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小姐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經。


    前幾天,我在手機上安了一個日本的通訊軟件“line”(連我)。其實真要和別人聯絡的話,有微信就夠了,但我一看到“line”裏總是一副賤樣子的“可妮兔”和“布朗熊”的貼圖,就覺得好可愛,想不停地下載新圖來看。可惜,我認識的人裏沒有幾個人用這個軟件,我把所有免費的表情貼圖都下載了,翻來覆去地看,傻乎乎地笑,想發給別人看,偏偏就是沒處可發。都是成年人了,莫名其妙地給一個不熟的人發過去一個這樣的卡通貼圖,除非是我瘋了。


    我突然想到了s。如果我們還是像從前一樣,是最好的朋友,她也一定會安一個這樣的無聊軟件,我們一定會給對方發一些無聊的貼圖,什麽也不說,就發圖。我們一定會在城市的兩端,盯著手機,連續給對方發著貼圖,傻傻地笑著吧。


    我會跟她說,這個兔子坐在椅子上捂住肚子的這張,還有裹著被子瑟瑟發抖的這張,好像你生病時的傻樣兒啊!


    她一定會回擊,兔子和熊互相打臉的這張,還有兔子揪住熊轉圈圈的這張,特別像你和你老公啊!


    我一度陶醉在這些想象中的無厘頭場景裏,差點就忘了,我們的友情在事實上已經死亡。如果“我們的友情”這回事兒是個活物,那它真的很可憐,在沒怎麽見識過智能手機和通訊運用軟件的時候,它就已經死了。它甚至還沒有跟我去過我現在最經常去的餐廳,也沒有等到我的第一本書出版,它就無端地消失在這個世界上了。甚至就連最輕微的聲音都沒有發出,就隨空氣流動到不知道是哪兒的地方去了。


    她是我的大學同學,同校不同係。我大二那年春天才認識了她。那年,我加入了校刊的編輯部,而她是生物係的,和我同期入部。我們定期會在編輯部見麵,做一些當時看來是“沒準兒會鍛煉到自己”的工作。


    她不是漂亮的女生,細眉細眼,微黑,鼻梁上有幾顆雀斑,很平凡。我一向有著以貌取人的壞毛病,但不知道為什麽就是很注意她。也許是因為她穿得幹淨利落,講話的節奏簡潔明快,代表著我不太熟悉的理科女生的某種讓我感覺羨慕的優勢氣質?或者是因為她在和人說話打趣間,讓我感覺到了某種和我臭味相投的惡趣味?


    時間長了,著實記不清了。


    一開始,和她一起做了幾期校刊的版麵。感覺她很專業、熱情,像是有一點社會經驗的樣子,但她說她從來沒有出去實習過,沒有學生會的工作經驗,也不喜歡參加各種活動和比賽,甚至言談中對學生會裏的“那種人”還有幾分鄙夷。


    稍微熟悉一點之後,我告訴了她我對她的印象,她回答得相當理所當然:


    “難道隻能因為有了經驗,人的態度才會顯得專業嗎?咱們既然來了,就得把這事兒幹好,不是嗎?”


    嗯,我喜歡這樣的人。


    其實,我在校刊也就待了不到兩個月,就覺得無聊離開了——做那些格式化的內容來填充版麵,真的不如去圖書館泡著多看幾本閑書。而她,不把事情做到有結果就不會罷休的她,一直在裏麵待了一年多,直到做出她覺得最滿意的稿件和版麵,又因為要考研,實在沒有時間繼續做下去,然後才離開。


    我之所以和她會產生密切的交集,是因為在做校刊的時候,我突然有了想要減肥的念頭。無意中跟她提起後,她說她剛好也在減肥,剛剛開始,每天晚上在學校操場跑圈。她提議我們可以互相監督,結成一個“動力小組”。於是,我們每天晚上定期在學校的操場見麵,一起跑步。


