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ico方式的崛起
區塊鏈社會:解碼區塊鏈全球應用與投資案例 作者:龔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圖7.8 2013年至2016年4月區塊鏈項目ico(initial coin offering)融資情況
圖7.8是專門分析區塊鏈ico融資情況。ico融資是區塊鏈行業的一個獨有的融資方式,並且很有可能會改變整個區塊鏈甚至是其他行業的融資情況。因此,是值得進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
所謂ico是指通過發行代幣(coin或者token)的方式來進行融資的。有許多區塊鏈項目是以dao的形式來展現(關於dao的定義和運作方式,請參見dao章節),所以它們可以發行代幣來代表該項目的一些收益權或者股份。每個項目根據投資者投資金額比例來發行相應的代幣給投資者,而這些代幣往往可以在一些數字貨幣的交易所裏進行交易。
無論是從其名稱還是其實際運作方式,都很容易讓大家聯想到ipo。事實上,這非常類似於初次股票的發行,投資者支付一定的費用認購自己相應的份額,而這部分份額以某種憑證的方式,可以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可能主要也是考慮法律方麵的原因,這些區塊鏈項目不願意稱相應的份額為股份(shares),而是稱為代幣(coin),也刻意回避了ipo的說法。
盡管在過去的幾年中,眾籌(crowdfunding)也曾經非常熱鬧,但是眾籌的方式很難讓投資者隨意退出。而ico,能夠讓那些投資者幾乎在每一分鍾都可以進行交易,這讓投資者持有的份額具有極好的流動性,這些流動性也會使項目估值產生更高的溢價。
此外,類似於像傳統vc(風險投資)和pe(私募股權投資)這樣的投資機構,他們往往對於投資項目具有很大的話語權,會極大地左右創始團隊對於項目的ico推進路線,而在ico中,創始團隊似乎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大多數投資者隻能選擇買入或者賣出他們的份額,而無法直接幹涉創始團隊的工作。當然,這也可能造成創始團隊有可能對資金的濫用和欺詐行為,但是創始團隊如果想要以更高的價格來拋售自己所持有的份額,就必須更加努力地工作,讓整個市場認為該項目在未來有著更高的價值。
我們在前文指出,區塊鏈行業投資的年度總額是以線性的方式在增長,而從圖7.8中的縱坐標可以看出,這裏使用了對數坐標,這說明ico的總金額在快速增加,有越來越多的區塊鏈項目開始使用ico的方式來進行籌資,這也是區塊鏈行業和其他新興行業最大的區別。傳統的新興行業往往通過vc和pe來進行籌資,而區塊鏈行業卻增加了ico這種方式。這可以算作是區塊鏈行業一種非常獨特的現象,讓區塊鏈行業融資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生態環境。在不接觸傳統投資機構的情況下,完全以自給自足的方式進行融資,並且能夠完成整個行業技術的快速迭代。
類似於以太坊這樣的區塊鏈項目,往往都是通過ico的方式進行融資的。不僅可以在短期內募集到大量的資金,而且可以避開許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ico的方式是可以不需要法律主體的,而很多區塊鏈項目本身就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因此越來越多的區塊鏈項目開始采用了ico方式來籌集資金。
ico另外一個不同於傳統融資方式的特點是,初創團隊往往並不會留下很多的權益份額,而是把大部分權益份額全部讓給參與眾籌的投資者。這和傳統vc,或者pe有非常大的區別。熟悉傳統融資過程的專業人士肯定知道,專業的vc、pe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占有大部分股份,而隻是獲得少量股份。他們還是希望初創團隊占有大部分股份,這樣初創團隊才有足夠的動力來開創全新的事業。但是在ico中,我們會發現初創團隊更願意把大部分權益份額讓給投資者。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現象。
這在一定程度上不排除受到比特幣的影響,因為比特幣本身是由一個匿名的開發者創立的,這個自稱為“中本聰”的匿名開發者並沒有為自己謀求許多的權益,也從未要求自己在比特幣的全部份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盡管在開始階段,“中本聰”自己也“挖”了不少比特幣,但是他從未動用過自己的比特幣,也就沒有從中獲得任何的私利,甚至在盛傳他將被推舉提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時候,他也沒有表明過自己的身份,看來也沒有貪圖過“虛名”,就是這樣一個完全不為名利的人,激勵了許多人希望能夠效仿“中本聰”無私的精神。
