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寺初建於東魏曇遵再傳弟子之手,奉《像法決疑經》,但是於貞觀年間由原先的子孫繼承之製改向十方傳法寺院請法,接受法印,緣此而得一名僧,成為住持。此僧俗家姓史,是犍為武陽人,在益州嚴遠寺剃度,法名道會。


    由於“蜀門小狹,聞見非廣,乃入京詢訪,經十餘年,經論史籍博究宗領”,道會最後來到長安,入三階教的創始者信行所興立的化度寺修業。這段因緣,使得他日後深造回蜀,一心想要大開義福之教,導引後銳。


    方此之前,隋、唐易代之初,唐高祖李淵深知:蜀地不平,天下不安;天下既定,蜀地亦不能縱令自完。遂興開發蜀地之念,敕命詹俊、李袞為軍帥,即將展開對地方上前朝殘餘勢力的清剿。


    為了不使故鄉遭致兵燹之禍,道會立刻上疏,提出了一個空前的看法,希望皇帝能不以軍事行動為務;而他願意一馬當先,用宣揚佛法的手段,為新成立的王朝作一綏靖地方的先鋒:“會請躬率徒隸,振錫啟途;折簡宣威,開懷納款。軍無矢石之勞,主有待成之逸。此亦一時之利也;惟公圖之。”


    他的觀點非常奇特,加之以文章優美,詞采華麗,本來極可能打動天聽,可是上疏之文卻為派駐在蜀地的安撫使淹留不發,這一番借佛法安人心的宏圖壯誌也就遷延下來。


    道會潛心釋氏,卻力持十分激進的想法,曾有“天下改觀(按:即道觀)為寺”的論調。在不斷努力奉道教為國教的李唐王朝治下,試圖將道教勢力全麵清除,顯然是不合時宜的。當時因弘揚佛法言語激烈而招嫉受謗的案件很多,不少犯了忌諱的僧人還因之而下獄、革除僧籍,道會也曾經被牽連下獄。“遂被拘執,身雖在獄,言笑如常,為諸在獄講釋經論。”事實上,在極端困頓的情況之下,還能談笑弘法的,不隻道會一人,另外還有十多個同他一起被囚的僧侶,他們經春至冬,人人“衣服襤褸,不勝寒酷”,可見慘苦。


    也因為實在不勝寒酷,他在獄中曾經向化度寺求助,寫了一封駢四儷六、情詞並茂的書信,有這樣的一段堪稱經典的文字:


    自如來潛影西國,千有餘年;正法東流,五百許載。雖複赤髭青眼,大開方便之門;白腳漆身,廣示歸依之路。猶未出於苦海;尚陸沉於險道。況五眾名僧,四禪教首,頭陀聚落,唯事一餐;宴坐林中,但披三納。加以無緣之慈想,升錘以代鴿;履不輕之行,思振錫以避蟲。今有精勤法子,清淨沙門,橫被囚拘,實非其罪。遂使重關早落,睹獄吏而魂飛;清室晚開,見刑官而思盡。嚴風旦灑,穿襟與中露俱飄;繁霜夜零,寒心與死灰同殪。若竟不免溝壑,抑亦仁者所恥。


    這封信一向乏人重視,但是,它卻堪稱為“無盡藏”事業曆史的一宗重要文獻。書達未幾,化度寺便派人到獄中送來了足以禦寒的皮裘和鞋襪。三階教僧團還運用朝中大臣信徒的力量,隨即開釋了道會,放之歸蜀。此後,道會即在大明寺住持。


    當道會離開京師的時候,三輔名僧,華蓋萃集,車駕數以百計,簇壅塞途,齊送高僧出城門。道會即席賦《與諸遠僧別》詩:


    去住俱為客,分悲損性情。共作無期別,時能訪死生。


    當下不問道俗,聞者皆為之墮淚,其胸懷器識之動人如此。


    道會於貞觀末年圓寂,得年七十。生前對於三階教“無盡藏”在蜀地的發展,貢獻極深;可想而知,當初淒寒極甚之時,獄中一裘一鞋之助,其猶雪中送炭。爾後大明寺之放貸濟貧,也可以從那一封“若竟不免溝壑,抑亦仁者所恥”的情懷上窺見端倪。


    僧尼放貸,早有傳統。史冊明載:北魏尚未分裂之前的世宗永平二年,即有沙門統(總理天下寺廟之僧官)法號惠深者上奏:“比來僧尼,或因三寶,出貸私財。”“無盡藏”將本取息,母子相生財富的確是不斷累積的。這一份資產平素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由僧團自由支配。不過,惠深上奏的寥寥數語仍舊顯示了“無盡藏”的好幾重意義。


    其一,僧尼的確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


    其二,僧尼可以為了恢弘佛、法、僧三寶在世間的影響而出貸財物,其間即使有些許微薄的獲利,未必歸於“常住”,也不會受到指責。


    其三,從相對的借方言之:由於普遍的困窮,入不敷出、寅吃卯糧是絕大多數百姓的生存景況,凡有家戶者,幾乎無不仰賴一時借貸,遂使薄有資產者也能稍事放貸取利。


    其四,不向官方或民間富家巨賈求助,而向寺院僧尼舉債,則顯示無論借貸是否附帶質押條件,請方外人解燃眉之急,的確是“方便門”。


    三階教初期以“無盡藏”為布施之本、營構義福,更不為求利,要求借方償還少許利息,不過是希望福田漸廣。這一時期的三階教僧眾不但自奉甚儉,衣食窘澀,極為困苦,且不能為主流僧團所同情,處境堪說十分艱難。這就使得想要速畢其功者也慢慢走上了累積資產的手段—由於受惠者眾,多有一時受助而略得發跡變泰者也回頭投入了營構義福之事。在當時,有一個專有的語詞來形容這些援助三階教僧人的財主:“缽底”。


    梵語“陀那缽底”。“陀那”是“施”,“缽底”是“主”。取陀字音轉為“檀”,複取義“超升度越”之“越”,故“施主”又名“檀越”。《增一阿含經·護心品》稱:“觀檀越主,能成人戒聞三昧智慧,諸比丘多所饒益,於三寶中無所罣礙。能施卿等衣被、飲食、床榻、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諸比丘當有慈心於檀越所,小恩常不忘,況複大者。”


    由此可知,所施舍的不一定是金錢,也可以是任何堪為日用之物。


    “缽底”二字,也有一種反客為主的假設—這些隱身在僧眾背後出資的人,無論動機是報恩、種福、行善或者分潤微利,都可以稱之為叢林放貸事業的資主—說得更深刻一點,也就是寺院的東家。


    李客便是藏身於大明寺佛身影翳之下的一個“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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