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從二○一一年起,我開始注意到自己所處的社會所出現的一些瑣碎的小現象,這些事情有時候發生在生活之中,有時也貫穿到我寫作或者是收集材料的某些觀點裏麵。其中一點就是:如果一個社會充滿著機會,充滿著各種實踐抱負的場域,然而有些特定的人從出生開始就沒能握有這些機會,甚至永遠無法實現他們可能的抱負,那麽他們可能會去做什麽?


    也就差不多在這體會的同時,我正準備動手寫《大唐李白》。


    李白就是在當時一個盛世之中積極尋找自己機會的人。他出生於公元七○一年,過世於公元七六二年,一生所係,大約與盛唐相仿佛——自七世紀末到八世紀中,差不多有半個世紀的時間,是大唐帝國看來最輝煌繁榮的時代。如果把盛唐這個概念和李白的生涯看作一個對比,我們就會發現兩者密不可分。


    李白出生之前,整個唐朝經由唐太宗、唐高宗,一直到武後,甚至唐中宗,好幾代風範各異、行徑不同的帝後一直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持續地擴大其官僚集團。這其中有許多原因,而武後是特別的角色,她本來不該是李唐皇室的繼承人,但不論是基於個人的野心,或者是弘教的企圖——更可能是借助於佛教經典(如學者所一再指出的《大雲經》,其中有女主稱帝的啟示)——她布置一套全新的統治規模和價值。或許,武則天期望在舊有的官僚集團之外,找到帝國新生的力量。比方說,幫助李唐建立起皇權的關隴集團,一直對武則天這樣的當權者有強大的壓力。當武則天利用新的考選製度,引進更多的士子之時,官僚集團便開始急遽地擴充。


    李氏當國的時候原本就苦於自己的郡望不高,不足以和前代綿延數百年的高門大姓之家相抗衡。所以,從唐太宗貞觀年間修成的第一部試圖建立新士族階級的書籍開始,無論是稱之為“士族”、“世族”、“門閥”,都是世代為高官的家族。唐太宗修《氏族誌》推揚時興冠冕,打擊古老門閥;日後新編的《姓氏錄》目的和手段也是相近似的,像是和李氏並肩打天下的武氏,也一樣不注明郡望,堪見《氏族誌》、《姓氏錄》之為物,恰是對南北朝以來的高門大第做徹底而沉重的打擊。


    武則天大量地擴充官僚集團的成員,使得整個王朝所運用的公務員數量增加了十到二十倍。這樣一個龐大的官僚集團固然帶給帝國經濟上的負擔,同時也為許許多多原先不可能進入士大夫階級的人帶來希望。不斷擴充的貢舉、製舉、雜舉不勝枚舉;表麵上的說詞都是“搜揚拔擢,顯舉岩穴”,而《史記·蘇秦張儀列傳》所謂“布衣卿相”的局麵,似乎更加真切了。這為許許多多寒門之士——也就是社會地位比較低下的年輕人帶來無窮的希望。可是,李白卻偏偏沒有這樣的機會。


    李白的父親是一位商人,而且根據種種跡象的判斷、資料的比對,我們可以猜想李白的父親可能是出生在西域的胡商,血統上應該是漢人,但他所從事的行當隻能說屬於大唐帝國最邊遠底層的一個階級。


    一般說來,商人除了繼承父族的家業、最後成為另外一個商人之外,是沒有機會進入到士大夫這個階級裏來的。因此李白根本沒有改換門庭的機會,充其量隻能南來北往地從事貿易,其間或者從事各種放貸、投資的行為,將本求利,也容有腰纏萬貫的前途。然而,這是不是他想要的人生呢?這是一個問題。


    大約在公元七○五年,李白的父親李客帶著一家人從西域來到了現在稱為四川的蜀中綿州昌隆縣(由於要避唐玄宗李隆基的諱,而改名為“昌明”)。李白四五歲即成為蜀中的居民。根據他日後的回憶,年幼時曾經在父親的指導下讀過司馬相如的賦作。這表示他的父親可能具有相當程度的文化修養,但是這一點不是沒有爭議。因為也有許多學者認為:如果在年幼的時候要教導一個孩子從事文章辭賦那樣的學習,這樣的父親應該不隻是一個普通的商人,說不定也具有文人的背景。


    關於這一點,我是存疑的。我相信李白的父親不見得實際教導過李白,那更可能是李白對於親長教養程度的吹噓。但李白的父親的確有可能通過金錢的支持,提供豐富的書籍。在大量如同遊戲一般的閱讀、模仿啟蒙之下,李白生活優渥,等閑不必操煩治生的實務,得此熏陶,他從童年起就長期浸潤於經籍文章之教,而沒有其他同代士子必須參與、將就的諸般科舉、製舉考試桎梏。


