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一點的動物,一般都不吃同類,但危機時刻例外。人還是猿的時候,估計也是這樣,變成人之後,有了更為複雜的情感,尤其是有了文化,從道理上講,就更不能同類相食了,除非是為了跟征服有關的宗教祭祀的需要。所謂原始部落中的食人族,其實就是這麽回事。


    中國號稱文明古國,自認文化最優。周邊的民族,如果不被征服的話,隻有向慕教化的資格。但是,國人相食的曆史,卻跟文明史差不多長久。春秋以前的曆史記錄過於簡單,不曾提到這樣的事情,春秋以來稍微複雜一點的曆史,就有這樣的記載。春秋攻戰,圍城時間長一點,裏麵的人斷糧了,就會“易子而食”,即互相交換孩子吃。魯迅先生的小說《狂人日記》,說中國的曆史就是吃人的曆史,從這個意義上說,不是沒有道理。


    把人說成是兩腳羊,是為了吃的方便。這個說法,據說最早起於五代。五代時戰亂不已,殺人盈野,跋扈的軍人一旦沒有了糧食,就吃人。為了解決軍糧儲存問題,殺人做糧,曬成幹肉,把人呼為兩腳羊。其中,老瘦的呼為“饒把火”,少年婦人呼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其實,殺人做軍糧,西晉末年匈奴人和鮮卑人就幹過,掠來大批年少的婦人,一路奸淫一路殺掉吃了,但卻沒有想出兩腳羊的名目。五代時的戰亂,主要是漢人之間的內戰,漢人比匈奴人和鮮卑人有文化,吃人吃得有講究。到了北宋靖康之後,金人南侵,天下大亂,北方再度人相食,五代時的說法再度流行。人們一邊吃著人,一邊談論著羊。再到後來,明末張獻忠屠川,人相食,還是把人說成兩腳羊。


    人畢竟是人,人吃人,感覺怎麽說也不舒服。把人說成兩腳羊,這個心理障礙就小多了。但仔細想想,這樣的掩飾比起赤裸裸地吃人更加慘無人道,在無人道之中,還多了一點虛偽。說起來,人類曆史是文明史,但每逢戰亂,這樣反文明、不人道的故事,卻總是由人自己製造出來。過去的曆史,無論中外,這樣的慘劇其實都難以避免。隻是曆史的書寫者每每一筆帶過,更多地喜歡說那些光輝燦爛的事兒。結果流傳下來,再忠實的曆史,也隻是記錄了該記錄的一半內容。人性的弱點,不止是喜歡做壞事,而且喜歡掩飾人所做過的最壞、最惡的事。人能做出來的罪惡,有的時候人往往難以麵對,因為自己的神經難以負荷。麵對不了,就隻好忽略,即使神經最堅強的史學家,在直麵人類自己做的惡的時候,有時也難免精神崩潰。


    人類社會的存在,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和工具。但這樣人文主義的命題,直到人類社會晚近的曆史才被提出來。此前的人,不是實現神的目的的工具,就是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具有文明素養、從小接受教育的人們,一直被教育著,人的存在是為了神的榮耀,或者忠君愛國的需要。人犧牲自己,如果是為了人以外的目的,往往是要被無限推崇的。中國曆史上,無數的忠臣義士,無數的義夫節婦,沒有一個人的死是為了自己,都是為了某種理念,而這理念跟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無關。即使孟子所謂的民為邦本,也無非是說,民是國家賴以存在的資本和資源,跟對人的生命的尊重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所以,戰爭來了,少殺的人,是出於對資源珍視的聰明人,而濫殺的人,則是缺乏頭腦的莽夫。被驅使殺人的人和被殺的人,都是工具,實現野心家野心的工具。唐朝安史之亂中,張巡守睢陽,殺了自己的小妾做軍糧,對於唐朝天下,固然是忠臣義士,但對於被殺的女子,不過是屠夫禽獸而已。


    既然人無非是工具,國家的工具,大人物的工具,那麽在極端情況下,被人殺掉做了糧食,也不過是工具的最後實現。也可以說,在我們不好意思書寫的那一半隱秘的曆史中,人其實一直是被視為兩腳羊的,所分別的,隻是有些被吃了,有些沒有被吃,有些則暫時在吃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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