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 作者:徐龍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些人的證言,肯定都說和自己沒有關係,雖然每一個人理論上都有作案的動機和可能性,但目前的證據都不能把任何一個人與凶案直接聯係起來。
如果凶手不是這五個人裏麵的一個,還會是其他人作案嗎?還有三大類人沒有一一舉出名字,如夜總會的項目經理、歌女和其他工作人員,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顧客,是這些人匆匆幹了一票後又躲起來了嗎?
還有,要是生人作案的話,難道就那麽巧嗎,正好那晚上唐秋月身體不舒服提前回去了,然後盧佳怡就在當晚回去的路上被綁架劫持了,最後還被人滅口?是當晚被偶然當作搶劫對象還是有預謀的?不然怎麽屍體會這麽迅捷地被運出去,還準備了大號旅行箱?
旅行箱啊旅行箱,不知道楚劍雄和林玄鶴他們兩個查得怎麽樣了。
正準備給他們兩個打電話,問一問調查的進展如何,一件令蕭雲天感到非常意外和非常震驚的事情發生了!
有個電話恰巧搶在蕭雲天正要打電話前打了進來。
“蕭隊長,旅行箱裝屍這個案子查得怎麽樣了?哈哈哈……”電話那頭,一個似曾熟悉的聲音響起。
蕭雲天聽後心頭一震,這不就是人骨拚圖案中那個神秘來電人的聲音嗎!為什麽人骨拚圖案他會來電,現在的旅行箱案他也會來電?而且是在偵查幾乎陷入僵局的時候打來電話,而且來電的意思,並不是幹擾破案或者是混淆警方的偵查視線,而是提供一些線索。顯然,神秘來電人和凶犯必然有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聯係,他肯定知道凶犯的一些事情。為什麽他給警方提供情報,又不說明真實身份,甚至連聲音都要用變聲器來偽裝呢?提供的線索,又是遮遮掩掩,為什麽不直接給說明情況呢?他到底是敵是友?
“你是什麽人?為什麽知道這起案子?你知道什麽信息?關於案件偵查的情況屬於偵查秘密,我無權告訴你。”蕭雲天鎮定回答道。
“哈哈哈,你不說我也知道,其實你已經很接近成功啦,不要放棄啊。對了,上回那個人骨拚圖案的丁日浩到現在槍斃了沒有啊,我很想知道啊。”電話那頭繼續在說。
“這個我們並不清楚,案件偵查完就不歸我們管了,歸檢察院和法院了。你說說這次你又打電話來是什麽意思吧,為什麽每次都不把事情徹底說清楚?”蕭雲天繼續與之周旋。
“什麽都說清楚,哪有啥意思?再說,都說清楚了,我不也暴露了?總之,目前來說,咱倆並不是敵人,真正的敵人還多著呢,這些都是些小嘍囉,以後這樣的事情還會繼續發生,你可要注意嘍。如果一星期之內還是不能破案,我再來給你打電話指導一下啊。”說完那人就掛了電話。
蕭雲天覺得非常氣憤,正在努力地查案,反而被這個人給奚落了一頓,雖然看起來他暫無惡意,但作為一名重案偵緝隊的隊長,還從來沒有被人牽著鼻子走過呢。連續兩起案件,都有這個人的電話打進來,他為什麽對凶犯的事情那麽熟悉呢?關鍵是,這些凶犯彼此之間又有什麽聯係呢?這些問題毫無頭緒。
15.尋找旅行箱
雖然有了這通神秘電話的幹擾,但蕭雲天還是不為所動,仍然按照他自己的思路來進行偵查。和楚劍雄、林玄鶴他們那一組取得聯係之後,知道他們在查訪中有了突破,現在正在往回趕。
原來,本來查訪這些物證來源是非常麻煩的事情,但為了破案,明知可能無望也要繼續查下去,就像在人骨拚圖中查找黑色塑料袋一樣。因為不查,就不知道在查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什麽事情。