    之後幾個月,我們倆幾乎每天晚上8點鍾都約在操場一起練習跑步。之前我聽說過,好朋友在一起時間長了,生理期都會自動調節到一起。真的很神奇,我們在一起跑了兩個月,生理期就在同一天來臨了,之後月月如此。這期間,我們就各自休息,也不用向對方請假,非常方便。


    學校的大操場晚上沒有大燈,隻在主席台外麵開著幾個昏黃的路燈。一到晚上,操場的大門關了,隻在一側開著一個很少人知道的小門,所以我和她“約會”的環境總是相當安靜。一開始,我們隻能連跑帶走地蹭完兩三圈,幾個月後,我們倆都可以在半個小時內跑完十圈,剛好四公裏。我們一直從寒假結束跑到了暑假來臨之前,她瘦了十多斤,本身基數不大的她看起來苗條而勻稱,而我因為運動完經常去大吃大喝,一斤也沒有瘦,隻是覺得肌肉有緊實,抵抗力也變強了。


    記得我們曾經從性格差異的角度,分析過這件事情。她說:


    “你是能堅持把事情做完的人,但你的目標並不非常確定,也許做著做著,你的興趣會轉移到這件事本身帶來的其他方麵去了。如果你能找到新的樂趣,你就沉迷於這種樂趣裏,卻忘了你一開始的目的。你的這種沒有目的的盲目堅持,我覺得不太有意義。”


    我反唇相譏:


    “在過程中發現樂趣不好嗎?隻要這個樂趣是正麵的,目的不目的又有什麽重要呢?目的性太強的人生明明就是不會很快樂的!”


    我們經常會有諸如此類的、在當時的年齡來說顯得相當“形而上”的爭執和討論,似乎很樂在其中,也絲毫不覺得對方對自己人生態度的否定是一種冒犯。她是第一個和我討論這些問題的人,無論是那時還是現在,我都認為那些對話彌足珍貴。


    對了,我和她都是水瓶座。我的生日介於水瓶和雙魚之間,差一點就跨到雙魚去了,她則位於這個星座的正當中,標準的水瓶女。


    我們的相處也有許多相當感性和女性化的瞬間。


    四月以後,天氣開始變熱,我們跑完步之後,不再急著回宿舍洗澡。我們會坐在操場的看台上,喝點水,休息一下,如果天氣好的話就研究一下天空中的星座,享受片刻的寧靜時分。


    那時候,我們聽音樂還不用手機,大部分人的手機甚至還不是彩屏的。mp3播放器也還暫時沒有普及,我們都用隨身的cd播放機聽音樂,大部分的時候是在聽華語流行音樂。我當時開始聽一些獨立音樂,而她的口味有點老派,很喜歡無印良品,光良和品冠的那個無印良品。我們經常會說起老的滾石係的歌手唱的那些歌詞。


    關於無印良品,我很喜歡《每一次喊你》和《傷心地鐵》這兩首歌,其他的歌總覺得不太有感覺。而她總是反反複複地聽他們解散前出的那張精選集。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個夏夜,我們倆一起聽《別人都說我們會分開》這首歌,她突然有點傷感:


    “咱倆這個跑步搭子,以後會分開嗎?”


    她好像又想用一句玩笑話掩蓋住剛剛那段“真情流露”,隨即補充:


    “要是沒有我,你跑步也堅持不下來的吧?”