    總之,在沒有進學(館學)念書的背景之下,從年幼時就能熟稔古代辭章之學的經驗,堪稱是獨一無二的。根據《酉陽雜俎》所記,李白“前後三擬《文選》。不如意,輒焚之;惟留《恨》、《別》賦。今《別賦》已亡,惟存《恨賦》矣”。


    但是我們仍然要問:李白為什麽要捏造自己的身世呢?他為什麽要誇張父親給他的文化教養?這裏,我們可以看出李白這一生之中極其介意,並且力圖振作的一個動機,那就是他不甘心成為帝國底層的一個賤民。在盛世之下,一個非士人階級的人,未嚐不能有野心、抱負,未嚐不想成就某些經國濟世的事業。李白真正的想法是什麽,我認為要從他十七八歲跟隨的師傅趙蕤這個人講起。


    趙蕤這個人在曆史上所流傳的記錄不多,隻知道他有個和他一樣不問俗名世事的妻子,曾經有地方官吏召見他們夫妻,希望趙蕤能出來做官,他嚴詞拒絕。李白曾經跟隨他至少三年以上的時間,在這幾年當中,有將近一年,李白自己到蜀中其他的城市,包括現在的成都(當時稱為錦官城)、峨眉山等處去遊曆。李白大約在二十五歲之前都在蜀中度過,其間跟隨趙蕤學習的一段經曆,對他日後的人生帶來了重大的影響。


    趙蕤是一個今天來看“沒有中心思想”的人,也可以稱之為一個徹頭徹尾的“縱橫家”。所謂縱橫家,是以一套又一套盡管彼此相互矛盾、彼此扞格的論述,來達成言辯目的,以解決現實糾紛。這樣的人,經常借由工具式的思維來謀求最大的利益——盡管未必是私利,卻也在一定程度上顯現其功利的、現實的、見風使舵的企圖。他們幾乎不真正探討或表現出自己相信些什麽。


    對於縱橫家而言,勝負跟是非是可以等量齊觀的。這樣的一種人格,這樣的一種訓練,也許和李白天生的個性有所衝突,可是畢竟對李白的成長帶來重大的影響。趙蕤的著作——《長短書》內容還相當完整,就是通過種種反複的舉例、辯論,針對一個一個設定的議題進行言辯,和劉向所編的《戰國策》、《說苑》、《新序》相當類似,堪稱是一部辯論手冊,而非思想論著。


    李白寫文章除了模擬整個《昭明文選》之外,這種辯論術的訓練也使得他日後能侃侃而談,從容應對,在種種與人相互交談的過程中發揮機智,展現一種過人的風采。我常疑惑李白既然不能夠參與名目繁多的科舉、製舉,為什麽還那樣用功讀書。明明不需要考試,為什麽他會那樣努力呢。我相信在李白而言,那是一個有趣、恒久而且極其吸引人的遊戲。更進一步說,寫文章,學人寫文章,借用前賢修辭表現而令時人歎為觀止的製作,對於李白而言,就是一種表演。這種表演,無關乎日後能不能獲取成為士族、成為官吏的機會。他隻關心一件事情:我的文章比起古代那些高高在上、號稱天潢貴胄者,那些諸侯卿士大夫,比起這些人,我李白應該毫不遜色。


    與古人爭勝,與時人較勁,看起來是兩回事。如果說將“與古人爭勝”來取代“與時人較勁”,那麽這又是一種什麽樣的心態?我們可以這樣說,在現實之中,基於身家地位不能參加科考的李白,如此積極地學習、模擬,並且一篇又一篇地寫那些看起來幾乎沒有人會欣賞的文章,到最後反而成就了李白作為一個文章家、詩人最重要的訓練。成就了此一訓練的李白也滿足了某種可以稱之為虛擬的抱負。在二十五歲離開蜀地之前,李白還碰到了什麽樣的事呢?我認為接下來的這件事情貫穿李白的前半生,甚至到最後還影響了他的婚姻。


