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扔到河裏去了。”
那就意味著,頭顱和菜刀再也無法找到了!
案件的偵破出人意料的順利,以致於我們向潘雲匯報情況時,他有些難以相信。隨之而來的消息也證實了他的懷疑,彭帥那邊反饋消息過來說,韋天恩的指紋沒有比對上,陳林秀被殺案件現場的血手印不是他留下的。而礦洞裏白骨的dna檢驗結果也出來了,跟姍姍的親屬不存在血源關係!也就是說,死者根本就不是姍姍!
當我們質問韋天恩為什麽要說謊時,他說的還是那些模棱兩可的話:“我是在謊言中長大的,靠著謊言生存,已經習慣了欺騙!”
“我不明白你所謂的習慣!”潘雲說,“把所有的事情往自己頭上攬,你是要破罐子破摔嗎?承認自己殺人對你有什麽好處?”
“你們也別再費神了,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
“我希望你能明白,如實反映情況對你以後的處理是有好處的,你要給自己機會!”潘雲試圖讓他看到一些希望。
但韋天恩笑了笑,沒有出聲。
“沒有什麽要解釋的?”潘雲最後問道。
“沒有了。”
第八十五章 凶手的詛咒(三)
根據我國法律,隻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是無法定罪的。更何況,韋天恩所交待的與案件事實並不相符,按照案件的管轄規定,最後隻能把他移交給雲南警方。
我們辦理好手續,把韋天恩送到看守所,等待辦案單位來接人。
在這期間,我們仍沒有放棄對韋天恩的審問,希望能有所突破。——從之前的交待來看,就算不是凶手,他也是知情人!——如果不了解情況,是不會對現場狀況那樣清楚的!
但一直到雲南警方趕到,他都沒有再開口。韋天恩有些視死如歸的態度,讓我們有些失去信心,這樣的人一般很難向別人敞開心扉!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雲南警方來人的那天卻突然哭了,真是讓人意外!
看來,每個人都有自己脆弱的地方,無論這個人表麵看起來多麽強大!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臨行前,潘雲再一次問他。
“能不能讓我死在這裏!”他說,“讓人給收個屍!”
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後,他恨恨地說道:“我詛咒所有的人,詛咒我的親生父母,你們記著,其實冷漠才是凶手!”
被帶走的時候,韋天恩跪在地上,淚流滿麵地朝著家的方向磕了好幾個響頭,頭上磕出了血印。這樣的舉動,他解釋為愧疚——對扶養他的婆婆的愧疚!由此,我們又萌生了新的希望,期望能從他嘴裏得到些什麽情況。希望來源於,毒販韋天恩還是沒有完全泯滅人性!
我們去了一趟韋天恩的老家,調查關於他家裏的一些情況。據知情人反映,韋天恩跟婆婆的感情很好,以前幾乎每個月要回去一次看望老人。但婆婆生病的那兩年,卻很少見他回家,而是由一個女孩子在照顧婆婆,一直到她過世。
最後一次和韋天恩見麵的時候,他已經被判了死刑,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審核。
我們見到他的時候,幾乎不認得了。也許是心理壓力太大,此時的他形容枯槁,臉色憔悴,全然沒有了之前那種乖戾之氣!
見死期不遠,他以說出殺人案真相為條件,要求我們把他的骨灰送回南山老家。他說,本來是打算把遺體賣出去,將所得的錢捐給孤兒院的,但因為人體器官不允許公開叫賣,無法找到買主,於是就打消了這個念頭,隻想把骨灰跟婆婆放在一起。——這樣,也算是可以在地下照顧婆婆,報答她的養育之恩了!
“我對不起婆婆!”他說,“她養我這麽大,從沒報答過她!連死都不能跟她死在一起,她是我這輩子最愧疚的人!……”
我們商量了一下,答應了他的條件,讓他寫一份處理遺體的委托書。
寫完委托,韋天恩的臉上第一次流露出感激的神情,話也變得多了起來!
