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最難懂
中國曆史的裏兒和麵兒 作者:張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官,也稱為“職”,或者合稱為“官職”、“職事官”。
官員是在固定政府機構中、掌管具體職責的人,而官員擁有的職權就是官銜意義上的“官”。比如吳縣縣令、吏部主事、乾清宮一等侍衛等,我們一看就知道他們具體負責什麽、處於什麽政府機構中。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一個官員到底能管多大範圍、管多少百姓,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的實際權力的大小。所以,“官”對官員的作用最大,是官銜中的核心要素。
應該說,“官”意思明確,便於理解,可它偏偏是古代官製中最複雜的一環。
如果曆朝曆代都按照白紙黑字寫明的官職編製來安排人員、開展工作,那麽“官”一點都不複雜。可偏偏每個朝代都不“依法辦事”,都要來些小動作、搞點暗箱操作。比如東漢的時候,朝廷將天下劃為幾個州,每個州派遣“刺史”。所謂刺史,字麵上的意思是刺探地方吏治,看看地方官有沒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沒有貪贓枉法的行徑。刺史的級別很低,且沒有常駐機構,屬於中央臨時派出的檢察官。它不算正式的官職,而算是一項“差遣”或者“差使”,就像現代人出差辦事一樣。但在實踐中,因為刺史決定著地方官員的沉浮榮辱,地方官員逐漸唯刺史馬首是瞻。原先隻是巡察地方的刺史,最終演變為了橫亙在地方郡縣和中央政府之間的一級正式官職。
與此類似的還有唐朝的觀察使、節度使。唐朝分天下為十幾個道,每道派遣一個分巡禦史考察地方政務得失、官吏優劣,稱為觀察使。和刺史的情形一樣,觀察使很快變為了有實權的、常駐的官職,他們的本職“分巡禦史”反倒成了可有可無的虛職。而節度使最初則是派到邊疆節製和調度軍隊的中央官員,最終也演變為了地方實職。從唐朝開始,“差遣”、“差使”開始流行,到宋朝泛濫成災。
宋朝官員幾乎人人都有“差使”,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項差使。那麽,他們還有時間和精力去處理本職工作嗎?當然沒有。朝廷就是不讓你去做本職工作,才設置各種各樣的臨時差遣,讓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暫代丁職,人為造成了官製的複雜。
宋朝高度君主專製,國家“強幹弱枝”,恨不得消除一切權力不穩定因素。比如唐末五代時期節度使權力膨脹,和中央叫板。宋朝一建立就來了招“杯酒釋兵權”,把節度使的實權都給收了。節度使還是一個高官,但被架空了,不管事了。比如,“徐州節度使”被安置在開封當寓公,好吃好喝供著,那徐州的政務怎麽辦呢?中央派遣一個官員去“臨時處理”一下,叫作“某官知徐州事”,意思是讓某某人去“知道”徐州的事情,簡稱“知州”。知州雖然是臨時差遣,但從一開始就被朝廷當作是地方實職。此外還有“知府”、“知縣”等,都成了之後幾百年中國的地方官職。
宋朝的官職最亂,文官大多有三個頭銜,即:官、職、差。“官”是用來確定待遇的,與實際的工作內容基本無關,專業名詞叫作“寄祿官”,意思是用來拿薪水的。宋朝中央各個部門領薪水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專職的官員,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職,在本部門拿錢不在本部門上班。人都哪兒去了呢?都被派到其他部門或者地方政府去“出差”了。比如宋朝的地方領導班子分別由安撫使、轉運使、提刑按察使、提舉常平使組成,一看就知道是“差使”。第二項的“職”一般是館職,如翰林院、國史館、集賢院、昭文館和各閣、各殿的大學士、學士之類。它們是虛銜,用來表示文官的清貴地位,既不能給官員帶來收入,更不用官員去上班。第三項的“差”才是一個人真正的職權所在,一般加上“判、權、知、直、監、提舉、提點”等字,在理論上隻能算是臨時負責的事情。在這三項中,“官”最穩定,當上後很難被拿下,“職”次之,“差”最不穩定,經常變更。所謂“差遣罷而官職尚存,職落而官如故”。