    讓我們先旁敲側擊地看一眼李白的父親為自己命名為“李客”這件事。


    為什麽會有人為自己命名為“客”呢?客就是客人,也就是客商。給自己起這個名字,很顯然李白的父親並不是認真的。李白一定也知道李客並不是父親的真正名字。


    唐朝人非常重視避諱,也就是兒子不能口呼父名,也不能在自己的作品裏書寫父親的名字。從這個角度來看,李白有很多的作品,比如“客心洗流水”、“樂哉管弦客”,至少在他的詩篇裏麵能找到幾十個客人的“客”字,為什麽他不避諱呢?一,他本來就不屬於嚴格遵守禮法的士大夫階級,可以不在乎。可是李白是一個希望自己能夠從模仿到亂真,把自己視為一個士大夫的人,應該還是要避諱的。李白不避諱,那就隻有第二個可能,他很清楚父親本名不叫“客”。取名為客,因為他是從西域回來,心態上還是作客,何況他還是一個客商。


    身為一個行商成本負擔要比一般的店商更多,冒的風險要更高,可是也許正因為交通流動遠地的貨物,獲利也可能更大。還有一點很要緊,就是需要擁有更好的償債能力以及更卓著的信用。


    從實務麵來看,既要獲利高又必須負擔比較少的風險,就應該在一次次長途交易貨品的往來之中,建立我們今天所說的倉儲和物流中心,以及區域性的交易網絡。李客是有條件的,除了李白之外,他還有大小兩個兒子。李白很認真地讀書、寫作甚至吟詠詩歌,可是這些活動並不是承擔家族事業的正務,而是先前所說的遊戲。相較於同時代其他相同或不同階級的男子,李白遊戲的時間相當長。無論是否讀書應考、謀求仕進,唐代男子到了十四五歲即告“成立”,李白的哥哥和弟弟,大約就是過著這樣平凡而順命生活的人。


    李白曾經有詩這樣說“兄九江兮弟三峽”,他的哥哥在九江,他的弟弟在三峽。九江和三峽兩地是長江流域整個水運的終點和起點,在這兩個地方,兄弟待了近乎半輩子。李白的哥哥大概也就是在十四五歲上到九江,幼弟差不多在同樣的年紀到三峽紮了根。這顯然和整個家族的營生有關。兄弟二人在水運起迄之地,轉運東來西就的貨物,春去秋來,執業如斯,本本分分從事著物流商的本行。至於李白,他在開元十三年忽然離開家鄉乘船下三峽,並且經過九江。可是他經過三峽的時候,並沒有去探望他的弟弟;經過九江的時候,也沒有去拜訪他的哥哥,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看起來,他好像是要躲避與親人的會晤,為什麽呢?


    十六七歲的時候,李白可能犯下過殺人的案子,根據他自己的吹噓,他曾經出手使劍,殺過好幾個人。如果李白所言不虛,那麽根據大唐律法,唐詩會少掉八成的光輝——李白就來不及把作品傳到後世了。李白並沒有真正殺人。他也許動了刀——因為他隨身帶刀。根據日後李白的好朋友崔宗之詩裏的形容“袖有匕首劍,懷中茂陵書”可知,李白的袖子裏隨時都藏著匕首。可能李白在殺人成傷之後,在進入偵查的過程中,暫時被釋放了,後來也不被追究——可能是李客花了些錢幫他擺平官司?接著需要一段平息的時間,李白不能在家鄉昌明市上繼續鬼混,這中間也許是半年,也許是一年。


    接下來要問:在這一年左右的時間裏,李白去了哪兒?大致上,根據三言兩語、極為有限的資料,我們可以推測,他少年時期在一個叫大明寺的所在待了一年多。這會衍生出來另一個問題,寺廟可以讓任何人長期居住嗎?如果你是一個士人,也就是可以赴考任官的人,則盡管唐人筆記上流傳著“飯後鍾”(也就是吃過飯之後才打鍾,招呼來寺廟僦居的士子前去用餐)那樣悲慘的故事,寺廟還是有義務接待各方進京趕考的讀書人。但是一所寺廟要讓李白這樣的少年犯進入,以讀書為借口,逃避刑責,大概還是需要更複雜的關係。就此我們可以從當時寺廟與商人之間的經濟供輸,推敲出他們最可能的交往關係。


    這就是我寫《大唐李白》最早的一段路徑。透過細節追索,我想描繪出一個文學史上沒有敘述過的李白。文學史這門課程以及這個概念,是一個近代學院的產物;學院製度生產出來之後,我們學習的人誤以為那厚厚的一本書裏就是古代文人生活、創作的大體風貌,作品好像總是跟前代的以及後代的作品發生直接的影響關係。我們因此而忽略了每一個時代的作家都可能更大程度上與他那時代的實際生活有著更密切的瓜葛。


    李白的詩、生活與情感之所以還值得我們繼續求訪,乃是因為整整一千三百年前的大唐時代,還有太多值得我們去想象拚湊以及研究理解的痕跡。我才起步而已。


    (本文從作者接受《外灘畫報》采訪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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