“其實我知道是誰把我出賣了!”他說,“就是那個鬼旺沒錯吧?兩年前,我來北江市的時候,就被他盯上了!……”
我想到第一次和董建國到“月亮島”歌廳的情形。
“知道那次你們為什麽沒抓到我嗎?——我用毒品收買了他,然後他就自動消失了!”韋天恩有些得意,“但是到後來,他貪得無厭,不斷地索要毒品,最後竟然還悄悄偷走了一大袋子。我放出了話,找到他要剝了他的皮!我想他是因為害怕了,才想到舉報我,讓你們把我抓住!……”
“你們說我是姍姍的男朋友,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她的什麽人!我從小生活在姍姍外婆那個村,和她青梅竹馬一塊兒長大。她那時的境況和我差不多,無父無母,跟著外婆生活。姍姍跟我說,她爸爸死了,媽媽不要她,跟別人走了!因為處境相似,我對她有著特殊的感情,我們彼此間也隻有對方這一個朋友。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決定保護她,不讓別人欺負她!……十四歲那年,為了救她,我從一輛車的輪子下把她推開,自己卻被撞倒了,從此右手落下了殘疾,隻能使用左手!從那時開始,姍姍就覺得虧欠了我的,處處照料著我,以致於後來,讓我感覺越來越離不開她。我也知道那不是愛,但就是無法沒有她!長大後,因為手的原因,我一直找不到工作,靠姍姍唱歌過日子。那段時間我很迷茫,後來就沾上了賭,每天隻能在賭桌上消磨時間。賭博那東西,一陷進去就無法自拔了,越贏越想賭,越輸也越想賭!到最後,我輸掉了不少錢,天天被人逼著還債,都是姍姍想辦法幫我還的!……”
“姍姍在外麵借高利貸,你知道嗎?”我打斷他的話。
“開始不知道,後來見到有人逼她要債,我才明白過來。”韋天恩抬頭看看我,應該是在疑惑我是怎麽知道的,“之前以為都是她唱歌賺的錢!”
“繼續說下去!”我對他說。
“後來,婆婆得了絕症,情況就更糟糕了!為了籌錢給她治病,我想盡了所有的辦法,甚至連賣器官的心都有過!在這之前,一直是姍姍出錢出力地照顧婆婆,我也知道她很辛苦,不想那樣拖累她!……我當時心裏想,隻要有錢什麽事都願意幹!正是那個時候,鬼旺為姍姍欠‘疤哥’高利貸的事當中間人,我就認識了他。他有一次跟我說,有人讓他幫忙找一個殺手,定金二十萬,承諾事後再給二十萬!我從沒見過那麽多錢,當時頭腦一發熱,就答應自己去!後來,鬼旺給了我定金,把我帶到一座房子旁,告訴我要殺的人就在房子裏,還給了我一把鑰匙,說是房門鑰匙。
我在房子附近觀察了很久,那裏麵住著一家三口,男主人很少在家,平常隻有母子倆。因為沒做過那樣的事,我遲遲下不了動手的決心!但鬼旺那邊催得很急,讓我不得不決定趁那母子倆晚上在家的時候動手。沒想到,幾天後鬼旺讓我退還定金,說不用我動手,委托人已經叫別人辦妥了。我明白他們另外叫人動了手,當時想著要給婆婆交醫藥費,於是就撒謊說錢花光了!他們也沒有堅持要我退錢,而是說隻要答應了他們一個條件,可以不還錢!……”
“什麽條件?”我問。
第八十六章 凶手的詛咒(四)
“讓我承認自己動手殺了人。”韋天恩說道,“他們故意把線索指向我,如果有一天你們查到這裏,就由我站出來頂罪!”
“二十萬換一條命?按照你的買賣原則,這恐怕不是等價的吧?”我笑著問他。
“我就一條命,你們總不會把我槍斃兩次吧!”他也笑了,“本來販毒就夠死刑了,還白撿了二十萬,對我來說並不吃虧!”
“他們為什麽要殺那房子裏的人?”潘雲問。
“這個不清楚,沒人跟我說原因。”
“他們殺了幾個人?房子裏的男主人去哪裏了?”潘雲問。
“聽說死的隻有母子倆,其他人就不清楚了,我隻是按照他們的吩咐描述殺人過程!”
“繼續講下去!”
“已經講完了,全部事情就是這樣的!”
“為什麽要承認殺了姍姍?”
“這是為了她好,我不這樣做,她就會很危險!”
