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笑了笑,說:“我們屍檢的時候,發現凶器是一個表麵光滑、有弧度、有平麵、質量較輕的鈍器,而且應該易於攜帶。這個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來是什麽東西,直到我去雲泰市出了個現場,看到了這個。”
我把從雲泰市拍攝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儀上,說:“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條件。”
偵查員插話說:“哦,我看到了,這個工廠沒有哪個部門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圍有建築工地之類的嗎?”這個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盤也打空了。
偵查員搖了搖頭。
大寶說:“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車頭盔。”
“對啊!”大寶一語挽救了我的推斷,我說,“我之前還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麵部出現那樣的創口,是因為工具有突起的棱邊。如果是摩托車頭盔的話,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條件了。因為摩托車頭盔上有可以活動的麵罩,麵罩掀起時,就會給頭盔頂部的平麵增加一條棱邊!”
“你是說,凶手是個騎摩托車的人?”趙支隊長問。
我堅定地點點頭。
偵查員說:“可是,騎摩托車的人可不少啊,工廠裏有不少員工是騎摩托車的,周圍也有拾荒者平時是騎摩托車的。”
“這就是我要說的另外一個問題了。”我說,“這個案子,有五點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顯得特別奇怪。其一,作案地點。一般命案,殺人的地點可能是暴露的,而拋屍的地點是隱蔽的;但是這起案件,殺人的地點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拋屍的地點卻非常暴露,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之前我們也懷疑過工廠的保安,但是保安沒有必要壓著監控攝像頭的邊緣去拋屍,太冒險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會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選用的卻是很難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內,可以取到菜刀、斧錘這樣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外,工廠周圍都是荒地,磚石處處可見。為什麽要用一個那麽不順手的工具打擊那麽多下,白費那麽多力氣去殺人呢?”
我頓了頓,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著說:“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殺人都會速戰速決,而本案的凶手卻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力氣去殺一個人,這是一個過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謂的過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氣就可以殺人,他卻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對象。我們知道,拾荒者是弱勢群體,這個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沒有什麽矛盾糾葛,侵害一個拾荒者,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們現在在辦的‘清道夫專案’,我也認為凶手是個精神不正常,或者說是個人格不健全的人。其五,侵害部位。我們知道,要用暴力致使一個人死亡,一定要攻擊他的要害部位。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擊的是麵部,有點兒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攻擊麵部導致死亡是很困難的。這也是很奇怪的一點。”
“你說了這麽多,是想表達什麽意思呢?”趙支隊長問。
我看了一眼林濤,說:“你說。”
林濤點點頭,說:“依據很充分。我們昨天早上還在討論精神病殺人的一些特點,我覺得這個案子就很符合。從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拋屍地點、侵害對象和侵害部位來看,都不符合一個正常人殺人的思維。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維解釋不了,就隻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維去解釋。”
“精神病人?”趙支隊長沉吟道。
我說:“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廠自然不會聘用。而且侵害對象是拾荒者,我總覺得作案動機可能和拾荒有關。你們剛才說有些拾荒者就騎摩托車,所以,我覺得你們偵查的重點應該放在那些騎摩托車的拾荒者身上,而且這個人有精神病。”
“可是,精神病人也會騎摩托車嗎?精神病人騎摩托車還會戴頭盔?”偵查員不解。
我說:“首先,我說的精神病可能和你們想象的那種完全沒有思維的病人不同,可能是間歇性的病人,也可能是平時症狀表現得不是很明顯的躁狂症,受到刺激才會發作。其次,精神病人和騎摩托車、戴頭盔並不衝突,比如我們在雲泰辦的那起案件,死者的精神就不是很正常,但是他天天戴著安全帽。”
“也就是說,不能把精神病作為排查依據來進行排查,對嗎?”偵查員問。
我說:“是的。但是可以作為參考條件,說不準就有人覺得某個人不太正常,這就是線索。騎摩托車的拾荒者,不多吧?”