宋朝官員的實權大小和收益多少,取決於“差”,所以人們四處鑽營,謀得一個差使。蘇軾就承認:“久客都下,桂玉所迫,囊裝並竭……唯日望一差遣出去耳。”元祐七年(1092),蘇軾的官職是“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揚州事”,其中“知揚州事”是蘇軾的差遣,是他真正的工作;“龍圖閣學士”是“職”,表明蘇軾的文官出身;“左朝奉郎”才是蘇軾理論上真正的官。那蘇軾人在何方呢?在揚州“出差”呢!另一個北宋名臣寇準曾經擔任“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判吏部東銓”,其中虞部郎中是他的官,虞部是工部的一個司,說明寇準在工部領工資;直學士是職;判吏部東銓是差,是實際職責。寇準就類似於“借調”到吏部工作的戶部官員。
明清時期,朝野認識到宋代官製過於冗雜,效率過低,於是該撤的撤、該並的並、該轉正的轉正,官、職、差三者逐漸統合為了“官”。但差使、差遣並未絕跡,還衍生出了新的官名。比如明朝派人“巡撫”、“總督”地方,最後這些人都成了地方實權官員,仿佛是漢代刺史、唐代節度使曆史的重演。
以上說的是差使、差遣橫行,衝擊正常的官製,接下來談談普遍存在的兼職情況。
兼職,就是官員在職務之外還有職務,也稱“加官”。其中,原先的官職叫作“本官”,決定著官員的等級和待遇,兼任的官職叫作“加官”或“兼職”。古裝影視劇中常常有“削去某某人本兼各職”的說法,這“本兼各職”就表明古代官員兼職現象很多。
尚書一職,原先是內廷之中的小官,負責整理皇帝的書籍、文件。它和尚衣、尚膳一樣,圍繞著皇帝的生活需要轉,並不涉及政治實權,最初由宦官擔任。皇帝把朝堂上的公文、大臣們的奏章,都交給尚書保管,遇到犯懶的時候幹脆就讓尚書給出處理意見。如此一來,小小的尚書就有了谘詢和建議的權利,開始幹涉朝政。在中國曆史上,皇帝權力膨脹,朝臣權益萎縮是一大趨勢。皇帝們在和外朝大臣(主要是丞相)的爭鬥中,越來越仰仗尚書們的行政支持。他們更喜歡尚書這類在自己身邊、被動接受指令、不會反抗、沒有威脅的職位。到漢朝時,尚書儼然擴充為可以與朝廷相抗衡的一個“小朝廷”了,分門別類,為皇帝出謀劃策,經手政務,變為了事實上的政務中樞。外朝大臣開始取代宦官,擔任尚書,並且有“尚書令”一職統管所有尚書。尚書令的實權超過了丞相。於是丞相們反過來爭著要兼任尚書令——雖然尚書令依然是小官。隻有兼任了尚書令的丞相才被視為真丞相,否則就被視為“假相”、“虛相”。之後,又有“錄尚書事”(總領尚書們處理的事情)一職,更成為權臣們爭搶的新兼職。兩漢及魏晉時期,老皇帝要死了,新皇帝年幼,老皇帝就會給兒子指定輔政大臣。這些輔政大臣可能現有地位不高,老皇帝通常讓他們“錄尚書事”,不做假相做真丞相。
可見,古代的兼職、加官現象大抵出於權力需要。比如三國時期,蜀漢諸葛亮以丞相之尊兼任益州牧(正式名稱是“領益州牧”),因為當時蜀漢就隻有益州這塊地盤,諸葛亮要抓在手裏,便於集權。唐末,丞相還不惜兼任戶部“三司”(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的郎中,也是為了把財權抓在手裏,方便辦事。
魏晉南北朝時期,多個政權對峙,戰事不斷。當時地方最高長官刺史往往兼任軍職,加官“都督某州某州軍事”。比如,荊州是南朝重鎮,人口密集經濟發達,還承擔著長江中遊的防務,荊州刺史一般至少加官“都督荊州軍事”,意思是他同時是荊州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很多時候,荊州刺史還都督鄰近州的軍事,比如加官“都督荊、雍、司、信、湘五州軍事”的,就擁有了五個州的最高指揮權。此外,刺史還加有將軍號,比如輔國將軍、武衛將軍等;獲封爵位,比如王、公、侯等(此二項參見階、爵的內容)。如果一個刺史既沒有將軍號和爵位,又沒有加上“都督某州軍事”的官職,那他的權限非常有限,隻能簡單地治民,被譏諷為“白紙刺史”、“單車刺史”。