林玄鶴覺得,這些東西在小商品城、批發市場這樣的地方能夠一次性購齊的可能性比較大,不大可能是在大商場或者是大超市。
於是,他們先來到本地的小商品批發市場尋訪查找。膠帶、繩子、塑料袋,這些都是日用易耗品。至於膠帶和繩子,經銷這些的更多。這幾年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網絡購物越來越多,也帶動了快遞業,至於繩子和膠帶,都是打包的必備之物,賣這兩樣東西的自然比較多。
由於沒有什麽明確的目標,不知道嫌疑人是誰,自然也不知道嫌疑人的大致長相,二人隻能問問老板最近幾天,特別是盧佳怡失蹤的那晚前後,有沒有什麽可疑的人來買過這些東西。
結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了。小商品批發市場,那可是人山人海,不僅市區居民經常會去購買物品,就連下麵縣區鄉鎮社區的經銷商,也會來進貨。商家忙碌為的是利益,不會去觀察哪個人可疑,這也不是他們的職責,隻要一手交錢,他們就負責一手交貨。
至於前來買貨的這些顧客,那當然也是各色人等都有了,有好說話的,有難講話的,有直爽的,有磨嘰的,總之都各有特點,賣家自然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平時都習慣了,一看是什麽樣的人,就采取什麽樣的營銷策略。不過,顧客的這些行為特征,說成是可疑那也比較牽強,如果這是可疑,那可疑的也太多了啊。
誰也不會在身上寫上“我是可疑分子”,嘴裏說著“我要為作案做準備工作”,如果不跟哪個賣家事先說明這個人是嫌犯,恐怕很少有賣家能夠覺察出這個來買東西的人有問題。
不同的職業,自然有不同的職業特點,正所謂隔行如隔山罷了。
比如,便衣警察能在廣場上、人來人往的地方一眼就看出哪些是準備盜竊的小偷、扒手,而普通人可能就看不出來。這就是由警察的職業特性所決定的!像蕭雲天這些重案偵緝隊隊員,都在基層刑警隊幹過便衣,多年積累出經驗來了。
尤其是在罪犯為犯罪製造條件、準備工具的時候,這時還沒有犯罪,更是無法輕易讓老百姓看出來了,總不要苛求老百姓個個都有警察的眼力吧。正像以前所預測的那樣,在這幾樣小宗商品的查訪上沒有查到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在查找這個大號旅行箱的過程中卻有所發現。
賣箱包的地方雖然多,但比較集中,也比較好查訪,涉案的那個大號旅行箱早已由技術人員進行高清拍照,偵緝隊員人手一份。經過出示照片和與現場同類實物相比較,確定有六七家箱包商在經銷這種箱包。
由於這種箱包的型號屬於特大型的,平常銷售得比較慢,有一家商戶想起在盧佳怡失蹤的當天傍晚,有一個男子來買過同樣型號的旅行箱,但這個人具體長什麽樣記得不是太清了。在問辨認照片能否辨認出來時,那個老板娘搖了搖頭,說當時隻注意賣箱子了,沒注意觀察人。
本來,這家店裏為防止失竊,有監控探頭,可惜那幾天電腦正好壞了,沒有錄上,這讓楚劍雄和林玄鶴不禁懊惱不已,差一點就抓到狐狸尾巴了!
16.辨 認
雖然這家箱包商自己的監控壞了,但這是個市場,應該還有其他地方有監控。
而且,這個男的買的是個特大號的旅行箱,不可能像孫悟空似的把它變小後揣到口袋裏。總得拉著走一會兒或者放到車裏吧。還不清楚他是自己走著來的還是開車來的,需要在其他監控中再查一查。
楚劍雄和林玄鶴想到這一點後,感到莫名的興奮,雖然不清楚是不是凶手在此買的旅行箱,即使查到的這個買箱子的人不是凶手,那也是進一步縮小了包圍圈嘛。
的確,到這個小商品批發市場來找監控,是建立在一個假設基礎上的。
什麽假設呢?