大寶說:“我插一句,凶手應該是個人高馬大的人,因為他單手掐頸就可以把被害人控製住,而且可以連打幾十下、上百下,這需要很強勁的力量。”
“對。”我感激地看了一眼大寶。大寶的這個補充很重要,體態特征可以作為排查時最簡易、最直接的依據。
為了加快排查效率,我們幾個人也跟了個偵查組,對工廠附近的拾荒者進行了偵查。
從上午一直摸排到黃昏,我們的注意力被一個拾荒者吸引了。
這個拾荒者人稱猛哥,據說是有天生神力。別人需要兩個人抬的破爛,他一隻手就可以提溜走。猛哥平時樂於助人,但是脾氣暴躁。雖然沒有人敢說他有躁狂症,但是這些調查足以讓我們高度懷疑他。
猛哥每天晚上都會去廢品收購站出售自己一天的成果,我們趁他走進收購站裏的時候,悄悄地取了他掛在摩托車後視鏡上的頭盔。
在收購站外的角落裏,我們用勘查燈照射著頭盔的每一個死角,果真發現了頭盔麵罩邊緣上的紅色斑跡。大寶迫不及待地取出四甲基聯苯胺試劑,對斑跡進行了血跡確證檢驗。
陽性結果逐漸顯現,我們卻聽見了一聲怒喝。
“誰偷了我的帽子!”
原來猛哥走出了收購站,發現他的頭盔不見了。
兩名偵查員從角落裏走出,出示了警官證。沒想到猛哥突然發狂,朝兩名偵查員撲來。三個人打在一起,偵查員卻始終不能將猛哥撲倒。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收購站裏的員工不知所措。
隻見陳詩羽突然從我們身邊躥了出去,像一道藍色的閃電一樣閃到了猛哥的身旁,隻是一腳,猛哥就捂著下體倒在了地上。兩名偵查員終於用手銬銬住了猛哥的手腕。
陳詩羽這一招,快、準、狠,把仍然躲在角落裏的我、大寶和林濤驚得目瞪口呆。
“這羽毛,以後誰敢娶啊?”大寶張大嘴巴說。
“為什麽不敢娶?多酷啊。”林濤說。
我笑著說:“我算是看出來了,林濤喜歡這種類型的女漢子啊。怎麽,終於有目標取代你心中的蘇眉了?”
林濤的臉微微一紅。
被帶回審訊室的猛哥,已經過了躁狂期,在審訊室裏無精打采地耷拉著腦袋。在鐵證麵前,猛哥自知沒有抵賴的必要,過不多時就徹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好在猛哥並不是精神分裂症,還能記得起自己殺人的經過。
猛哥並不認識死者,殺人的原因隻是因為一些破爛。猛哥力氣很大,很多工地都想招聘他,但是他一一拒絕,用他的話說,他對撿破爛有著特殊的興趣。他認為撿破爛對他來說,不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項事業。猛哥很勤快,平時早出晚歸地去撿一些垃圾,回來分揀後,他會把一些自己比較青睞的垃圾挑出來,堆放在自己住處門口的小房子裏。可是前不久的一天,他從外麵撿了破爛回來,卻發現有人正在他家門口的小房子裏翻找。可想而知,這個人是來順手牽羊的。
就在那一瞬間,猛哥的躁狂症犯了,他抄起頭盔就衝了過去。對方看到他的來勢,直接嚇得坐在了地上。猛哥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用頭盔朝他臉上打了一下。這一下,就讓死者的鼻子出血了,死者也昏迷了過去。當然,多半是嚇昏的。這時候的猛哥,已經不能靠理智來控製自己了,便一下一下地打擊,直到死者徹底沒有了呼吸。
人死了,猛哥的躁狂症狀仍沒有消失,他知道屍體泡在水裏會爛,就直接扛起屍體,走了兩公裏路到了那條小河,惡狠狠地把屍體拋進了水裏。
想象著屍體被泡爛的模樣,猛哥滿足地笑了。
在審訊室外旁聽完真相的我,匆匆合起筆記本,說:“走,回去找吳老大。我就不信了,這個‘清道夫’還能躲多久!”
