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怎麽可能不是槍彈傷?”肖大隊說,“不是槍彈傷,為何創道是發散狀的?為何隻有一個創口和多個創道?”
“一個皮膚創口,多個發散狀的體內創道,不隻是槍彈傷才會具有。”我說,“無刃刺器也可以形成。”
“什麽叫無刃刺器?”陳詩羽低聲問道。
“無刃刺器就是隻有尖、沒有刃的刺器,比如螺絲刀,比如鐵釺。”我說,“當這些無刃刺器刺入死者體內後,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個創口,體內形成一個創道。無刃刺器再被凶手往回拔,但不拔出體外,繼續往下刺,就會在原有的創道之外形成另一個創道。就這樣,反複地刺,卻不把凶器拔出來,那麽就會形成一個皮膚創口,多個體內創道的損傷了。”
“可是,創口的周圍是隆起的啊。”肖大隊說,“這不是槍彈創的特征嗎?”
“我先說說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征吧。”我說,“槍彈創射入口,必備的特征就是皮膚缺損,巨大的衝擊力和熱量,會讓一部分創口皮膚缺失。如果是接觸射擊,因為熱作用,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如果是近距離射擊,也應該在創口周圍留下一定範圍的火藥顆粒黏附區域。有的槍彈傷皮膚創口周圍皮膚隆起,就是熱作用燒灼所致。”
“歐陽翠屏屍體上的創口,沒有燒灼痕跡和火藥顆粒黏附。”陳詩羽說。
我點點頭,說:“不僅如此,我仔細看了創口的皮膚,是可以對合起來的。也就是說,創口的皮膚沒有任何缺損。所以,這不符合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征。”
“其次,就是子彈的問題。電影上說的消失的子彈,其實根本就不符合常理。在火藥的高溫下,可以自己碎裂的子彈還沒出槍膛就被高溫弄碎了,更不可能對人體造成致命穿透或打擊。到目前為止,也沒聽說哪裏可以製造出那種打到人體內會碎裂、消失殆盡的彈頭。”
“可是,我們確實在創道裏找到了許多黑色的粉末啊。”肖大隊說。
“如果這些黑色的粉末,在碎裂之前是個彈丸的話,而且假設它沒有被高溫灼化,順利地打進了人體。”我說,“那麽,它打擊在人體較硬的組織上,比如骨骼上,會碎。但是打在軟組織上,比如組織疏鬆的肺髒裏,怎麽會碎呢?肺髒有幾處創道是沒有穿透肺的,那麽這幾處創道裏肯定能找到較為完整的彈丸。可是沒有,依舊是一些細小的碎末。”
“碎末是什麽?”林濤插話道。
“這是關鍵。”我笑著看了眼林濤,說,“昨天我提取了部分碎末,到市局顯微鏡下進行了比對,這些碎末和現場地麵上的黑色灰燼,是同一種東西。”
“是灰燼?”肖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我認為,是凶手在現場點燃了什麽,留下了灰燼。死者因為窒息,導致了大小便失禁,小便浸濕了灰燼,就成了我們看到的細小黑色碎末。凶器因為放在地上,所以黏附了灰燼,那麽凶器在刺入胸腔後,就會在創道裏留下灰燼。其實,事實就是這麽簡單。
“可是明明有好幾個鄰居,聽見了槍響!”一名偵查員說,“時間也差不多,是我親自調查的,他們言之鑿鑿。”
“問題其實就出在這裏。”我說,“我們偵查破案要依靠群眾,但是對於群眾的證言一定要慎用。很多群眾在圍觀的時候,會聽到一些猜測,然後就會聯想。聯想出來的東西,很多都是不可靠的。比如,這個案子發生後,有很多圍觀群眾,他們可能會猜測凶手就是趙大壯,而趙大壯因為涉槍被拘留過,人盡皆知。那麽,就會有人聯想是不是趙大壯用槍打死了妻子?再一聯想,昨晚是不是有聽見槍聲?一旦一個人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並且說了出去,就會誤導別人也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
“其實深夜1點,是人們熟睡的時候。住得那麽近的鄰居都沒有反映有槍聲,而是較遠的鄰居反映出來,這樣的證言本來就很可疑。這個調查結果出來後,直接傳到了法醫耳朵裏。恰巧損傷又和槍彈傷很相似,才會因為這些巧合產生了先人為主的觀點。”
4
“你就那麽確定自己的結論?”錢局長說,“沒有問題?”