也就是說,涉案的大號旅行箱並不是凶犯的原有之物,也不是從外地買的,而是從本地市場上買的。應該說,這三種情況其實都有一定的可能性,需要一步一步地排除。
要排除,首先就要從最容易的情況入手。
從涉案旅行箱的外貌來看,應該是比較新的,沒有使用多長時間。這也是作出假設的基礎之一,很有可能是嫌疑人為了作案而特地去買的。
市場上監控的角度太多,查找起來並不容易,有時候還需要慢放、回放。
由於公安機關的“天網”工程,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經遍布了大大小小的攝像頭。靠著這些“天眼”,偵破了不少案件。這些在八九十年代是無法想象的,這就是新技術革命給刑偵工作帶來的新突破。
這些“天網”工程所布下的天羅地網,一方麵為打擊犯罪提供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麵還為預防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楚劍雄和林玄鶴首先查看了箱包店一條路,沒有發現什麽監控探頭。然後,他們又來到了停車場。一般而言,停車場都會布有攝像頭,隻不過有時候布局不合理,照不到全貌而已。
很遺憾的是,在停車場的監控中,兩人看了幾遍,都沒有找到一個人拉著旅行箱上車的鏡頭。這說明了一種可能,買箱子的人,可能並不是自己開車而來,而是步行或者是坐公交車,甚至是坐出租車來的都有可能。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賣箱包的這個老板娘見過這個買箱子的人,為何不把目前查的這幾個人的照片都拿過來,讓老板娘一一辨認呢?既然來買箱子的是個男的,那肯定不是唐秋月買的箱子了。
這樣的做法在以前都廣泛使用,現在隻是小範圍使用,不作大規模使用了。
因為現在辨認已經得到了明令的規範。辨認必須做混雜辨認。也就是說,你不能拿著一個人的照片問證人,是不是這個人幹的?這種隻拿一個人照片辨認的作法,無形中具有很強的誘導性,容易使證人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既然公安機關認為照片上的這個人是凶手了,我怎麽看也覺得像。
辨認必須在偵查人員主持下進行,偵查人員須兩人以上。而且辨認前,不能讓辨認人見到辨認對象,偵查人員也不能給辨認人明顯暗示等誘導行為,辨認要一個個單獨進行,不能同時辨認兩個人以上。
辨認對象應當混雜在具有類似特征的其他對象中,有些辨認在年齡、身高、發型、臉型等方麵考慮不到位,使辨認人能很輕易地辨認、指認對象。比如這次對買箱子這個人安排的辨認,明明已知道是個男性,你再放進去幾張女子照片,誰都會輕而易舉地把這些女性排除掉。
另外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在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7人;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10人的照片;辨認物品時,同類物品不得少於5件,照片不得少於5張。
現在來看,還不具備讓這個箱包商直接辨認的條件。應當是在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之後,再將真正的罪犯混雜在其他無關的人裏麵,再讓箱包商也就是證人辨認,這樣的辨認才能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
楚劍雄和林玄鶴沒有放棄,繼續沿路尋找攝像頭,終於在一處路口的監控中發現了蛛絲馬跡。
如果凶手不是這五個人裏麵的一個,還會是其他人作案嗎?還有三大類人沒有一一舉出名字,如夜總會的項目經理、歌女和其他工作人員,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顧客,是這些人匆匆幹了一票後又躲起來了嗎?
還有,要是生人作案的話,難道就那麽巧嗎,正好那晚上唐秋月身體不舒服提前回去了,然後盧佳怡就在當晚回去的路上被綁架劫持了,最後還被人滅口?是當晚被偶然當作搶劫對象還是有預謀的?不然怎麽屍體會這麽迅捷地被運出去,還準備了大號旅行箱?
旅行箱啊旅行箱,不知道楚劍雄和林玄鶴他們兩個查得怎麽樣了。
正準備給他們兩個打電話,問一問調查的進展如何,一件令蕭雲天感到非常意外和非常震驚的事情發生了!
有個電話恰巧搶在蕭雲天正要打電話前打了進來。
“蕭隊長,旅行箱裝屍這個案子查得怎麽樣了?哈哈哈……”電話那頭,一個似曾熟悉的聲音響起。
蕭雲天聽後心頭一震,這不就是人骨拚圖案中那個神秘來電人的聲音嗎!為什麽人骨拚圖案他會來電,現在的旅行箱案他也會來電?而且是在偵查幾乎陷入僵局的時候打來電話,而且來電的意思,並不是幹擾破案或者是混淆警方的偵查視線,而是提供一些線索。顯然,神秘來電人和凶犯必然有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聯係,他肯定知道凶犯的一些事情。為什麽他給警方提供情報,又不說明真實身份,甚至連聲音都要用變聲器來偽裝呢?提供的線索,又是遮遮掩掩,為什麽不直接給說明情況呢?他到底是敵是友?