    我拿起cd播放器的旋鈕,往後調了幾首,跟她說讓她聽這首歌,是《我找你找了好久》。


    現在想想也挺傻的,那些過時的愛好,那對兩人分享的耳機,那個兩個人在一首流行歌曲裏構造出的小世界,那段二十歲不到的、什麽都說不清楚的年華。


    後來,除了在與工作相關的演唱會上,我很少聽那些音樂了。從那時起,我有了運動的習慣。雖然時斷時續,運動的方式也一直在變,從跑步到瑜伽,再到遊泳,但總算一直堅持到了現在。我想,她現在也一定如此堅持著。


    但我們的友誼從來就不是完美無暇的。和所有的女性朋友一樣,我們也會互相較勁。明麵上的,暗自的。


    我和她的性格都有強勢的一麵。光是因為“穿衣服是誰模仿誰”這個問題,我們就有過很多次爭執,也有過誰也不理誰的時候。因為我們總覺得是對方的風格在照抄自己,又想做獨一無二,不甘心被抄。於是我們默默賭氣,或跟另一個人傾訴對方的“極品”之處。


    但這完全不影響過一兩個星期,我們又一起相約去逛街的事實。因為我們終究會在“我的品位,全世界隻有你一個人懂”這件事情上達成驕傲而自戀的共識。


    好在我們倆不在一個係,成績上並沒有可比之處。有時候想到這裏,我會鬆一口氣。但她會跟我說:


    “真希望你也是我們班的啊,我們班那麽多人,沒有一個學習態度認真的,全是胡來,我做個培養實驗,想找個好的搭檔都不容易。要是你在,咱們倆一定會組成一個完美的實驗小組的!”


    雖然我有點逃避跟她做比較,但該打的戰役總會來——我們考研報了同一所學校。沒有商量,幾乎是同時決定的。是名校,很難考得上。


    大三的秋天,我們的“動力小組”又開始繼續了。我們輪流早起去圖書館,占兩個人的位置,麵對麵各自埋在一大摞專業書裏,一起迅速解決吃飯,又一起繼續看書……偶爾忙裏偷閑,我們也會像之前一樣,一人塞一個耳機,聽一會兒音樂,但誰也不敢懈怠。


    我想偷懶和放棄的時候,會想象著如果她考上了,而我落榜了的“慘狀”,於是拚了命地也要早起,要看書看到眼皮打架。我不管別的,我隻是不想輸給她,不想看到她嘴角總是會露出的那抹輕蔑的笑。如果那所學校是她可以到達的高度,那我一定也能。


    後來,在我的工作飯局上,總有一個端著酒杯的某某某對著領導,或是所謂“伯樂”大表感謝之情:


    “我得好好感謝感謝你!沒有你,就絕對沒有現在的我!”


    每次聽到這句話,我總想起她。沒有她,就不會有現在的我,這是真的。但她一定會覺得這句話矯情、庸俗、不堪。她是一個始終看往目標的人,完全不會在乎眼下的到達。


    “跟你有了多大成就似的,還現在的你,現在的你怎麽著了啊?你這是恭維還是埋汰啊?”


    她一定會這麽說的。


    我不知道她的心裏會不會也想跟我說這句話呢。反正,我們倆後來都考上了這所曾經看似遙遠的“名校”。


    我和她依然不喜歡團體活動,大部分的時候還是獨來獨往,尤其不喜歡小女生之間的種種情致。在學校裏,我們這種人其實很難交到真正的朋友。但我們依然固定地在一起,看書,逛街,吃飯,討論看似虛空的議題。


    然後我們大規模地絕交了兩次。一次大概是因為在食堂打飯產生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吧,具體的原因我已經記不起來了,但結果是我們大吵了一架,誰都不肯低頭認錯,然後絕交了一個多月。第二次的原因,我記得很清楚:她發現我暗戀的男生也是她所中意的。其實那次的暗戀並沒有十分認真,也沒有準備表白,隻是覺得對方還不錯而已。


    當她發現我保存著關於那個男生的私人物品,並且感受到了我的隱藏和躲閃的時候,幾乎惱羞成怒:


    “你什麽意思?居然跟我還保守秘密?你喜歡他就是喜歡他,我又不會說什麽!”


