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廳!”
聽了托馬的介紹,班利的思路完全被擾亂了,而且他還很失望。當在波瓦拉的書房裏發現了桶子印痕和木屑時,利朋推測菲利克斯與波瓦拉兩人其中之一就是凶手。雖然他覺得這個推測還需要有力的證據,但還是非常有可能的。現在,這條線索,從波瓦拉本人到管家再到托馬,一路走來反而更加驗證了他說的真實性。按照這種情況往下發展,桶子是直接從波瓦拉家送還店裏的,就不會有死屍裝在裏麵了。這樣一來,利朋的推理就全被推翻了。更糟糕的是,線索被中斷了,新的推理也進行不下去。
突然,他想起來,在那個要命的晚上,菲利克斯幾時回飯店的,當時是怎樣的神情,如果知道這些的話,或許會幫助肯定或是否定幾個前麵的推斷,以便確定一些事實。他先給警察廳打了通電話,確定了暫時沒有別的指令,然後就到康迪聶德飯店去了。
見到負責人,班利說:“我又來了!”
“我盡力配合!”
“三月二十七號晚,也就是兩周前的周六,菲利克斯回飯店時是幾點?還記得當時他是什麽樣子的嗎?”
“稍等,我去查查。”大約半小時後,他回來了,搖著頭說:“不清楚。我問了所有認識他的人,都不知道。一位侍者在十二點換班,他說菲利克斯那時還沒回來。這是個值得信賴的人,可以相信他的話。那天晚上接班的侍者,夜間負責升降電梯和給菲利克斯整理房間的服務員今天都沒上班。我等他們來了後再去問,然後告訴你結果,會來不及嗎?”
班利又給警察廳打了個電話。
休威說:“倫敦打來報告,說上周二,也就是四月一號有一個桶子從克勞斯火車站被送到巴黎來了。它是被裝在從多佛到加萊的客車上運送的,由萊蒙特·路梅特寄給傑克·托貝努的。你去查一查吧?”
“怎麽又有一個桶子,到底有幾個?”去往車站的途中,班利覺得如墜雲霧之中。他們手中掌握了不少的資料,但是都聯係不到一起來。又出現了新的證據,但事情並沒好轉反而變得更加複雜混亂,要解決問題變得更加困難。在英國時,他很相信菲利克斯,認為他是無辜的,可到了現在,他也開始懷疑了。
在托運處,班利把利朋的名片拿給他們看。工作人員已經認出他來了,沒等班利說完生硬的法語,對方就說:“我還記得那個桶子。”他把身邊的文件拿過來,翻閱著說:“就是它了,本月一號,也就是上周四下午五點四十五分被送來的。從克勞斯車站出發,收件人是托貝努。在沒人來領之前,一直在本站存放著。沒過多久,收件人就自己帶著馬車來把貨物取走了。”
“托貝努長得什麽樣子?”
“中等身材,皮膚黝黑,留著黑胡子,沒有什麽特別的。”
班利把菲利克斯的照片給他看:“是這個人嗎?”
工作人員仔細地看著,有些猶豫地說道:“確定不了。看著倒是有點像,但不敢肯定。”
“那人來取桶子時是什麽時間?”
“這點我印象很深。因為本來五點十五分時我就該下班了,但那個桶子要辦領取手續,所以我下班的時間延遲了五分鍾,他應該是在五點二十分走的。”
“那個桶子有什麽不一樣的嗎?比如,相較於一般的桶子而言,它有什麽特別的?”
“它有兩點挺特別的。首先,它結實的程度很不一樣,一般的桶子哪有用那麽厚的鐵箍的。其次,它非常的沉重,要兩名搬運工人才能把它卸下來。”
“除了標簽之外,在文字上還有別的說明嗎?”
“有。”他說,“上麵用英、法、德三種文字標注了‘請退回’的字樣。巴黎公司的名稱也有標注。”
“是什麽公司?”
“記不起來了,抱歉我把它給忘了。”
“如果公司的名字被說出來,能想起來嗎?製造雕刻品的德比耶魯公司,是嗎?”
“有點像,但確定不了。”
“沒關係。桶裏運送的是什麽東西?”