“沒有任何問題。”我斬釘截鐵地說,“我在屍體的後胸廓分離了幾處小創口。其中有一處甚至導致了椎體骨折,說明致傷的物體很堅硬,畢竟椎體是人體最為堅硬的骨骼之一。如果是可以碎裂的彈丸,則很難導致椎體骨折,即便導致了,也會因為和骨質碰撞而碎裂、堆積在骨折凹陷裏。而這一處骨折處,沒有任何黑色顆粒。”
“對,有道理。”大寶說,“如果是彈丸碎裂,那麽碎裂應該在創道底部完成。創道周圍有碎末,而底部沒有,這不合常理。”
錢局長點頭認可。
“剛才也說了,死者的喉部發現了其他男性的精液。”我說,“這就更加證明有別人作案。”
“可是,她為何在主臥室被窩裏脫衣服,而死在工具間呢?”偵查員問。
“你們調查過嗎?死者的性格如何?”我問。
偵查員說:“很……溫柔吧,用溫柔來形容好像還不是很到位。”
“你的意思是說,懦弱,對吧?”我說,“從她經常被丈夫毆打,還不反抗、不離婚這一點來看,她就是一個很膽小懦弱的女子。那麽,如果凶手半夜三更突然潛入她家,對她進行威脅的話,即便不用形成威逼傷,她也會乖乖就範。”
“這一點我同意。”肖大隊說。
“凶手在大房間逼死者脫了衣服,可能有猥褻,也可能準備性侵,但是大家別忘了,受害人身邊躺著她的女兒。”我說,“為了不驚醒女兒,保護女兒不被凶手傷害,受害人很有可能提出到別的地方進行。”
“所以次臥室才是性侵的真正現場。”林濤說,“這一點,墊被的痕跡可以印證。”
“少量疑似嘔吐物和喉部的精液也可以證明在次臥室,發生了非正常體位的性行為。”我說,“嘔吐物裏沒有檢出男性dna,是因為在射精前,受害人咽部神經反射導致了嘔吐,但是幹嘔了之後,依然被逼著完成了性侵。”
“可是,性侵就性侵唄,為何要殺人?而且還跑到樓下工具間殺人?”肖大隊問道。
一名偵查員也附和道:“這個確實不合理,受害人為何要赤身裸體跟著凶手跑到樓下受死呢?”
“我想,受害人也不想去樓下,隻是被逼無奈。”林濤說,“我們在工具間裏也發現了線索。”
“什麽線索?”肖大隊說。
“我們在工具間裏發現了一個日記本。”林濤說,“也沒什麽特殊的內容,但是就這個很舊的本子而言,有問題。”
韓亮應聲從桌下拿出一個物證袋,裏麵放著一個很舊的硬皮抄日記本。韓亮戴上手套,從物證袋裏取出了本子。
“這個本子正常合上的話,大家可以看到,內頁之間有個挺寬的縫隙。”林濤說,“如果是棄用的本子,時間一長,受到硬皮封麵的壓力,內頁會很平整。那麽,說明這裏其實長期夾了一些東西,導致內頁有縫隙。”
“夾了什麽?”肖大隊問。
韓亮從口袋裏摸出一遝人民幣,放在本子中間,說:“你們看,正好!”
“我明白了。”錢局長說,“歐陽翠屏平時把私房錢藏在這裏。凶犯在實施性侵犯之後,又威逼她給錢。膽小的她就帶凶手來到了樓下的工具間,把私房錢拿出來給了凶手以自保。”
“沒有任何約束和抵抗。”一名偵查員說,“歐陽翠屏這麽乖乖就範,凶手劫了色又劫了財,為何還要殺她?”
“因為是熟人。殺人,是為了滅口。”肖大隊慢慢說道。
我點點頭,說:“案件經過就是這樣,一起熟人劫財劫色殺人的案件。”
“下一步偵查方向就是熟人?”錢局長說,“這也夠我們查的。”
“沒那麽複雜。”我笑著說,“有很多線索供我們參考。”
“哦?”
