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者是有區別的!兩人的相隔距離是區別的關鍵!”我說。
“怎麽說?”
“從現場足跡來看,受害人當時剛進家門,且沒有進入裏麵的大廳。當她發現家裏有人,情況不對時,便轉身往外逃,而凶手持刀追至門口,殺害了他們。這個過程中,凶手與受害人的距離由遠及近的,如不是陌生人,受害人不會提前有那麽大的反應!而且,通過對本案的行為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凶手是趁受害人不在家時進入的現場!”
“你說得很有道理!”張法醫笑著說,“可是,從死者熟人著手,都還沒能查出一個人的信息,你突然說出凶手是個陌生人,不知道彭帥會是怎樣的絕望!”
“從絕處逢生嘛!”我說,“既然從死者角度一無所獲,我們不妨換個角度,直接從凶手入手!”
“從凶手從手?!”張法醫驚道,“你的想法真夠大膽!有多大把握?死者的基本情況尚未弄清呢!”
“其實一些細節已經反映了凶手的特征!”
“說來聽聽。”
“從死者的傷勢情況來看,死者的傷口都集中在右前側,凶手應該是個左撇子。而且死者的反抗跡象強烈,似乎經曆了長時間的搏鬥。在死者的手掌上,有主動性抵抗傷,她敢於主動抵抗,說明凶手的對抗能力並不強!”
“按照你分析的特征,滿大街都是嫌疑人!”
“當然,就憑這些照片,誰也無法肯定哪一個是凶手。”我說,“這是因為有些信息還沒有收集完全,我們還需要去一趟現場,也許從那裏可以找到能確定凶手的證據。”
“是不是該帶個羅盤,還有卦什麽的,叫個算命的去看看?”張法醫開玩笑說,“這可是三年前的案子,現場還能有什麽證據!”
“時間並不能掩蓋真相。”我笑著說。
“看來你有些新的發現!”
“在現場地麵的血跡中,有一個圓形的空白區域。——當時在那個地方還擺放了什麽東西!”
“你的意思,是現場有什麽沒被找到?”
“是的。如果我沒猜錯,那東西應該留下了凶手的信息!”
“說實話,領導最喜歡你這樣的思路,誰不想直接就認定犯罪嫌疑人呢?呂局長聽了絕對高興!可你要心理準備,那樣就意味著沒有了退路,得硬著頭皮走下去了!”
“沒有那麽嚴重!”我笑著說,“不過是因事而為罷了。錯了再更正,沒什麽大不了!”
“你確定要另辟蹊徑?”張法醫笑著問我,“呂局長把偵查方向都定好了。——必須得找到陳林秀的家裏人。你這樣反其道而行,彭帥恐怕很難聽你的!”
“試試也無妨!我不是有尚方寶劍嘛!”我笑著說。
第七十三章 欠下的,總得自己去還(四)
當我們把去現場的想法說給彭帥聽時,他果然表示無法理解。
“能給我說說,為什麽要去現場嗎?”彭帥笑著問,“開會時你也聽到了,呂局長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尋找陳林秀的同居男子上,如果我們過多糾纏於現場細節,把時間浪費在細枝末葉上,回頭很難交待啊!”
“有時候,細節恰恰是破案的關鍵!”我說。
“做點實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點?如果能直接從凶手著手,我們早就不用花那麽大力氣繞彎路了!——我們現在對凶手一無所知啊!”
“不是一無所知,而是有的線索被疏忽了!”我說。
“什麽線索?”
“看看這裏。”我把現場照片拿出來給他看,“現場四周牆壁上,塗滿了血液,從形狀看是手掌留下的。這些血印跡有不同大小的三種,而身處現場的隻有三個人,兩個死者,一個凶手!……”
“這能說明什麽問題?”
“說明凶手的手粘過血液!經過如此激烈的傷害過程,凶手不會不在其他物品上留下印跡,以前沒找到這樣的物品,是因為我們沒有留意,或者有一些東西被凶手移開了!”
“凶手事後清理過現場,即使留下什麽也被破壞了!”
