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力傳動內燃機車比電力傳動內燃機車重量可減輕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五,減少了一套龐雜的發電機、電動機係統,因之每節車的用銅量可減少八至九噸、矽鋼片七噸以上,製造成本可降低百分之三十,而且在使用、維護、檢修等方麵,既方便又節約。從現有的資料來看,液力傳動內燃機車已日益廣泛地被采用。
一九五八年,四方機車車輛工廠全體職工,在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鼓舞下,在資料很少、沒有經驗、缺乏專用設備的條件下,刻苦鑽研,從一九五八年七月到一九五九年四月,設計試製成了我國第一台二千馬力的液力傳動客運內燃機車,並已試運三千六百公裏,每小時速度達到九十六公裏。後來,由於柴油機曲軸發生裂紋而中斷試驗。我們這次考察的是他們利用自己整修的柴油機和經過改進的液力傳動裝置,新試製出來的第二台液力傳動內燃機車。這台機車經過多次運行試驗,最高速度每小時達一百公裏(設計為一百四十公裏,因受路基限製,不敢開快),柴油機最大功率達八百馬力(設計為一千馬力),液力傳動裝置效率達百分之八十一(設計為百分之八十六)。總起來說,機車性能是正常的,繼續改進之後,可以達到設計標準。此外,他們還正在用b2-300柴油機,為工礦部門試製六百馬力液力傳動調車機車。五年來,四方機車車輛工廠職工不斷努力,先後為內燃機車設計了八種液力傳動裝置,共進行了一百二十三次試驗,已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是,由於我國工業水平的限製,柴油機和一些主要協作件沒有及時跟上去,致使幾年來這項新的技術進展不大,仍停留在試驗研究階段。
經過這次實地考察,我們更加一致認為,我國鐵路牽引動力的技術改革,首先應發展內燃牽引。而要發展內燃牽引,必須在繼續研究、試製電力傳動內燃機車的同時,大力研究、試製液力傳動內燃機車。液力傳動裝置是一項新的技術,目前我國隻有四方機車車輛工廠在研究、試製大馬力液力傳動內燃機車。但這個工廠當前設備條件差,技術力量薄弱,經驗還不足,需要給以多方麵的支持,盡快使這項新技術早日過關。為此,我們打算:在三年調整期間,先將第一台內燃機車修複,連同第二台都投入運行試驗,爭取明年交國家鑒定,並於一九六五年能安排小量生產五節左右。這樣,在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就有可能將該廠的蒸汽機車生產係統,改建成專門生產液力傳動裝置和總裝液力傳動客運內燃機車的工廠(年產量可達一百節左右),從而逐步結束客運蒸汽機車的製造。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認為,應抓緊解決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第一,當前柴油機的供應問題,擬采取以下辦法解決:
1?向西德或日本訂購二十台高速柴油機。明年應從西德先進口四台(每台約需外匯五萬美金),以便在我國一千馬力柴油機未定型生產前,使用進口同型柴油機試驗液力傳動裝置及車體結構等。
2?將無錫動力機廠在一九六年試製的一部分柴油機,加以整修,降低標準,作試驗用。
3?抓緊上海柴油機廠試製12v-180型高速柴油機的定型工作,爭取一九六五年定型。
這樣安排可以做到在近兩三年內,不間斷地組織小批量生產,並便於進行比較、考驗和改進。
第二,從長遠看,四方工廠如年產內燃機車一百節以上,則需一千馬力柴油機二百台以上。但上海柴油機廠大馬力柴油機的設計規模為年產一百台(十萬馬力),尚需供給造船用一部分。因之,應該在長期規劃中進一步結合鐵路內燃化和造船的要求,相應安排新的柴油機製造點。
第三,充實、準備四方工廠,建立液力傳動裝置生產、試驗基地。主要配備為試製、生產內燃機車液力傳動裝置的各種設備,特別是高精度齒輪加工機床、仿形銑床和試驗設備。並安排有關工廠協作製造內燃機車用的各種滾動軸承、電氣件和儀表等。