“你是什麽人?為什麽知道這起案子?你知道什麽信息?關於案件偵查的情況屬於偵查秘密,我無權告訴你。”蕭雲天鎮定回答道。
“哈哈哈,你不說我也知道,其實你已經很接近成功啦,不要放棄啊。對了,上回那個人骨拚圖案的丁日浩到現在槍斃了沒有啊,我很想知道啊。”電話那頭繼續在說。
“這個我們並不清楚,案件偵查完就不歸我們管了,歸檢察院和法院了。你說說這次你又打電話來是什麽意思吧,為什麽每次都不把事情徹底說清楚?”蕭雲天繼續與之周旋。
“什麽都說清楚,哪有啥意思?再說,都說清楚了,我不也暴露了?總之,目前來說,咱倆並不是敵人,真正的敵人還多著呢,這些都是些小嘍囉,以後這樣的事情還會繼續發生,你可要注意嘍。如果一星期之內還是不能破案,我再來給你打電話指導一下啊。”說完那人就掛了電話。
蕭雲天覺得非常氣憤,正在努力地查案,反而被這個人給奚落了一頓,雖然看起來他暫無惡意,但作為一名重案偵緝隊的隊長,還從來沒有被人牽著鼻子走過呢。連續兩起案件,都有這個人的電話打進來,他為什麽對凶犯的事情那麽熟悉呢?關鍵是,這些凶犯彼此之間又有什麽聯係呢?這些問題毫無頭緒。
15.尋找旅行箱
雖然有了這通神秘電話的幹擾,但蕭雲天還是不為所動,仍然按照他自己的思路來進行偵查。和楚劍雄、林玄鶴他們那一組取得聯係之後,知道他們在查訪中有了突破,現在正在往回趕。
原來,本來查訪這些物證來源是非常麻煩的事情,但為了破案,明知可能無望也要繼續查下去,就像在人骨拚圖中查找黑色塑料袋一樣。因為不查,就不知道在查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什麽事情。
林玄鶴覺得,這些東西在小商品城、批發市場這樣的地方能夠一次性購齊的可能性比較大,不大可能是在大商場或者是大超市。
於是,他們先來到本地的小商品批發市場尋訪查找。膠帶、繩子、塑料袋,這些都是日用易耗品。至於膠帶和繩子,經銷這些的更多。這幾年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網絡購物越來越多,也帶動了快遞業,至於繩子和膠帶,都是打包的必備之物,賣這兩樣東西的自然比較多。
由於沒有什麽明確的目標,不知道嫌疑人是誰,自然也不知道嫌疑人的大致長相,二人隻能問問老板最近幾天,特別是盧佳怡失蹤的那晚前後,有沒有什麽可疑的人來買過這些東西。
結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了。小商品批發市場,那可是人山人海,不僅市區居民經常會去購買物品,就連下麵縣區鄉鎮社區的經銷商,也會來進貨。商家忙碌為的是利益,不會去觀察哪個人可疑,這也不是他們的職責,隻要一手交錢,他們就負責一手交貨。
至於前來買貨的這些顧客,那當然也是各色人等都有了,有好說話的,有難講話的,有直爽的,有磨嘰的,總之都各有特點,賣家自然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平時都習慣了,一看是什麽樣的人,就采取什麽樣的營銷策略。不過,顧客的這些行為特征,說成是可疑那也比較牽強,如果這是可疑,那可疑的也太多了啊。
誰也不會在身上寫上“我是可疑分子”,嘴裏說著“我要為作案做準備工作”,如果不跟哪個賣家事先說明這個人是嫌犯,恐怕很少有賣家能夠覺察出這個來買東西的人有問題。
不同的職業,自然有不同的職業特點,正所謂隔行如隔山罷了。
比如,便衣警察能在廣場上、人來人往的地方一眼就看出哪些是準備盜竊的小偷、扒手,而普通人可能就看不出來。這就是由警察的職業特性所決定的!像蕭雲天這些重案偵緝隊隊員,都在基層刑警隊幹過便衣,多年積累出經驗來了。
尤其是在罪犯為犯罪製造條件、準備工具的時候,這時還沒有犯罪,更是無法輕易讓老百姓看出來了,總不要苛求老百姓個個都有警察的眼力吧。正像以前所預測的那樣,在這幾樣小宗商品的查訪上沒有查到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在查找這個大號旅行箱的過程中卻有所發現。
賣箱包的地方雖然多,但比較集中,也比較好查訪,涉案的那個大號旅行箱早已由技術人員進行高清拍照,偵緝隊員人手一份。經過出示照片和與現場同類實物相比較,確定有六七家箱包商在經銷這種箱包。
由於這種箱包的型號屬於特大型的,平常銷售得比較慢,有一家商戶想起在盧佳怡失蹤的當天傍晚,有一個男子來買過同樣型號的旅行箱,但這個人具體長什麽樣記得不是太清了。在問辨認照片能否辨認出來時,那個老板娘搖了搖頭,說當時隻注意賣箱子了,沒注意觀察人。
本來,這家店裏為防止失竊,有監控探頭,可惜那幾天電腦正好壞了,沒有錄上,這讓楚劍雄和林玄鶴不禁懊惱不已,差一點就抓到狐狸尾巴了!
