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局,你的屁股上有個傷疤,是你二十多歲的時候感染了傷口,做了一個小手術後留下來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你連這個都要去騙戴小姐的話,那可就太……”


    第七十一章 續命


    “是真的,是真的……”宋詞的腦門上開始不斷的出汗,隨手抹了一把,“行行行,阿彩,你的要求我答應,但是你幫我告訴俏俏,我真的很喜歡她,從來都沒有想過她這麽年輕,居然會有哮喘,她不應該不告訴我的……”說到這裏,宋詞的眼睛在屋子裏亂轉,後來真的哭了起來,“俏俏,對不起,是我對不起你啊。”


    這個戴俏俏的年紀已經可以當宋詞的女兒了,她飄到我的麵前,“你幫我告訴他,我死了,讓他給我家送一百萬過去,不然的話,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他的。”戴俏俏早就已經接受她死了的事實,而她當初跟這個年紀大,身材也肥胖的半百男人在一起,不也是為了他的錢?現在結果都是一樣的,隻不過,她沒有福氣享用了而已。看來在這段感情上,宋詞倒是用了心的。我將戴俏俏的話轉告給了宋詞之後,也沒有給他什麽反應,從腰間掏出沈君恪早早替我備下的靈符,嘴裏念到:“歸命,大憤怒者,不動明王,收!”


    我緩緩的睜開剛才一直緊閉著的眼睛,因為我不相信自己可以做到,盡管沈君恪讓我放心,可這畢竟是我第一次做這種事,居然成功了,我當時的驚喜看在宋詞的眼裏,隻差沒哭出聲來,“阿彩,你自己都不相信你能請得走她啊?”


    “那怎麽可能?我是怕她不相信你的承諾,不肯走。我隻會收聽話的鬼,萬一她不聽話,你就等著我送你最後一程吧。”恐嚇完了不安分守己的宋詞,我這才哼著小曲走出了警局,這麽多年的窩囊氣,今天終於有機會小出一口,怎麽會不爽?


    沈君恪還在外麵等著我,一看我得瑟的樣子,嘴角不由自主的揚了揚,“成功了?”


    “那是,有你這個師父親自教我,那宋胖子哪裏還說半個不字?”我笑著揚了揚手裏的靈符,“君恪,戴俏俏後麵的事情,就要麻煩你”


    “嗯。”沈君恪接過那道靈符,嘴裏念了幾句,戴俏俏就在車裏顯形了,在看清楚沈君恪時,整個人跪在車上,低著頭,身子顫抖得厲害,沈君恪冷冷的看著她,“我念在你無辜枉死,而且也沒有害過人,才會放你一條生路,現在我就將你送去地府,然後再替你超度。”


    “謝謝大人。”戴俏俏說完這句之後,就從車上消失


    我張大嘴巴看著沈君恪,一臉崇拜的看著他,“君恪,你快告訴我,為什麽陰差看到你也不抓你?為什麽你明明是鬼,卻可以操控靈符?為什麽她會叫你大人?”


    沈君恪看到我這個樣子,似乎心情也很好,一邊開車,一邊仔細的回答我的問題,一個不漏,“在我生前,就是天下第一的陰陽師,陰陽師,也叫馭鬼者,我們可以穿梭陰陽,百鬼不侵。我和陰差打過很多次的交道,混了個臉熟,所以他們也不會讓我為難。而靈符,隻受主人控製,所以,我讓你自己畫。至於,她為什麽會叫我大人……你覺得身為一個鬼,卻懂陰陽術,不是陰陽師又是什麽?”


    原來如此!


    “等為夫找回身體,讓娘子見識一下什麽叫做真正的陰陽術。”


    “你是所有的鬼都能打得過嗎?那沈君昱呢?”


    一提到沈君昱,沈君恪的臉色微微變了一下,這個人,就像是他的逆麟,他疼溺的看了我一眼,“天底下沒有真正的強者,誰都會遇到對手的,而我的沈君昱,從生下來或許就注定這輩子都要成為死敵,不死不休。”


    好一個不死不休!我不知道沈君恪在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是帶著什麽樣的情感,明明是一母同胞,可是卻偏偏成為世敵,因為一個女人,值得嗎?


    ……


    這天半夜,我突然從夢裏驚醒,我的身邊沒有了沈君恪,我光著腳往外麵跑去,連我自己都已經記不清楚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在我的心裏有了這麽重要的位置,是因為他一次一次的救我?還是因為在宋雲英的小院那裏?我從來沒有看到過那樣無助,害怕的他,是因為我……


    “你把阿彩身上的詛咒解除,我把你想要的東西給你。”


    “沈君恪,你是個什麽樣的人,我會不知道麽?”


