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三郎還從西城署衙茅樓後牆翻進來。藏在肩頭的詭麵巢幼蛛能讓他向霍東進傳訊,以便後者配合他的歸來。


    茅樓所在的位置,一般都很蔭僻,鮮有人至。他才剛落地,就有人影從角落裏閃出來,低聲喚了句:


    “燕時初。”


    燕三郎目光一凝,千歲直接罵了聲:“該死,這貨怎麽陰魂不散!”


    來人是端方。


    燕三郎心底一沉,卻不感意外。他撞破端方一次,就知道這廝大有可能報複回來。


    隻是沒料到,來得這樣快。


    他不動聲色:“端兄怎麽在這裏?”說罷看了看左右。


    “我檢查過了,這裏沒人。”端方一反從前的悠哉,走近兩步就沉聲道,“我要你幫個忙——帶我出城、穿山!”


    “什麽?”燕三郎暗道一聲不好。看端方來向,應該已經去過西城署衙的偏廳了,很可能是會過了霍東進等人之後才來這裏等他。


    也即是說,他們的把戲大概率被端方看穿。


    “你弄走玉太妃,顯然有遁地之能。”大家都是聰明人,端方就直截了當了,“我要借來一用。”


    “做什麽去?”燕三郎想也不想,“實話!”


    這人在安淶城待得好端端地,為何突然急著出城?和時局有關麽?


    時間緊迫,端方隻停頓了兩息,就肅容道:“截殺顏燾!”


    這四個字帶著凜冽的殺氣,讓燕三郎知道他並非玩笑,也並沒有打馬虎眼。


    少年終於動容:“殺他,為何?”


    “他不死,我就有麻煩了。”端方的臉色也不好看,“拜你所賜,現在他認為我謀害宣王,勾結鐸人。當然他這猜想還未對外公布。可是隻要他返回安淶城,不,甚至隻要他再派回信使——”


    後話未盡,但燕三郎已經明白他的意思了。攏沙宗長老的身份再尊貴,攝政王也決不會放過禍宣份子。鐸人奸細的下場有多慘,端方大概也好不到哪裏去。


    當然他一點兒也不同情端方。從自己掌握的資料來看,這兩樣事兒端方都摻和了。


    “你替我招徠的麻煩,你至少得替我解決一部分。”端方沉聲道,“你瞧,劫走玉太妃的罪名也不輕。”


    “這家夥知道了。”千歲的聲音裏滿滿都是殺氣,“想法子拖到晚上,把他殺掉算了。”


    是了,端方在太傅府裏撞見燕三郎在先,玉太妃失蹤在後,他很容易就將這兩件事聯係在一起。


    端方緊接著又道:“玉太妃和攝政王關係特殊,你把她劫走了,攝政王不會罷休。”


    燕三郎挑了挑眉,看來端方也知道了。


    他沒有回應千歲的怒氣,隻是很幹脆地點頭:“可以,但我隻帶路不動手,我身體不好。”


    千歲提醒他:“喂,你還要親自走一趟嗎?把牌子給他,讓他自己去得了。”


    燕三郎微微搖頭。他不放心,事兒不是這麽辦的。端方要殺的人是顏燾,他得親自走一趟。


    “不需要。”端方也不難為他,“你隻要帶我抄個近道趕上他,別讓他抵達前線就行。對了,我們得從南城門出去。”


    燕三郎看了高牆一眼,暗歎口氣。今天反複來回奔波,時長和強度都遠超平日,任他怎樣調息都抑不住心跳的越發加快。


    畢竟,心髒就是人體的力量泵源。他的體質再好,也需要心髒供血才能行動自如。


    他現在心口隱隱作痛,棲在裏頭的冰魄已經向他發出心跳過速的警告。事不過三,他的心髒要是三度被撕裂,很大概率就會壞死。


    “走吧。”燕三郎首先跳過了高牆。


    接下來,兩人快步奔去南門。


    這裏果然如端方所言,城門緊閉,城門守衛瞪大了眼,不允許任何人靠近。


    事發突然,不少人急著出城,上前理論,都被守衛執戟以對,恐嚇回來。有兩輛馬車駛近,看似權貴人家,也是不能通行。


    兩人看了看,端方就帶著燕三郎繼續往東走,找了一段最不引人注目的城牆。


    而後,燕三郎伸手抓著端方遁了出去。


    即便對於端方而言,這也是很新奇的體驗。眼前一黑,再見光時就已經到了城牆外頭。


    安淶城作為國都,南牆以外、十丈之內都是平地,隻長草不長樹,冬天更是一片荒禿,便於城門上的巡衛偵察。


    端方選的這段城牆,外頭卻是一大片民宅,相比城內破落不少。


    安淶城的窮人,有些住在城外。僅一牆之隔,貧富相距甚殊。


    兩人就就從某一家的後院鑽了出來。


    “現在呢?”燕三郎暗暗調整呼吸,按了按胸口。


    “你的遁地術,還能再帶人麽?”


    “最多三人。”燕三郎答道,“連我在內。”


    “若不是人呢?”


    燕三郎看他一眼:“別是大象就行。”


    端方笑了笑:“你臉色不好,後麵路還很長,我們得節省一點氣力趕路。”說罷,帶他走到這片民宅邊緣的小樹林,才撮唇打了兩聲呼哨,聲音長而尖銳。


    僅僅是十餘息後,林中躥出一頭黃金大豹,就往兩人身上撲。


    燕三郎站著沒動。


    他記性很好,還記得這隻大豹是端方的坐騎,喚作“金兒”。幾年前他們在巨鱷腹中藏匿柳肇慶之前,就用這頭豹子給端方傳遞消息。


    不過黃金豹顯然不認得他了,朝主人身上拱了拱就對他咧開血盆大口,狺狺作態。


    也不能怪它,燕三郎的外形與數年前判若兩人,再不是那個又瘦又小的男孩。


    “安靜,這是朋友!”端方拍了拍大豹腦袋,坐去它後背,對燕三郎道,“你帶我和金兒直接橫穿篦山,進入鐵扇穀就行了。”


    “好。”出都出來了,時間寶貴,燕三郎也躍上豹背,在端方身後坐好。


    豹子一聲低吼,拔腿往遠處飛奔。


    拿豹子當座騎的確拉風,然而平穩遠不如馬匹。像他們這樣騎光板兒,普通人早被顛下來了。


    黃金豹的速度比普通奔馬快上不止一籌,每一次跨步都是三丈起,跑起來風馳電掣,兩邊景物齊刷刷往後。


    燕三郎盯著端方後背,千歲哼了一聲:“真想在他後背心窩上開個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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