“按照貨單上的標注應是雕刻品。但有規定我們是不能打開的,所以並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裝的雕刻品。”
新出現的桶子和他們現有的同屬一個型號,但德比耶魯公司有很多這樣的桶子,新情況不會對他有任何的幫助。
在回旅館的路上,班利一邊慢慢地走著,一邊將各項調查結果重新想了一遍。他試圖給這些紛亂的線索找一個合理的邏輯,讓它們看起來更合常理。現在出現了三個桶子,它們都有各自的運送路線,他極力想從中取得某種聯係,可是不管怎麽想,它們似乎都沒有任何關係。
他點起一根雪茄,想如果換個思路,不專注於桶子出現的順序,而把目光集中在寄送的時間上呢,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發現?周二晚上從巴黎出發,裝在阿布魯到撒布頓的客車上到倫敦的桶子是最先寄送的,它到達沃塔魯車站的時間是周三早上。周四早上從倫敦出發,裝在多佛到加萊的客車上,下午到達巴黎的是第二個被寄送的桶子。而同一天也就是周四晚上,第三個桶子由巴黎經諾昂轉海運送往了倫敦,第二周的周一到達聖卡特林碼頭。運送的路線在巴黎和倫敦之間來回的反複,先是從巴黎到倫敦,後又從倫敦到巴黎,再後來從巴黎又運到倫敦。這其中隱含著什麽呢?忽然,班利眼前一亮,恍然大悟:哪裏有三個桶子,其實隻有一個!隻不過它被反反複複地運送,把人給搞迷糊了!
基於這一點,班利把這些事情串聯了一下,越想越覺得這種推理非常有根據,而且聯係得也很緊密。隻有一個桶子,它既和托馬說的隻送出一隻桶子的說法相符合,又可以解決桶子裝入屍體的問題,此外,對於三個罕見的桶子同時在各地不停的運送,也可以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錯,就是這樣。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打開桶子,將裏麵的東西調包的事就發生在這三段旅程的某一段中。從卡比西大道商店的中庭被運出來時,桶裏裝的還是雕刻品,一直到七點四十七分到達聖拉薩爾車站裝到開往阿布魯的火車上,肯定是沒有機會下手的。雖然被運到聖卡特林碼頭時,桶裏裝的已經是死屍了,但不可能在布魯庫奇號上動手腳也是有證據的。所以,想要偷天換日,必定要在聖拉薩爾——阿布魯——撒布頓——沃塔魯——克勞斯——多佛——加萊——嘉迪尼街的貨運站——諾昂這段運送的過程中尋找機會下手。班利下定決心,就從這裏查起。
按照這個思路往下推,班利注意到,這三次轉運過程中,都有一位中等身材、留著黑胡子、長得像外國人的男子參與。第三次肯定是菲利克斯,前兩次,雖然不能確定那個男子的身份,但根據描述,都很像菲利克斯。假如這三人真的都是菲利克斯,那桶子隻有一隻的推論就更加合理。可是菲利克斯將桶子這樣運來運去的,有什麽特別的目的嗎?
再一次,班利肯定了自己的推測。如果這些事真的都是菲利克斯做的,就有兩種可能:第一,凶手就是他,他把桶子運回家是為了處理屍體;第二,他是無辜的,是凶手把桶子寄給他的,目的是想陷害他。在他的心裏一直認為,菲利克斯並不是凶手。從聖卡特林碼頭領回桶子時,菲利克斯真的不知道桶子裏裝的是死屍嗎?這一點很重要,必須得到確認。這時,他的腦海裏又浮現了在倫敦警察廳打開桶子的那一幕,瞬間菲利克斯表現出了極度震驚和恐懼。莫非菲利克斯在表演方麵是個天才?他真的一點兒都不知道嗎?班利想,即使更具有表演天分的演員,也難以達到菲利克斯當時那種表現的演技。這突如其來的事情,使他完全崩潰了,至今還臥病在床。總不會,他是在裝病吧?對於桶子裏裝著死屍這件事,菲利克斯肯定是毫不知情!果然如此,他就是清白的。但是現在他不好妄下斷言,還是需要醫學來證實。
如果菲利克斯不是凶手,那到底是誰下此毒手呢?為什麽要行凶呢?目前,他實在推斷不出什麽來,也找不出什麽證據暗示凶手的可能性。
接下來,班利又轉移了焦點,不再專注於殺人動機,而開始研究殺人方法了!勒殺並不常見,同時也非常恐怖,凶手肯定很殘忍。殺人之前,要花很長時間來準備。班利覺得,就算是最殘忍的人預謀要用這種方法來殺人,真正動手時也很難冷靜。或許當時凶手極其激動,要麽就是在愛恨糾結、妒火中燒的情況下,導致了犯罪。那麽,嫉妒就很有可能成為殺人動機。
一般說來,勒殺是在凶手就要行凶了卻沒有別的辦法的情況下才采用的,由此可見,凶手在殺人之前是沒有預謀的,要不然,這樁凶手案中就會出現作案工具了。不是計劃好了才殺人的,這樣想就會覺得凶手不是那麽冷酷。在死者單獨相處時,凶手的情緒忽然變得狂躁而難以控製,除了被極度的嫉妒迷惑了心智外,還會有什麽讓人如此瘋狂呢?
