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在1999年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博客的使用者已經不再限於賈斯汀·霍爾這種離經叛道和愛出風頭的人了,博客的內容也不隻是關於生活和幻想的個人日記。博客已經成為一個麵向自由評論家、公民記者、律師、政治活動家和分析師的平台。盡管如此,博客仍然存在一個問題:獨立博客的發布和維護需要一定的編程技術和服務器的支持。營造簡單的用戶體驗是創新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成為一個能夠顛覆出版行業和解放公眾話語的全新媒體之前,博客需要變得更加簡單易用,能夠變得像“在這裏輸入文字之後按下那個按鈕”那麽簡單。埃文·威廉姆斯(ev williams)就在這個時候登場了。


    埃文·威廉姆斯在1972年出生於內布拉斯加州的克拉克斯,這是一個人口隻有374人的小村莊,他的家就在這個村莊邊上的一個種滿玉米和大豆的農場裏麵。他小時候是一個經常沒有玩伴的削瘦、靦腆的男孩,他從來都不會外出打獵或者玩橄欖球,這讓他顯得有點不合群。但他喜歡玩樂高積木、製作木製滑板和拆卸摩托車。在做完灌溉的農活之後,他會長時間坐在自家的綠色拖拉機上,一邊眺望遠方,一邊做白日夢。“書籍和雜誌是我了解外麵世界的窗口,”他回憶道,“我們家人幾乎從來沒有出過遠門,所以我哪裏都沒有去過。”66


    雖然他小時候家裏沒有電腦,但是在1991年進入內布拉斯加大學之後,他發現了在線服務和電子公告欄的世界。他開始閱讀自己能找到的所有關於互聯網的內容,甚至訂閱了一份關於電子公告欄的雜誌。從大學輟學以後,他決定成立一家公司,準備向本地的商人銷售一些講解互聯網知識的光盤。他在自己的地下室裏用一台借來的攝影機進行拍攝,但是他最後拍出來的視頻看起來就像是免費公映的低成本影片一樣,所以它們根本賣不出去。他隨後到加州尋求發展,並在技術出版社奧萊利媒體(o’reilly media)找到了一份初級文案的工作。他在那裏展現了自己不願受人約束的性格——他在發給全體員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明確表示,自己拒絕為公司的一款產品撰寫宣傳材料,因為它“一文不值”。


    威廉姆斯是一個天生的連續創業者,所以他總是忍不住想要開辦自己的公司。1999年年初,他和一位精明能幹的女士梅格·胡裏安(meg hourihan)共同成立了一家叫作pyrabs的公司(他們兩人曾經短暫交往過一段時間)。跟當時紛紛湧入互聯網創業大潮的其他人不一樣,他們關注的是互聯網最初的用途:在線協作。pyrabs的產品是一套基於萬維網的應用軟件,團隊成員可以將這套軟件用於共享項目計劃、待辦事項列表和共同創建的文檔。威廉姆斯和胡裏安發現他們需要一個簡單的方法來共享一些偶然的靈感和有趣的內容,於是他們開始使用一個小型的內部發布網站,他們把這個網站稱為“stuff”。


    在這個時候,一直對雜誌和刊物情有獨鍾的威廉姆斯已經開始閱讀博客。但是他閱讀的不是像霍爾的個人日記這樣的東西,他關注的是一些率先實踐嚴肅網絡新聞的科技評論人,比如戴夫·維納(dave winer),他的網站scripting news是最早出現的博客之一,他還為這個網站設計了一種xml聯合格式。67


    威廉姆斯有一個叫作“evhead”的個人主頁,他會在其中的一個欄目發布一些不斷更新的筆記和評論。跟當時的其他人一樣,如果要在個人主頁上添加這樣的日誌,他就必須手動輸入每一條內容,然後使用html代碼將這些內容更新到網頁上。為了使這個過程變得更加快速流暢,他編寫了一個簡單的軟件腳本,這個腳本可以將他的文章自動轉換為合適的格式。這個小技巧改變了使用效果。“我可以將自己的想法輸入到一個表格裏麵,這些想法在幾秒鍾之後就會出現在我的網站上麵,這完全改變了我的操作體驗。這東西能夠通過自動化流程完全改變我的工作模式。”68 他很快就開始思考這個小小的插曲能否成為一個獨立的產品。