當然,精神激勵並不是一個主要的因素,更多的原因可能來自市場機製。由於區塊鏈本身是一個大規模協作工具,這注定區塊鏈項目必須有大量的用戶參與才能夠讓項目蓬勃發展起來。而隻有項目得到發展,那些開發者手中持有的權益才能夠變現。而參與ico的投資者如果發現初創團隊本身並沒有持有太多的籌碼,也許會更加願意參與眾籌,因為這樣也許不會讓投資者感覺是純粹在為初創團隊打工。
所以,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那些初創團隊能夠意識到,如果項目發展不起來,手上持有再多的籌碼也沒有意義。隻要項目能夠發展起來,即使很少的一部分,也能獲得不菲的回報。因此,他們通過持有較少的權益份額,而出讓更多的權益份額,能夠讓更多的人有意願參與到項目中。而那些早期有參與項目的投資者,在後來為了讓自己所持有的代幣能夠增值,也會自動成為項目的義務推廣者,這對於項目未來是否成功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所以也讓更多的項目創始人選擇這種共贏的方式來進行ico。
2016年5月,ico的方式達到一個全新的階段。一個基於區塊鏈,項目名稱為dao的去中心化自治基金在公開眾籌中募集了約1.5億美元的資金,打破了全球所有的眾籌紀錄。這個去中心化自治基金是沒有中心化的管理機構,也沒有傳統的企業實體,每個人投資的人集體參與決策。盡管整個項目在眾籌階段飽受爭議,有很多人質疑這種集體決策的方式來進行投資,其結果是否能夠帶來足夠的回報。同時,全球主要的金融媒體,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探討dao可能帶來的法律問題,以及未來對於全球融資業態的影響。但必須承認,這是一種非常大膽的嚐試,並且dao項目的成功記錄,吸引了更多的人開始了解ico這種方式。
從目前透露的消息來看,未來還會有大量的全新區塊鏈項目會采用ico的方式來募集資金,而募集資金的數量也會急劇增長。總體來說,項目增長的速度可能會低於關注人群增長的速度,而所有的ico基本都是麵向全球投資者的。所以未來可能ico的眾籌資金數量還會屢創新高。並且,不排除區塊鏈之外的其他行業也會開始逐漸關注這個奇特的方式。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適合使用ico方式。顧名思義,采用ico方式的前提是,該項目應該會內置代幣,而這個代幣必須能夠代表該項目的部分權益。所以,未來ico能否在更多的領域獲得應用,是一個非常值得觀察的現象。
圖7.8是專門分析區塊鏈ico融資情況。ico融資是區塊鏈行業的一個獨有的融資方式,並且很有可能會改變整個區塊鏈甚至是其他行業的融資情況。因此,是值得進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
所謂ico是指通過發行代幣(coin或者token)的方式來進行融資的。有許多區塊鏈項目是以dao的形式來展現(關於dao的定義和運作方式,請參見dao章節),所以它們可以發行代幣來代表該項目的一些收益權或者股份。每個項目根據投資者投資金額比例來發行相應的代幣給投資者,而這些代幣往往可以在一些數字貨幣的交易所裏進行交易。
無論是從其名稱還是其實際運作方式,都很容易讓大家聯想到ipo。事實上,這非常類似於初次股票的發行,投資者支付一定的費用認購自己相應的份額,而這部分份額以某種憑證的方式,可以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可能主要也是考慮法律方麵的原因,這些區塊鏈項目不願意稱相應的份額為股份(shares),而是稱為代幣(coin),也刻意回避了ipo的說法。
盡管在過去的幾年中,眾籌(crowdfunding)也曾經非常熱鬧,但是眾籌的方式很難讓投資者隨意退出。而ico,能夠讓那些投資者幾乎在每一分鍾都可以進行交易,這讓投資者持有的份額具有極好的流動性,這些流動性也會使項目估值產生更高的溢價。
此外,類似於像傳統vc(風險投資)和pe(私募股權投資)這樣的投資機構,他們往往對於投資項目具有很大的話語權,會極大地左右創始團隊對於項目的ico推進路線,而在ico中,創始團隊似乎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大多數投資者隻能選擇買入或者賣出他們的份額,而無法直接幹涉創始團隊的工作。當然,這也可能造成創始團隊有可能對資金的濫用和欺詐行為,但是創始團隊如果想要以更高的價格來拋售自己所持有的份額,就必須更加努力地工作,讓整個市場認為該項目在未來有著更高的價值。