那就意味著,頭顱和菜刀再也無法找到了!
案件的偵破出人意料的順利,以致於我們向潘雲匯報情況時,他有些難以相信。隨之而來的消息也證實了他的懷疑,彭帥那邊反饋消息過來說,韋天恩的指紋沒有比對上,陳林秀被殺案件現場的血手印不是他留下的。而礦洞裏白骨的dna檢驗結果也出來了,跟姍姍的親屬不存在血源關係!也就是說,死者根本就不是姍姍!
當我們質問韋天恩為什麽要說謊時,他說的還是那些模棱兩可的話:“我是在謊言中長大的,靠著謊言生存,已經習慣了欺騙!”
“我不明白你所謂的習慣!”潘雲說,“把所有的事情往自己頭上攬,你是要破罐子破摔嗎?承認自己殺人對你有什麽好處?”
“你們也別再費神了,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
“我希望你能明白,如實反映情況對你以後的處理是有好處的,你要給自己機會!”潘雲試圖讓他看到一些希望。
但韋天恩笑了笑,沒有出聲。
“沒有什麽要解釋的?”潘雲最後問道。
“沒有了。”
第八十五章 凶手的詛咒(三)
根據我國法律,隻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是無法定罪的。更何況,韋天恩所交待的與案件事實並不相符,按照案件的管轄規定,最後隻能把他移交給雲南警方。
我們辦理好手續,把韋天恩送到看守所,等待辦案單位來接人。
在這期間,我們仍沒有放棄對韋天恩的審問,希望能有所突破。——從之前的交待來看,就算不是凶手,他也是知情人!——如果不了解情況,是不會對現場狀況那樣清楚的!
但一直到雲南警方趕到,他都沒有再開口。韋天恩有些視死如歸的態度,讓我們有些失去信心,這樣的人一般很難向別人敞開心扉!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雲南警方來人的那天卻突然哭了,真是讓人意外!
看來,每個人都有自己脆弱的地方,無論這個人表麵看起來多麽強大!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臨行前,潘雲再一次問他。
“能不能讓我死在這裏!”他說,“讓人給收個屍!”
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後,他恨恨地說道:“我詛咒所有的人,詛咒我的親生父母,你們記著,其實冷漠才是凶手!”
被帶走的時候,韋天恩跪在地上,淚流滿麵地朝著家的方向磕了好幾個響頭,頭上磕出了血印。這樣的舉動,他解釋為愧疚——對扶養他的婆婆的愧疚!由此,我們又萌生了新的希望,期望能從他嘴裏得到些什麽情況。希望來源於,毒販韋天恩還是沒有完全泯滅人性!
我們去了一趟韋天恩的老家,調查關於他家裏的一些情況。據知情人反映,韋天恩跟婆婆的感情很好,以前幾乎每個月要回去一次看望老人。但婆婆生病的那兩年,卻很少見他回家,而是由一個女孩子在照顧婆婆,一直到她過世。
最後一次和韋天恩見麵的時候,他已經被判了死刑,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審核。
我們見到他的時候,幾乎不認得了。也許是心理壓力太大,此時的他形容枯槁,臉色憔悴,全然沒有了之前那種乖戾之氣!
見死期不遠,他以說出殺人案真相為條件,要求我們把他的骨灰送回南山老家。他說,本來是打算把遺體賣出去,將所得的錢捐給孤兒院的,但因為人體器官不允許公開叫賣,無法找到買主,於是就打消了這個念頭,隻想把骨灰跟婆婆放在一起。——這樣,也算是可以在地下照顧婆婆,報答她的養育之恩了!
“我對不起婆婆!”他說,“她養我這麽大,從沒報答過她!連死都不能跟她死在一起,她是我這輩子最愧疚的人!……”
我們商量了一下,答應了他的條件,讓他寫一份處理遺體的委托書。
寫完委托,韋天恩的臉上第一次流露出感激的神情,話也變得多了起來!