唐朝確立了三省製,中書省有決策權、門下省有審核權,二省的長官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在政事堂商議決定朝政大政方針,然後交給尚書省執行。中書令和門下侍中的權力大於尚書令,被視為丞相。於是,尚書省的領導:尚書令、尚書仆射們就千方百計地希望能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參知機務”,也就是能夠參加政事堂的決策會議。如果他們帶有這樣的頭銜,也能躋身丞相行列。發展到後來,“同平章事”、“參知政事”成了丞相的正式稱號。
明朝時,皇帝厭惡了三省六部製,覺得尚書們也不能滿足專製需要,於是在身邊建立內閣,讓一批讀書人擔任大學士,出謀劃策、經手政務。於是,朝堂上的尚書、侍郎們爭搶著兼任內閣大學士——盡管一直到明朝滅亡,內閣大學士都隻是五品小官。清朝雖然繼承了內閣,可覺得跪聽聖旨的軍機大臣們更聽話、更好用,又將實權轉移到軍機處。於是乎,內閣大學士、尚書、侍郎們又爭著要擠入軍機處,謀得一份兼職。在明清地方上,總督、巡撫們都有兼職,不是兼任都察院的右都禦史(右副都禦史)、兵部尚書(兵部侍郎),就是兼管了鹽務、提督、操江等事務。不然,孤孤單單的一個總督或者巡撫,也是“單車總督”、“白紙巡撫”。
在差遣和兼職之外,還有代理官職現象,在唐朝稱為“檢校”,在清朝稱為“署理”、“護理”,表示雖然沒有正式擔任某項官職,但行使該職位的權力。如唐朝魏徵曾擔任“檢校侍中”一段時間後才去掉“檢校”二字,正式就任“侍中”。這是因為魏徵資曆不夠。大詩人杜甫被後人稱為“杜工部”,因為他擔任過工部員外郎。其實,杜甫這個官職也是“檢校”的,他本人隻是在成都給朋友嚴武當幕僚(劍南節度府參謀)。中唐以後,地方藩鎮勢力壯大,連幕僚都代理起了中央官職,杜甫就屬於這種情況。清朝的“署理”之風盛行,有的縣衙裏從知縣到典史都是代理的,代理一兩年就換人。其中的目的就是多騰出位置來安排冗員。
以上介紹的就是在正常官職之外,差使、兼職和代理橫行的情況。看一個官員的身份,重要的不是他的本官,而是其他內容。為什麽古代官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呢?
第一,原來的製度設計跟不上形勢的變化,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
第二,設置臨時官職,處理突發事件,比如戰亂、饑荒和重大工程等。為了應付這些客觀需要,官場上進行靈活處理,或者增加臨時機構和人員,或者在現有官員身上加上兼職,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晚清的時候,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分別兼任南北洋通商大臣,負責對外交涉,就屬於第一種客觀需要;黃河發大水、地方爆發饑荒,朝廷就會派欽差大臣去治河、賑災,就屬於第二種情況了。
第三,官場是一個淘汰率極低的職場,上去容易下來難。為了排除那些老邁中庸、屍位素餐的官員的幹擾,幹一些實事,當權者往往提拔官階較低卻有才能的人通過差使、兼職、代理等形式,掌握實權去幹事。當權者也借此掌握人事權,提高政府效能。魏徵代理侍中,當屬於這種情況。
第四,統治者集權和專製的需要。統治者出於自卑心理,或者不自信,老覺得有人威脅自己的統治,通過各種非常規手段,人為製造官製的複雜性,羈絆、監視、防範官員們。這是曆朝曆代不斷向地方派出監察官、巡視官外加欽差大臣的原因,也是皇帝們老是信任身邊的人、用身邊的人取代正常的政府機構的原因——比如先用尚書取代外朝,再用內閣取代尚書,又用軍機處取代內閣。皇帝們喜歡的是隨叫隨到、隻聽話不問話,最好是跪著記錄聖旨,然後一溜煙兒跑出去執行的奴才。最終,清朝皇帝找到了這樣的機構,那就是軍機處。
晚清官場擁擠,僧多粥少,候補官員如過江之鯽,充斥在各地和各部衙門之中。如何安置官場冗員和候補人員,成了當權者的難題。他們的主要做法有兩個:第一是縮短官員的任期,從五六年降低到兩三年,這樣就可以多安排一倍的人;第二就是設置各種臨時機構,比如厘金局、勸募局、練兵所、督辦處等,或者動不動就“特事特辦”、“成立工作組”,委派官員(“委員”)處理,盡可能安插官員。這些局、所、處、委員,任命了就難以撤免,不出幾年就衍生出新一批的官職。這是晚清官職雜亂的原因。