如果真的是因為嫉妒行凶的話,那凶手又會是誰呢?會是死者過去的戀人嗎?關於這一點,調查過程中總是被忽略掉,班利覺得應該要查清楚,這很有必要。另外,不是她的情人,行凶的就是她的丈夫了。如果菲利克斯和夫人約好見麵,而被波瓦拉發現了,這樣就具備了謀殺動機。當然,現在這隻是推測,事實還有待查證。
班利把自己理順的思緒當作客觀事實,記錄在了記事本上:
三月二十七號,周六——波瓦拉家舉行晚宴。晚宴後夫人失蹤。
三月二十八號,周日——菲利克斯已在倫敦了。
三月二十九號,周一——菲利克斯將訂購函寄給了德比耶魯公司。
三月三十號,周二——訂購函寄達德比耶魯公司,他們把雕刻品裝在經由阿布魯一撒布頓的客車上寄了出去。
三月三十一號,周三——一個長相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來到沃塔魯車站領走了桶子。
四月一號,周四——桶子被送出克勞斯,有人在北停車場把它領走。嘉迪尼街貨運站接到了巴黎寄來的桶子。
四月二號,周五——菲利克斯收到了所謂的“羅迪”的明信片。
四月五號,周一——菲利克斯到達碼頭,領走了桶子。
除此這些,班利還記錄了一些重要的事實。第一,一個自稱是羅迪的人寄給菲利克斯一封信,上麵的字是用打字機打的,內容是關於桶子、打賭還有能力測試的,後來桶子裏發現了另外一封信,內容與五十英鎊的債務有關,兩封信用的紙張同一類型的,而且用的是同一打字機。第二,德比耶魯公司收到的由菲利克斯寄來的訂購函用的也是同一信紙。
這次,班利很滿意於自己的推理。
☆整合信息
聽了托馬的介紹,班利的思路完全被擾亂了,而且他還很失望。當在波瓦拉的書房裏發現了桶子印痕和木屑時,利朋推測菲利克斯與波瓦拉兩人其中之一就是凶手。雖然他覺得這個推測還需要有力的證據,但還是非常有可能的。現在,這條線索,從波瓦拉本人到管家再到托馬,一路走來反而更加驗證了他說的真實性。按照這種情況往下發展,桶子是直接從波瓦拉家送還店裏的,就不會有死屍裝在裏麵了。這樣一來,利朋的推理就全被推翻了。更糟糕的是,線索被中斷了,新的推理也進行不下去。
突然,他想起來,在那個要命的晚上,菲利克斯幾時回飯店的,當時是怎樣的神情,如果知道這些的話,或許會幫助肯定或是否定幾個前麵的推斷,以便確定一些事實。他先給警察廳打了通電話,確定了暫時沒有別的指令,然後就到康迪聶德飯店去了。
見到負責人,班利說:“我又來了!”
“我盡力配合!”
“三月二十七號晚,也就是兩周前的周六,菲利克斯回飯店時是幾點?還記得當時他是什麽樣子的嗎?”
“稍等,我去查查。”大約半小時後,他回來了,搖著頭說:“不清楚。我問了所有認識他的人,都不知道。一位侍者在十二點換班,他說菲利克斯那時還沒回來。這是個值得信賴的人,可以相信他的話。那天晚上接班的侍者,夜間負責升降電梯和給菲利克斯整理房間的服務員今天都沒上班。我等他們來了後再去問,然後告訴你結果,會來不及嗎?”
班利又給警察廳打了個電話。
休威說:“倫敦打來報告,說上周二,也就是四月一號有一個桶子從克勞斯火車站被送到巴黎來了。它是被裝在從多佛到加萊的客車上運送的,由萊蒙特·路梅特寄給傑克·托貝努的。你去查一查吧?”
