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知道他又要開始炫耀自己的開鎖技術了。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房門。
“你,你能別這麽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裏。
和我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房間裏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板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裏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信息登記,那麽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麽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房間。”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麽,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信息就應該登記在抽屜裏的公文紙上。”
“抽屜裏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裏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裏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麵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板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一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麽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麽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麽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麽,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麵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裏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麽要舍近求遠,去房間裏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麽地方。
“難道是凶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麽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板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隻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台。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裏的毛巾時,就忘了陽台上有個清洗房,那裏麵,盡是毛巾。
“既然知道凶手從哪裏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裏麵找,又能找到什麽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裏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淺淡紅色血跡的毛巾。
“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知道小女孩用指甲去抓凶手,對吧?連指甲都翻折了,還能不把凶手抓傷?現在是夏天,暴露皮膚多啊。”我高興地說,“在看現場的時候,我們又疑問,為什麽凶手舍近求遠,不拿中心現場的毛巾,而跑到遠處拿毛巾?原因就在這裏。凶手從中心現場離開的時候,並沒有想用毛巾蓋住小女孩的臉,隻是想找個毛巾擦一下自己還在流血的抓傷。於是,他來到了陽台消毒房,拿了一條毛巾擦血,然後丟進了消毒櫃。”
“你怎麽知道這條帶血的毛巾和本案有關係?”偵查員問。
我說:“消毒櫃,是毛巾水洗曬幹後再消毒的地方,裏麵都是幹淨的毛巾,怎麽會有新鮮的血跡呢?”
偵查員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能是抓傷表麵的血跡沒有完全止住,也可能出於其他原因,凶手帶了一條毛巾走,走到現場時,可能看見了小孩的屍體,心有不忍,給她蓋住了顏麵。”
“分析得很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可是這條帶血的毛巾,證明力還是不足。”
“但是這條推斷,告訴我們兩個訊息。”我說,“第一,如果是為了繼續擦血,那麽蓋住小孩麵部的毛巾上,很有可能還能檢測到潛血痕跡。第二,凶手知道陽台上有毛巾,那麽他一定不是第一次入住這個旅館,他對這個旅館的結構應該挺熟悉。”
林濤從遠處走回,說:“我接到了吳老大的電話,他說信息可以還原一部分,但是汙損了一部分,不能恢複完全。”
“足夠了。”我自信地笑著,說,“我們剛說到,凶手以前可能也住過這個賓館,可能還不止一次兩次,那麽,我們隻需要拿吳老大還原出來的殘缺信息,和這個旅館以前的住宿登記記錄比對,很快就能找出犯罪嫌疑人了!”
“而且我們還有dna可以作為甄別。”大寶說。
“這次,還真被你們說中了。”我笑著對馬支隊長說,“我們可以把嫌疑人的身份證號告訴你們了!”
“很精彩啊。”馬支隊長說,“現場所有奇怪的現象已經全部被解釋了,唯獨那個窗簾,不好解釋。你不是說凶手是有針對性的嗎?那麽他針對一個窗簾做什麽?”
“已經不重要了。”我說,“你們直接問嫌疑人好了。”
省廳法醫有很多附加的工作,就是在出勘命案現場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會利用空餘時間,邀請省廳法醫對轄區內疑難傷情鑒定進行會診。
在青州市這個傷情鑒定大市更不可能例外,我們“買一送十”地幫青州市法醫會診了整整十起疑難傷情鑒定。
夜幕降臨的時候,就是好運來臨的時候,我們幾乎同時得到了四個好消息:第一,蓋住於婷婷麵部的毛巾上,果真發現了潛血痕跡,並且檢出了一個男子的dna基因型,和陽台消毒櫃裏帶血毛巾的dna一致。第二,通過吳老大那邊的訊息,會同旅館之前的住宿信息,偵查員很快排查出一個名叫黃旗亞的男子,連身份證號都清清楚楚。第三,黃旗亞在青州市一個網吧上網時,被登記係統識別,很快落網。第四,黃旗亞就是兩條毛巾上血跡的主人。
黃旗亞是青州市人,按理說,他不應該住旅館,他住旅館的唯一理由就是嫖娼。2012年6月1日,黃旗亞中午就來到熟悉的旅館開好了房間,把他事先為嫖娼準備好的一些性感內衣、性愛用具等物件放在房間內,下午在火車站附近尋找賣淫窩點。下午時分,他找到了一個賣淫小姐,談好價錢後,小姐以最近治安不好,怕被綁票搶劫為由,拒絕跟黃旗亞到他開的房間交易。
無奈之下,黃旗亞隻有跟著賣淫小姐到她的住處進行了交易。6月2日中午,自認為和賣淫小姐相談甚歡、性格相投的黃旗亞請賣淫小姐上了一下午的網,晚上繼續留宿在賣淫小姐家裏。
6月3日上午,黃旗亞想起自己還有好些物件留在旅館,於是返回旅館,要求老板娘開門取物件。老板娘說他1日開房,3日才退房,要付兩天房費,但是之前他隻付了一天的,要求補付一天的房費。黃旗亞則認為雖然開了房,但是他沒有在這裏住,不讓老板娘退錢就好了,怎麽可能還補付一天的房費?
