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另外,”我說,“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暈的可能,通過法醫檢驗死者頭部損傷也不至於致暈。那麽,死者為什麽會在清醒狀態下,保持一個固定不動的姿勢,讓凶手來敲擊她的頭部?還有,凶手是如何一邊掐壓死者的脖子,一邊用鈍器打擊死者的頭部?”
“騎在她身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觸頸部,隻會留下小片狀出血,手掌接觸,才會留下大片狀出血。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肌肉都可見大片狀出血,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壓閉氣管和頸動靜脈,導致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凶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為什麽可以肯定是同時形成兩種損傷呢?”
“因為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隻有死者頸部被壓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成。”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
4
“查到什麽了?”黃支隊早有心理準備。
“劉偉案發當天確實沒有離開雲泰。”偵查員說,“經過對入住登記的查詢,我們發現劉偉當天上午在一家賓館裏開了一間房。我們調取了該賓館的視頻監控,劉偉是上午十點開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點離開的。”
“也就是說案發時候他並沒有離開房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離開直接去殯儀館的,是嗎?”我問。
“是的,”偵查員說,“確定他沒有作案時間。”
“看來我們抓錯人了。”黃支隊說。
“沒有抓錯人。”偵查員喜上眉梢地說,“和劉偉一同入住的還有一名女子,通過麵部比對,確定是一名外號是瑩姐的女子,這個瑩姐涉嫌一起團夥販毒案。目前可以肯定劉偉和這樁販毒案有關係,我們已經通過劉偉獲取了瑩姐的線索,現在派人去抓了。”
“可是劉偉手臂有抓傷啊。”我說。
“這個我們也問了。”偵查員說,“劉偉和這個瑩姐有一腿,抓傷是在親熱的時候被瑩姐抓的。”
“看來這個劉偉是真的不想我們對他老婆動刀,他還是真的愛他老婆的。也怪不得他對那天晚上的事情隻字不提,一是犯法,二是對不起他老婆。”黃支隊說,“也好,順帶破了一起販毒案件。不過,這樁命案,我們應該從何處下手呢?”
我喝了口水,說:“再去現場看看吧。”
重新回到了案發現場,我仿佛比上次勘查有了更多的信心。想起在賓館思考的問題,我徑直走到了大衣櫃的旁邊。我沒有記錯,大衣櫃的下方確實壓著一些衣物和被褥。
我叫來兩個偵查員,合力把大衣櫃扶起,大衣櫃下方散亂地堆著一些衣物和被褥,露出大衣櫃壓痕以外的部分都被完全燒毀了。我拉開大衣櫃的門,兩扇門是靠強力吸鐵石關合的,門沒有上鎖。
衣櫃裏麵還掛著幾件大衣,沒有被大火燒毀。我戴上手套,伸手去檢查大衣的口袋和大衣櫃裏的其他雜物。檢查中,我發現了一個相框,拿出來看,裏麵是一張俞婉婷和劉偉在冰天雪地中的合影。照片上的俞婉婷身穿一件藍色的羽絨服,蜷縮在劉偉的懷抱中,笑容燦爛。
“把這張圖片技術處理一下,看看能不能看清衣服的牌子。”我把照片遞給身邊的黃支隊。
大衣櫃的旁邊,放著一個不鏽鋼的茶杯,已經被燒得變了形。我走過去拿了起來,茶杯挺重的,底座是圓形的棱邊。我用聯苯胺測試了一下底座,出現了潛血反應(現場黏附的血跡量極少,肉眼無法觀察得到,但通過魯米諾、四甲基聯苯胺等化學藥劑可以顯現出來極微量的血跡形態,稱之為潛血反應。)。
“這個茶杯底座直徑五厘米,呈圓形棱邊突起,和死者額部的細小創口剛好吻合。茶杯底座又有潛血反應,說明這個茶杯很可能就是凶器。”
我說。
“可惜茶杯已經被燒,黏附大量灰燼,已經沒希望從這上麵提取到指紋了。”黃支隊說。
“或許它對我們的下一步推理分析有一點兒用處。”我胸有成竹地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不鏽鋼茶杯。
我繞過正在用篩子清理現場灰燼的痕跡檢驗民警,走到了超市的收銀台前。收銀台是玻璃製造的,已經被完全燒毀,櫃台裏放著的雜物都已無法辨認。我撿起一截鐵棍扒拉著櫃台裏的炭末,突然,在外麵明媚的陽光照射下,一個亮閃閃的東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找來痕檢民警照了幾張櫃台的照片,然後小心地圍繞閃光的物體把周圍的灰燼分離開,映入眼簾的,是一堆一元錢、五角錢的硬幣。
“這是超市老板放錢的錢盒?”我說,“這個私人小超市是沒有電子收款台的,看來收的錢都是放在這個錢盒裏。”
痕檢員用篩子慢慢篩出了硬幣附近的灰燼,說:“據痕檢角度看,這確實是一個錢盒,應該是用竹籃編製的。”
“我知道了。”我說,“雲泰盛產螃蟹,就類似是那個裝螃蟹的竹籃是嗎?”