“怎麽又有一個桶子,到底有幾個?”去往車站的途中,班利覺得如墜雲霧之中。他們手中掌握了不少的資料,但是都聯係不到一起來。又出現了新的證據,但事情並沒好轉反而變得更加複雜混亂,要解決問題變得更加困難。在英國時,他很相信菲利克斯,認為他是無辜的,可到了現在,他也開始懷疑了。
在托運處,班利把利朋的名片拿給他們看。工作人員已經認出他來了,沒等班利說完生硬的法語,對方就說:“我還記得那個桶子。”他把身邊的文件拿過來,翻閱著說:“就是它了,本月一號,也就是上周四下午五點四十五分被送來的。從克勞斯車站出發,收件人是托貝努。在沒人來領之前,一直在本站存放著。沒過多久,收件人就自己帶著馬車來把貨物取走了。”
“托貝努長得什麽樣子?”
“中等身材,皮膚黝黑,留著黑胡子,沒有什麽特別的。”
班利把菲利克斯的照片給他看:“是這個人嗎?”
工作人員仔細地看著,有些猶豫地說道:“確定不了。看著倒是有點像,但不敢肯定。”
“那人來取桶子時是什麽時間?”
“這點我印象很深。因為本來五點十五分時我就該下班了,但那個桶子要辦領取手續,所以我下班的時間延遲了五分鍾,他應該是在五點二十分走的。”
“那個桶子有什麽不一樣的嗎?比如,相較於一般的桶子而言,它有什麽特別的?”
“它有兩點挺特別的。首先,它結實的程度很不一樣,一般的桶子哪有用那麽厚的鐵箍的。其次,它非常的沉重,要兩名搬運工人才能把它卸下來。”
“除了標簽之外,在文字上還有別的說明嗎?”
“有。”他說,“上麵用英、法、德三種文字標注了‘請退回’的字樣。巴黎公司的名稱也有標注。”
“是什麽公司?”
“記不起來了,抱歉我把它給忘了。”
“如果公司的名字被說出來,能想起來嗎?製造雕刻品的德比耶魯公司,是嗎?”
“有點像,但確定不了。”
“沒關係。桶裏運送的是什麽東西?”
“按照貨單上的標注應是雕刻品。但有規定我們是不能打開的,所以並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裝的雕刻品。”
新出現的桶子和他們現有的同屬一個型號,但德比耶魯公司有很多這樣的桶子,新情況不會對他有任何的幫助。
在回旅館的路上,班利一邊慢慢地走著,一邊將各項調查結果重新想了一遍。他試圖給這些紛亂的線索找一個合理的邏輯,讓它們看起來更合常理。現在出現了三個桶子,它們都有各自的運送路線,他極力想從中取得某種聯係,可是不管怎麽想,它們似乎都沒有任何關係。
他點起一根雪茄,想如果換個思路,不專注於桶子出現的順序,而把目光集中在寄送的時間上呢,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發現?周二晚上從巴黎出發,裝在阿布魯到撒布頓的客車上到倫敦的桶子是最先寄送的,它到達沃塔魯車站的時間是周三早上。周四早上從倫敦出發,裝在多佛到加萊的客車上,下午到達巴黎的是第二個被寄送的桶子。而同一天也就是周四晚上,第三個桶子由巴黎經諾昂轉海運送往了倫敦,第二周的周一到達聖卡特林碼頭。運送的路線在巴黎和倫敦之間來回的反複,先是從巴黎到倫敦,後又從倫敦到巴黎,再後來從巴黎又運到倫敦。這其中隱含著什麽呢?忽然,班利眼前一亮,恍然大悟:哪裏有三個桶子,其實隻有一個!隻不過它被反反複複地運送,把人給搞迷糊了!
基於這一點,班利把這些事情串聯了一下,越想越覺得這種推理非常有根據,而且聯係得也很緊密。隻有一個桶子,它既和托馬說的隻送出一隻桶子的說法相符合,又可以解決桶子裝入屍體的問題,此外,對於三個罕見的桶子同時在各地不停的運送,也可以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錯,就是這樣。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打開桶子,將裏麵的東西調包的事就發生在這三段旅程的某一段中。從卡比西大道商店的中庭被運出來時,桶裏裝的還是雕刻品,一直到七點四十七分到達聖拉薩爾車站裝到開往阿布魯的火車上,肯定是沒有機會下手的。雖然被運到聖卡特林碼頭時,桶裏裝的已經是死屍了,但不可能在布魯庫奇號上動手腳也是有證據的。所以,想要偷天換日,必定要在聖拉薩爾——阿布魯——撒布頓——沃塔魯——克勞斯——多佛——加萊——嘉迪尼街的貨運站——諾昂這段運送的過程中尋找機會下手。班利下定決心,就從這裏查起。
按照這個思路往下推,班利注意到,這三次轉運過程中,都有一位中等身材、留著黑胡子、長得像外國人的男子參與。第三次肯定是菲利克斯,前兩次,雖然不能確定那個男子的身份,但根據描述,都很像菲利克斯。假如這三人真的都是菲利克斯,那桶子隻有一隻的推論就更加合理。可是菲利克斯將桶子這樣運來運去的,有什麽特別的目的嗎?
