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猴,候震,你的老同學,記得不?上高中的時候一起逃課跳大牆的那個。”


    “猴子!”


    第144章 猴子


    歲月真是一把殺豬刀,這一點在猴子身上格外明顯,當初讓班上女孩都羨慕的身材,瘦的讓狼看著都掉眼淚,現在居然發福了,不僅肚子凸出來,而且當年那頭濃密烏黑的頭發現在也掉得七七八八,不怪我認不出來,如果不是他說出名字,眼前這個人真的無法和當初那個人聯係在一起。


    “李威,畢業以後你去哪了?這麽長時間沒和我們聯係!”


    “去x市打工。”


    猴子上下打量我,“說出來誰信,就你這一身行頭,少說也得萬八千的,是不是出去發財了,回來連老同學都不認識了。”


    “說哪的話,李威是什麽人,你猴子還不清楚。”


    我拍了一下猴子的肩膀,沒想到從這裏畢業已經六年,時間快得讓人不敢回頭去想,因為你會發現你真的老了。


    我上高中的時候整天就想著逃課,晚上跑出去看書,猴子這小子喜歡泡網吧,當時網絡遊戲正流行,所以,沒少一起爬牆回來,這種事就算遇到了也是心照不宣,一直到畢業都沒被人發現,所以,像我們這種人更懂得義氣兩個字的含義。


    “那走吧,一起過去。”


    “一起?”


    猴子拉著我往一邊走,“等會,猴子,這是去哪?”


    “你不知道?明天是咱們高中校慶日,不少同學都回來了,你不是接到電話回來的嗎?”猴子一臉疑惑的看著我。


    我是真不知道,這次回來就是為了看外婆,沒想到會趕上什麽校慶,而且我打心眼裏不喜歡這種聚會。


    這種聚會無非是那些成功人士聚在一起吹牛,然後喝多了在那訴衷腸,把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都說出來,誰當初喜歡誰,有能耐當初怎麽不說,過了十年二十年,說那些臭氧層子還有個毛用,就想圖個嘴上快活。


    “沒有。”我笑了一下,當時有點尷尬。


    “走吧,李威,你畢業的時候直接就走了,也沒留下聯係方式,所以,找不到你也正常,老同學都六年沒見了,看到你回來肯定高興,回去也不急著這一天。”


    猴子拉著我不放,沒有辦法,我隻能跟著猴子上了前麵的蹦蹦,然後奔著那個留給我諸多記憶的高中校園駛去。


    也正是因為這一次的經曆,我再一次見到了孫偉,就是我在


    第一百四十五章提到的那個人。


    黃色的蹦蹦車在路上不停的顛簸,在車上,我問猴子這些年都幹了什麽。


    猴子歎口氣,“能幹什麽,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然後就在縣裏做點小買賣,勉強養活一家人。”


    “你結婚了?”


    “前年結的,現在孩子都一歲了,是個女兒。”


    猴子說完嗬嗬一樂,看得出來,猴子現在應該過的不錯,這種東西在臉上一下子就能看出來。


    曾經網上流行這樣一段話,一個女人幸不幸福,不要看她的包有多名牌,衣服有多貴,而是看她臉上的笑容,那才是最真實的體現。


    “你怎麽樣?”猴子看著我問道。


    “老樣子,一個人。”


    這六年,縣城幾乎沒有什麽變化,因為我們這個地方相對偏僻,而且地上地下沒有資源,幾乎是靠種地支撐,財政的收入有限,兩旁的樓房和我畢業之前幾乎沒有變化,四處是延伸出來的電線,樓梯口的前麵堆滿了各種舊物。


    車子停了,猴子付了錢,很便宜,這種蹦蹦車不打表收費,隻要是縣城就算你轉一圈也是五塊,我們從車上下來,猴子用手一指,“李威,還有印象沒?當年我們就是從這裏爬進去。”


    “先等會。”


    我一眼看到曾經關顧的書店,六年過去了,居然還開著,在大城市已經很難找到這種小型的書屋,高中三年,留下的東西很少,這裏是我記憶中比較深刻的地方。


    猴子看我往書店方向走,沒說什麽,自己站在門口抽煙,門開了一半,我走進去,裏麵隻有幾個學生在低頭看書,老板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繼續看桌子上的報紙。


    還是破舊的架子,在架子上我居然找到了六年前看的那套漫畫書,是當時比較流行的漫畫叫寄生獸,內容很血腥,封麵上畫的是裏麵的主人公泉新一,因為手臂被寄生獸侵入,最終徘徊在人類和寄生獸之間。


    外婆順手從上麵拿出一本,我一下子樂了,封麵上畫著一個六隻手的怪物,這個人的畫功肯定很差,因為怪物的眼睛一大一小,或許正因為這樣反而多出了幾分詭異。


    這幅畫是我上課無聊的時候畫下的,沒有想到六年後回到這裏還可以看到,這一刻,仿佛真的回到六年前的高中生活,而我還是那個每天混在書攤裏無憂無慮的少年。


    “李威!你是李威?”


    我站在那翻書的時候,那個老板一直偷偷的看我,沒想到六年過去,他還能一眼認出我,我拿著那本漫畫書走過去,“是,當年沒少在你這蹭書看。”


    書店老板正了一下鼻子上的花鏡,“當時我就覺得你小子愛看書,以後肯定有出息,回來參加校慶?”


    我點頭,“順便也想回鎮子裏看看。”


    “天橋鎮。”


    他的記性真的很好,甚至超出我的預料,畢竟是六年前的事,沒想到他都記得,可能是我幾乎天天來的緣故,所以混的很熟,讓我想不到的是他居然連我住在天橋鎮的事都還記得。


    “是,這本書,能不能再借我看一天?”


    “當然行,老熟客,拿去看就行,不需要押金。”


    “不能壞了規矩。”


    當時一本書的押金是十塊,一天的租金是五毛,這裏的書沒有那種特別厚的,基本上一天就可以看完,所以當時的租書行業還是比較賺錢,可惜,很快被電子書取代。


    我留了十塊錢押金,既然是尋找過去的記憶,索性真實一點。


    我拿了書從裏麵出來,猴子已經抽完了煙在那等我,看到我手裏的漫畫書猴子樂了,“這種事也就你能幹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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