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檢驗屍體,我有了不同於他們的意見。


    “這不是凶殺案,是意外!……”我抬起頭,對他說。


    “開什麽玩笑?!”沒等我說完,董建國在旁邊叫道,“頭都沒有了,身上還有傷,不是凶殺?難道是死者自己弄成這樣的?!……”


    我沒有出聲,等他把話說完。


    有必要介紹一下,董建國是刑警隊重案中隊的中隊長,能言善辯,社交能力強,在偵查方麵能力出眾。但在大家眼裏,他也是一個寸功必爭之人,經常插手技術上的事。這本來就不是他的專長,以至於難以服眾,經常與別人發生意見分歧,產生矛盾。


    “我認為是殺人案無疑!性質惡劣的殺人肢解!”董建國繼續說道,“將頭顱割下來,是怕別人認出死者的相貌,因為凶手怕暴露死者身份!還把身上的衣服剝掉,清除可能留下來的死者身份信息,可見凶手很狡猾。……但凶手不知道,越是這樣掩飾越說明他與死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因此我們隻要查清死者身份,搞清他的社會交往情況案子就偵破了一半!……現在你們的任務是盡量弄清死者的身份,而不是爭論案件是什麽性質!”


    “也許很多無頭案是這樣。”李智林在旁邊說道,“但不一定全是這樣!董隊,你的推斷雖然聽起來很有道理,但總讓人其中覺得缺少了什麽!”


    “是缺少論據!”我說道,“董隊長的觀點是以凶殺案作為論點的,然而到後麵又把它做論據,以此循環推論,就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了!”


    “喔?鄧法醫仍然堅持認為不是凶殺?”董建國帶著似笑非笑的挑戰神態問道。


    “是的,不是凶殺!”我正色道,“死者是意外溺水死亡的。我們現在需要馬上派人沿河尋找目擊證人,還要注意最近的尋人啟事,尤其要注意兩個月來在河邊發生意外方麵的尋屍啟事。”


    “可這怎麽可能?”董建國收起了笑容,同我爭執起來,“屍體明明連頭都沒有了,身上還有其他傷口,這怎麽解釋?”


    我沒有回答他,隻是看著潘雲。——這個時候,是需要領導選擇判斷、下達命令的時刻。


    潘雲對我的信任是不用質疑的,除了師父之前極力推薦的原因外,更因為我破了幾起重大的案件。因而他對我幾乎達到了言聽計從的地步。這樣的信任,甚至連我也有些害怕。有一次我對他說:“你不能這樣信任我!否則,我做錯了什麽有誰來指正呢?”他當時笑著回答:“你從來就沒有給別人指正的機會。”


    但現在,我知道做出這樣的判斷是有很大的風險的,稍有不慎便是草菅人命!


    潘雲點了一支煙,吸了一口,想了一陣,然後下決心對董建國說道:“叫偵查人員過來,分組去河上遊轄區調查失蹤人員。”


    潘雲的這種審時度勢的果斷作風是我所佩服的!我一向認為,有些人的領導才能是與生俱來,別人學不來的,就像潘雲,善於采納正確意見,處事果斷,並能以身作則,敢於承擔責任!


    “還需要沿河尋找死者的頭顱。”我補充了一句,“頭顱應該還在河裏!”


    董建國看了我一眼,神情古怪地走開了。


    潘雲留在現場指揮。


    時間一分鍾一分鍾地過去,參與調查的人還沒有消息。李智林有些著急,叫了一聲:“師父!……”我知道他擔心什麽,於是衝他搖了搖手,示意讓他耐心點。


    有些時候,是需要耐心的。


    個把鍾頭過後,尋找死者的偵查人員終於打了電話過來,向潘雲報告頭顱已經找到了!是在下遊幾百米的地方找到的。不久,調查組偵查員也報告找到了死者的家屬,死者是一個月前在河裏遊泳後失蹤的。


    掛了手機,潘雲長籲一口氣,笑著對我說:“有人看到死者生前在河裏遊泳,遊著就不見了。因為是外地人,家屬找了很久沒找到就先回去了。……關於事情的發生過程完全符合你的判斷!”