痕檢員點了點頭:“不過基本已經被燒毀了。”
“有紙幣的殘渣嗎?”我問。
痕檢員搖了搖頭。
黃支隊這時候走了過來,說:“剛才你說的照片通過技術處理,可以看出俞婉婷穿著的羽絨服胸口繡有商標字樣。看來和我們在死者臉上提取的布片很吻合啊,你是在懷疑凶手就是用照片上的這件衣服遮蓋死者臉部的嗎?”
我搖了搖頭,說:“師兄,這是一起以侵財為目的的殺人案件,凶手不一定和死者熟識。”
黃支隊低頭思考了一下:“有依據嗎?”
“有。”我胸有成竹,“首先,剛才我們在櫃台附近發現了死者收錢用的錢盒殘骸,裏麵有一些硬幣,卻沒有任何紙幣的殘渣。”
“紙幣可能都被燒毀了啊。”黃支隊說。
“不會,”我說,“竹子是隔熱效果不錯的材料,竹籃尚未被燒毀殆盡,那麽放在它裏麵的紙幣即便是燃燒,也不會一點兒殘渣都不留下。”
“會不會是死者把紙幣都收起來了?”痕檢員說。
“那倒不會。”黃支隊說,“據調查,俞婉婷平時離開超市,也隻拿一些一百元的大鈔,零錢再多也不拿走,更別說她知道案發當天自己不離開超市。”
“那就是說錢盒裏應該有一些紙幣,即便是十塊、幾十的紙幣也應該有一些,”我說,“現在沒有了,隻有一種可能,被別人拿走了。”
黃支隊點點頭:“接著說。”
“還有,”我說,“開始我們認為凶手把衣服覆蓋在死者的臉上,是熟人作案的特征。排除了劉偉的嫌疑後,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我。今天看來,凶手之所以用衣服覆蓋住了死者的麵部,純屬意外。”
“現在我們已經確定,覆蓋在死者麵部的,是她自己的一件藍色羽絨服。”我走到大衣櫃旁邊,說,“現在是夏天,羽絨服不可能放在外麵,應該是放在大衣櫃裏麵的。死者睡的床上有毛巾毯,有床單,凶手為什麽不用這些順手能拿得到的東西,而非要去拿應該放在大衣櫃裏麵的東西去蓋死者的臉呢?”
“不能肯定羽絨服就是放在衣櫃裏麵啊。”黃支隊說,“沒有依據,說不準就是疊在床頭當枕頭呢?”
“別急,我還有推斷。”我一邊拉開大衣櫃的門,一邊說,“這個大衣櫃的門是通過強力吸鐵石閉合的,不用一點兒力氣是打不開的。也就是說,凶手有主動打開大衣櫃大門的動作,還有把大衣櫃裏的衣物、被褥翻出來的動作。”
“不能是被高壓水槍衝倒以後,衣服、被褥掉落出來的嗎?”黃支隊說,“如果是凶手事先翻動出來的,被翻出來的衣物應該會被完全燒毀了啊。”
我說:“如果是消防動作導致大衣櫃倒下,並且倒下的同時裏麵有東西掉落,則大衣櫃的門應該是開著的。不可能是在大衣櫃倒下的瞬間,裏麵的衣物掉了出來,大衣櫃倒下後,門又合上了。即便那麽巧能合上,也會把地上的衣物夾一部分在門內。你們再看,大衣櫃後麵的腿比前麵的長,放不穩,所以我分析是凶手火急火燎地翻動大衣櫃,把衣物拽出衣櫃,在關門的時候,因為緊張用力過度,大衣櫃向後傾倒,碰撞牆壁後,由於反作用力向前倒下,才造成了這種現象。”
“騎在她身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觸頸部,隻會留下小片狀出血,手掌接觸,才會留下大片狀出血。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肌肉都可見大片狀出血,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壓閉氣管和頸動靜脈,導致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凶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為什麽可以肯定是同時形成兩種損傷呢?”