    隨即拂袖而去。後來,我聽她室友說起,才知道她的暗戀對象剛好也是這個人。那次絕交的時間長達一個學期,路過她們的宿舍樓的時候,我會躲著走。每天都刻意地避開她經常去吃飯的食堂。


    後來,我們各自交了男朋友,於是重修舊好。


    我們的友情跌跌撞撞地到了我們各自進入社會的時候。


    我始終覺得,她是另一個我,或者說,她是我的一麵鏡子。在她身上,我看得到自己身上的那些自己覺得還不錯的部分,比如堅持、理性至上和直截了當。當然,也能時時看到那些我覺得自己很差勁的元素,譬如刻薄、計較、自戀和偶爾的不自控。我們因為那些性格裏好的一麵而相處和諧,又因為那些所謂的負麵因素而難以長時間地在一起。


    我們是經曆了絕交的朋友,這絕不是什麽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越激烈,可供回味的東西就越多。我曾經在心裏默默地對這段關係進行評估:我們一定可以是那種到老了還關係不錯的好朋友吧。


    可惜,在我架空一切外界因素做這份“評估”的時候,我忘了一件事,環境會改變人的性格。當兩個人在不同的環境裏,會被打造成不同的樣子,當向兩條岔路上漸行漸遠的時候,總有一天,兩個人就會連影子也互相看不到了。


    畢業後,我們都順利找到了和自己學的專業有關聯的工作。她進了一家化工行業的外企,我則在媒體做記者,我們分別在這座城市的兩個角落租了房子,也說不上是什麽為夢想打拚,至少也是在各自新的位置裏勤奮地忙碌著。我們有了不同的話語體係和人際關係圈,比這些更重要的是,我們有了各自要扮演的新的“角色”,這個仿似麵紗的角色感讓我與之前的那個略顯孤僻的自己漸行漸遠,然而自己卻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未曾感知。


    而她,比我自己更敏銳地發覺了我的變化。


    有次和她約在西單吃飯,席間我接了幾個工作電話,又剛巧碰到鄰桌是熟識的同行,我換上一副工作中常用的臉孔,跟他們交談和調侃了一番。等鄰桌走了以後,她很認真地跟我說:


    “我覺得你變了很多。”“什麽意思?”


    “以前你不是這種人,完全不會用這種假模假式的嘴臉跟別人說話,而且也不會跟人不熟裝熟,就好像多老練似的,我看著都覺得累,你不覺得自己虛偽了很多嗎?”


    我當時反應很大。要知道,我在這個身份裏,把自己改造成開朗、外向、容易相處的模式,這是必須的,沒有其他選擇的。我曾時刻提醒著自己,既然不想做職場上的邊緣人或可憐蟲,就必須得把自己心裏的某個戲劇化人格調動起來,必須做出一個主流的、善交際的樣貌出來。能迅速地成為一個“社會人”的標準形象,我內心深處還是不無驕傲的。


    她的這句話完全傷到了我,於是我很不客氣地反駁:


    “你不要做出一副很了解我的樣子,我本來就是這樣的。”新菜上來了,她似乎覺得不妥,於是道歉:


    “算了,你當我沒說,對不起,吃吧。”


    那天,我們接著說了點閑話,吃完飯就各自散去。沒有進行以往例行的逛街、再找個地方喝飲料這樣的節目。


    隨後的兩個月,我們各自很忙,沒有見麵。我對她那番話始終有點耿耿於懷,偶爾我們會在網上聊幾句關於購物的話題,我一直也是應付了事。


    有一天,她在網上跟我說:


    “我要和 xx(她上學時的男友)分手了。”“為什麽?”


    “可能要和另一個人開始,所以就想先斷了吧,不想不清不楚的,麻煩。”


    我問了她具體的情況,她說,她要開始與之戀愛的人是自己的上司,一個離了婚的,40多歲的男人。在她眼中,那個男人極其有魅力,能帶著她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裏去。這個男人,不是她那個空有一副好脾氣的小男友能相比的。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但我們都不是那種需要別人參與自己決定的女生,每次都是自己做好決定,然後再“匯報”給對方。可是,不知為何,我當時卻有種莫名的憤怒,當即甩話給她:


    “你還說我變了,我看變了的人是你吧!難道你選擇他,就真的是因為你愛他?xx 有什麽不好的?不就是現在沒錢嗎?你是不是太急功近利了點?”