我點點頭,說:“之前懷疑趙大壯的時候,有一個疑點就是,衛生間那個疑似凶手入口的地方,防盜窗掰開的缺口不大,成年男人難以鑽入。所以,昨天林濤也進行了測量和偵查實驗。”
“一個皮膚創口,多個發散狀的體內創道,不隻是槍彈傷才會具有。”我說,“無刃刺器也可以形成。”
“什麽叫無刃刺器?”陳詩羽低聲問道。
“無刃刺器就是隻有尖、沒有刃的刺器,比如螺絲刀,比如鐵釺。”我說,“當這些無刃刺器刺入死者體內後,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個創口,體內形成一個創道。無刃刺器再被凶手往回拔,但不拔出體外,繼續往下刺,就會在原有的創道之外形成另一個創道。就這樣,反複地刺,卻不把凶器拔出來,那麽就會形成一個皮膚創口,多個體內創道的損傷了。”
“可是,創口的周圍是隆起的啊。”肖大隊說,“這不是槍彈創的特征嗎?”
“我先說說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征吧。”我說,“槍彈創射入口,必備的特征就是皮膚缺損,巨大的衝擊力和熱量,會讓一部分創口皮膚缺失。如果是接觸射擊,因為熱作用,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如果是近距離射擊,也應該在創口周圍留下一定範圍的火藥顆粒黏附區域。有的槍彈傷皮膚創口周圍皮膚隆起,就是熱作用燒灼所致。”
“歐陽翠屏屍體上的創口,沒有燒灼痕跡和火藥顆粒黏附。”陳詩羽說。
我點點頭,說:“不僅如此,我仔細看了創口的皮膚,是可以對合起來的。也就是說,創口的皮膚沒有任何缺損。所以,這不符合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征。”
“其次,就是子彈的問題。電影上說的消失的子彈,其實根本就不符合常理。在火藥的高溫下,可以自己碎裂的子彈還沒出槍膛就被高溫弄碎了,更不可能對人體造成致命穿透或打擊。到目前為止,也沒聽說哪裏可以製造出那種打到人體內會碎裂、消失殆盡的彈頭。”
“可是,我們確實在創道裏找到了許多黑色的粉末啊。”肖大隊說。
“如果這些黑色的粉末,在碎裂之前是個彈丸的話,而且假設它沒有被高溫灼化,順利地打進了人體。”我說,“那麽,它打擊在人體較硬的組織上,比如骨骼上,會碎。但是打在軟組織上,比如組織疏鬆的肺髒裏,怎麽會碎呢?肺髒有幾處創道是沒有穿透肺的,那麽這幾處創道裏肯定能找到較為完整的彈丸。可是沒有,依舊是一些細小的碎末。”
“碎末是什麽?”林濤插話道。
“這是關鍵。”我笑著看了眼林濤,說,“昨天我提取了部分碎末,到市局顯微鏡下進行了比對,這些碎末和現場地麵上的黑色灰燼,是同一種東西。”
“是灰燼?”肖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我認為,是凶手在現場點燃了什麽,留下了灰燼。死者因為窒息,導致了大小便失禁,小便浸濕了灰燼,就成了我們看到的細小黑色碎末。凶器因為放在地上,所以黏附了灰燼,那麽凶器在刺入胸腔後,就會在創道裏留下灰燼。其實,事實就是這麽簡單。
“可是明明有好幾個鄰居,聽見了槍響!”一名偵查員說,“時間也差不多,是我親自調查的,他們言之鑿鑿。”
“問題其實就出在這裏。”我說,“我們偵查破案要依靠群眾,但是對於群眾的證言一定要慎用。很多群眾在圍觀的時候,會聽到一些猜測,然後就會聯想。聯想出來的東西,很多都是不可靠的。比如,這個案子發生後,有很多圍觀群眾,他們可能會猜測凶手就是趙大壯,而趙大壯因為涉槍被拘留過,人盡皆知。那麽,就會有人聯想是不是趙大壯用槍打死了妻子?再一聯想,昨晚是不是有聽見槍聲?一旦一個人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並且說了出去,就會誤導別人也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
“其實深夜1點,是人們熟睡的時候。住得那麽近的鄰居都沒有反映有槍聲,而是較遠的鄰居反映出來,這樣的證言本來就很可疑。這個調查結果出來後,直接傳到了法醫耳朵裏。恰巧損傷又和槍彈傷很相似,才會因為這些巧合產生了先人為主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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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那麽確定自己的結論?”錢局長說,“沒有問題?”
