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可以呈現為三種形式為:兩種是真實的客觀,另一種則是虛假的客觀。我們將在下麵的篇幅中探討這些“客觀”形式。


    1.思想上謙遜的客觀


    第一種客觀形式是基於思想謙遜的客觀,也就是承認我們的無知。因此,一個批判性的新聞受眾知道獲得一則信息與判斷這則信息的真偽之間是有區別的。他們知道新聞中呈現的事實未必就是真正的事實,也許是宣教、誤傳、曲解或真假參半的信息。了解到這些,批判性新聞受眾就會意識到他們在新聞中了解的信息並不等於自己知道了事實,他們就會放棄原有觀念,以嚐試性的態度吸收不同信息來不斷接近事實(這可能對也可能不對)。這就像具有批判性思維的陪審員不會根據案件一方的觀點就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一樣。


    不幸的是,思想謙遜是人身上罕見的品質。世界上大多數人每日接收到的僅是有限範圍的觀點,對人們影響最大的也是自身文化中的主導觀點。因此,人們常常認為自己掌握了真相,而這種自信其實正好證實人們不具有“客觀性”的證據。許多人並不知道什麽是思維謙遜,更不會努力去做到思維上的謙遜。


    2.公正的客觀,多角度思考


    第二種形式的客觀是優於第一種形式的。要做到公正和多角度思考首先要做到思維謙遜,其次在解決問題時從多種互為衝突的角度進行大量的推理。這種客觀與洞察理解重要事實以及大規模衝突的複雜性和多麵性有關。擁有此項客觀能力的人可以對事件有多方麵的洞見。他們能夠權衡不同角度的利弊,樂於扮演質疑者的角色,但是決不會為了質疑而質疑。他們反對政黨路線、社會中心的心態以及思想的同化一致。他們在思想上是獨立的、鍥而不舍的,並且具有整合性的思維特征。


    3.詭辯的客觀


    第三種形式的客觀是“詭辯”的客觀。這種客觀是人們在學習新的觀點時,有著強烈動機來捍衛預設觀點造成的。這種心理狀態在一些人中很普遍,這些人常常為了獲得金錢(和提高名望)而為強權利益辯護。為預設觀點、經濟利益辯護的誘惑是十分巨大的,因為這裏常常涉及金錢、地位和名望。通常來講,律師、政客和公共關係專家常常扮演這樣的角色。


    許多國家的新聞評論員也常常扮演這一角色。他們評論的立場和受眾的世界觀是一致的。受眾也會根據評論員的觀點是否反映了主流觀點來評判這些評論員是否達成了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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