    創新的一個基本要點是保持專注。威廉姆斯明白他的第一家公司失敗的原因——他想做的東西太多了,但是到頭來一件東西都沒有做成。曾經擔任管理顧問的胡裏安是一個非常固執的人,她認為雖然威廉姆斯的博客腳本工具確實不錯,但它充其量隻是一個分散注意力的東西,永遠都不可能成為一個商業產品。威廉姆斯起初沒有反對這個意見,但是他在1999年3月悄悄注冊了“blogger”這個域名。他無法抗拒把它做成產品的誘惑。“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專注於產品的人,我總是在思考關於產品的事情,而我認為這個博客腳本工具將會是一個非常棒的產品。”同年7月,他在胡裏安休假期間瞞著她將blogger作為一個獨立產品發布了。他遵循的是創新的另外一個基本要點:不要過分專注。


    休假歸來的胡裏安在發現了這件事之後開始大吵大鬧,並以辭職作為威脅。除了他們兩人以外,pyrabs當時隻有另外一位員工,所以他們沒有餘力去開展其他的業務。“她當時氣瘋了,”威廉姆斯回憶道,“不過我們最終讓她信服了這個產品的價值所在。”它確實是一個有價值的產品。blogger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裏吸引了大批忠實用戶,威廉姆斯也因此成為2000年3月的西南偏南(south by southwest)大會上的一位明星人物,盡管他當時在台上表現得沉默寡言且格格不入。截至當年年底,blogger的賬戶數量已經達到10萬個。


    然而,這個產品卻未能帶來收入。威廉姆斯一直堅持免費提供blogger的服務,希望通過這種做法來吸引部分用戶購買pyra的應用。但是到了2000年的夏天,他基本上已經放棄了pyra產品。因為當時正值互聯網泡沫破滅期,所以籌集資金對他們來說並非一件易事。威廉姆斯和胡裏安之間長期緊張的關係更是每況愈下,在他們的辦公室裏麵經常會出現兩人互相叫囂的情景。


    2001年1月,pyrabs的資金危機已經迫在眉睫。急切需要購買新服務器的威廉姆斯向blogger的用戶發起了一場募捐活動。威廉姆斯最終籌集到了近17 000美元的資金,這筆資金雖然可以解決購買新硬件的問題,卻不足以支付員工的薪水。69 胡裏安要求威廉姆斯讓出首席執行官的職位,否則她將會辭職,威廉姆斯拒絕了這個要求。“我在本周一從我自己參與創辦的公司辭職了,”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寫道,“我到現在仍止不住地哭泣。”70 當時其他6位員工也一同離開了。


    威廉姆斯在自己的博客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後來隻剩一個人》的長文。“我們的資金已經枯竭,我的團隊又離我而去……過去兩年對我而言是一段漫長、艱難、刺激、痛苦而富有教育意義的旅程,我也從中收獲了很多。”雖然隻剩下他一個人孤軍奮戰,但他發誓自己會繼續維持這項服務。他在文章的末尾加上了一段附言:“如果有人願意暫時和我共享一部分辦公空間,請聯係我。我可以通過節約成本來維持公司的運營。”71


    到了這種時候,大多數人也許已經放棄了。他沒有租用場地的資金,沒有維持服務器運作的人員,也沒有任何獲得收入的希望。他還要麵對來自離職員工的人身攻擊和法律起訴,以及隨之而來的大筆律師費用。“這個故事顯然就是我解雇了自己的全部朋友,我沒有賠償他們的損失,然後接管了整家公司,”他說,“這真的很糟糕。”72


    然而,根植於威廉姆斯的性格深處的是農夫的耐心和創業者的固執。他對挫折有著異乎常人的免疫能力,所以他堅持下來了——他在不斷試探堅持和愚蠢之間的模糊界線,而且在麵對接踵而至的問題時,他仍然能夠保持平靜。他可以在自己的公寓裏麵獨自支撐整家公司,也可以獨自維護服務器和編寫代碼。“我基本上已經轉入了地下活動,我所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維持blogger的運營。”73 雖然他的收入基本為零,但是他能夠設法將成本保持在同一水平上。正如他在博客上所寫的:“事實上,我的狀態出奇的好。我的心態很樂觀(我一直都很樂觀),而且我有非常非常多的想法(我一直都有很多想法)。”74


