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和談重啟,完顏宗弼對趙構、秦檜二人明確提出:“你們朝夕請和,嶽飛卻正想圖謀河北,必殺嶽飛,才可議和。”


    紹興十一年(1141)七月間,秦檜開始了對嶽飛的迫害。秦黨的右諫議大夫萬俟卨首先上章彈劾嶽飛。萬俟卨首先彈劾嶽飛爵高祿厚,誌得意滿,生活頹廢,不思進取。誰都知道嶽飛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人。後來,秦黨又給嶽飛強加上了“不戰”和“棄地”的罪名,彈劾堅持抗金的嶽飛不抗金,要求罷免嶽飛的樞密副使職務。秦檜控製的禦史台官何鑄、羅汝楫等是接連彈劾嶽飛,要求盡快處分。嶽飛因此被罷官。秦檜要置嶽飛於死地,還需要尋找更大的罪名。“消極抗金”的罪名是“殺”不死嶽飛的。於是,一場政治謀殺展開了。


    嶽飛有個部下叫作王俊。王俊在紹興五年(1135)就擔任了湖南安撫司統製。嶽飛進駐湖廣的時候,王俊調入嶽家軍,隻擔任前軍副統製。此後數年,王俊因為無功,嶽飛一直沒有給他升官。秦檜看出王俊對嶽飛有不滿心理,夥同張俊以觀察使的職位引誘王俊,指使王俊出麵“告發”張憲與嶽雲謀反。


    謀反是大罪。現在有官員出麵檢舉,張憲、嶽雲立馬被逮捕入獄。嶽飛隨即受到牽連。十月,朝廷張榜宣布張憲一案“其謀牽連嶽飛,遂逮捕歸案,設召獄審問”,將嶽飛逮捕入獄。嶽飛入獄時長歎道:“皇天後土,可以證明我嶽飛對朝廷的忠心。”


    嶽飛入獄後,趙構派大臣出使金朝,希望締結和約。宋朝使臣在宗弼麵前再三叩頭,哀求議和。宗弼同意講和。十一月,金朝使臣蕭毅到江南冊封趙構為宋國皇帝,並帶來了最後的和議文本。宋朝向金稱臣,趙構向金熙宗發誓:“臣趙構蒙大金朝恩典,才能夠成為大金朝的藩屬,臣世世子孫都謹守臣節。”每年金帝生辰或元旦,南宋都向金朝遣使送禮祝賀;宋朝每年向金朝進貢的白銀和絹增加到二十五萬兩、匹;邊界線從黃河南移,兩國以東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關一線為界,地跨邊界線南北的唐、鄧、商、秦四州的大部分土地劃給金朝;南宋不得隨意更換宰相。


    蕭毅還帶來了宗弼的一個“口信”:嶽飛必須死!


    趙構和秦檜加快了嶽飛案件的“審理”進度。最開始負責審理工作的是大臣何鑄。開堂審理時,嶽飛撕開自己的衣裳,露出背上“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給何鑄看。何鑄看到四個字字字深入膚理,又遍閱案宗沒有發現確實的證據,知道這是一個冤案,頂住不辦。秦檜馬上撤掉何鑄,改命萬俟卨審理嶽飛案件。萬俟卨隨即整理出了嶽飛的“罪狀”:嶽飛和張憲等人虛報戰功,窺探朝廷虛實,意欲謀反。萬俟卨還逼迫孫革等“證人”指證嶽飛時常抗旨。但是嶽飛一案始終缺乏確鑿的證據。


    已賦閑的韓世忠跑去質問秦檜:“嶽飛到底是犯了什麽罪?”秦檜敷衍道:“嶽飛和兒子嶽雲、部將張憲的罪過雖然尚未查明,但事體莫須有(或許有,也可能沒有的意思)。”韓世忠憤憤地說:“朝廷以‘莫須有’三字處置嶽飛,何以服天下?”


    十二月,趙構下旨:“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當天,大理寺執法官遵旨逼嶽飛在供狀上畫押。一生光明磊落的嶽飛在供狀上寫下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嶽飛服毒酒身亡,時年三十八歲。


    民間傳說則有所不同:轉眼就到了寒冬臘月,秦檜一天獨自在書房裏吃橘子。他用手指劃劃橘子皮,若有所思。秦檜妻王氏看出秦檜想殺嶽飛又不敢下決心的心思,訕笑著說:“老漢怎麽一直沒有決斷呢!捉虎容易,放虎難哪!”秦檜聽懂了王氏的意思,寫了一張小字條交給獄吏。當日監獄就回報:嶽飛、嶽雲、張憲三人已死。