第四案 奪麵老屋
第一章
“咱也別怕社會影響有多惡劣,畢竟案子已經發生了。我們要做的,還是盡快破案,這樣壞事就會變好事了。”轉念一想,我接著問,“現場很血腥嗎?有多血腥?”
我把從雲泰市拍攝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儀上,說:“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條件。”
偵查員插話說:“哦,我看到了,這個工廠沒有哪個部門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圍有建築工地之類的嗎?”這個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盤也打空了。
偵查員搖了搖頭。
大寶說:“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車頭盔。”
“對啊!”大寶一語挽救了我的推斷,我說,“我之前還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麵部出現那樣的創口,是因為工具有突起的棱邊。如果是摩托車頭盔的話,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條件了。因為摩托車頭盔上有可以活動的麵罩,麵罩掀起時,就會給頭盔頂部的平麵增加一條棱邊!”
“你是說,凶手是個騎摩托車的人?”趙支隊長問。
我堅定地點點頭。
偵查員說:“可是,騎摩托車的人可不少啊,工廠裏有不少員工是騎摩托車的,周圍也有拾荒者平時是騎摩托車的。”
“這就是我要說的另外一個問題了。”我說,“這個案子,有五點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顯得特別奇怪。其一,作案地點。一般命案,殺人的地點可能是暴露的,而拋屍的地點是隱蔽的;但是這起案件,殺人的地點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拋屍的地點卻非常暴露,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之前我們也懷疑過工廠的保安,但是保安沒有必要壓著監控攝像頭的邊緣去拋屍,太冒險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會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選用的卻是很難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內,可以取到菜刀、斧錘這樣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外,工廠周圍都是荒地,磚石處處可見。為什麽要用一個那麽不順手的工具打擊那麽多下,白費那麽多力氣去殺人呢?”
我頓了頓,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著說:“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殺人都會速戰速決,而本案的凶手卻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力氣去殺一個人,這是一個過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謂的過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氣就可以殺人,他卻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對象。我們知道,拾荒者是弱勢群體,這個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沒有什麽矛盾糾葛,侵害一個拾荒者,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們現在在辦的‘清道夫專案’,我也認為凶手是個精神不正常,或者說是個人格不健全的人。其五,侵害部位。我們知道,要用暴力致使一個人死亡,一定要攻擊他的要害部位。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擊的是麵部,有點兒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攻擊麵部導致死亡是很困難的。這也是很奇怪的一點。”
“你說了這麽多,是想表達什麽意思呢?”趙支隊長問。
我看了一眼林濤,說:“你說。”
林濤點點頭,說:“依據很充分。我們昨天早上還在討論精神病殺人的一些特點,我覺得這個案子就很符合。從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拋屍地點、侵害對象和侵害部位來看,都不符合一個正常人殺人的思維。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維解釋不了,就隻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維去解釋。”
“精神病人?”趙支隊長沉吟道。
我說:“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廠自然不會聘用。而且侵害對象是拾荒者,我總覺得作案動機可能和拾荒有關。你們剛才說有些拾荒者就騎摩托車,所以,我覺得你們偵查的重點應該放在那些騎摩托車的拾荒者身上,而且這個人有精神病。”
“可是,精神病人也會騎摩托車嗎?精神病人騎摩托車還會戴頭盔?”偵查員不解。
我說:“首先,我說的精神病可能和你們想象的那種完全沒有思維的病人不同,可能是間歇性的病人,也可能是平時症狀表現得不是很明顯的躁狂症,受到刺激才會發作。其次,精神病人和騎摩托車、戴頭盔並不衝突,比如我們在雲泰辦的那起案件,死者的精神就不是很正常,但是他天天戴著安全帽。”
“也就是說,不能把精神病作為排查依據來進行排查,對嗎?”偵查員問。
我說:“是的。但是可以作為參考條件,說不準就有人覺得某個人不太正常,這就是線索。騎摩托車的拾荒者,不多吧?”