    有人對威廉姆斯的情況表示同情,並向他伸出了援手,其中最重要的援助來自丹·布裏克林,這是一位備受尊敬和樂於助人的技術業界領袖,他曾經參與開發了第一款計算機表格程序visicalc。“我不希望blogger隨著互聯網產業的崩潰而消失。”布裏克林如是說。75 在讀到了威廉姆斯的求助文章之後,他向對方發郵件表示自己可以提供幫助。居住在波士頓的布裏克林當時正好要前往舊金山參加一場奧萊利大會,所以他們約定了一次會麵。在會場附近的一家壽司店裏,布裏克林給威廉姆斯講了自己的一個故事:幾年前,他自己的公司也出現了危機,他在這時遇到了蓮花公司(lotus)的米奇·卡波爾(mitch kapor)。雖然他們之間是競爭對手的關係,但是他們都有著同樣的黑客協作精神,於是卡波爾向他提出了一項交易,從而幫助他渡過難關。布裏克林後來成立了一家開發網站出版係統的公司trellix。為了傳遞這種黑客之間的善意,布裏克林也像卡波爾一樣向自己的競爭對手伸出了援手,他以40 000美元的價格為trellix購買了blogger軟件的授權,讓blogger得以維持運營。總而言之,布裏克林是一個好人。


    在2001年的一整年裏,威廉姆斯都在自己家中或者借用的地方不分晝夜地工作,盡力維持blogger的正常運營。“所有認識我的人都以為我瘋了。”他回憶道。他事業的最低穀出現在當年的聖誕節期間,他當時到艾奧瓦州探望母親,他的網站就在聖誕節當天遭到了黑客入侵。“我當時正在艾奧瓦州,我隻能通過撥號網絡和一台小型筆記本電腦嚐試評估損失。那時候我沒有聘用係統管理員或者其他任何員工。我最後在一家金考快印店花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時間來進行損害控製。”76


    情況開始在2002年出現轉機。威廉姆斯在當年推出了blogger pro,這是一項收費服務,另外他還跟一家位於巴西的合作夥伴達成了一項授權協議。當時正值博客產業迅速發展的時期,blogger也因此成了一塊香餑餑。同年10月,在威廉姆斯之前在出版行業的老板蒂姆·奧萊利(tim o’reilly)的促成之下,穀歌向它拋出了橄欖枝。穀歌在當時還是一家從搜索引擎業務為主的公司,而且沒有收購其他公司的經曆。這時穀歌提出了收購blogger的交易,威廉姆斯接受了。


    這個由威廉姆斯開發的簡單產品將內容出版變成了一種大眾化的行為。“為人們帶來一鍵發布的體驗”是他的信條。“我很喜歡出版行業,而且我的思想非常獨立,這些性格特點都來自我在偏僻農場度過的童年,”他說,“當我找到可以讓人們在互聯網上發布內容的方法之後,我知道自己可以為成千上萬的人賦予發聲的權力。”


    至少在最開始的時候,blogger主要隻是一個用於發布內容的工具,而不是用於互動討論的工具。“它沒有促進對話,而隻是讓人們站在了一個臨時的講台之上,”威廉姆斯承認道,“互聯網既有社區交流的一麵,也有內容發布的一麵。肯定有人會比我更加著迷於社區交流。我個人會對知識發布這方麵更感興趣,因為我從小就通過其他人的出版物來了解外麵的世界,而且我也不是一個熱衷於參與社區交流的人。”77


    然而,大部分的數字工具最終都會被用於社交目的,因為這是人類的天性。博客圈子已經不再是一堆臨時講台的整合,而是逐漸發展成為一個社區。“雖然我們都擁有自己的博客,但它最後還是變成了一個社區,因為我們會對博客內容進行評論,而且博客之間也會互相連接,”威廉姆斯在多年以後說道,“博客圈肯定已經形成了一個社區,就像是郵件列表或者電子公告欄一樣,而且我個人也開始逐漸接受並欣賞這種轉變。”78


    後來,威廉姆斯先後參與創辦了社交網絡和微博服務網站推特,以及旨在促進協作和分享的內容發布網站medium。在這個過程當中,他意識到自己對互聯網社區交流方麵的重視程度其實不亞於內容發布方麵。“作為一個來自內布拉斯加州的農村男孩,我在互聯網出現之前都很難找到由誌同道合的人組成的社區,但其實我一直都有融入社區的願望。在創辦blogger很久以後,我逐漸認識到它是一個能夠滿足這個需求的工具。融入社區是驅動數字世界發展的一個基本需求。”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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