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法入睡。


    仿佛那環衛女工血淋淋地站在床邊,伸出手扯蓋在我身上的被子,喉嚨裏發出淒厲的聲音:“救救我,救救我——”


    我的雙手死死地抓住被子,渾身發抖。


    內心充滿了恐懼和愧疚。


    你別說我是好人,你說我好人就是在罵我。


    因為我起了殺心。


    我手機裏有那個年輕人的照片,也有那輛紅色寶馬車,車牌也可以看得清楚。我想,找到這隻兔子不會很難。


    可是,真正找起來,卻不是件容易之事,要在這個千萬人的大都市找出那輛車,那隻兔子,猶如大海撈針。


    你說什麽?


    報警?


    我沒有報警,也不想報警。


    為什麽?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反正我不會報警。


    我要捉到那隻兔子,他逃不出我的手心。


    一天抓不到那隻兔子,我就不得安寧,內心焦慮。我吃不香,睡不著,腦海裏總是浮現出環衛女工血肉模糊的屍體,耳邊總是響起她絕望的呼救聲。我成天開著車,在這個城市的每個地方搜尋著那輛紅色寶馬跑車。那天,我買了一份晚報,晚報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登了則懸賞目擊者的啟事,看完後,我把這份報紙扔進了垃圾桶。我要拿著這份報紙到警局,再出示手機上的照片,我就可以領到一筆錢,警察也很快會抓到他,可是我沒有這樣做。


    我不在乎那點錢。


    也怕引火燒身。


    但是,我不能讓那隻兔子逃脫,否則我生不如死。在沒有抓住那隻兔子的日子裏,我備受煎熬。我沉溺在灰暗痛苦的境地裏不能自拔,我罵自己是坨狗屎,我用刀子劃自己的肚皮,發誓要抓不到那隻兔子,就剝自己的皮,抽自己的筋。那兔子明顯是在玩我,在侮辱我的智商,在和我捉迷藏。也許,他知道我在找他,他正躲在某個不見天日的洞穴裏,冷笑著說:“花榮,你他媽來抓我呀,來抓我呀,你這個笨蛋。”


    有時,我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人來到蓮花路,站在女環衛工人被碾死的地方,和她說話。我說:“你在嗎。”我感覺有人站在身後,朝我脖子上吹了口氣,冰涼。女人淒涼的聲音:“我在,我一直在這裏,從來就沒有離開過。”我說:“你恨我嗎?”女人說:“不恨。”我顫抖著說:“你為什麽不恨我。”女人說:“我恨你做什麽,又不是你害死我的。”我渾身發冷:“可是我完全可以站出來救你的,也可以說,我是幫凶。”女人說:“和你沒有關係,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說:“有關係,有關係——”女人不說話了。我回過頭,什麽人也沒有,隻有一縷輕煙飄散。我本來想讓她說恨我的,這樣我心裏會好受些,可是,她竟然說不恨我,這不是蔑視我嗎?原來連鬼也瞧不起我,無視我,仿佛我是空氣,根本就不存在。


    為什麽從小到大,我都被人無視。


    死鬼,你不能這樣無視我的存在,我就是漂浮在世間的一個無足輕重的影子,也要抓住那隻可惡的兔子,證明我的存在。


    我相信運氣。


    每個人都有他的運道,不可逆轉。


    不要相信有什麽辦法可以改變命運。


    命運之神終究還是垂青了我。


    事情發生一個多月後的那個寒冷之夜,我發現了一輛紅色寶馬跑車的影子。我送一個客人到東方大學,那個客人是東方大學的教授,送完他後,我在校門口看到了那輛車。一看那車牌,內心禁不住狂喜,這就是那輛肇事的紅色寶馬跑車,而坐在車上駕駛位置上的人就是那個年輕人,打死我也忘不了他那張圓圓的娃娃臉。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這隻兔子肯定是在等人。


    我把車開到不遠處停了下來,盯著他。


    我想,隻要被我盯上,他就插翅難飛了。


    我心裏有些得意,也有些緊張。


    兔子果然是在等人,不一會,從大學校門裏走出一個姑娘。姑娘上了兔子的車後,兔子就開動了車。我跟在他後麵。兔子的車開得猛,像是在和誰飆車,又像是在炫耀他的車好,反正這小子肆無忌憚,殺了人還如此張狂,仿佛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我緊緊地咬住他,這時才知道好車和普通車的區別,好幾次差點被他甩掉。


    兔子的紅色寶馬跑車停在了一個酒吧前麵的馬路邊。


    他和那個姑娘下了車,進了那個叫“野鳥”的酒吧。


    那個晚上,我也不想去拉活了,準備等在這裏。


    我把車停在了對紅色寶馬跑車一目了然的地方,點燃了一根煙。我夾著香煙的手指微微顫抖,那是我手癢所致,每次想到要剝兔子的皮,我的手就出奇的癢,手指就會微微顫抖,這是童年養成的習慣,無法改變。


    有人在敲車窗玻璃,發出沉悶的響聲。


    我扭頭看著一張卑劣的臉,臉上全是橫肉。我心裏咯噔一聲,是不是兔子知道了我在跟蹤他,找個狠角色來收拾我。我可不是沒見過世麵的人,很快冷靜下來。我降下車窗玻璃,說:“你幹什麽?”


    滿臉橫肉的人竟然有點口吃:“停,停,停車費。”


    媽的,原來是收停車費的,嚇了老子一跳。


    我沒好氣地說:“多少錢?”


    他說:“十,十塊錢,停,停,一,一個晚上。”


    我說:“這麽貴呀。”


    他說:“嫌,嫌貴,就,就把,把車開走。”


    小鬼難纏,他是吃定我了。我拿出一張十元的鈔票,遞給他。他給了我一張打印好的收據,然後就一搖一晃地走了,原來他是個瘸子。


    我不知道兔子什麽時候才能出來。


    等待變得異常漫長和焦慮。


    我想像著一隻鑽進洞穴的野兔,這隻野兔會不會從另外一個洞口逃走,而是成了故事裏那個守株待兔的傻瓜?我告訴自己,這不可能,隻要那輛紅色的寶馬跑車還在,兔子就跑不掉。


    一直等到淩晨2點,兔子還沒有出來。


    我接到了地獄狂歡娛樂城那幾的小姐的電話,要我去送她們回家了。我很果斷地告訴她們,今夜我不可能去接她們了。打電話的那個小姐說:“你怎麽回事,我們可是你的老客戶了呀,怎麽能夠放我們鴿子呢。”我朝她說軟話:“真的對不起,今夜情況特殊,你們打車回去吧。”她氣惱地說:“現在什麽時候,天又這麽冷,出租車有多難打呀。”我說:“總歸會有車的,你們就原諒我這一回吧,我不是故意不去接你的,我的確有很要緊的事情在辦。”她說:“什麽要緊事呀,連錢都不賺了,你說來聽聽,如果我們認為你的事情真的很要緊,那麽我們就饒了你這一次。”我想了想說:“如果你和一個客人出去過夜,正好在做那事,突然有個客人打電話讓你去和他過夜,你會去嗎?”那小姐笑出了聲,說:“靠,你早說呀,不就是在玩女人嘛,還什麽重要的事情。你他媽的繼續幹吧,我們饒了你了。對了,以後想幹找我們好了,還不要給現錢,直接在車錢裏扣不就得了,你找誰幹還不是幹,我們都是熟人,對你服務還會周到些。”我說:“好吧,那就這樣吧。”


    剛剛掛掉電話,我就看到兔子和那個姑娘從酒吧裏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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