官員是在固定政府機構中、掌管具體職責的人,而官員擁有的職權就是官銜意義上的“官”。比如吳縣縣令、吏部主事、乾清宮一等侍衛等,我們一看就知道他們具體負責什麽、處於什麽政府機構中。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一個官員到底能管多大範圍、管多少百姓,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的實際權力的大小。所以,“官”對官員的作用最大,是官銜中的核心要素。
應該說,“官”意思明確,便於理解,可它偏偏是古代官製中最複雜的一環。
如果曆朝曆代都按照白紙黑字寫明的官職編製來安排人員、開展工作,那麽“官”一點都不複雜。可偏偏每個朝代都不“依法辦事”,都要來些小動作、搞點暗箱操作。比如東漢的時候,朝廷將天下劃為幾個州,每個州派遣“刺史”。所謂刺史,字麵上的意思是刺探地方吏治,看看地方官有沒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沒有貪贓枉法的行徑。刺史的級別很低,且沒有常駐機構,屬於中央臨時派出的檢察官。它不算正式的官職,而算是一項“差遣”或者“差使”,就像現代人出差辦事一樣。但在實踐中,因為刺史決定著地方官員的沉浮榮辱,地方官員逐漸唯刺史馬首是瞻。原先隻是巡察地方的刺史,最終演變為了橫亙在地方郡縣和中央政府之間的一級正式官職。
與此類似的還有唐朝的觀察使、節度使。唐朝分天下為十幾個道,每道派遣一個分巡禦史考察地方政務得失、官吏優劣,稱為觀察使。和刺史的情形一樣,觀察使很快變為了有實權的、常駐的官職,他們的本職“分巡禦史”反倒成了可有可無的虛職。而節度使最初則是派到邊疆節製和調度軍隊的中央官員,最終也演變為了地方實職。從唐朝開始,“差遣”、“差使”開始流行,到宋朝泛濫成災。
宋朝官員幾乎人人都有“差使”,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項差使。那麽,他們還有時間和精力去處理本職工作嗎?當然沒有。朝廷就是不讓你去做本職工作,才設置各種各樣的臨時差遣,讓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暫代丁職,人為造成了官製的複雜。
宋朝高度君主專製,國家“強幹弱枝”,恨不得消除一切權力不穩定因素。比如唐末五代時期節度使權力膨脹,和中央叫板。宋朝一建立就來了招“杯酒釋兵權”,把節度使的實權都給收了。節度使還是一個高官,但被架空了,不管事了。比如,“徐州節度使”被安置在開封當寓公,好吃好喝供著,那徐州的政務怎麽辦呢?中央派遣一個官員去“臨時處理”一下,叫作“某官知徐州事”,意思是讓某某人去“知道”徐州的事情,簡稱“知州”。知州雖然是臨時差遣,但從一開始就被朝廷當作是地方實職。此外還有“知府”、“知縣”等,都成了之後幾百年中國的地方官職。
宋朝的官職最亂,文官大多有三個頭銜,即:官、職、差。“官”是用來確定待遇的,與實際的工作內容基本無關,專業名詞叫作“寄祿官”,意思是用來拿薪水的。宋朝中央各個部門領薪水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專職的官員,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職,在本部門拿錢不在本部門上班。人都哪兒去了呢?都被派到其他部門或者地方政府去“出差”了。比如宋朝的地方領導班子分別由安撫使、轉運使、提刑按察使、提舉常平使組成,一看就知道是“差使”。第二項的“職”一般是館職,如翰林院、國史館、集賢院、昭文館和各閣、各殿的大學士、學士之類。它們是虛銜,用來表示文官的清貴地位,既不能給官員帶來收入,更不用官員去上班。第三項的“差”才是一個人真正的職權所在,一般加上“判、權、知、直、監、提舉、提點”等字,在理論上隻能算是臨時負責的事情。在這三項中,“官”最穩定,當上後很難被拿下,“職”次之,“差”最不穩定,經常變更。所謂“差遣罷而官職尚存,職落而官如故”。