大寶說:“我插一句,凶手應該是個人高馬大的人,因為他單手掐頸就可以把被害人控製住,而且可以連打幾十下、上百下,這需要很強勁的力量。”
“對。”我感激地看了一眼大寶。大寶的這個補充很重要,體態特征可以作為排查時最簡易、最直接的依據。
為了加快排查效率,我們幾個人也跟了個偵查組,對工廠附近的拾荒者進行了偵查。
從上午一直摸排到黃昏,我們的注意力被一個拾荒者吸引了。
這個拾荒者人稱猛哥,據說是有天生神力。別人需要兩個人抬的破爛,他一隻手就可以提溜走。猛哥平時樂於助人,但是脾氣暴躁。雖然沒有人敢說他有躁狂症,但是這些調查足以讓我們高度懷疑他。
猛哥每天晚上都會去廢品收購站出售自己一天的成果,我們趁他走進收購站裏的時候,悄悄地取了他掛在摩托車後視鏡上的頭盔。
在收購站外的角落裏,我們用勘查燈照射著頭盔的每一個死角,果真發現了頭盔麵罩邊緣上的紅色斑跡。大寶迫不及待地取出四甲基聯苯胺試劑,對斑跡進行了血跡確證檢驗。
陽性結果逐漸顯現,我們卻聽見了一聲怒喝。
“誰偷了我的帽子!”
原來猛哥走出了收購站,發現他的頭盔不見了。
兩名偵查員從角落裏走出,出示了警官證。沒想到猛哥突然發狂,朝兩名偵查員撲來。三個人打在一起,偵查員卻始終不能將猛哥撲倒。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收購站裏的員工不知所措。
隻見陳詩羽突然從我們身邊躥了出去,像一道藍色的閃電一樣閃到了猛哥的身旁,隻是一腳,猛哥就捂著下體倒在了地上。兩名偵查員終於用手銬銬住了猛哥的手腕。
陳詩羽這一招,快、準、狠,把仍然躲在角落裏的我、大寶和林濤驚得目瞪口呆。
“這羽毛,以後誰敢娶啊?”大寶張大嘴巴說。
“為什麽不敢娶?多酷啊。”林濤說。
我笑著說:“我算是看出來了,林濤喜歡這種類型的女漢子啊。怎麽,終於有目標取代你心中的蘇眉了?”
林濤的臉微微一紅。
被帶回審訊室的猛哥,已經過了躁狂期,在審訊室裏無精打采地耷拉著腦袋。在鐵證麵前,猛哥自知沒有抵賴的必要,過不多時就徹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好在猛哥並不是精神分裂症,還能記得起自己殺人的經過。
猛哥並不認識死者,殺人的原因隻是因為一些破爛。猛哥力氣很大,很多工地都想招聘他,但是他一一拒絕,用他的話說,他對撿破爛有著特殊的興趣。他認為撿破爛對他來說,不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項事業。猛哥很勤快,平時早出晚歸地去撿一些垃圾,回來分揀後,他會把一些自己比較青睞的垃圾挑出來,堆放在自己住處門口的小房子裏。可是前不久的一天,他從外麵撿了破爛回來,卻發現有人正在他家門口的小房子裏翻找。可想而知,這個人是來順手牽羊的。
就在那一瞬間,猛哥的躁狂症犯了,他抄起頭盔就衝了過去。對方看到他的來勢,直接嚇得坐在了地上。猛哥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用頭盔朝他臉上打了一下。這一下,就讓死者的鼻子出血了,死者也昏迷了過去。當然,多半是嚇昏的。這時候的猛哥,已經不能靠理智來控製自己了,便一下一下地打擊,直到死者徹底沒有了呼吸。
人死了,猛哥的躁狂症狀仍沒有消失,他知道屍體泡在水裏會爛,就直接扛起屍體,走了兩公裏路到了那條小河,惡狠狠地把屍體拋進了水裏。
想象著屍體被泡爛的模樣,猛哥滿足地笑了。
在審訊室外旁聽完真相的我,匆匆合起筆記本,說:“走,回去找吳老大。我就不信了,這個‘清道夫’還能躲多久!”
第四案 奪麵老屋
第一章
“咱也別怕社會影響有多惡劣,畢竟案子已經發生了。我們要做的,還是盡快破案,這樣壞事就會變好事了。”轉念一想,我接著問,“現場很血腥嗎?有多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