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有了思路,但真正實施起來,還是比較麻煩。
就拿遊戲來說,製作一款高質量的遊戲,需要好幾年的時間。韋恩試圖在這個世界搞點事做的難度,要比製作遊戲更難。
如果說韋恩有什麽優勢的話,就是卡莫給他留下不菲的家底,不止金幣,還有數量相當可觀的魔法石。
韋恩雖然魔力有限,但畢竟是用過卷軸的人,對魔法的威力,多少有些了解。
可以這麽說,因為魔法石的存在,韋恩可以做很多在地球無法想象的事。
創辦冒險公會的難度不大,隻要有錢,應該能搞的定公會,而錢,恰恰是韋恩最不缺的。
與之相比,開一張“新圖”的難度就大上不少。
就像遊戲需要內測,程序員需要調整遊戲數值一樣,韋恩在惡魔之窟附近開一張新圖,也需要調整難度——萬一造出一個他也打不過的boss,那該多丟人。
當然,就算他一不小心,真的造出一個超級厲害的boss,也不是什麽大事。
打不過難道還不能跑嗎?腿可是長在他身上。
如果這個世界還有其他強者,讓這些人去頭痛好了。
畢竟,在某些人眼中,他隻是一個大惡魔。
既然是惡魔,就算是逃跑,應該也沒什麽問題吧?
當然,一旦他建造出一個新迷宮,便證明一件事——這個世界不是什麽遊戲,而是真實存在的世界,否則,他不可能不經過開發者,改動遊戲的內容,甚至增加遊戲的boss。
如果這個世界不是一款遊戲,那麽,事情就變得有趣了。
那些“勇者”究竟是什麽身份?這個世界又是什麽地方?自己為什麽不能離開惡魔之窟?
一個個的謎團,他要親手解開。
這也意味著“新地圖”也好,公會也好,都將成為他解開諸多秘密的工具。他甚至可以利用公會,挖掘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當然,在創作新地圖的過程中,魔法石的作用將會非常大。
接下來的兩天,韋恩也沒怎麽出去,窩在住處,盤算自己的家底。
金幣太多,統計太浪費時間,魔法石倒是可以統計出來。
他三年收集來的魔法石,以及大惡魔留給他的,兩者加在一起,還有三千塊。卷軸有36個,算不上多,但根據韋恩對這個世界的了解,這三十多張卷軸的威力,應該比較可觀。
在統計好自己的家底後,韋恩又拿出卡莫的日記,找了一頁空白,開始構思新地圖。
原則上,新地圖最好有一個boss,而且“地圖”要大,讓人有探索感,迷宮也要多一些,魔獸之類的也要有。
又熬了兩個通宵,韋恩確定新迷宮的地圖。
至於新迷宮的名字,韋恩想了想,還是叫“惡魔城”吧?
畢竟,惡魔之窟也在維澤樹海,出現新迷宮,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惡魔之窟。
在韋恩宅居不出後,旅館的氣氛恢複不少,特別是在晚上,很多人都圍起來拚酒,但和之前相比,他們也收斂了不少。
上次與韋恩一起喝過酒,他們對韋恩有一點點了解。
但他們也清楚,越厲害的人脾氣越大——韋恩在上一句或許還和他們開懷大笑,下一句就有可能拔劍砍了他們。
小心一些總是沒錯,犯不著惹一個四星冒險者。
店主也同樣把一部分精力放在韋恩身上,除了維恩之外,還從沒有四星冒險者留宿這麽長時間,但除了每日三餐,韋恩也基本沒再和他見過麵。
他想了很久,沒想通其中的原因。
嗯……厲害的人都有癖好,說不定他的癖好就是睡硬板床,吃幹麵包呢?
店主心中嘀咕。
第五天的清晨,店主收拾桌椅,聽到樓梯傳來腳步聲,扭頭看去,卻見韋恩穿戴整齊地下了樓。
“大爺,您這是要出去……”店主連忙問道。
“嗯,要去一趟惡魔之窟。”韋恩點頭。
既然決定為那些勇者造一個“新地圖”,他對惡魔之窟充滿厭惡,也要過去一趟。
“這樣啊?”店主心中歎氣。
終歸還是要去……這名冒險者看起來也不傻啊,為什麽老是想不開?