宋朝官員的實權大小和收益多少,取決於“差”,所以人們四處鑽營,謀得一個差使。蘇軾就承認:“久客都下,桂玉所迫,囊裝並竭……唯日望一差遣出去耳。”元祐七年(1092),蘇軾的官職是“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揚州事”,其中“知揚州事”是蘇軾的差遣,是他真正的工作;“龍圖閣學士”是“職”,表明蘇軾的文官出身;“左朝奉郎”才是蘇軾理論上真正的官。那蘇軾人在何方呢?在揚州“出差”呢!另一個北宋名臣寇準曾經擔任“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判吏部東銓”,其中虞部郎中是他的官,虞部是工部的一個司,說明寇準在工部領工資;直學士是職;判吏部東銓是差,是實際職責。寇準就類似於“借調”到吏部工作的戶部官員。
明清時期,朝野認識到宋代官製過於冗雜,效率過低,於是該撤的撤、該並的並、該轉正的轉正,官、職、差三者逐漸統合為了“官”。但差使、差遣並未絕跡,還衍生出了新的官名。比如明朝派人“巡撫”、“總督”地方,最後這些人都成了地方實權官員,仿佛是漢代刺史、唐代節度使曆史的重演。
以上說的是差使、差遣橫行,衝擊正常的官製,接下來談談普遍存在的兼職情況。
兼職,就是官員在職務之外還有職務,也稱“加官”。其中,原先的官職叫作“本官”,決定著官員的等級和待遇,兼任的官職叫作“加官”或“兼職”。古裝影視劇中常常有“削去某某人本兼各職”的說法,這“本兼各職”就表明古代官員兼職現象很多。
尚書一職,原先是內廷之中的小官,負責整理皇帝的書籍、文件。它和尚衣、尚膳一樣,圍繞著皇帝的生活需要轉,並不涉及政治實權,最初由宦官擔任。皇帝把朝堂上的公文、大臣們的奏章,都交給尚書保管,遇到犯懶的時候幹脆就讓尚書給出處理意見。如此一來,小小的尚書就有了谘詢和建議的權利,開始幹涉朝政。在中國曆史上,皇帝權力膨脹,朝臣權益萎縮是一大趨勢。皇帝們在和外朝大臣(主要是丞相)的爭鬥中,越來越仰仗尚書們的行政支持。他們更喜歡尚書這類在自己身邊、被動接受指令、不會反抗、沒有威脅的職位。到漢朝時,尚書儼然擴充為可以與朝廷相抗衡的一個“小朝廷”了,分門別類,為皇帝出謀劃策,經手政務,變為了事實上的政務中樞。外朝大臣開始取代宦官,擔任尚書,並且有“尚書令”一職統管所有尚書。尚書令的實權超過了丞相。於是丞相們反過來爭著要兼任尚書令——雖然尚書令依然是小官。隻有兼任了尚書令的丞相才被視為真丞相,否則就被視為“假相”、“虛相”。之後,又有“錄尚書事”(總領尚書們處理的事情)一職,更成為權臣們爭搶的新兼職。兩漢及魏晉時期,老皇帝要死了,新皇帝年幼,老皇帝就會給兒子指定輔政大臣。這些輔政大臣可能現有地位不高,老皇帝通常讓他們“錄尚書事”,不做假相做真丞相。
可見,古代的兼職、加官現象大抵出於權力需要。比如三國時期,蜀漢諸葛亮以丞相之尊兼任益州牧(正式名稱是“領益州牧”),因為當時蜀漢就隻有益州這塊地盤,諸葛亮要抓在手裏,便於集權。唐末,丞相還不惜兼任戶部“三司”(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的郎中,也是為了把財權抓在手裏,方便辦事。
魏晉南北朝時期,多個政權對峙,戰事不斷。當時地方最高長官刺史往往兼任軍職,加官“都督某州某州軍事”。比如,荊州是南朝重鎮,人口密集經濟發達,還承擔著長江中遊的防務,荊州刺史一般至少加官“都督荊州軍事”,意思是他同時是荊州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很多時候,荊州刺史還都督鄰近州的軍事,比如加官“都督荊、雍、司、信、湘五州軍事”的,就擁有了五個州的最高指揮權。此外,刺史還加有將軍號,比如輔國將軍、武衛將軍等;獲封爵位,比如王、公、侯等(此二項參見階、爵的內容)。如果一個刺史既沒有將軍號和爵位,又沒有加上“都督某州軍事”的官職,那他的權限非常有限,隻能簡單地治民,被譏諷為“白紙刺史”、“單車刺史”。
