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爾森笑笑:“當然不。剛剛我去馬廄借馬,沒借到。你能去向馬夫借兩匹嗎,我在這裏等你。”
不久文森特就牽著兩匹上好鞍的粟色長鬃毛馬回來。他邊走邊與他的藥童說話:“真可惜,等被賽斯那個變態知道,安就死定了……好東西其實應當藏起來。你不知道他的興趣之一就是收集長得跟前主子很像的東西嗎?弗翠蘭德產的灰藍色的水晶球,淡櫻桃紅的瓷器,連跟女人做|愛都選淺金色頭發的……”
忽然聽見有人問:“真的嗎?誰告訴你的,文尼?”
逆著光,城堡拱門下的騎士看不清臉。他勒住馬站在原地,把玩手中的馬鞭。文森特注意到馬鞭是用女人深藍色長發編織裝飾的,做工十分精致。
“白玫瑰騎士,文森特.威廉,或許你應當管好自己的嘴巴。還是你已經在皇家騎士團呆膩了?”
賽斯的聲音不大,或許還帶著點笑意,文森特卻在深秋的天氣裏突然驚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
“我道歉,埃爾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馬交給侍童,自己親自挽起賽斯的韁繩:“我已經為陛下找到了合適的藥師。才華橫溢卻默默無聞,非常合適的人選。他就在那邊等——”
城門外沒有人。
安德爾森和賽斯擦肩而過。賽斯在沿著大路策馬疾馳,忽然勒住馬回頭。身後的人已經錯開很遠的距離,隻能遠遠的看到一個瘦高的背影。賽斯愣住在馬上,心情複雜的看著旅人淺金色的頭發逐漸融入地平線盡頭的夕陽當中。
安德爾森往南邊走了很遠,下了大路,換了一條長滿目蓿的小路。
作者有話要說: 感冒中的燈泡更新完畢。如本章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概因感冒病毒入侵大腦,和燈泡本人無關。
☆、該死的馬車
安德爾森順著與大路平行的一條小路往南走。
從瓦爾德往南走上大約三天半,到達一個叫約客的小鎮。從那裏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夠回到柯爾。
小路上長滿了三片葉子的苜蓿,天空陰沉而灰暗。
安德爾森之所以記得路,是因為小的時候賽斯曾經把丹頓的全圖鋪在他麵前,以艾葉堡為中心跟他自己去過的地方。那時安德爾森還是個孩子,他無精打采的看著賽斯修長有力的手指劃過羊皮紙上的大路和城鎮,昏昏欲睡。
安德爾森從小隻對藥草有興趣,賽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讓他把丹頓重要的交通路線記下來。
“這些知識早晚會派上用場的,安德爾森少爺。”賽斯當年如是說。
安德爾森無精打采:“你去過這麽多地方?”
“我是流浪騎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蘭德山脈以東,我都去過,少爺。”
確實派上用場了,安德爾森想,隻是沒想到用在逃跑上。
為了逃跑時不引起懷疑,他的衣服和藥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裏。伯爵夫人給他的金幣也隻帶了放在口袋裏不容易被察覺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邊小酒館喝杯蜂蜜酒,看見三個傳令兵在門口張貼告示。其中一個正對客人逐一檢查,查有灰藍色眼睛的金發旅人。不一會兒就有個壯碩的藍眼睛男人被推搡出來。男人開始還罵罵咧咧,被士兵幾拳頭打成了啞巴。
一個士兵問:“是送到伯爵夫人那裏?”
領頭的士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爾伯德侯爵來了。侯爵說抓到人直接送他那裏。”
賽斯,他來這裏了?
他不是在弗翠蘭德嗎?
“你叫安德爾森.布茲?什麽不叫這個名字?” 領頭的士兵踢了被綁起來的男子一腳:“……管他媽的是不是,先帶到侯爵那裏去再說!”