“雖然如此,但現場的血跡還是給了我們某些提示——有些東西當時是確實存在的。找到它,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問題是,現在還有可能找得著嗎?”
“有些東西,本質是無法改變的,隻要還有存在的條件,就自然會找得到!”
“但願如你所說!”
彭帥的情緒被我帶動了起來,於是決定親自和我們去一趟現場。
“彭隊長為什麽怕去現場?”去現場時,我調侃著笑問彭帥。
“三年沒有破案,沒臉去別人家裏啊!”彭帥坦承道,“再說,所有的事物都已變動,再去那裏感覺似乎沒有什麽意義!”
途中,我把凶手為陌生人的推斷跟他說了。
“可是,那個小男孩說凶手是‘恐龍叔叔’,而且那個鄰居司機說自己聽到了男子爭吵的聲音,這些是不能忽視的!”彭帥說道,“如果不是熟人,怎麽會有這樣的情況?”
“對於司機的證言,我還是堅持自己三年前的觀點——對別人持有偏見的人未必可信!當然,對此我們得做一個偵查實驗來論證,才能讓人信服!而對於小男孩的來說,‘恐龍叔叔’的稱謂並不代表就有多熟識!”
“那你能解釋凶手是怎樣進入現場的嗎?要知道,現場的門窗可沒遭破壞!”
“現在還無法解釋。但對於這一點,我倒是沒感覺有什麽奇怪,隻要不是銅牆鐵壁,總會有進去的辦法。——千萬別低估了一個人進入封閉空間的能力!”
“這樣的觀點很難讓人理解!”
“那是因為還沒找到印證這樣觀點的客觀事實。”
去到現場,發現房子已經被重新裝修過,很多東西已經不複存在,連牆麵都被重新粉刷過了!
“這樣的現場,還有什麽用嗎?”彭帥指指房子問道。
“當然有用。”我四處觀察著現場的地麵。
在剛進門不遠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裏那個曾經淌著血跡的可疑位置。先用尺子測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區域的大概尺寸,然後開始查看擺放在屋內外的東西,尋找大小一致的物品。
“怎麽說?”
“從現場足跡來看,受害人當時剛進家門,且沒有進入裏麵的大廳。當她發現家裏有人,情況不對時,便轉身往外逃,而凶手持刀追至門口,殺害了他們。這個過程中,凶手與受害人的距離由遠及近的,如不是陌生人,受害人不會提前有那麽大的反應!而且,通過對本案的行為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凶手是趁受害人不在家時進入的現場!”
“你說得很有道理!”張法醫笑著說,“可是,從死者熟人著手,都還沒能查出一個人的信息,你突然說出凶手是個陌生人,不知道彭帥會是怎樣的絕望!”
“從絕處逢生嘛!”我說,“既然從死者角度一無所獲,我們不妨換個角度,直接從凶手入手!”
“從凶手從手?!”張法醫驚道,“你的想法真夠大膽!有多大把握?死者的基本情況尚未弄清呢!”
“其實一些細節已經反映了凶手的特征!”
“說來聽聽。”
“從死者的傷勢情況來看,死者的傷口都集中在右前側,凶手應該是個左撇子。而且死者的反抗跡象強烈,似乎經曆了長時間的搏鬥。在死者的手掌上,有主動性抵抗傷,她敢於主動抵抗,說明凶手的對抗能力並不強!”
“按照你分析的特征,滿大街都是嫌疑人!”
“當然,就憑這些照片,誰也無法肯定哪一個是凶手。”我說,“這是因為有些信息還沒有收集完全,我們還需要去一趟現場,也許從那裏可以找到能確定凶手的證據。”
“是不是該帶個羅盤,還有卦什麽的,叫個算命的去看看?”張法醫開玩笑說,“這可是三年前的案子,現場還能有什麽證據!”
“時間並不能掩蓋真相。”我笑著說。
“看來你有些新的發現!”
“在現場地麵的血跡中,有一個圓形的空白區域。——當時在那個地方還擺放了什麽東西!”
“你的意思,是現場有什麽沒被找到?”