既然沒有談攏,老板娘就拒絕為黃旗亞開房。黃旗亞一氣之下,把手伸進了小窗戶,想通過拽窗簾的方式泄憤,沒想到窗簾質量不佳,僅輕輕一拽,窗簾杆就斷裂了,窗簾立即垂下了半邊。
不僅不補付房費,而且還損壞了窗簾,老板娘一氣之下什麽話都罵了出來。黃旗亞見自己理虧,決定一走了之,那些物件也不要了。但老板娘不依不饒,打開房間門,高聲喊叫抓賊。
這一舉動也激怒了黃旗亞,他衝上前去,掐住老板娘的脖子,把她推進屋裏,按在床上直到老板娘一動不動。殺人殺紅眼的黃旗亞此時也感覺到了於婷婷對他的抓打和哭喊,於是反手把於婷婷按在床上掐死。
殺完人後的黃旗亞看到了鑰匙板上的鑰匙,因為不知道取下鑰匙的技巧,所以在取鑰匙的時候帶倒了鑰匙板。好在沒有把213房間的鑰匙和其他鑰匙混淆,他費勁兒地取下鑰匙,打開房門,拿出了自己的東西。
走出房間,冷靜下來的黃旗亞感覺到了自己胳膊上火辣辣的疼痛,一眼看去,才發現自己的胳膊在流血。為了走出旅館時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走到陽台拿了條毛巾擦拭後,扔進了消毒櫃。
胳膊上的血止住了,但還是很疼,他下意識地又取了條毛巾,一邊逃離現場,一邊準備包紮。可是走到房門大開的收銀房間門口時,他看到了躺在床外側的於婷婷的屍體,兩條耷拉下來的小腿觸目驚心。這一刻,黃旗亞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他把毛巾從胳膊上解了下來,蓋在了於婷婷的臉上。這個動作讓他看到了辦公桌上的登記本,於是,他撕下了寫有他名字的那一頁,虛掩了收銀房的大門,逃離了現場。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房門。
“你,你能別這麽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裏。
和我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房間裏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板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裏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信息登記,那麽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麽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房間。”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麽,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信息就應該登記在抽屜裏的公文紙上。”
“抽屜裏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裏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裏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麵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板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一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麽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麽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麽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麽,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麵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裏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麽要舍近求遠,去房間裏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麽地方。
“難道是凶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麽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板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隻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台。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裏的毛巾時,就忘了陽台上有個清洗房,那裏麵,盡是毛巾。
“既然知道凶手從哪裏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裏麵找,又能找到什麽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裏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淺淡紅色血跡的毛巾。
“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知道小女孩用指甲去抓凶手,對吧?連指甲都翻折了,還能不把凶手抓傷?現在是夏天,暴露皮膚多啊。”我高興地說,“在看現場的時候,我們又疑問,為什麽凶手舍近求遠,不拿中心現場的毛巾,而跑到遠處拿毛巾?原因就在這裏。凶手從中心現場離開的時候,並沒有想用毛巾蓋住小女孩的臉,隻是想找個毛巾擦一下自己還在流血的抓傷。於是,他來到了陽台消毒房,拿了一條毛巾擦血,然後丟進了消毒櫃。”
“你怎麽知道這條帶血的毛巾和本案有關係?”偵查員問。
我說:“消毒櫃,是毛巾水洗曬幹後再消毒的地方,裏麵都是幹淨的毛巾,怎麽會有新鮮的血跡呢?”
偵查員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能是抓傷表麵的血跡沒有完全止住,也可能出於其他原因,凶手帶了一條毛巾走,走到現場時,可能看見了小孩的屍體,心有不忍,給她蓋住了顏麵。”
“分析得很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可是這條帶血的毛巾,證明力還是不足。”
“但是這條推斷,告訴我們兩個訊息。”我說,“第一,如果是為了繼續擦血,那麽蓋住小孩麵部的毛巾上,很有可能還能檢測到潛血痕跡。第二,凶手知道陽台上有毛巾,那麽他一定不是第一次入住這個旅館,他對這個旅館的結構應該挺熟悉。”
林濤從遠處走回,說:“我接到了吳老大的電話,他說信息可以還原一部分,但是汙損了一部分,不能恢複完全。”
“足夠了。”我自信地笑著,說,“我們剛說到,凶手以前可能也住過這個賓館,可能還不止一次兩次,那麽,我們隻需要拿吳老大還原出來的殘缺信息,和這個旅館以前的住宿登記記錄比對,很快就能找出犯罪嫌疑人了!”