    嶽飛死後,嶽家被抄,家屬流放嶺南。幕僚六人株連被殺,多名部將罷官,支持嶽飛出兵的李若虛也被羈管。和談終於成功了,兵權也收了,內部基本穩定了,趙構大大鬆了口氣。


    無論是從個人作為、品行,還是從宋朝的法律各方麵來說,嶽飛都是冤死的。


    嶽飛不僅精忠為國,個人品行也毫無可批之處。嶽飛出身寒微,飛黃騰達之後依然清廉自守。朝廷將嶽家抄沒後,僅得到金玉犀帶數條及鎖鎧、兜鍪、南蠻銅弩、镔刀、弓、箭、鞍轡等軍裝,家用財產隻有布絹三千餘匹,栗麥五千斛,銀錢十餘萬貫,書數千卷而已。而地位相當的張俊擁有田產六七十萬畝,年收租米六十萬斛。有一次,趙構駕臨張家,張俊設宴接駕,飯桌上僅上等酒食果子等就有幾百種;張俊又進獻多種玉器,內有金器一千兩,珠子六萬九千餘顆,瑪瑙碗三十件,各種精細玉器四十餘件,綾羅緞綿等一千匹,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另一個將領楊沂中,在西湖建造豪華住宅,竟然引西湖水環繞宅院四周,院裏有私人歌手和舞女。武將大臣們競相奢靡,嶽飛可謂是個醒目的特例。大將吳玠見嶽飛生活樸素,連個像樣的女用人都沒有,就挑選了幾個漂亮的姑娘送到嶽家,想結交嶽飛。嶽飛不接受姑娘,說:“現在難道是大將安樂享受的時候嗎?”他又對那幾個姑娘說:“我嶽家生活清苦,你們如果生活不慣,可以自行離去。”吳玠聽說後,更加敬佩嶽飛。


    嶽飛和士卒同餐共飲,一杯酒、一小塊肉都要分給部下。有的時候,酒太少了,他就加水,力爭每個人都能嚐到;每逢出師,如果士卒露宿街頭,嶽飛有房也不住,和大家一起露宿街頭;遇到將士們婚喪嫁娶或者有個人困難、疾病,嶽飛就和妻子一起親自照顧,親為調藥。


    嶽飛從戎十餘年,大小數百戰,從未敗北。張俊曾嫉妒地詢問嶽飛的用兵之術。嶽飛說:“很簡單,五個字:仁、信、智、勇、嚴,五者不可缺一。”張俊問:“‘嚴’字怎麽解?”嶽飛說:“‘嚴’,就是有功者重賞,無功者罰。”嶽飛治軍,部下凡立有戰功的,即使是無名小卒,也論功行賞,從不遺漏。而對於兒子嶽雲,嶽飛卻違背了“嚴”字原則。平定楊幺、收複襄樊的時候,嶽雲功勞第一,但嶽飛戰後卻把嶽雲從上報請賞的名單中鉤掉了。最後還是朝廷按照銓敘的規定,任命嶽雲為武翼郎。後來,朝廷又特旨將嶽雲連升三級。嶽飛力辭說:“士卒們斬將陷陣,立奇功才提一級。嶽雲隻是我嶽飛的兒子就得到高升,同軍不同賞,我將何以服眾?”因此,嶽雲始終沒有得到提拔。


    然而,作為政治人物,僅僅有功績、品行出眾是不夠的。他們還要照顧到更多的內容。比如,嶽飛出身普通農家,身上始終保持著單純、真實、善良的農民品質。這放在農民身上是優點,但對擁兵一方的大將來說,卻是缺點。他可能理解不了政治的複雜,進入不了政壇的幕後運作,同時不利於自我保護。嶽飛的耿直、忠言,得罪了不少人,包括同為主戰派的戰友們。前述嶽飛奉勸趙構早立太子的言行,也是單純、耿直的表現,卻破壞了嶽飛在趙構心中的良好印象。此外,嶽飛“敢愛敢恨”的個性,也不適應政壇。比如在“淮西兵變”前後,朝廷背信棄義,沒有將淮西軍隊交由嶽飛統轄,同時又沒有聽取嶽飛有關人事的建議,導致了兵變和降敵的嚴重後果。嶽飛氣憤難當,以“居母憂”的名義擅自脫離軍隊,跑到廬山為母親守墓。湖廣前線的軍政大事,嶽飛擅自交給了親信張憲。這夠得上“擅離職守”、將公權力“私相授受”的罪名了。更嚴重的是,當趙構非但不予追究,還下詔讓嶽飛複職之後,嶽飛愣是待在廬山上不下來,這就算是“抗旨”了。後來還是趙構發下狠話,加上地方官員苦苦哀求,嶽飛這才去複職。


    嶽飛言行的最高準則是國家利益,他真正做到了“精忠報國”。同時,他和古代的臣民們一樣,將國家和君王等同了起來。在他眼中,趙構就是國家。但是,皇帝和國家並不是一回事,皇帝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比如,收複失地符合國家的利益,卻不符合趙構的利益;削弱前線軍隊,抑製前方將領,符合趙構的利益,卻不符合動蕩的南宋的國家利益。嶽飛認識不到這一點,就會在“君王”與“國家”之間出現認知混亂,進而導致行為的矛盾,最終導致了個人悲劇。有人把它稱為“愚忠”,我把它視為“君國困境”。隻要君主專製依然存在,隻要皇帝宣稱“朕即是國家”,這種困境就不會破除。


    話說金軍聽說嶽飛死了,擺酒祝賀。這實際上是對嶽飛的極高評價。


    千百年來,嶽飛都被視為“忠君報國”的楷模,接受一代代後來者的頂禮膜拜。但他麵臨的“君國困境”,千百年始終沒有化解。嶽飛式的能臣悲劇,也一再上演。以嶽飛為榜樣的明代於謙,就遭遇了同樣的悲劇。掙紮在“忠君”與“愛國”之間的人,猶豫在“崇上”和“幹事”之間的人,始終不絕於史,而且為數眾多。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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