“大爺,大惡魔可是很厲害的。”店主忍不住多說了一句。
即使是四星冒險者,在麵對大惡魔時,應該也討不到好處。
“沒事,我又不是去討伐大惡魔……也就是隨便看看而已。”韋恩連連擺手。
現在的惡魔之窟,根本沒有什麽大惡魔,隻要不被關進莫名其妙的地方,應該不會出現意外。
店主欲言又止,最後無奈地歎了口氣。
韋恩瞄了一圈四周,整個酒店隻有他和店主兩個人。
“咳咳……店主。”韋恩輕咳一聲,聲音突然降了下來。
“嗯?”
“我想和你商量點事。”
“什麽?”店主滿頭霧水。
“這家旅店……我想買下來。”
“啊?”店主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是說……我要買下這家旅店,你可以開價。”韋恩又耐心解釋了一遍。
“呃……”
店主偷偷瞄向韋恩腰間的長劍,猜測韋恩會不會因為他的拒絕,一劍劈了他。
“三枚金幣,怎麽樣?”韋恩見店主沒說話,直接拋出了價錢。
公會需要一個確定的地點,而這家旅店的位置就挺不錯,離維澤樹海不算太遠,附近也沒什麽其他建築,方便改建。
當然,他也可以找領主購買旁邊的土地,但這家旅館的生意肯定會一落千丈。
剛才店主擔心他的安危,應該是個還不錯的人。
韋恩不想讓這樣的人吃虧。
三……三枚……金幣?
店主則在聽到價錢後,心髒驟停了一下。
這筆錢可以讓他在附近的城鎮上,買下一套不錯的房子。
這個破地方真的值這麽多錢?
店主瞄了一圈四周,心中疑惑。
“五枚金幣。”韋恩見店主不說話,又加了兩枚。
“我……”
“你先考慮一下……我回來後,再給我答複也行。最多一個月,我應該就能回來。”
“不不不。”店主連忙擺手。
開玩笑,萬一韋恩嗝屁了,他去哪兒找這麽好的交易?
“我同意。”
聽到店主的回答,韋恩眼前一亮。如果店主是npc,應該不會這麽回答,因為手續餐廳的交易,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改變了遊戲的內容。
“那……我還是要去一趟惡魔之窟,等我回來,我們再辦理其他的手續。”韋恩從錢袋裏摸出一枚銀幣,拍到吧台上,“定金。如果我在一個月內不回來,這枚銀幣就歸你了。”
店主直直的盯著銀幣,不由自主地點下了頭。
……
韋恩自認不是路癡,但進入樹海之後,還是差點迷路。
維澤樹海真的太大了,並且枝繁葉茂,走在樹下,幾乎看不到天空,這也使得維澤樹海的光線不是太足,早早的便要點著火把。
地麵盤根錯節,有些樹根相互交錯,甚至會在一灘水源的上方,搭建出一座簡易的木橋,而在樹根的下方,很可能有一株食人花,時刻準備張開大嘴,吞下掉落的生物。
維澤樹海盡管麵積很大,空地卻不是很多。在樹海的最深處,靠近山脈的地方,有一片十多平方公裏的空地,大致呈橢圓形狀。
這片空地的魔物不多,因為附近就是惡魔之窟,洞裏的魔獸會不定時地外出覓食。
韋恩燃起篝火,伸了個懶腰,隨後拿著木枝。
他在樹海中走過兩次,也爬過最高的樹,觀察過樹海的概況。
根據記憶,他將維澤樹海的簡易地圖繪製出來,借此選擇“惡魔城”的地址。
首先,不能離惡魔之窟太遠,他的目的就是吸引那些“勇者”,萬一那些勇者找不到怎麽辦?
從他和那些勇者打交道的經曆來看,勇者們貌似不是很聰明的樣子。
再者,他們在找到惡魔城後,是否願意把精力轉移到惡魔城上,也是一個比較的問題。
這就像製作遊戲。
遊戲太難了,玩家會有挫敗感;遊戲太簡單,又沒有成就感。遊戲的難度,最好與玩家的水平相當。
同理,如果惡魔城離惡魔之窟太遠,那些“勇者”是否會覺得麻煩呢?