安德爾森壓低寬沿呢帽的帽簷,隻好換一條路,避開了旅店和酒館。
有些東西不想不明白,仔細考慮就發現能其中的問題。
區區一個龍舌蘭水,用得著請這麽多藥師來配?
這是一個選拔過程。
為柯帝士選拔低調,技藝高超的民間藥劑師。
誰選拔?
文森特.威廉。
選撥之後做什麽?
這個安德爾森不明白,也覺得暫時還不用明白。他隻知道要盡快離開王室這個漩渦。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飛蛾撲火,不等柯帝士殺他,賽斯也會先殺了他。
守門人的登記薄上有他在柯爾的住址,藥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個人多的城鎮,換個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幣開一個小藥鋪。
安德爾森的膝蓋不適合走遠路是真的。劍傷一到雨天就隱隱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樹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濕。第二天天氣放晴,不敢去酒館,用一枚金幣在路邊農舍換了兩條長麵包和一小塊熏肉。不是被人敲詐,而是那個家庭餐桌上隻能勻出這麽多東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稅下,晚餐能有熏肉已經非常不錯了。
前兩天還行,第三天他已經筋疲力盡,膝蓋骨痛得要裂開,花了十個銅幣買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強看到了約客的路標。
他問迎麵而來的行人還有多久到約客。
“約客啊……小夥子,還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爾森心裏罵娘,差點忘了賽斯當年說是三天半路程是以騎馬算,換走路要走六天……
膝蓋骨在深秋的冷風裏一陣一陣發痛,他極度懷戀萊恩裝滿表演服裝的敞篷馬車和在柯爾的家裏暖和的壁爐。安德爾森翻來覆去把萊恩罵了一百遍,要先說會有這麽一檔子事他死都不離開柯爾。現在他倒好,丟下自己去艾葉堡逍遙了,娘的!
第四天又下一場大雨,他攔下一輛往南邊去的馬車,把五個金幣往車夫手裏一塞,鑽進車廂裏就倒下了。
“到約客再叫我。”
車夫罵了一聲要把人扔下去,車廂裏坐著的人卻說:“繼續走。”
不久文森特就牽著兩匹上好鞍的粟色長鬃毛馬回來。他邊走邊與他的藥童說話:“真可惜,等被賽斯那個變態知道,安就死定了……好東西其實應當藏起來。你不知道他的興趣之一就是收集長得跟前主子很像的東西嗎?弗翠蘭德產的灰藍色的水晶球,淡櫻桃紅的瓷器,連跟女人做|愛都選淺金色頭發的……”
忽然聽見有人問:“真的嗎?誰告訴你的,文尼?”
逆著光,城堡拱門下的騎士看不清臉。他勒住馬站在原地,把玩手中的馬鞭。文森特注意到馬鞭是用女人深藍色長發編織裝飾的,做工十分精致。
“白玫瑰騎士,文森特.威廉,或許你應當管好自己的嘴巴。還是你已經在皇家騎士團呆膩了?”
賽斯的聲音不大,或許還帶著點笑意,文森特卻在深秋的天氣裏突然驚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
“我道歉,埃爾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馬交給侍童,自己親自挽起賽斯的韁繩:“我已經為陛下找到了合適的藥師。才華橫溢卻默默無聞,非常合適的人選。他就在那邊等——”
城門外沒有人。
安德爾森和賽斯擦肩而過。賽斯在沿著大路策馬疾馳,忽然勒住馬回頭。身後的人已經錯開很遠的距離,隻能遠遠的看到一個瘦高的背影。賽斯愣住在馬上,心情複雜的看著旅人淺金色的頭發逐漸融入地平線盡頭的夕陽當中。
安德爾森往南邊走了很遠,下了大路,換了一條長滿目蓿的小路。
作者有話要說: 感冒中的燈泡更新完畢。如本章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概因感冒病毒入侵大腦,和燈泡本人無關。
☆、該死的馬車
安德爾森順著與大路平行的一條小路往南走。
從瓦爾德往南走上大約三天半,到達一個叫約客的小鎮。從那裏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夠回到柯爾。
小路上長滿了三片葉子的苜蓿,天空陰沉而灰暗。
安德爾森之所以記得路,是因為小的時候賽斯曾經把丹頓的全圖鋪在他麵前,以艾葉堡為中心跟他自己去過的地方。那時安德爾森還是個孩子,他無精打采的看著賽斯修長有力的手指劃過羊皮紙上的大路和城鎮,昏昏欲睡。
安德爾森從小隻對藥草有興趣,賽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讓他把丹頓重要的交通路線記下來。
“這些知識早晚會派上用場的,安德爾森少爺。”賽斯當年如是說。
安德爾森無精打采:“你去過這麽多地方?”
