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節
特別刑事錄之1.19碎屍案 作者:陳寒秋1981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看到古勝剛駕著警車離開小區,方斌在陽台上露出狡猾的微笑,這個微笑和卓亞芹當初看到張大年疑惑時所展露的微笑如出一轍。
正文 n033章 盡力
三月七號,由南景市公安局大隊長廖峰,刑警隊副隊長徐澤浩,支隊長古勝剛主持的關於1.19案第三次大排查綜結會在市公安局大樓的三樓會議室進行。
其中以十三個分局排查組組長(分局治安大隊隊長擔任)為發言人,討論並分析對本案的一些推測;
首先是鼓樓分局的李隊長進行推理;
首先聲明一下,以下的推斷,均屬我個人的想法,並不代表我們分局,
目前各分局爭論最多的,無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或者說,從事什麽職業。有醫生說、屠夫說、廚師說,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對於嫌疑人的職業,我先不談自己的觀點,單就目前所知的情況,被害人的屍體被切成一千多片,內髒被煮過,並被整齊地疊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齊地疊好,可見嫌疑人很強的心理素質,同時可能懂得醫學知識。如此看來,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較高,應當受過高等教育,至少其個人素質要高於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試想,一個隻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憑借什麽能吸引一個在校女大學生的注意?且又有什麽能力做到殺人後冷靜地分屍?所以我認為,嫌疑人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為這幾種職業的從業人員文化程度及素質普遍不高;至於醫生,隻能說有可能性,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可用於推理的證據。
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與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嫌疑人所從事的職業根本與“切肉”無關,但他又具備相關的知識,比方說,利用業餘時間自習了解剖學,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很多人都看過吧?電影的情節就取材於曾經發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過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接下來,白下區分局的王隊長也提出了疑問;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在這個問題上,我有些個人的疑問,難道真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髒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麽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麽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麽究竟是什麽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穀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裏是南景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裏的一切都顯得那麽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
“我聽說那個女孩認識的南景人根本不多,剛來沒多久,凶手肯定是因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過往矛盾。”
“而且凶手之後,就逍聲密跡了。這說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穩定.大家說的一條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齡閱曆,單身居住,有空間有能力讓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識,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靜,就算今天去,那裏仍然能找到許多不被人打擾的適合聊天的地方.極其有可能因為音樂或者其他什麽和被害人相識的。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曆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麽,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汙穢,必須丟棄,隻有靈魂,才是永遠潔淨的,隻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
“照你這樣說的話,本案的凶手是一個多重人格或者是戀屍狂的一個高層次人物?至少表麵上是這樣的。”廖峰出言反問道,
徐澤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道;“根據我多年的刑偵經驗,我給大家畫一張嫌疑人簡單的畫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麵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這時候古勝剛站起來說道;“大家說得非常好,但我也有一個疑問,今天說出來,希望大家能一起來分析分析, 假如說凶手是因為認識了被害人,才動殺人念頭.
也就是說並非為了殺人而去結識被害人.
屬於突發事件,所以導致案件難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間,凶手發現自己腦子中殺人碎屍欲望實施可能性非常高,環境,時間,所有條件都符合.某種存在於身體內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機會得到滿足.
被害人成了某種想象場景的一部分,凶手直接去做了實踐.
如果凶手是個男人,雖然目前沒任何證據和根據能推測他是個男人。
他可能身高不高,內向膽小,偏瘦甚至有份穩定工作,也許是機關單位之類的.注意分屍一個人,也許要用許多天的時間,可能4-5天天,由於當時天氣寒冷給他製造了一定條件.凶手應該不擅長暴力,僅僅因為機會太好了,他才去下手.
但如果凶手是女人,那麽大家所有猜測都將不再成立了。”古勝剛說完後,就入坐了,剩下會議室鴉雀無聲的眾人。
正文 n033章 盡力
三月七號,由南景市公安局大隊長廖峰,刑警隊副隊長徐澤浩,支隊長古勝剛主持的關於1.19案第三次大排查綜結會在市公安局大樓的三樓會議室進行。
其中以十三個分局排查組組長(分局治安大隊隊長擔任)為發言人,討論並分析對本案的一些推測;
首先是鼓樓分局的李隊長進行推理;
首先聲明一下,以下的推斷,均屬我個人的想法,並不代表我們分局,
目前各分局爭論最多的,無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或者說,從事什麽職業。有醫生說、屠夫說、廚師說,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對於嫌疑人的職業,我先不談自己的觀點,單就目前所知的情況,被害人的屍體被切成一千多片,內髒被煮過,並被整齊地疊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齊地疊好,可見嫌疑人很強的心理素質,同時可能懂得醫學知識。如此看來,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較高,應當受過高等教育,至少其個人素質要高於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試想,一個隻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憑借什麽能吸引一個在校女大學生的注意?且又有什麽能力做到殺人後冷靜地分屍?所以我認為,嫌疑人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為這幾種職業的從業人員文化程度及素質普遍不高;至於醫生,隻能說有可能性,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可用於推理的證據。
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與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嫌疑人所從事的職業根本與“切肉”無關,但他又具備相關的知識,比方說,利用業餘時間自習了解剖學,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很多人都看過吧?電影的情節就取材於曾經發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過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接下來,白下區分局的王隊長也提出了疑問;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在這個問題上,我有些個人的疑問,難道真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髒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麽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麽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麽究竟是什麽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穀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裏是南景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裏的一切都顯得那麽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
“我聽說那個女孩認識的南景人根本不多,剛來沒多久,凶手肯定是因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過往矛盾。”
“而且凶手之後,就逍聲密跡了。這說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穩定.大家說的一條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齡閱曆,單身居住,有空間有能力讓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識,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靜,就算今天去,那裏仍然能找到許多不被人打擾的適合聊天的地方.極其有可能因為音樂或者其他什麽和被害人相識的。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曆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麽,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汙穢,必須丟棄,隻有靈魂,才是永遠潔淨的,隻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
“照你這樣說的話,本案的凶手是一個多重人格或者是戀屍狂的一個高層次人物?至少表麵上是這樣的。”廖峰出言反問道,
徐澤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道;“根據我多年的刑偵經驗,我給大家畫一張嫌疑人簡單的畫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麵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這時候古勝剛站起來說道;“大家說得非常好,但我也有一個疑問,今天說出來,希望大家能一起來分析分析, 假如說凶手是因為認識了被害人,才動殺人念頭.
也就是說並非為了殺人而去結識被害人.
屬於突發事件,所以導致案件難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間,凶手發現自己腦子中殺人碎屍欲望實施可能性非常高,環境,時間,所有條件都符合.某種存在於身體內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機會得到滿足.
被害人成了某種想象場景的一部分,凶手直接去做了實踐.
如果凶手是個男人,雖然目前沒任何證據和根據能推測他是個男人。
他可能身高不高,內向膽小,偏瘦甚至有份穩定工作,也許是機關單位之類的.注意分屍一個人,也許要用許多天的時間,可能4-5天天,由於當時天氣寒冷給他製造了一定條件.凶手應該不擅長暴力,僅僅因為機會太好了,他才去下手.
但如果凶手是女人,那麽大家所有猜測都將不再成立了。”古勝剛說完後,就入坐了,剩下會議室鴉雀無聲的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