韋恩盯著簡易地圖,思忖再三,還是決定將惡魔城的選址放在惡魔之窟的附近。
就拿遊戲來說,製作一款高質量的遊戲,需要好幾年的時間。韋恩試圖在這個世界搞點事做的難度,要比製作遊戲更難。
如果說韋恩有什麽優勢的話,就是卡莫給他留下不菲的家底,不止金幣,還有數量相當可觀的魔法石。
韋恩雖然魔力有限,但畢竟是用過卷軸的人,對魔法的威力,多少有些了解。
可以這麽說,因為魔法石的存在,韋恩可以做很多在地球無法想象的事。
創辦冒險公會的難度不大,隻要有錢,應該能搞的定公會,而錢,恰恰是韋恩最不缺的。
與之相比,開一張“新圖”的難度就大上不少。
就像遊戲需要內測,程序員需要調整遊戲數值一樣,韋恩在惡魔之窟附近開一張新圖,也需要調整難度——萬一造出一個他也打不過的boss,那該多丟人。
當然,就算他一不小心,真的造出一個超級厲害的boss,也不是什麽大事。
打不過難道還不能跑嗎?腿可是長在他身上。
如果這個世界還有其他強者,讓這些人去頭痛好了。
畢竟,在某些人眼中,他隻是一個大惡魔。
既然是惡魔,就算是逃跑,應該也沒什麽問題吧?
當然,一旦他建造出一個新迷宮,便證明一件事——這個世界不是什麽遊戲,而是真實存在的世界,否則,他不可能不經過開發者,改動遊戲的內容,甚至增加遊戲的boss。
如果這個世界不是一款遊戲,那麽,事情就變得有趣了。
那些“勇者”究竟是什麽身份?這個世界又是什麽地方?自己為什麽不能離開惡魔之窟?
一個個的謎團,他要親手解開。
這也意味著“新地圖”也好,公會也好,都將成為他解開諸多秘密的工具。他甚至可以利用公會,挖掘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當然,在創作新地圖的過程中,魔法石的作用將會非常大。
接下來的兩天,韋恩也沒怎麽出去,窩在住處,盤算自己的家底。
金幣太多,統計太浪費時間,魔法石倒是可以統計出來。
他三年收集來的魔法石,以及大惡魔留給他的,兩者加在一起,還有三千塊。卷軸有36個,算不上多,但根據韋恩對這個世界的了解,這三十多張卷軸的威力,應該比較可觀。
在統計好自己的家底後,韋恩又拿出卡莫的日記,找了一頁空白,開始構思新地圖。
原則上,新地圖最好有一個boss,而且“地圖”要大,讓人有探索感,迷宮也要多一些,魔獸之類的也要有。
又熬了兩個通宵,韋恩確定新迷宮的地圖。
至於新迷宮的名字,韋恩想了想,還是叫“惡魔城”吧?
畢竟,惡魔之窟也在維澤樹海,出現新迷宮,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惡魔之窟。
在韋恩宅居不出後,旅館的氣氛恢複不少,特別是在晚上,很多人都圍起來拚酒,但和之前相比,他們也收斂了不少。
上次與韋恩一起喝過酒,他們對韋恩有一點點了解。
但他們也清楚,越厲害的人脾氣越大——韋恩在上一句或許還和他們開懷大笑,下一句就有可能拔劍砍了他們。
小心一些總是沒錯,犯不著惹一個四星冒險者。
店主也同樣把一部分精力放在韋恩身上,除了維恩之外,還從沒有四星冒險者留宿這麽長時間,但除了每日三餐,韋恩也基本沒再和他見過麵。
他想了很久,沒想通其中的原因。
嗯……厲害的人都有癖好,說不定他的癖好就是睡硬板床,吃幹麵包呢?
店主心中嘀咕。
第五天的清晨,店主收拾桌椅,聽到樓梯傳來腳步聲,扭頭看去,卻見韋恩穿戴整齊地下了樓。
“大爺,您這是要出去……”店主連忙問道。
“嗯,要去一趟惡魔之窟。”韋恩點頭。
既然決定為那些勇者造一個“新地圖”,他對惡魔之窟充滿厭惡,也要過去一趟。
“這樣啊?”店主心中歎氣。
終歸還是要去……這名冒險者看起來也不傻啊,為什麽老是想不開?