再一次,班利肯定了自己的推測。如果這些事真的都是菲利克斯做的,就有兩種可能:第一,凶手就是他,他把桶子運回家是為了處理屍體;第二,他是無辜的,是凶手把桶子寄給他的,目的是想陷害他。在他的心裏一直認為,菲利克斯並不是凶手。從聖卡特林碼頭領回桶子時,菲利克斯真的不知道桶子裏裝的是死屍嗎?這一點很重要,必須得到確認。這時,他的腦海裏又浮現了在倫敦警察廳打開桶子的那一幕,瞬間菲利克斯表現出了極度震驚和恐懼。莫非菲利克斯在表演方麵是個天才?他真的一點兒都不知道嗎?班利想,即使更具有表演天分的演員,也難以達到菲利克斯當時那種表現的演技。這突如其來的事情,使他完全崩潰了,至今還臥病在床。總不會,他是在裝病吧?對於桶子裏裝著死屍這件事,菲利克斯肯定是毫不知情!果然如此,他就是清白的。但是現在他不好妄下斷言,還是需要醫學來證實。
如果菲利克斯不是凶手,那到底是誰下此毒手呢?為什麽要行凶呢?目前,他實在推斷不出什麽來,也找不出什麽證據暗示凶手的可能性。
接下來,班利又轉移了焦點,不再專注於殺人動機,而開始研究殺人方法了!勒殺並不常見,同時也非常恐怖,凶手肯定很殘忍。殺人之前,要花很長時間來準備。班利覺得,就算是最殘忍的人預謀要用這種方法來殺人,真正動手時也很難冷靜。或許當時凶手極其激動,要麽就是在愛恨糾結、妒火中燒的情況下,導致了犯罪。那麽,嫉妒就很有可能成為殺人動機。
一般說來,勒殺是在凶手就要行凶了卻沒有別的辦法的情況下才采用的,由此可見,凶手在殺人之前是沒有預謀的,要不然,這樁凶手案中就會出現作案工具了。不是計劃好了才殺人的,這樣想就會覺得凶手不是那麽冷酷。在死者單獨相處時,凶手的情緒忽然變得狂躁而難以控製,除了被極度的嫉妒迷惑了心智外,還會有什麽讓人如此瘋狂呢?
如果真的是因為嫉妒行凶的話,那凶手又會是誰呢?會是死者過去的戀人嗎?關於這一點,調查過程中總是被忽略掉,班利覺得應該要查清楚,這很有必要。另外,不是她的情人,行凶的就是她的丈夫了。如果菲利克斯和夫人約好見麵,而被波瓦拉發現了,這樣就具備了謀殺動機。當然,現在這隻是推測,事實還有待查證。
班利把自己理順的思緒當作客觀事實,記錄在了記事本上:
三月二十七號,周六——波瓦拉家舉行晚宴。晚宴後夫人失蹤。
三月二十八號,周日——菲利克斯已在倫敦了。
三月二十九號,周一——菲利克斯將訂購函寄給了德比耶魯公司。
三月三十號,周二——訂購函寄達德比耶魯公司,他們把雕刻品裝在經由阿布魯一撒布頓的客車上寄了出去。
三月三十一號,周三——一個長相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來到沃塔魯車站領走了桶子。
四月一號,周四——桶子被送出克勞斯,有人在北停車場把它領走。嘉迪尼街貨運站接到了巴黎寄來的桶子。
四月二號,周五——菲利克斯收到了所謂的“羅迪”的明信片。
四月五號,周一——菲利克斯到達碼頭,領走了桶子。
除此這些,班利還記錄了一些重要的事實。第一,一個自稱是羅迪的人寄給菲利克斯一封信,上麵的字是用打字機打的,內容是關於桶子、打賭還有能力測試的,後來桶子裏發現了另外一封信,內容與五十英鎊的債務有關,兩封信用的紙張同一類型的,而且用的是同一打字機。第二,德比耶魯公司收到的由菲利克斯寄來的訂購函用的也是同一信紙。
這次,班利很滿意於自己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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