    李智林鬆了一口氣,問道:“師父怎麽解釋屍體身上的傷勢?”


    潘雲也看著我,等待我的解釋。


    嘴裏的那支香煙已經被口水浸透,我從身上取出一塊夾板,把煙頭放在夾板裏夾滅,放回口袋裏。現場上是不能留下我們自己任何物品的,因此常常會帶一些自己設計的用來處理物品的東西,比如這樣的滅煙器。


    “不是所有的傷口都會是人為的。”處理完煙頭,我說道,“你們看脖子上的斷裂處,有多處絲狀一樣的組織,法醫學的名稱叫做組織間橋,這是因為受撕裂的原因,而不是遭到銳器的切割造成的。如果有人持銳器砍死者的脖子,是不會出現這樣情況,而應該是整齊的創口。”


    風向似乎有些變化,使得一陣屍臭撲麵而來。我換了一個角度站好,換了一支香煙繼續叼在嘴裏,右手習慣性地在身上掏火機,突然又記起什麽,於是停了下來。


    李智林拿了一個打火機,遞過來給我點火。我對他擺了擺手。刑警隊的人對我戒煙的這件事很是佩服,說戒就戒,決不拖泥帶水,就像從沒抽過一樣。——其實他們不知道,這是因為我曾經做了一個夢,夢裏我答應過劉嫣戒煙的!


    其他人也被臭味驅趕到另一旁。


    “而死者背上的傷口,都是比較淺的表皮傷口,不足以致命!而且隻在背部有,其他地方卻沒有。”我指著屍體背部,繼續說道,“而且你們看,這些傷口排列規則。行凶的人可不會這麽有藝術感的!最關鍵的,是所有傷口沒有生前的應激反應,可以確定是死後傷。”


    潘雲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那會是什麽原因造成的?”他問。


    “船!”我指著河麵上來往的輪船,“船上的螺旋槳能將人頭絞下,並造成背部這種傷口。”


    “屍體一絲不掛怎麽解釋?”李智林問。


    “看到死者的臀部了嗎?”我指指屍體,“這個部位發白,顏色與其它地方不一樣,而且腐敗的程度相對其他部位較輕,因此可以推斷泡在河水時是穿著一件短褲的。……再看背上的傷口,延伸到臀部時就突然中斷了,這更能說明當時是穿著短褲的,因為螺旋槳旋轉時將褲子絞掉了。”


    “但螺旋槳怎麽會絞到他呢?!那時他活著還是死了?”潘雲問。他顯然是在關心肇事的船隻有沒有責任的問題!


    “屍體的肺部充滿了河水,是溺水死亡無疑!被絞到時已經死了!”我答道,“死者應該是穿短褲在河裏遊泳時死亡的,飄浮在河裏時又被過往的輪船絞到的。”


    “可是這也不能說明當時是死是活呀!屍體沒有頭,河水一樣會被灌進去的!那樣肺裏不是一樣有水?”


    “如果是死後,河水根本就不可能進到肺內。因為肺內外不會再有氣壓差!”


    “如果是遊泳死亡,怎麽會沒有人尋找?還有,春天怎麽會在河裏遊泳!水還涼嘛。”


    旁邊有人對我說道:“你這樣的推斷也真夠膽大的!如果真是殺人案可是個不小的責任!”


    我沒有做聲,看看潘雲。兩個人會心地笑了一下。


    對於死者為什麽要下河的問題,我無法回答,推斷一個人的行為容易,而推斷一個人的思維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我和李智林初步處理了一下屍體,用一塊塑料布蓋了起來。


    “為什麽死者隻在背部有傷?”李智林在旁邊悄悄問道。


    “告訴你一個小常識:一般來說,男屍浮在河裏是背朝上呈臥狀的,而女屍麵朝上呈仰狀!……”我停住話頭,讓他自已思考。


    “所以隻有朝向上方的背部才會與船隻碰撞,留下傷痕!”李智林思索了一下,恍然大悟地說道。


    我笑了,點了點頭。


    家屬來的時候,我們已經把死者的頭顱拚了上去讓他們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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