“我是流浪騎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蘭德山脈以東,我都去過,少爺。”
確實派上用場了,安德爾森想,隻是沒想到用在逃跑上。
為了逃跑時不引起懷疑,他的衣服和藥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裏。伯爵夫人給他的金幣也隻帶了放在口袋裏不容易被察覺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邊小酒館喝杯蜂蜜酒,看見三個傳令兵在門口張貼告示。其中一個正對客人逐一檢查,查有灰藍色眼睛的金發旅人。不一會兒就有個壯碩的藍眼睛男人被推搡出來。男人開始還罵罵咧咧,被士兵幾拳頭打成了啞巴。
一個士兵問:“是送到伯爵夫人那裏?”
領頭的士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爾伯德侯爵來了。侯爵說抓到人直接送他那裏。”
賽斯,他來這裏了?
他不是在弗翠蘭德嗎?
“你叫安德爾森.布茲?什麽不叫這個名字?” 領頭的士兵踢了被綁起來的男子一腳:“……管他媽的是不是,先帶到侯爵那裏去再說!”
安德爾森壓低寬沿呢帽的帽簷,隻好換一條路,避開了旅店和酒館。
有些東西不想不明白,仔細考慮就發現能其中的問題。
區區一個龍舌蘭水,用得著請這麽多藥師來配?
這是一個選拔過程。
為柯帝士選拔低調,技藝高超的民間藥劑師。
誰選拔?
文森特.威廉。
選撥之後做什麽?
這個安德爾森不明白,也覺得暫時還不用明白。他隻知道要盡快離開王室這個漩渦。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飛蛾撲火,不等柯帝士殺他,賽斯也會先殺了他。
守門人的登記薄上有他在柯爾的住址,藥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個人多的城鎮,換個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幣開一個小藥鋪。
安德爾森的膝蓋不適合走遠路是真的。劍傷一到雨天就隱隱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樹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濕。第二天天氣放晴,不敢去酒館,用一枚金幣在路邊農舍換了兩條長麵包和一小塊熏肉。不是被人敲詐,而是那個家庭餐桌上隻能勻出這麽多東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稅下,晚餐能有熏肉已經非常不錯了。
前兩天還行,第三天他已經筋疲力盡,膝蓋骨痛得要裂開,花了十個銅幣買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強看到了約客的路標。
他問迎麵而來的行人還有多久到約客。
“約客啊……小夥子,還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爾森心裏罵娘,差點忘了賽斯當年說是三天半路程是以騎馬算,換走路要走六天……
膝蓋骨在深秋的冷風裏一陣一陣發痛,他極度懷戀萊恩裝滿表演服裝的敞篷馬車和在柯爾的家裏暖和的壁爐。安德爾森翻來覆去把萊恩罵了一百遍,要先說會有這麽一檔子事他死都不離開柯爾。現在他倒好,丟下自己去艾葉堡逍遙了,娘的!
第四天又下一場大雨,他攔下一輛往南邊去的馬車,把五個金幣往車夫手裏一塞,鑽進車廂裏就倒下了。
“到約客再叫我。”
車夫罵了一聲要把人扔下去,車廂裏坐著的人卻說:“繼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