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幣上有兩條縱橫相交的折痕,長度、角度,與她身上其他鈔票的折痕完全一致!這足以說明,不久之前這些紙幣是折放在一起的。而做生意的年輕婦女掏出來的錢,疊放隨意,皺褶淩亂,與假幣完全不一致。


    往往最簡單的方法,卻是處理事情的最佳方法!


    由於這樣的事情還夠不上刑事案件,也不屬於法醫職責內的事。見她們安靜了下來,我打電話叫來了其他的同事處理這件事,自己開車回了單位。


    趕回公安局後,潘雲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局長馬自行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林顯著也在。


    “有一個以前的積案,是你來之前的事,一直沒有破。受害人的家屬已經上訪到省政府了!”潘雲對我說,“馬局決定成立專案組,對這起案件組織力量重新進行調查。組長由董建國擔任,你負責技術方麵的支持!”


    “服從領導的安排。”我說。


    “死者家屬現在置疑我們當時調查的一些情況。”林顯著說道,“你要把現場情況梳理一遍,看看能發現什麽線索,力爭為偵查服務。另外要做好向家屬的解釋工作!”


    我點點頭,沒有做聲。對於這樣的案子來說,這樣的任務並不輕鬆。首先是自己沒去過現場,很多情況不是親身經曆過,隻能靠資料來熟悉,而以前的技術員早已調離,無法向他們了解情況。其次要向家屬解釋幾年前沒破的案件,他們會帶著情緒,問一些很主觀的問題,不好回答!


    而林顯著他們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些,他們的話似乎已經為這次任務定下了基調:整理一下前期案件的偵查情況,尋找線索,案件偵破的難度很大,最緊要的是向受害人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我和誰做這些工作?”我問潘雲,心裏很想知道誰夠勇氣接下這項任務。


    潘雲看了看林顯著,沒有回答。


    “其他人已經有了各自的任務,所以這件案子,實際上隻有你和李智林兩個人主辦。”林顯著說。


    “潘隊剛才向我提到了這個案子的難度。”馬自行開了口,“我們也希望多安排人手,但是沒有辦法,還有其他的工作要做!就連你們的專案組長董建國也隻是掛個名,等其他工作做好了,再安排到專案組來。”


    本是塊難啃的骨頭,如果連人手都不夠,偵破的難度就更大了!


    “我相信你鄧法醫的能力,一定會完成這個任務!”馬自行看看我,然後又轉頭對林顯著說,“如果換了別人我反倒不放心!”


    林顯著麵無表情地點點頭。


    “但願不會讓領導失望。”我感覺到了壓力。


    “案卷資料在董建國那裏,從今天起由你拿卷主辦!”潘雲說道。


    隨後,董建國拿著一大疊的材料走了過來,把案卷移交給了我。他帶著幸災樂禍的笑容悄聲說道:“鄧法醫,立功的機會到了!看你的啦!”


    見他陰陽怪氣的樣子,我懶得理會,拿著案卷回到辦公室。


    我把李智林叫了過來,把情況眼他說了,倆人便開始研究案情。


    人少有人少的幹法,我們打算從之前的調查情況入手,找到案件的疑點。


    這是一個七年前的殺人案,死者一男一女,一天早晨被人發現躺在市區大街的一座房子裏。男的是房子的房東,女的是在一樓鋪麵做服裝生意的年輕女子。


    年輕女子的身上中了兩刀,其中一刀插中了心髒,失血過多而亡。


    而男子的死則顯得很蹊蹺!——沒有外傷,沒有反抗的跡象,屍表症狀是窒息,但卻沒有找到窒息的原因;呼吸道、消化道上有很多表皮出血,符合中毒的特征,但是在他血液及胃內食物的化驗報告中,卻沒有驗出毒物的成分來!


    在前期的案件辦理過程中,偵查人員認為凶手的動機是謀財害命,而且與死者相識。在排查了死者所有的關係人後,隻在女死者的丈夫身上發現疑點!然而據此把他定為犯罪嫌疑人卻不符合常理,因為按照法律關於共有財產的規定,對於丈夫來說,妻子的財產就是自己的,有什麽理由需要謀財呢?於是又有人提出內有隱情,或許與情有關。


    這也是受害人家屬一直以來持有的觀點!