“沒有任何問題。”我斬釘截鐵地說,“我在屍體的後胸廓分離了幾處小創口。其中有一處甚至導致了椎體骨折,說明致傷的物體很堅硬,畢竟椎體是人體最為堅硬的骨骼之一。如果是可以碎裂的彈丸,則很難導致椎體骨折,即便導致了,也會因為和骨質碰撞而碎裂、堆積在骨折凹陷裏。而這一處骨折處,沒有任何黑色顆粒。”
“對,有道理。”大寶說,“如果是彈丸碎裂,那麽碎裂應該在創道底部完成。創道周圍有碎末,而底部沒有,這不合常理。”
錢局長點頭認可。
“剛才也說了,死者的喉部發現了其他男性的精液。”我說,“這就更加證明有別人作案。”
“可是,她為何在主臥室被窩裏脫衣服,而死在工具間呢?”偵查員問。
“你們調查過嗎?死者的性格如何?”我問。
偵查員說:“很……溫柔吧,用溫柔來形容好像還不是很到位。”
“你的意思是說,懦弱,對吧?”我說,“從她經常被丈夫毆打,還不反抗、不離婚這一點來看,她就是一個很膽小懦弱的女子。那麽,如果凶手半夜三更突然潛入她家,對她進行威脅的話,即便不用形成威逼傷,她也會乖乖就範。”
“這一點我同意。”肖大隊說。
“凶手在大房間逼死者脫了衣服,可能有猥褻,也可能準備性侵,但是大家別忘了,受害人身邊躺著她的女兒。”我說,“為了不驚醒女兒,保護女兒不被凶手傷害,受害人很有可能提出到別的地方進行。”
“所以次臥室才是性侵的真正現場。”林濤說,“這一點,墊被的痕跡可以印證。”
“少量疑似嘔吐物和喉部的精液也可以證明在次臥室,發生了非正常體位的性行為。”我說,“嘔吐物裏沒有檢出男性dna,是因為在射精前,受害人咽部神經反射導致了嘔吐,但是幹嘔了之後,依然被逼著完成了性侵。”
“可是,性侵就性侵唄,為何要殺人?而且還跑到樓下工具間殺人?”肖大隊問道。
一名偵查員也附和道:“這個確實不合理,受害人為何要赤身裸體跟著凶手跑到樓下受死呢?”
“我想,受害人也不想去樓下,隻是被逼無奈。”林濤說,“我們在工具間裏也發現了線索。”
“什麽線索?”肖大隊說。
“我們在工具間裏發現了一個日記本。”林濤說,“也沒什麽特殊的內容,但是就這個很舊的本子而言,有問題。”
韓亮應聲從桌下拿出一個物證袋,裏麵放著一個很舊的硬皮抄日記本。韓亮戴上手套,從物證袋裏取出了本子。
“這個本子正常合上的話,大家可以看到,內頁之間有個挺寬的縫隙。”林濤說,“如果是棄用的本子,時間一長,受到硬皮封麵的壓力,內頁會很平整。那麽,說明這裏其實長期夾了一些東西,導致內頁有縫隙。”
“夾了什麽?”肖大隊問。
韓亮從口袋裏摸出一遝人民幣,放在本子中間,說:“你們看,正好!”
“我明白了。”錢局長說,“歐陽翠屏平時把私房錢藏在這裏。凶犯在實施性侵犯之後,又威逼她給錢。膽小的她就帶凶手來到了樓下的工具間,把私房錢拿出來給了凶手以自保。”
“沒有任何約束和抵抗。”一名偵查員說,“歐陽翠屏這麽乖乖就範,凶手劫了色又劫了財,為何還要殺她?”
“因為是熟人。殺人,是為了滅口。”肖大隊慢慢說道。
我點點頭,說:“案件經過就是這樣,一起熟人劫財劫色殺人的案件。”
“下一步偵查方向就是熟人?”錢局長說,“這也夠我們查的。”
“沒那麽複雜。”我笑著說,“有很多線索供我們參考。”
“哦?”
我點點頭,說:“之前懷疑趙大壯的時候,有一個疑點就是,衛生間那個疑似凶手入口的地方,防盜窗掰開的缺口不大,成年男人難以鑽入。所以,昨天林濤也進行了測量和偵查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