    聲音很熟悉,我輕輕的朝著那邊走了幾步,果然,看到在陽台上站著兩個一模一樣的人,除了沈君昱,還有誰?沈君昱冷冷的笑看著沈君恪,“你欺騙阿彩,得到她的信任,接近她的目的是什麽,不要說你不記得她變成今時今日的地步,不也是拜你所賜?”


    “廢話少說,你到底答不答應?”沈君恪冷冷的打斷沈君昱的話。


    “不答應又如何?你覺得憑你現在的能力,有資格跟我談條件麽?你放心,你答應我的事情沒有做到之前,我不會讓阿彩有事的。”


    我什麽都沒有多想,沒有想過他們的話題之間,跟我有關的事多麽的敏感,我隻知道,我不能讓沈君恪在他的仇人麵前卑躬屈膝,我衝到沈君恪的麵前,背對著沈君昱,對著他輕輕一笑:“君恪,生死有命,你何必把這些看得這麽重?如果我的生命真的隻有二十天,我隻想你能夠陪著我,過一段普通人應該過的生活。沒有其它,也不想再要其它,於我而言,已經是我這短短的一生最快樂的事情。”


    沈君恪的眼神一閃,“阿彩,我不會讓你有事的。”


    我笑得很無害,“但是對我而言,無論我是人是鬼,你都沒有辦法離開我了,當初是你耍賴跟我冥婚,這輩子,你都是我的人,在我沒有同意你離開之前,你就必須跟我在一起。”說完,我轉頭看著沈君昱,“我很感謝你這段時間來對我的幫助,但是,我最不想欠的,就是你的人情,我想,這個代價應該是我給不起的。”說完,我拉著沈君恪的手走進了臥室。


    沈君恪一句話也沒說,隻是將我輕輕的擁在懷裏,我靠著他,躺在**頭,開了一盞夜燈,燈光很昏暗,也很柔和,與我們兩個現在的沉默異樣的吻合,“阿彩,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死了,你的靈魂會因為詛咒的原因不斷的在輪回,而且,我根要就不知道下一次你出現,會是在多少年以後。我承受不了這種分離之苦……”


    “我更加不想你為了我,和他做任何違心的交易。平時你連提一下他的名字,都覺得多餘,這次居然會這麽有耐心的向他示好,而你能給他的,是什麽呢?”我沒有看沈君恪,隻是貪戀他懷裏的青草香氣,深深的吸了口氣,唇角揚起一絲滿足,“君恪,在你承受不了分離之苦的同時,你能不能告訴我,這種代價的後果,又是不是我能承受得了的呢?如果每一個選擇於我們而言都是死路,為什麽,我們不能好好的珍惜現在僅有的時間,好好的在一起?”


    沈君恪正要說話,我已經伸手捂著他的嘴,“我並不是那種不在乎天長地久的人,可是如果我們兩個可以用生命去愛對方,哪怕隻有一天,就是永遠。你是鬼,我是人,我們的結局本來就不會完美,就算我們一直在一起,死都不分開,但是,你會親眼看著我變老,最後,一個人孤獨的死去,那麽,和現在有什麽不同?至少,我在離開你的時候,你記得的,永遠都是我現在的樣子,雖然稱不上天姿國色,最起碼也算得上小家碧玉,對吧?”


    我笑得沒心沒肺,眼淚卻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


    沈君恪,你知不知道,當我說出這些話的時候,我的心有多痛?我也很想做一個自私的人,可以用一切來換我們歐陽家的詛咒可以消失。


    但是如果這個代價是失去你,或者更多,我情願這樣跟你在一起,哪怕時間很短。


    ……


    沈君恪終於沒有再和我爭下去,我們就這樣抱著對方,直到天亮。


    天剛剛亮,我和沈君恪就開車出了門,朝著平西鎮的方向開了去,從a市到平西鎮,如果連續開的話,大概需要兩天半的路程,我突然玩心大起,天還沒黑,我就讓沈君恪將車停下,找了一個地方住下,或許是我心裏隱隱有種擔憂,找到沈君恪的身體,我和他之間的關係,一定會有所不同但是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擔憂,我也說不上來,不知道,這個算不算是戀愛中的女人經常會出現的,患得患失?