我們在前文指出,區塊鏈行業投資的年度總額是以線性的方式在增長,而從圖7.8中的縱坐標可以看出,這裏使用了對數坐標,這說明ico的總金額在快速增加,有越來越多的區塊鏈項目開始使用ico的方式來進行籌資,這也是區塊鏈行業和其他新興行業最大的區別。傳統的新興行業往往通過vc和pe來進行籌資,而區塊鏈行業卻增加了ico這種方式。這可以算作是區塊鏈行業一種非常獨特的現象,讓區塊鏈行業融資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生態環境。在不接觸傳統投資機構的情況下,完全以自給自足的方式進行融資,並且能夠完成整個行業技術的快速迭代。
類似於以太坊這樣的區塊鏈項目,往往都是通過ico的方式進行融資的。不僅可以在短期內募集到大量的資金,而且可以避開許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ico的方式是可以不需要法律主體的,而很多區塊鏈項目本身就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因此越來越多的區塊鏈項目開始采用了ico方式來籌集資金。
ico另外一個不同於傳統融資方式的特點是,初創團隊往往並不會留下很多的權益份額,而是把大部分權益份額全部讓給參與眾籌的投資者。這和傳統vc,或者pe有非常大的區別。熟悉傳統融資過程的專業人士肯定知道,專業的vc、pe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占有大部分股份,而隻是獲得少量股份。他們還是希望初創團隊占有大部分股份,這樣初創團隊才有足夠的動力來開創全新的事業。但是在ico中,我們會發現初創團隊更願意把大部分權益份額讓給投資者。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現象。
這在一定程度上不排除受到比特幣的影響,因為比特幣本身是由一個匿名的開發者創立的,這個自稱為“中本聰”的匿名開發者並沒有為自己謀求許多的權益,也從未要求自己在比特幣的全部份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盡管在開始階段,“中本聰”自己也“挖”了不少比特幣,但是他從未動用過自己的比特幣,也就沒有從中獲得任何的私利,甚至在盛傳他將被推舉提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時候,他也沒有表明過自己的身份,看來也沒有貪圖過“虛名”,就是這樣一個完全不為名利的人,激勵了許多人希望能夠效仿“中本聰”無私的精神。
當然,精神激勵並不是一個主要的因素,更多的原因可能來自市場機製。由於區塊鏈本身是一個大規模協作工具,這注定區塊鏈項目必須有大量的用戶參與才能夠讓項目蓬勃發展起來。而隻有項目得到發展,那些開發者手中持有的權益才能夠變現。而參與ico的投資者如果發現初創團隊本身並沒有持有太多的籌碼,也許會更加願意參與眾籌,因為這樣也許不會讓投資者感覺是純粹在為初創團隊打工。
所以,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那些初創團隊能夠意識到,如果項目發展不起來,手上持有再多的籌碼也沒有意義。隻要項目能夠發展起來,即使很少的一部分,也能獲得不菲的回報。因此,他們通過持有較少的權益份額,而出讓更多的權益份額,能夠讓更多的人有意願參與到項目中。而那些早期有參與項目的投資者,在後來為了讓自己所持有的代幣能夠增值,也會自動成為項目的義務推廣者,這對於項目未來是否成功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所以也讓更多的項目創始人選擇這種共贏的方式來進行ico。
2016年5月,ico的方式達到一個全新的階段。一個基於區塊鏈,項目名稱為dao的去中心化自治基金在公開眾籌中募集了約1.5億美元的資金,打破了全球所有的眾籌紀錄。這個去中心化自治基金是沒有中心化的管理機構,也沒有傳統的企業實體,每個人投資的人集體參與決策。盡管整個項目在眾籌階段飽受爭議,有很多人質疑這種集體決策的方式來進行投資,其結果是否能夠帶來足夠的回報。同時,全球主要的金融媒體,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探討dao可能帶來的法律問題,以及未來對於全球融資業態的影響。但必須承認,這是一種非常大膽的嚐試,並且dao項目的成功記錄,吸引了更多的人開始了解ico這種方式。
從目前透露的消息來看,未來還會有大量的全新區塊鏈項目會采用ico的方式來募集資金,而募集資金的數量也會急劇增長。總體來說,項目增長的速度可能會低於關注人群增長的速度,而所有的ico基本都是麵向全球投資者的。所以未來可能ico的眾籌資金數量還會屢創新高。並且,不排除區塊鏈之外的其他行業也會開始逐漸關注這個奇特的方式。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適合使用ico方式。顧名思義,采用ico方式的前提是,該項目應該會內置代幣,而這個代幣必須能夠代表該項目的部分權益。所以,未來ico能否在更多的領域獲得應用,是一個非常值得觀察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