“其實我知道是誰把我出賣了!”他說,“就是那個鬼旺沒錯吧?兩年前,我來北江市的時候,就被他盯上了!……”
我想到第一次和董建國到“月亮島”歌廳的情形。
“知道那次你們為什麽沒抓到我嗎?——我用毒品收買了他,然後他就自動消失了!”韋天恩有些得意,“但是到後來,他貪得無厭,不斷地索要毒品,最後竟然還悄悄偷走了一大袋子。我放出了話,找到他要剝了他的皮!我想他是因為害怕了,才想到舉報我,讓你們把我抓住!……”
“你們說我是姍姍的男朋友,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她的什麽人!我從小生活在姍姍外婆那個村,和她青梅竹馬一塊兒長大。她那時的境況和我差不多,無父無母,跟著外婆生活。姍姍跟我說,她爸爸死了,媽媽不要她,跟別人走了!因為處境相似,我對她有著特殊的感情,我們彼此間也隻有對方這一個朋友。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決定保護她,不讓別人欺負她!……十四歲那年,為了救她,我從一輛車的輪子下把她推開,自己卻被撞倒了,從此右手落下了殘疾,隻能使用左手!從那時開始,姍姍就覺得虧欠了我的,處處照料著我,以致於後來,讓我感覺越來越離不開她。我也知道那不是愛,但就是無法沒有她!長大後,因為手的原因,我一直找不到工作,靠姍姍唱歌過日子。那段時間我很迷茫,後來就沾上了賭,每天隻能在賭桌上消磨時間。賭博那東西,一陷進去就無法自拔了,越贏越想賭,越輸也越想賭!到最後,我輸掉了不少錢,天天被人逼著還債,都是姍姍想辦法幫我還的!……”
“姍姍在外麵借高利貸,你知道嗎?”我打斷他的話。
“開始不知道,後來見到有人逼她要債,我才明白過來。”韋天恩抬頭看看我,應該是在疑惑我是怎麽知道的,“之前以為都是她唱歌賺的錢!”
“繼續說下去!”我對他說。
“後來,婆婆得了絕症,情況就更糟糕了!為了籌錢給她治病,我想盡了所有的辦法,甚至連賣器官的心都有過!在這之前,一直是姍姍出錢出力地照顧婆婆,我也知道她很辛苦,不想那樣拖累她!……我當時心裏想,隻要有錢什麽事都願意幹!正是那個時候,鬼旺為姍姍欠‘疤哥’高利貸的事當中間人,我就認識了他。他有一次跟我說,有人讓他幫忙找一個殺手,定金二十萬,承諾事後再給二十萬!我從沒見過那麽多錢,當時頭腦一發熱,就答應自己去!後來,鬼旺給了我定金,把我帶到一座房子旁,告訴我要殺的人就在房子裏,還給了我一把鑰匙,說是房門鑰匙。
我在房子附近觀察了很久,那裏麵住著一家三口,男主人很少在家,平常隻有母子倆。因為沒做過那樣的事,我遲遲下不了動手的決心!但鬼旺那邊催得很急,讓我不得不決定趁那母子倆晚上在家的時候動手。沒想到,幾天後鬼旺讓我退還定金,說不用我動手,委托人已經叫別人辦妥了。我明白他們另外叫人動了手,當時想著要給婆婆交醫藥費,於是就撒謊說錢花光了!他們也沒有堅持要我退錢,而是說隻要答應了他們一個條件,可以不還錢!……”
“什麽條件?”我問。
第八十六章 凶手的詛咒(四)
“讓我承認自己動手殺了人。”韋天恩說道,“他們故意把線索指向我,如果有一天你們查到這裏,就由我站出來頂罪!”
“二十萬換一條命?按照你的買賣原則,這恐怕不是等價的吧?”我笑著問他。
“我就一條命,你們總不會把我槍斃兩次吧!”他也笑了,“本來販毒就夠死刑了,還白撿了二十萬,對我來說並不吃虧!”
“他們為什麽要殺那房子裏的人?”潘雲問。
“這個不清楚,沒人跟我說原因。”
“他們殺了幾個人?房子裏的男主人去哪裏了?”潘雲問。
“聽說死的隻有母子倆,其他人就不清楚了,我隻是按照他們的吩咐描述殺人過程!”
“繼續講下去!”
“已經講完了,全部事情就是這樣的!”
“為什麽要承認殺了姍姍?”
“這是為了她好,我不這樣做,她就會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