“是的。如果我沒猜錯,那東西應該留下了凶手的信息!”
“說實話,領導最喜歡你這樣的思路,誰不想直接就認定犯罪嫌疑人呢?呂局長聽了絕對高興!可你要心理準備,那樣就意味著沒有了退路,得硬著頭皮走下去了!”
“沒有那麽嚴重!”我笑著說,“不過是因事而為罷了。錯了再更正,沒什麽大不了!”
“你確定要另辟蹊徑?”張法醫笑著問我,“呂局長把偵查方向都定好了。——必須得找到陳林秀的家裏人。你這樣反其道而行,彭帥恐怕很難聽你的!”
“試試也無妨!我不是有尚方寶劍嘛!”我笑著說。
第七十三章 欠下的,總得自己去還(四)
當我們把去現場的想法說給彭帥聽時,他果然表示無法理解。
“能給我說說,為什麽要去現場嗎?”彭帥笑著問,“開會時你也聽到了,呂局長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尋找陳林秀的同居男子上,如果我們過多糾纏於現場細節,把時間浪費在細枝末葉上,回頭很難交待啊!”
“有時候,細節恰恰是破案的關鍵!”我說。
“做點實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點?如果能直接從凶手著手,我們早就不用花那麽大力氣繞彎路了!——我們現在對凶手一無所知啊!”
“不是一無所知,而是有的線索被疏忽了!”我說。
“什麽線索?”
“看看這裏。”我把現場照片拿出來給他看,“現場四周牆壁上,塗滿了血液,從形狀看是手掌留下的。這些血印跡有不同大小的三種,而身處現場的隻有三個人,兩個死者,一個凶手!……”
“這能說明什麽問題?”
“說明凶手的手粘過血液!經過如此激烈的傷害過程,凶手不會不在其他物品上留下印跡,以前沒找到這樣的物品,是因為我們沒有留意,或者有一些東西被凶手移開了!”
“凶手事後清理過現場,即使留下什麽也被破壞了!”
“雖然如此,但現場的血跡還是給了我們某些提示——有些東西當時是確實存在的。找到它,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問題是,現在還有可能找得著嗎?”
“有些東西,本質是無法改變的,隻要還有存在的條件,就自然會找得到!”
“但願如你所說!”
彭帥的情緒被我帶動了起來,於是決定親自和我們去一趟現場。
“彭隊長為什麽怕去現場?”去現場時,我調侃著笑問彭帥。
“三年沒有破案,沒臉去別人家裏啊!”彭帥坦承道,“再說,所有的事物都已變動,再去那裏感覺似乎沒有什麽意義!”
途中,我把凶手為陌生人的推斷跟他說了。
“可是,那個小男孩說凶手是‘恐龍叔叔’,而且那個鄰居司機說自己聽到了男子爭吵的聲音,這些是不能忽視的!”彭帥說道,“如果不是熟人,怎麽會有這樣的情況?”
“對於司機的證言,我還是堅持自己三年前的觀點——對別人持有偏見的人未必可信!當然,對此我們得做一個偵查實驗來論證,才能讓人信服!而對於小男孩的來說,‘恐龍叔叔’的稱謂並不代表就有多熟識!”
“那你能解釋凶手是怎樣進入現場的嗎?要知道,現場的門窗可沒遭破壞!”
“現在還無法解釋。但對於這一點,我倒是沒感覺有什麽奇怪,隻要不是銅牆鐵壁,總會有進去的辦法。——千萬別低估了一個人進入封閉空間的能力!”
“這樣的觀點很難讓人理解!”
“那是因為還沒找到印證這樣觀點的客觀事實。”
去到現場,發現房子已經被重新裝修過,很多東西已經不複存在,連牆麵都被重新粉刷過了!
“這樣的現場,還有什麽用嗎?”彭帥指指房子問道。
“當然有用。”我四處觀察著現場的地麵。
在剛進門不遠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裏那個曾經淌著血跡的可疑位置。先用尺子測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區域的大概尺寸,然後開始查看擺放在屋內外的東西,尋找大小一致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