第四,加強技術力量。除由鐵道部內部調整技術力量充實四方工廠外,今後應分配給該廠一定數量的水力機械、內燃機和電氣專業的大專畢業學生。
一九五八年,四方機車車輛工廠全體職工,在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鼓舞下,在資料很少、沒有經驗、缺乏專用設備的條件下,刻苦鑽研,從一九五八年七月到一九五九年四月,設計試製成了我國第一台二千馬力的液力傳動客運內燃機車,並已試運三千六百公裏,每小時速度達到九十六公裏。後來,由於柴油機曲軸發生裂紋而中斷試驗。我們這次考察的是他們利用自己整修的柴油機和經過改進的液力傳動裝置,新試製出來的第二台液力傳動內燃機車。這台機車經過多次運行試驗,最高速度每小時達一百公裏(設計為一百四十公裏,因受路基限製,不敢開快),柴油機最大功率達八百馬力(設計為一千馬力),液力傳動裝置效率達百分之八十一(設計為百分之八十六)。總起來說,機車性能是正常的,繼續改進之後,可以達到設計標準。此外,他們還正在用b2-300柴油機,為工礦部門試製六百馬力液力傳動調車機車。五年來,四方機車車輛工廠職工不斷努力,先後為內燃機車設計了八種液力傳動裝置,共進行了一百二十三次試驗,已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是,由於我國工業水平的限製,柴油機和一些主要協作件沒有及時跟上去,致使幾年來這項新的技術進展不大,仍停留在試驗研究階段。
經過這次實地考察,我們更加一致認為,我國鐵路牽引動力的技術改革,首先應發展內燃牽引。而要發展內燃牽引,必須在繼續研究、試製電力傳動內燃機車的同時,大力研究、試製液力傳動內燃機車。液力傳動裝置是一項新的技術,目前我國隻有四方機車車輛工廠在研究、試製大馬力液力傳動內燃機車。但這個工廠當前設備條件差,技術力量薄弱,經驗還不足,需要給以多方麵的支持,盡快使這項新技術早日過關。為此,我們打算:在三年調整期間,先將第一台內燃機車修複,連同第二台都投入運行試驗,爭取明年交國家鑒定,並於一九六五年能安排小量生產五節左右。這樣,在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就有可能將該廠的蒸汽機車生產係統,改建成專門生產液力傳動裝置和總裝液力傳動客運內燃機車的工廠(年產量可達一百節左右),從而逐步結束客運蒸汽機車的製造。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認為,應抓緊解決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第一,當前柴油機的供應問題,擬采取以下辦法解決:
1?向西德或日本訂購二十台高速柴油機。明年應從西德先進口四台(每台約需外匯五萬美金),以便在我國一千馬力柴油機未定型生產前,使用進口同型柴油機試驗液力傳動裝置及車體結構等。
2?將無錫動力機廠在一九六年試製的一部分柴油機,加以整修,降低標準,作試驗用。
3?抓緊上海柴油機廠試製12v-180型高速柴油機的定型工作,爭取一九六五年定型。
這樣安排可以做到在近兩三年內,不間斷地組織小批量生產,並便於進行比較、考驗和改進。
第二,從長遠看,四方工廠如年產內燃機車一百節以上,則需一千馬力柴油機二百台以上。但上海柴油機廠大馬力柴油機的設計規模為年產一百台(十萬馬力),尚需供給造船用一部分。因之,應該在長期規劃中進一步結合鐵路內燃化和造船的要求,相應安排新的柴油機製造點。
第三,充實、準備四方工廠,建立液力傳動裝置生產、試驗基地。主要配備為試製、生產內燃機車液力傳動裝置的各種設備,特別是高精度齒輪加工機床、仿形銑床和試驗設備。並安排有關工廠協作製造內燃機車用的各種滾動軸承、電氣件和儀表等。
第四,加強技術力量。除由鐵道部內部調整技術力量充實四方工廠外,今後應分配給該廠一定數量的水力機械、內燃機和電氣專業的大專畢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