    “你別想多了。我就是告訴你一聲,沒別的意思。”她說完這句話就下線了。留下一個錯愕不平的我。


    我們都變了。以往,我們自詡是很有個性的女生,但那時的我們,幾乎是一模一樣的。但後來,我們真的都變成了截然不同的樣子。唯一相同的是,我們都往所謂更加現實的路上越走越遠,隻是潛意識裏仍然希望對方還保持著原來的樣子,至少這樣能令自己心安。


    然而,我們都隻顧照料自己本來就搖搖欲墜的心情,卻忽略了對方也在角色轉變的過程中自顧不暇。我們見識太淺,又太自私,以為彼此的心還貼得多麽近,就可以任性地要求對方按照自己的願望改變。


    幾年後,我才漸漸明白,烈得像酒一樣的感情,真的不適合友情。好在我們的本性還都算是懂得克製的人,才沒有在錯飲之後,醉得無法收拾局麵。事實上,友情本應淡得像茶,所謂君子之交的說法,原本就是沒錯的。如果非要不皺眉頭地把這杯清茶一飲而盡,一定會被燙到、嗆到,或者讓自己陷入不堪的尷尬境地吧。


    我那次跟她放過狠話之後,心裏是一直有點賭氣的,暗下決心不再幹預她的私事。總覺得自己的角色是忠實而正義的,而她這個為了利益拋卻愛情的人是不會有好結果的,她一定會回過頭來向我哭訴的。我時常這麽憤憤不平地想著。


    但心裏其實也不願當麵鬧不愉快了。就算關係再近,互相留一點私人空間會比較好,這點道理我還是懂的。我想,她一定也這麽想吧。所以那段時間我們至少還維持著表麵上的聯絡,兩個品位相近的女生之間,總是不會缺少話題的。


    而我們友誼的終結,卻因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


    有一次,我家有一個遠房親戚要從英國回來探親。而她那年一直念著想要買一款burberry(博伯利)當季的通勤包,於是想讓我的親戚幫她帶。東西到手以後,因為當時一直很忙,沒時間和她專門見麵,就叫了一個快遞把包給她寄了過去。第二天,她打電話說,包包帶錯了,不是她要的那款。說已經寄還給我了,讓我交給親戚,回英國退掉。


    可是,那時,我的那位親戚,已經在飛往英國的飛機上了。


    我打電話跟她理論。她說,這個包她不喜歡,不想要,提出可以出國際運費再寄還到英國去。但我家親戚住在倫敦的郊區,並不經常進城購物,讓他帶東西已經是很麻煩別人的事情了,如果再讓退掉,我實在開不了這個口。


    我急了,衝她吼:


    “你永遠都隻顧著自己,從來就不知道別人在你背後的辛苦,你不知道經常麻煩別人是一件不禮貌的事情嗎?”


    她說了一句“莫名其妙”就掛了電話,發來一條信息:


    “把包再寄過來吧,發到付。我把錢打你卡上。”


    我糾結了一下,最終沒有寄這個包給她,折價賣給認識的人了。


    很可笑吧。如今看來不過是小得不值得一提的一件事。但我們真的就這樣絕交了。


    那些天,我心情很糟糕,一直糾結著“她怎麽可以這麽冷血”,又在暗自帶著陰謀論地想“人進了狼性為主的公司裏,都會變成這樣子嗎”,有時候也自責“我不會是在仇富吧”,另外也總是暗自揣摩,她會怎麽想我,會覺得我很小心眼?我說話很沒水準?


