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文宜旺相,最忌休囚;官要生身,不宜克世。</b>父與世爻旺相,又得日月動爻生扶,及動而化吉,全無破綻者,定考超等。若父世旺而逢生,上等;旺而無生,相而遇扶,無刑衝克破者,次之;父母有一而遇刑衝者,又次之;世爻受克,教刑不免,世父同受克者,劣等無疑。
野鶴曰:此法是也,亦要人之通變。觀其父世兩爻輕重而言之。世父同旺,有生扶又無刑克者,全美之卦,卷之上上也。以此挨次查之,或有生扶,而得六衝變衝、反吟伏吟、變克化絕,即是破綻。父爻受克而無救,難免勾塗;世爻受克而有扶,尚蒙姑恕。
覺子曰:此以父世之旺衰,而分等第者,是確論也。《易冒》謂:卦得進神,考上等;退神,而考下等。假使卦無進退之神,何以定之?
如:申月 乙巳日 (旬空:寅卯),占歲考,得“大過之鼎”
震宮:澤風大過(遊魂) 離宮:火風鼎
玄武 妻財丁未土 ━ ━ x→ 子孫己巳火 ━━━
白虎 官鬼丁酉金 ━━━ ○→ 妻財己未土 ━ ━ 應
螣蛇 子孫庚午火 父母丁亥水 ━━━ 世 官鬼己酉金 ━━━
勾陳 官鬼辛酉金 ━━━ 官鬼辛酉金 ━━━
朱雀 兄弟庚寅木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 世
青龍 妻財辛醜土 ━ ━ 應 妻財辛醜土 ━ ━
</pre>
斷曰:財動克父,乃不通變之論也,此卦乃亥水父爻持世,申月生之,文旺而身亦旺,巳日衝之為暗動,未土財爻雖動,喜其生助酉金。酉官生世,名曰“接續相生”,一定篇篇錦繡,財生官旺,優等幫糧。果取一等補廩。
野鶴曰:大凡卦得六衝變衝,及六爻亂動者,設文旺世旺,還考平等,倘文衰受刑克,及世爻休囚被克,及變凶者,劣等無疑。
<b>飛神無助身無克,榮辱無施。</b>父爻出現,不旺不衰,雖無生扶,亦無克製,而世爻不被衝克者,可保平等。
<b>伏藏旺相世遭傷,賞罰並見。</b>
如:午月 乙卯日 (旬空:子醜),占歲考,得“地天泰卦”
坤宮:地天泰(六合 )
玄武 子孫癸酉金 ━ ━ 應
白虎 妻財癸亥水 ━ ━
螣蛇 兄弟癸醜土 ━ ━
勾陳 兄弟甲辰土 ━━━ 世
朱雀 父母乙巳火 官鬼甲寅木 ━━━
青龍 妻財甲子水 ━━━
</pre>
午火月建為父母,而卦中之巳火伏藏於寅木之下,旺而又遇飛神之生,爻逢六合 ,堪稱吉卦,獨嫌日辰克世,未為全美。發落之日,果宗師麵叱,念字仿古帖,姑置三等。後悟此巳午之火,非文旺也,乃字佳也,但此卦雖多逢,事確少見,存之為法。
覺子曰:以上總而言之,父與世爻旺相遇生扶為上,略有欠缺者次之;刑傷有救者又次之;刑傷無救而輕者又次之;世父被刑衝克破而重者,劣等必矣。善卜者,須以卦之吉凶兼用神衰旺之輕重,通變而斷之。
<font color="#4f4f4f"><b>[乾按]</b> 研習 此章之占法,與童試章大同小異,篇末之結論為占斷之要,宜精思而熟記之.</font>
野鶴曰:此法是也,亦要人之通變。觀其父世兩爻輕重而言之。世父同旺,有生扶又無刑克者,全美之卦,卷之上上也。以此挨次查之,或有生扶,而得六衝變衝、反吟伏吟、變克化絕,即是破綻。父爻受克而無救,難免勾塗;世爻受克而有扶,尚蒙姑恕。
覺子曰:此以父世之旺衰,而分等第者,是確論也。《易冒》謂:卦得進神,考上等;退神,而考下等。假使卦無進退之神,何以定之?
如:申月 乙巳日 (旬空:寅卯),占歲考,得“大過之鼎”
震宮:澤風大過(遊魂) 離宮:火風鼎
玄武 妻財丁未土 ━ ━ x→ 子孫己巳火 ━━━
白虎 官鬼丁酉金 ━━━ ○→ 妻財己未土 ━ ━ 應
螣蛇 子孫庚午火 父母丁亥水 ━━━ 世 官鬼己酉金 ━━━
勾陳 官鬼辛酉金 ━━━ 官鬼辛酉金 ━━━
朱雀 兄弟庚寅木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 世
青龍 妻財辛醜土 ━ ━ 應 妻財辛醜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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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曰:財動克父,乃不通變之論也,此卦乃亥水父爻持世,申月生之,文旺而身亦旺,巳日衝之為暗動,未土財爻雖動,喜其生助酉金。酉官生世,名曰“接續相生”,一定篇篇錦繡,財生官旺,優等幫糧。果取一等補廩。
野鶴曰:大凡卦得六衝變衝,及六爻亂動者,設文旺世旺,還考平等,倘文衰受刑克,及世爻休囚被克,及變凶者,劣等無疑。
<b>飛神無助身無克,榮辱無施。</b>父爻出現,不旺不衰,雖無生扶,亦無克製,而世爻不被衝克者,可保平等。
<b>伏藏旺相世遭傷,賞罰並見。</b>
如:午月 乙卯日 (旬空:子醜),占歲考,得“地天泰卦”
坤宮:地天泰(六合 )
玄武 子孫癸酉金 ━ ━ 應
白虎 妻財癸亥水 ━ ━
螣蛇 兄弟癸醜土 ━ ━
勾陳 兄弟甲辰土 ━━━ 世
朱雀 父母乙巳火 官鬼甲寅木 ━━━
青龍 妻財甲子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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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火月建為父母,而卦中之巳火伏藏於寅木之下,旺而又遇飛神之生,爻逢六合 ,堪稱吉卦,獨嫌日辰克世,未為全美。發落之日,果宗師麵叱,念字仿古帖,姑置三等。後悟此巳午之火,非文旺也,乃字佳也,但此卦雖多逢,事確少見,存之為法。
覺子曰:以上總而言之,父與世爻旺相遇生扶為上,略有欠缺者次之;刑傷有救者又次之;刑傷無救而輕者又次之;世父被刑衝克破而重者,劣等必矣。善卜者,須以卦之吉凶兼用神衰旺之輕重,通變而斷之。
<font color="#4f4f4f"><b>[乾按]</b> 研習 此章之占法,與童試章大同小異,篇末之結論為占斷之要,宜精思而熟記之.</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