“因為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隻有死者頸部被壓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成。”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
4
“查到什麽了?”黃支隊早有心理準備。
“劉偉案發當天確實沒有離開雲泰。”偵查員說,“經過對入住登記的查詢,我們發現劉偉當天上午在一家賓館裏開了一間房。我們調取了該賓館的視頻監控,劉偉是上午十點開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點離開的。”
“也就是說案發時候他並沒有離開房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離開直接去殯儀館的,是嗎?”我問。
“是的,”偵查員說,“確定他沒有作案時間。”
“看來我們抓錯人了。”黃支隊說。
“沒有抓錯人。”偵查員喜上眉梢地說,“和劉偉一同入住的還有一名女子,通過麵部比對,確定是一名外號是瑩姐的女子,這個瑩姐涉嫌一起團夥販毒案。目前可以肯定劉偉和這樁販毒案有關係,我們已經通過劉偉獲取了瑩姐的線索,現在派人去抓了。”
“可是劉偉手臂有抓傷啊。”我說。
“這個我們也問了。”偵查員說,“劉偉和這個瑩姐有一腿,抓傷是在親熱的時候被瑩姐抓的。”
“看來這個劉偉是真的不想我們對他老婆動刀,他還是真的愛他老婆的。也怪不得他對那天晚上的事情隻字不提,一是犯法,二是對不起他老婆。”黃支隊說,“也好,順帶破了一起販毒案件。不過,這樁命案,我們應該從何處下手呢?”
我喝了口水,說:“再去現場看看吧。”
重新回到了案發現場,我仿佛比上次勘查有了更多的信心。想起在賓館思考的問題,我徑直走到了大衣櫃的旁邊。我沒有記錯,大衣櫃的下方確實壓著一些衣物和被褥。
我叫來兩個偵查員,合力把大衣櫃扶起,大衣櫃下方散亂地堆著一些衣物和被褥,露出大衣櫃壓痕以外的部分都被完全燒毀了。我拉開大衣櫃的門,兩扇門是靠強力吸鐵石關合的,門沒有上鎖。
衣櫃裏麵還掛著幾件大衣,沒有被大火燒毀。我戴上手套,伸手去檢查大衣的口袋和大衣櫃裏的其他雜物。檢查中,我發現了一個相框,拿出來看,裏麵是一張俞婉婷和劉偉在冰天雪地中的合影。照片上的俞婉婷身穿一件藍色的羽絨服,蜷縮在劉偉的懷抱中,笑容燦爛。
“把這張圖片技術處理一下,看看能不能看清衣服的牌子。”我把照片遞給身邊的黃支隊。
大衣櫃的旁邊,放著一個不鏽鋼的茶杯,已經被燒得變了形。我走過去拿了起來,茶杯挺重的,底座是圓形的棱邊。我用聯苯胺測試了一下底座,出現了潛血反應(現場黏附的血跡量極少,肉眼無法觀察得到,但通過魯米諾、四甲基聯苯胺等化學藥劑可以顯現出來極微量的血跡形態,稱之為潛血反應。)。
“這個茶杯底座直徑五厘米,呈圓形棱邊突起,和死者額部的細小創口剛好吻合。茶杯底座又有潛血反應,說明這個茶杯很可能就是凶器。”
我說。
“可惜茶杯已經被燒,黏附大量灰燼,已經沒希望從這上麵提取到指紋了。”黃支隊說。
“或許它對我們的下一步推理分析有一點兒用處。”我胸有成竹地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不鏽鋼茶杯。
我繞過正在用篩子清理現場灰燼的痕跡檢驗民警,走到了超市的收銀台前。收銀台是玻璃製造的,已經被完全燒毀,櫃台裏放著的雜物都已無法辨認。我撿起一截鐵棍扒拉著櫃台裏的炭末,突然,在外麵明媚的陽光照射下,一個亮閃閃的東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找來痕檢民警照了幾張櫃台的照片,然後小心地圍繞閃光的物體把周圍的灰燼分離開,映入眼簾的,是一堆一元錢、五角錢的硬幣。
“這是超市老板放錢的錢盒?”我說,“這個私人小超市是沒有電子收款台的,看來收的錢都是放在這個錢盒裏。”
痕檢員用篩子慢慢篩出了硬幣附近的灰燼,說:“據痕檢角度看,這確實是一個錢盒,應該是用竹籃編製的。”
“我知道了。”我說,“雲泰盛產螃蟹,就類似是那個裝螃蟹的竹籃是嗎?”