“而且我們還有dna可以作為甄別。”大寶說。
“這次,還真被你們說中了。”我笑著對馬支隊長說,“我們可以把嫌疑人的身份證號告訴你們了!”
“很精彩啊。”馬支隊長說,“現場所有奇怪的現象已經全部被解釋了,唯獨那個窗簾,不好解釋。你不是說凶手是有針對性的嗎?那麽他針對一個窗簾做什麽?”
“已經不重要了。”我說,“你們直接問嫌疑人好了。”
省廳法醫有很多附加的工作,就是在出勘命案現場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會利用空餘時間,邀請省廳法醫對轄區內疑難傷情鑒定進行會診。
在青州市這個傷情鑒定大市更不可能例外,我們“買一送十”地幫青州市法醫會診了整整十起疑難傷情鑒定。
夜幕降臨的時候,就是好運來臨的時候,我們幾乎同時得到了四個好消息:第一,蓋住於婷婷麵部的毛巾上,果真發現了潛血痕跡,並且檢出了一個男子的dna基因型,和陽台消毒櫃裏帶血毛巾的dna一致。第二,通過吳老大那邊的訊息,會同旅館之前的住宿信息,偵查員很快排查出一個名叫黃旗亞的男子,連身份證號都清清楚楚。第三,黃旗亞在青州市一個網吧上網時,被登記係統識別,很快落網。第四,黃旗亞就是兩條毛巾上血跡的主人。
黃旗亞是青州市人,按理說,他不應該住旅館,他住旅館的唯一理由就是嫖娼。2012年6月1日,黃旗亞中午就來到熟悉的旅館開好了房間,把他事先為嫖娼準備好的一些性感內衣、性愛用具等物件放在房間內,下午在火車站附近尋找賣淫窩點。下午時分,他找到了一個賣淫小姐,談好價錢後,小姐以最近治安不好,怕被綁票搶劫為由,拒絕跟黃旗亞到他開的房間交易。
無奈之下,黃旗亞隻有跟著賣淫小姐到她的住處進行了交易。6月2日中午,自認為和賣淫小姐相談甚歡、性格相投的黃旗亞請賣淫小姐上了一下午的網,晚上繼續留宿在賣淫小姐家裏。
6月3日上午,黃旗亞想起自己還有好些物件留在旅館,於是返回旅館,要求老板娘開門取物件。老板娘說他1日開房,3日才退房,要付兩天房費,但是之前他隻付了一天的,要求補付一天的房費。黃旗亞則認為雖然開了房,但是他沒有在這裏住,不讓老板娘退錢就好了,怎麽可能還補付一天的房費?
既然沒有談攏,老板娘就拒絕為黃旗亞開房。黃旗亞一氣之下,把手伸進了小窗戶,想通過拽窗簾的方式泄憤,沒想到窗簾質量不佳,僅輕輕一拽,窗簾杆就斷裂了,窗簾立即垂下了半邊。
不僅不補付房費,而且還損壞了窗簾,老板娘一氣之下什麽話都罵了出來。黃旗亞見自己理虧,決定一走了之,那些物件也不要了。但老板娘不依不饒,打開房間門,高聲喊叫抓賊。
這一舉動也激怒了黃旗亞,他衝上前去,掐住老板娘的脖子,把她推進屋裏,按在床上直到老板娘一動不動。殺人殺紅眼的黃旗亞此時也感覺到了於婷婷對他的抓打和哭喊,於是反手把於婷婷按在床上掐死。
殺完人後的黃旗亞看到了鑰匙板上的鑰匙,因為不知道取下鑰匙的技巧,所以在取鑰匙的時候帶倒了鑰匙板。好在沒有把213房間的鑰匙和其他鑰匙混淆,他費勁兒地取下鑰匙,打開房門,拿出了自己的東西。
走出房間,冷靜下來的黃旗亞感覺到了自己胳膊上火辣辣的疼痛,一眼看去,才發現自己的胳膊在流血。為了走出旅館時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走到陽台拿了條毛巾擦拭後,扔進了消毒櫃。
胳膊上的血止住了,但還是很疼,他下意識地又取了條毛巾,一邊逃離現場,一邊準備包紮。可是走到房門大開的收銀房間門口時,他看到了躺在床外側的於婷婷的屍體,兩條耷拉下來的小腿觸目驚心。這一刻,黃旗亞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他把毛巾從胳膊上解了下來,蓋在了於婷婷的臉上。這個動作讓他看到了辦公桌上的登記本,於是,他撕下了寫有他名字的那一頁,虛掩了收銀房的大門,逃離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