16.辨 認
雖然這家箱包商自己的監控壞了,但這是個市場,應該還有其他地方有監控。
而且,這個男的買的是個特大號的旅行箱,不可能像孫悟空似的把它變小後揣到口袋裏。總得拉著走一會兒或者放到車裏吧。還不清楚他是自己走著來的還是開車來的,需要在其他監控中再查一查。
楚劍雄和林玄鶴想到這一點後,感到莫名的興奮,雖然不清楚是不是凶手在此買的旅行箱,即使查到的這個買箱子的人不是凶手,那也是進一步縮小了包圍圈嘛。
的確,到這個小商品批發市場來找監控,是建立在一個假設基礎上的。
什麽假設呢?
也就是說,涉案的大號旅行箱並不是凶犯的原有之物,也不是從外地買的,而是從本地市場上買的。應該說,這三種情況其實都有一定的可能性,需要一步一步地排除。
要排除,首先就要從最容易的情況入手。
從涉案旅行箱的外貌來看,應該是比較新的,沒有使用多長時間。這也是作出假設的基礎之一,很有可能是嫌疑人為了作案而特地去買的。
市場上監控的角度太多,查找起來並不容易,有時候還需要慢放、回放。
由於公安機關的“天網”工程,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經遍布了大大小小的攝像頭。靠著這些“天眼”,偵破了不少案件。這些在八九十年代是無法想象的,這就是新技術革命給刑偵工作帶來的新突破。
這些“天網”工程所布下的天羅地網,一方麵為打擊犯罪提供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麵還為預防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楚劍雄和林玄鶴首先查看了箱包店一條路,沒有發現什麽監控探頭。然後,他們又來到了停車場。一般而言,停車場都會布有攝像頭,隻不過有時候布局不合理,照不到全貌而已。
很遺憾的是,在停車場的監控中,兩人看了幾遍,都沒有找到一個人拉著旅行箱上車的鏡頭。這說明了一種可能,買箱子的人,可能並不是自己開車而來,而是步行或者是坐公交車,甚至是坐出租車來的都有可能。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賣箱包的這個老板娘見過這個買箱子的人,為何不把目前查的這幾個人的照片都拿過來,讓老板娘一一辨認呢?既然來買箱子的是個男的,那肯定不是唐秋月買的箱子了。
這樣的做法在以前都廣泛使用,現在隻是小範圍使用,不作大規模使用了。
因為現在辨認已經得到了明令的規範。辨認必須做混雜辨認。也就是說,你不能拿著一個人的照片問證人,是不是這個人幹的?這種隻拿一個人照片辨認的作法,無形中具有很強的誘導性,容易使證人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既然公安機關認為照片上的這個人是凶手了,我怎麽看也覺得像。
辨認必須在偵查人員主持下進行,偵查人員須兩人以上。而且辨認前,不能讓辨認人見到辨認對象,偵查人員也不能給辨認人明顯暗示等誘導行為,辨認要一個個單獨進行,不能同時辨認兩個人以上。
辨認對象應當混雜在具有類似特征的其他對象中,有些辨認在年齡、身高、發型、臉型等方麵考慮不到位,使辨認人能很輕易地辨認、指認對象。比如這次對買箱子這個人安排的辨認,明明已知道是個男性,你再放進去幾張女子照片,誰都會輕而易舉地把這些女性排除掉。
另外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在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7人;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10人的照片;辨認物品時,同類物品不得少於5件,照片不得少於5張。
現在來看,還不具備讓這個箱包商直接辨認的條件。應當是在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之後,再將真正的罪犯混雜在其他無關的人裏麵,再讓箱包商也就是證人辨認,這樣的辨認才能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
楚劍雄和林玄鶴沒有放棄,繼續沿路尋找攝像頭,終於在一處路口的監控中發現了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