痕檢員點了點頭:“不過基本已經被燒毀了。”
“有紙幣的殘渣嗎?”我問。
痕檢員搖了搖頭。
黃支隊這時候走了過來,說:“剛才你說的照片通過技術處理,可以看出俞婉婷穿著的羽絨服胸口繡有商標字樣。看來和我們在死者臉上提取的布片很吻合啊,你是在懷疑凶手就是用照片上的這件衣服遮蓋死者臉部的嗎?”
我搖了搖頭,說:“師兄,這是一起以侵財為目的的殺人案件,凶手不一定和死者熟識。”
黃支隊低頭思考了一下:“有依據嗎?”
“有。”我胸有成竹,“首先,剛才我們在櫃台附近發現了死者收錢用的錢盒殘骸,裏麵有一些硬幣,卻沒有任何紙幣的殘渣。”
“紙幣可能都被燒毀了啊。”黃支隊說。
“不會,”我說,“竹子是隔熱效果不錯的材料,竹籃尚未被燒毀殆盡,那麽放在它裏麵的紙幣即便是燃燒,也不會一點兒殘渣都不留下。”
“會不會是死者把紙幣都收起來了?”痕檢員說。
“那倒不會。”黃支隊說,“據調查,俞婉婷平時離開超市,也隻拿一些一百元的大鈔,零錢再多也不拿走,更別說她知道案發當天自己不離開超市。”
“那就是說錢盒裏應該有一些紙幣,即便是十塊、幾十的紙幣也應該有一些,”我說,“現在沒有了,隻有一種可能,被別人拿走了。”
黃支隊點點頭:“接著說。”
“還有,”我說,“開始我們認為凶手把衣服覆蓋在死者的臉上,是熟人作案的特征。排除了劉偉的嫌疑後,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我。今天看來,凶手之所以用衣服覆蓋住了死者的麵部,純屬意外。”
“現在我們已經確定,覆蓋在死者麵部的,是她自己的一件藍色羽絨服。”我走到大衣櫃旁邊,說,“現在是夏天,羽絨服不可能放在外麵,應該是放在大衣櫃裏麵的。死者睡的床上有毛巾毯,有床單,凶手為什麽不用這些順手能拿得到的東西,而非要去拿應該放在大衣櫃裏麵的東西去蓋死者的臉呢?”
“不能肯定羽絨服就是放在衣櫃裏麵啊。”黃支隊說,“沒有依據,說不準就是疊在床頭當枕頭呢?”
“別急,我還有推斷。”我一邊拉開大衣櫃的門,一邊說,“這個大衣櫃的門是通過強力吸鐵石閉合的,不用一點兒力氣是打不開的。也就是說,凶手有主動打開大衣櫃大門的動作,還有把大衣櫃裏的衣物、被褥翻出來的動作。”
“不能是被高壓水槍衝倒以後,衣服、被褥掉落出來的嗎?”黃支隊說,“如果是凶手事先翻動出來的,被翻出來的衣物應該會被完全燒毀了啊。”
我說:“如果是消防動作導致大衣櫃倒下,並且倒下的同時裏麵有東西掉落,則大衣櫃的門應該是開著的。不可能是在大衣櫃倒下的瞬間,裏麵的衣物掉了出來,大衣櫃倒下後,門又合上了。即便那麽巧能合上,也會把地上的衣物夾一部分在門內。你們再看,大衣櫃後麵的腿比前麵的長,放不穩,所以我分析是凶手火急火燎地翻動大衣櫃,把衣物拽出衣櫃,在關門的時候,因為緊張用力過度,大衣櫃向後傾倒,碰撞牆壁後,由於反作用力向前倒下,才造成了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