    第一站,是一個叫做苜蓿村的地方,剛剛離a市有一天的路程,其實這些年我自從來a市上學,再到工作,都沒有機會可以離開a市,而我,當時也沒想過有這個必要,我隻想要在我二十五歲之前,可以賺到足夠多的錢,讓爺爺奶奶可以安穩的過餘生。出來玩一趟,對我來說都是可恥的奢侈。所以,我也一直都不知道,原來在a市還有這麽一個地方。整個村幾乎看不到超過三層的建築,聽當地的人說,在離這裏不遠的地方,有座蝶溪山,而這座蝶溪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苜蓿村主要的經濟來源,這裏的村民都靠著這座山積攢著財富,養活一家幾口人。


    所以,我們來到這裏,總算不用寄宿,在當地找了一間客棧住了進去。


    我想,我選擇這間客棧的主要原因,應該是因為它的名字:五味思存!


    這間客棧的收費應該是這裏最貴的,因為它最近那兩條溪流的交匯處。我在門口看著整個苜蓿村的風景,沈君恪進去登記房間。


    第七十二章 黑店


    蝶溪山出名的地方有三處,一,它是天然氧吧,是國家五a級保護的自然環境,二,整個山穀都有兩條溪流貫穿而成,形成一個蝴蝶的模樣,隻要有月亮,那兩條溪流還會發出晃晃的銀光,像是正在花間嬉戲的兩隻蝴蝶,而能夠看到這種美景的人,都會得到天神的祝福。當然,後者肯定是傳言。我也問過那些村民,有沒有人真正的見到過,那些村民都隻是笑了笑,沒有正麵答我。不過,我也猜到了,有許多地方的負責部門,會絞盡腦汁的想辦法可以帶動到自己村裏的經濟,能夠出現這種傳言,應該是和商業廣告脫不了關係。而最主要的,就是第三,螢火蟲。一般的螢火蟲隻有夏季才會成群結隊而出,我們現在來得還有些早,看來,我注定是和螢火蟲無緣


    已經記不清楚最後一次看螢火蟲,是在我幾歲的時候……


    沈君恪走出來的時候正好看著我發呆的樣子,忍不住**溺的揉了揉我身後的長發,“隻要你喜歡這裏,我們可以多住上兩天。”


    是啊,我很喜歡,這裏讓我來了就不想走,我想要看看溪流交匯時發著銀光,如蝴蝶嬉戲的奇景,更想等到夏天,可以和他一起去捉好多好多的螢火蟲,然後將它們一齊放飛,就如同生命之光,讓人欣喜。


    可是,我的時間很短了,還有很多事情沒做,能夠和他在這裏住上一天,已經屬於天大的恩賜,我很容易知足,伸手摟著他的腰,“陪我出去走走吧!”


    現在剛剛好是下午的五點多,沈君恪見天色還早,仍然是不放心的問我有沒有感覺到肚子餓,見我搖頭,這才放心的拉著我的手,朝著外麵走了去。這裏與別的當地村民隔著一些距離,而每隔一段距離,就能看到一間客棧,每間客棧的門口都停了很多車,回頭看去,五味思存倒顯得門可羅雀,除了我們,好像隻有幾個人住了進去。


    可能就是因為偏僻,所以生意才比別人的要差上很多,那幾個客人,也都是因為前麵住滿了,實在沒有地方可住,所以才會住進去的吧?看來,做生意運氣和眼光都是很重要的。


    這裏雖然是一個村子,但是正因為有蝶溪山的異景帶動,早就已經變成了商業化的旅遊街,這條街上現在還沒有什麽人走動,大部份的遊客應該都去了蝶溪山那邊,等著月亮出來的時候,能夠看到奇景吧?我不由自主的抬頭看了看天色,已經連續下了好幾天的雨,這兩天倒是晴了,天高氣爽,風和日麗,總算是能夠感覺到了春天的氣息。


    兩邊的商鋪都掛滿了當地的一些小飾品和特產,時不時的會有人上前來吆喝兩句,吸引顧客。不少的飯店已經傳出了香味,門口站著幾個服務員,開始熱情的招呼,聞著飯香,居然覺得有些餓,沈君恪看著我的樣子,嘴角一直掛著**溺的笑,“趁著現在天色還早,不如我們用過飯之後再過去吧。剛才為夫已經打聽過,雖說離蝶溪山不算太遠,可是步行過去,也得將近半個小時,這一來一回的,為夫擔心會餓壞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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