“大爺,大惡魔可是很厲害的。”店主忍不住多說了一句。
即使是四星冒險者,在麵對大惡魔時,應該也討不到好處。
“沒事,我又不是去討伐大惡魔……也就是隨便看看而已。”韋恩連連擺手。
現在的惡魔之窟,根本沒有什麽大惡魔,隻要不被關進莫名其妙的地方,應該不會出現意外。
店主欲言又止,最後無奈地歎了口氣。
韋恩瞄了一圈四周,整個酒店隻有他和店主兩個人。
“咳咳……店主。”韋恩輕咳一聲,聲音突然降了下來。
“嗯?”
“我想和你商量點事。”
“什麽?”店主滿頭霧水。
“這家旅店……我想買下來。”
“啊?”店主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是說……我要買下這家旅店,你可以開價。”韋恩又耐心解釋了一遍。
“呃……”
店主偷偷瞄向韋恩腰間的長劍,猜測韋恩會不會因為他的拒絕,一劍劈了他。
“三枚金幣,怎麽樣?”韋恩見店主沒說話,直接拋出了價錢。
公會需要一個確定的地點,而這家旅店的位置就挺不錯,離維澤樹海不算太遠,附近也沒什麽其他建築,方便改建。
當然,他也可以找領主購買旁邊的土地,但這家旅館的生意肯定會一落千丈。
剛才店主擔心他的安危,應該是個還不錯的人。
韋恩不想讓這樣的人吃虧。
三……三枚……金幣?
店主則在聽到價錢後,心髒驟停了一下。
這筆錢可以讓他在附近的城鎮上,買下一套不錯的房子。
這個破地方真的值這麽多錢?
店主瞄了一圈四周,心中疑惑。
“五枚金幣。”韋恩見店主不說話,又加了兩枚。
“我……”
“你先考慮一下……我回來後,再給我答複也行。最多一個月,我應該就能回來。”
“不不不。”店主連忙擺手。
開玩笑,萬一韋恩嗝屁了,他去哪兒找這麽好的交易?
“我同意。”
聽到店主的回答,韋恩眼前一亮。如果店主是npc,應該不會這麽回答,因為手續餐廳的交易,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改變了遊戲的內容。
“那……我還是要去一趟惡魔之窟,等我回來,我們再辦理其他的手續。”韋恩從錢袋裏摸出一枚銀幣,拍到吧台上,“定金。如果我在一個月內不回來,這枚銀幣就歸你了。”
店主直直的盯著銀幣,不由自主地點下了頭。
……
韋恩自認不是路癡,但進入樹海之後,還是差點迷路。
維澤樹海真的太大了,並且枝繁葉茂,走在樹下,幾乎看不到天空,這也使得維澤樹海的光線不是太足,早早的便要點著火把。
地麵盤根錯節,有些樹根相互交錯,甚至會在一灘水源的上方,搭建出一座簡易的木橋,而在樹根的下方,很可能有一株食人花,時刻準備張開大嘴,吞下掉落的生物。
維澤樹海盡管麵積很大,空地卻不是很多。在樹海的最深處,靠近山脈的地方,有一片十多平方公裏的空地,大致呈橢圓形狀。
這片空地的魔物不多,因為附近就是惡魔之窟,洞裏的魔獸會不定時地外出覓食。
韋恩燃起篝火,伸了個懶腰,隨後拿著木枝。
他在樹海中走過兩次,也爬過最高的樹,觀察過樹海的概況。
根據記憶,他將維澤樹海的簡易地圖繪製出來,借此選擇“惡魔城”的地址。
首先,不能離惡魔之窟太遠,他的目的就是吸引那些“勇者”,萬一那些勇者找不到怎麽辦?
從他和那些勇者打交道的經曆來看,勇者們貌似不是很聰明的樣子。
再者,他們在找到惡魔城後,是否願意把精力轉移到惡魔城上,也是一個比較的問題。
這就像製作遊戲。
遊戲太難了,玩家會有挫敗感;遊戲太簡單,又沒有成就感。遊戲的難度,最好與玩家的水平相當。
同理,如果惡魔城離惡魔之窟太遠,那些“勇者”是否會覺得麻煩呢?
韋恩盯著簡易地圖,思忖再三,還是決定將惡魔城的選址放在惡魔之窟的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