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經常陷入非理性行為之中:我們打鬥、發動戰爭、殺戮、自殘、目光短淺、睚眥必報……我們會因為欲求沒有得到滿足而采取行動,我們會虐待我們的配偶,還會忽視我們的孩子。我們時而情緒化、大肆發泄,時而又回歸刻板。我們言行不一,忽視證據,妄下結論,相信無稽之談,自欺欺人。我們才是自己最大的敵人。


    在人類非理性行為背後隱藏著兩個既存在交互關係又有內在聯係的動力因素,這兩個動力因素就是本章的主題:


    ■人類的自我中心,人類自然傾向於自我中心地、從自己的角度去觀察世界萬物(《韋伯斯特新世界詞典》)。


    ■人類的社會中心,可以簡單地定義為群體的自我中心。要界定群體的自我中心,我們可能需要參照《韋伯斯特新世界詞典》上有關自我中心的定義,用群體自我中心代替自我中心。它認為:社會意識指的是人類的自然傾向,人類自然地以所在的群體為中心、以自身群體的角度去觀察世界萬物。


    人類自我中心有兩個基本傾向:


    (1)傾向於自我服務,追求個人良好感覺,卻總是自私地以犧牲他人的利益和需求為代價。


    (2)傾向於堅持自我信念。


    第一種動力因素是自我中心,它是一種思想上的僵化。它常常將非理性信念視為理性的。


    第二種動力因素是社會中心思想,這是自我中心的延伸。人類是群居動物,很大程度上受群體影響,並在群體中長大。大多數人基本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都關注自己,所以最終形成的群體也會是群體自我中心的。自我中心和群體中心造成的結果是,大多數人都是自私的、僵化的、服從群體意識的,並認定自己的信念和所屬群體的思想是正確的。


    社會中心思維是自我中心的直接延伸,它從根本上源於自我中心的兩種基本思想傾向:


    (1)尋求滿足自身或自身所在群體的欲望,而不去考慮其他人的權利與需求。


    (2)使群體的信念和行為合理化(不論這信念和行為是否荒謬)。


    社會中心思想假定人類存在自我中心傾向,而群體中的自我中心正是自私的源頭。組織基本隻會接納組織內的群體,而拒絕組織之外的群體。這在各種社會衝突、懲罰以及報複中十分常見。同時,它也是許多戰爭和犯罪的根本原因。它使一些(享受特權的)人麵對他人的苦難無動於衷,也使得群體中的一些人(精英)對另一些人(平民百姓)進行操縱。


    思考一下街頭幫派和國家之間的相似性。黑幫集團追求的目標是非理性的,用暴力解決與其他幫派之間的爭執。如果非要指出他們行為中的合理性的話,隻有從片麵服務自身群體的角度,我們才能說這些行為是合理的。相似地,一國頻繁入侵其他國家,同樣也隻能從片麵的國家利益至上的角度來看,這些行為才是合理的。這兩個例子之間的差異很小,但是前者遭到了社會譴責,而後者卻得到了社會支持。


    總之,人生於群體,融入群體,在這個過程中發展出群體中心。群體中心者的人很少提出異議,很少考慮自身,也很少注意到自己的盲從與非理性。人類都是自私自利的,並且總是從他們所屬群體的角度來看待世界。自我中心和群體中心意識都是理性思維發展過程中的巨大障礙,在我們的意識中,我們根本覺察不到兩種傾向的非理性。除非我們能完全意識到這兩種傾向並克服它們,否則我們的理性是不能得到充分發展的。我們將在本章的最後一部分進一步闡述這些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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