平路的器具。隔漏一麵凹,乃用以隔住房簷下滴之水。粉棍有在棍上臨時塗上粉麵,用以攔人,倘有人靠近該棍,則衣上必要染上粉痕,此人便要治罪。執掌權衡者,執事中有手形而伸一指者,此即借指作執之義,有手指全伸者,即是掌之義。有一拳形者,卻借拳為權之義;有用手握一筆者,握筆代表衡文,即係衡之義。以上本是官員所用,新娘亦借用之,此外尚多,不必盡舉。旗人除喪事偶亦用類此儀仗外,婚事則絕對不用,隻有上邊所說的三種——倘若有錢,隻可加多,例如鼓由一對,可以加至二三十對,大號則由一對可以加至四對八對,而牛角燈則可加至幾十對。
八 國號從官名不從
什麽是“國號從官名不從”呢?所謂官名不從者,其實是滿洲就沒有這許多官名,然在康熙以前,旗缺的官員,尚多用滿文名詞,後來越來越少,到了道光鹹豐以後,存留著的滿洲名詞,也就剩了福晉(王爵夫人)、貝勒、貝子、章京、筆帖式等等幾個名詞了。漢官中用滿洲名詞者,差不多可以說是沒有,隻有小軍機,曰軍機章京,滿洲話則說軍機搭拉密。不但此,在清朝初年,所有滿洲官員,上奏摺都得用滿洲文,到清朝末年,隻有請安摺,仍用滿文,其餘所有奏事摺,就都改用漢文了。
九 役稅從言語文字不從
什麽是“役稅從言語文字不從”呢?這一層更是空的了,人民隻要給他納稅就夠了,文字一層滿洲本就沒有,他不過隻用蒙文字母的辦法,拚為滿洲言語就是了,尤其到康熙雍正等幾位皇帝,研究漢人學問,相當深,於是就更感覺滿文不敷用了。(滿族先人原用女真文,15世紀初失傳改用蒙古文。1599年,努爾哈赤命額爾德尼、噶蓋在蒙文字母基礎上創製“無圈點老滿文”。1632年,皇太極命達海加以改進,並另造譯寫漢字音的字母,成為“有圈點滿文”。滿文自左而右上下直出。1644年清軍入關前已用滿文翻譯了大量漢文文獻。——編注)
以上所談,有我聽得老輩人說的,有我目睹的,不知尚有些錯誤否?然大致也差不了多少,請看他的辦法,有多麽聰明?大致是要緊的,就非從不可;不要緊的,從不從就可將就了。這一則是他原來就沒有文化,二則也是不太認真,比方日本得了台灣,不過五十年的工夫,全台灣就非說日本話不可了,而仍不許人民穿日本衣服,至於高深的教育,高級的官員,就更沒有台灣同胞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