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訴我,你最後第一次見被害人,是什麽時候?”


    “好像是上個月的十三號,我剛從外麵出差回來,應朋友邀請去了天使舞廳,但在出來的時候,小艾就把我堵在門口,就一些私人的問題進行交流。”


    “哦………是交流嗎?我怎麽聽說是爭執呢?”


    “徐副隊,等一下,請您不要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無端的誤導我當事人的回答,如果您在誤導下,我的當事人說出一些個人隱私或與本案無關的信息,我隨時可以向警監會投訴您濫用職權及侵犯個人隱私權?”


    “沒有啊?我隻不過是想張先生椐實回答,不要隱瞞事實真相而已。”


    “是一些我的作風問題,小艾可能有點偏激了,不過我很理智,所以我並不覺得有問題!小艾不會是在當天就被害了吧?”


    “不是的,張先生在當天有沒有感覺到被害人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


    “當時她很氣憤,有點失去理智一樣。我也不清楚一向很內向的小艾,怎麽會是變成這樣。當時的情況很尷尬,王律師,我可不可以拒絕回答一些我的隱私??”張大年似乎並不想把刁艾青為了什麽事而對他喝斥的經過,告訴警方。


    “完全可以。”林國櫟律師不容置疑地點頭說道,


    “如果這樣子的話,我也可以告你們妨礙司法,無故拒絕警方正常執法,而且我有足夠的理由把你們扣留二十四小時。”徐澤浩不想馬上把話談僵,所以說這句話的語氣是半開玩笑的口吻說的,


    “徐副隊……你這是在玩火。”林國櫟有點氣憤地說道,


    “我也是沒辦法,也可以是說是被迫的。”


    “讓我說也可以,但你要保證,除了你之外,我不想讓任何人知道,倘若外麵有人知道了,我就要不單單讓你負責,這樣簡單了。”張大年似乎妥協了,但還是不太放心地說道,


    “這個我可以拿我的警徽來保證。現在你可以說了?”


    “我在外麵包養了一個女大學生。至於姓名,我就無可奉告了。”張大年冷靜地說道,


    “是刁艾青同學嗎?”


    “你認為可能嗎?小艾隻是一個興趣愛好相同的好朋友。”張大年輕蔑地說道,


    “這樣說,張先生和被害人關係不是很親密?那麽為了什麽事情?被害人要堵張先生呢?”


    “我不是說了,我也不知道!難道徐副隊想讓我一直重複嗎?”


    “在這件事之後,張先生就再沒有和被害人取得聯係了嗎?”


    “是的!”


    “可以說說張先生一月十號至十九號做了些什麽嗎?”


    “一月十號?我在一月九號就去天津參加一個學術研討會了,三天後才回南景,也就是十二號。”


    “那麽十二號至十九號呢?”


    “時間隔了這麽久,我要好好的想想才行。可以過幾天給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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