唐朝確立了三省製,中書省有決策權、門下省有審核權,二省的長官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在政事堂商議決定朝政大政方針,然後交給尚書省執行。中書令和門下侍中的權力大於尚書令,被視為丞相。於是,尚書省的領導:尚書令、尚書仆射們就千方百計地希望能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參知機務”,也就是能夠參加政事堂的決策會議。如果他們帶有這樣的頭銜,也能躋身丞相行列。發展到後來,“同平章事”、“參知政事”成了丞相的正式稱號。
明朝時,皇帝厭惡了三省六部製,覺得尚書們也不能滿足專製需要,於是在身邊建立內閣,讓一批讀書人擔任大學士,出謀劃策、經手政務。於是,朝堂上的尚書、侍郎們爭搶著兼任內閣大學士——盡管一直到明朝滅亡,內閣大學士都隻是五品小官。清朝雖然繼承了內閣,可覺得跪聽聖旨的軍機大臣們更聽話、更好用,又將實權轉移到軍機處。於是乎,內閣大學士、尚書、侍郎們又爭著要擠入軍機處,謀得一份兼職。在明清地方上,總督、巡撫們都有兼職,不是兼任都察院的右都禦史(右副都禦史)、兵部尚書(兵部侍郎),就是兼管了鹽務、提督、操江等事務。不然,孤孤單單的一個總督或者巡撫,也是“單車總督”、“白紙巡撫”。
在差遣和兼職之外,還有代理官職現象,在唐朝稱為“檢校”,在清朝稱為“署理”、“護理”,表示雖然沒有正式擔任某項官職,但行使該職位的權力。如唐朝魏徵曾擔任“檢校侍中”一段時間後才去掉“檢校”二字,正式就任“侍中”。這是因為魏徵資曆不夠。大詩人杜甫被後人稱為“杜工部”,因為他擔任過工部員外郎。其實,杜甫這個官職也是“檢校”的,他本人隻是在成都給朋友嚴武當幕僚(劍南節度府參謀)。中唐以後,地方藩鎮勢力壯大,連幕僚都代理起了中央官職,杜甫就屬於這種情況。清朝的“署理”之風盛行,有的縣衙裏從知縣到典史都是代理的,代理一兩年就換人。其中的目的就是多騰出位置來安排冗員。
以上介紹的就是在正常官職之外,差使、兼職和代理橫行的情況。看一個官員的身份,重要的不是他的本官,而是其他內容。為什麽古代官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呢?
第一,原來的製度設計跟不上形勢的變化,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
第二,設置臨時官職,處理突發事件,比如戰亂、饑荒和重大工程等。為了應付這些客觀需要,官場上進行靈活處理,或者增加臨時機構和人員,或者在現有官員身上加上兼職,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晚清的時候,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分別兼任南北洋通商大臣,負責對外交涉,就屬於第一種客觀需要;黃河發大水、地方爆發饑荒,朝廷就會派欽差大臣去治河、賑災,就屬於第二種情況了。
第三,官場是一個淘汰率極低的職場,上去容易下來難。為了排除那些老邁中庸、屍位素餐的官員的幹擾,幹一些實事,當權者往往提拔官階較低卻有才能的人通過差使、兼職、代理等形式,掌握實權去幹事。當權者也借此掌握人事權,提高政府效能。魏徵代理侍中,當屬於這種情況。
第四,統治者集權和專製的需要。統治者出於自卑心理,或者不自信,老覺得有人威脅自己的統治,通過各種非常規手段,人為製造官製的複雜性,羈絆、監視、防範官員們。這是曆朝曆代不斷向地方派出監察官、巡視官外加欽差大臣的原因,也是皇帝們老是信任身邊的人、用身邊的人取代正常的政府機構的原因——比如先用尚書取代外朝,再用內閣取代尚書,又用軍機處取代內閣。皇帝們喜歡的是隨叫隨到、隻聽話不問話,最好是跪著記錄聖旨,然後一溜煙兒跑出去執行的奴才。最終,清朝皇帝找到了這樣的機構,那就是軍機處。
晚清官場擁擠,僧多粥少,候補官員如過江之鯽,充斥在各地和各部衙門之中。如何安置官場冗員和候補人員,成了當權者的難題。他們的主要做法有兩個:第一是縮短官員的任期,從五六年降低到兩三年,這樣就可以多安排一倍的人;第二就是設置各種臨時機構,比如厘金局、勸募局、練兵所、督辦處等,或者動不動就“特事特辦”、“成立工作組”,委派官員(“委員”)處理,盡可能安插官員。這些局、所、處、委員,任命了就難以撤免,不出幾年就衍生出新一批的官職。這是晚清官職雜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