    有時關係最親密的人反而最容易受到懷疑!在旁觀者眼裏,這種貌似陰險惡毒、最讓人絕望的假設,在案件偵查中卻是最常用到的,是偵查員們必須經過的一道偵查程序。


    這使我想到了“上訪劉”的案子。“上訪劉”叫劉衛國,是二十二年前公安機關調查的一個犯罪嫌疑人。二十二年前的一天,老劉和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第二天妻子就失了蹤。七天後在他家後麵的山塘裏浮出一具女屍,經人辨認就是老劉失蹤的妻子。於是老劉成了殺害妻子的嫌疑人,被公安局關押審查了一個多月!在被關押期間,老劉始終沒有承認自己殺了妻子。


    “夫妻倆哪有沒吵過架的?牙齒還有相嗑碰的時候呢!但是有幾個人因為這樣就去害一個跟自己同床共枕過的人呢?誰下得了這樣的狠手?”在問答偵查人員提問時,老劉曾經這樣解釋他和妻子的關係。當然,他這樣的理論也並不能說明,就真的不會有人下得了這樣的狠手!隻不過,沒有證明他殺人的證據而已。


    一個多月後,因為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老劉殺了人,公安機關隻得釋放了他。這其中的“隻得”兩個字,是別人向我敘述時說出來的,其實我並不讚成用這樣的詞來描述一件事。好像真的發生了某件事,隻是不得已當它沒發生過一樣!這樣是對這件事的不公正,對被“隻得”的人也不公平。


    在釋放的時候,有人對老劉說:“放你不是說明你沒有殺人!隻要我們找到證據,還會來抓你!因此你必須考慮清楚,有什麽沒有說的及早向我們如實交待,男子漢敢做敢當,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劉後來說,聽到這句話時,他才明白自己並沒有洗脫嫌疑。於是他開始尋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殺過人。二十二年前,老劉才三十七歲,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一直尋找到現在五十九歲!在這些年裏,他跑過一趟又一趟公安局,眼看著公安局的人換了一撥又一撥。


    每個星期一,是老劉必來公安局的日子。隻要來公安局,他就會必來法醫辦公室,詢問一些法醫知識,希望用這些來還自己一個清白。


    不過最近有些奇怪,很長一段時間沒見著他了。


    比“上訪劉”幸運的是,本案女死者的丈夫沒有因此受到人身自由的限製。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偵查人員選擇了放棄,畢竟相對於人身自由來說,一個案件的偵破所體現出來的價值要小得多!


    “這樣的現場很複雜嘛!”李智林邊看現場照片邊說道,“雖然那男的結論為窒息死亡,但沒有怎樣引起窒息死亡的原因。偵查工作如何開展下去呢?”


    “關鍵的問題在於死亡原因!”我點點頭說。


    “可是事過境遷,我們從哪裏再去尋找原因?”李智林歎了一聲。


    我掏出一支煙叼在嘴裏,這種情況下,我總有這樣的習慣。


    “既然存在即有其合理性。找不到存在的證據,我們就從合理性入手,找到解釋現象的依據!”我想了想說道。


    “那麽我們應該從哪裏開始?”李智林問。


    “把案卷仔細看一遍。”我說,“排除那些主觀東西的幹擾,把客觀的事物記下來。我們需要做的,是一個拚圖遊戲!”


    “拚圖遊戲?”李智林有些迷惑地看著我。


    “是的,拚圖遊戲!”我回答,“每一件事都離不開時間、空間和過程!我們把證明時間的線索放一塊,證明空間的放在另一塊,證明過程的再放一塊。最後用這些東西把案件發生的過程拚接出來。其中殘缺的,就是我們現在所要尋找的!”


    李智林聽完來了精神,他取出筆紙,邊看案卷邊記了起來。我則翻看著以前的現場照片。


    第十一章 死亡拚圖


    “怎麽樣?”在互不幹擾地工作了個把鍾頭後,我問李智林,“有什麽發現?”


    “殘缺的信息實在太多!”他抬起頭說道,“就是已有的東西也漏洞百出。難怪死者家屬會有很多疑問!”


    “哦?說說你發現的問題!”我很感興趣地看著他。通常情況下,我不喜歡像他這樣隨意菲薄他人,但這次,我很想知道他為什麽如此否定之前的偵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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