    想來想去,得出結論:


    那就算了吧。不管變了的人是她還是我,我們已經不適合做朋友了。人生反正都是有不同階段的,既然沒有必要,我和她也都是愛麵子的人,那也不必再聯係了吧。


    之後,我以在她眼中“很虛偽”的性格,在新的角色裏交了不少新的朋友。有交心的好友,也有基於工作關係的泛泛之交。我也會和別人把酒暢談所謂人生的深處種種,會聽別人哭著傾訴一整夜的情感瑣事,也會把自己的相對“形而上”的困惑毫不保留地告訴別人。但麵對所有的“別人”,我似乎是怕了那根像蛇的井繩,再也不過分介入和評判別人的生活,從未想過去幹預或控製誰,而是和所有的朋友都保持著友善而客氣的安全距離。


    後來,我看到一些影視作品,裏麵總有一個角色會對諸如這種進入社會後的變化痛心疾首,或是萬分傷感。我能感同身受,但總覺得刻意地放大這樣的心痛,是極為矯情的做派。如果一種態度讓我們可以更舒服地麵對自己和他人,為什麽不?太近了,太不設防了,容易滋生控製欲,不如清清淡淡、互不虧欠來得有餘味一些吧。


    和她絕交兩年後的深秋,我和一群同行去台北小巨蛋看“滾石30”紀念演唱會的首場。大部分人是帶著“被感動”的預謀去的,我當然有點不屑:如果是抱著一定要在歌聲裏痛哭一場的心態去看一場拚盤演唱會,那也未免太讓自己入戲了吧。我才不要演給自己看呢。


    可是,到了現場,才發現那些私人的記憶,真的是能在歌聲裏曆曆在目的。伍佰、張震嶽和五月天翻唱紅螞蟻樂團的老歌《愛情釀的酒》時,我幾乎有點想哭,但終究忍住了;趙之璧唱 《在你和天空之間》時,我終於掉下一顆不值錢的鱷魚眼淚;而錦繡二重唱一上台,我幾乎要崩潰,但環顧了一下四周,我還是決定和旁邊的人開幾句玩笑,忍過去了。


    最終的崩潰來自於無印良品的突然登場,唱被幾年前的我稱為是“口水歌”的《掌心》的那幾分鍾。他們的聲音幾乎沒有變,仍然清亮如初。兩個人從舞台的兩側走出,輪流交換地唱著,從主歌到副歌,然後接著主歌,而心痛是你給我的無期徒刑,唱兩遍副歌,玄之又玄的秘密,好,擁抱一下,下台。


    不知他們的“和好”是否真的是冰釋前嫌,還是僅僅因為這場演唱會的商業噱頭,或是因為看在某位大佬的麵子上不得不來?反正,我再也沒辦法強裝淡定,幾乎是奔跑著到了場館外麵,撥了一個電話給她。


    接電話的是一個男人,聲音很好聽。我極力忍住哭腔:


    “對不起,我找s。”


    “啊,是這樣,s應該是這個號碼之前的主人,以前有人打電話也說找她,但她應該換號碼了……”


    《掌心》的旋律猶在腦海:


    “這樣會刺碎刺痛我的心……也割破你的掌你的心……”我掛了電話,蹲在樓梯的角落,無法抑製地大哭起來。


    據說有一個定律,路遇前男友這件事,一定會發生在自己最蓬頭垢麵的時候。也許,這個定律之所以能被大家總結出來,是因為所有人最不想見的人都是自己心裏最在乎的人吧。好勝心太強的我們,希望在見到那個人的時候,自己能看上去富足而充實。而這個帶著些許冷幽默的定律,就是為了證明了“事與願違”這個成語的普遍性而存在的。


    我後來遇到她,還真的是在比較狼狽的時刻。


    今年夏天,我和一個朋友去保利劇院看話劇。看的下午場,被關係不錯的這個朋友臨時叫出來的我穿著夾趾拖,帶著框架眼鏡,隨便拉了一件t恤就穿上出來了。是黃渤主演的《活著》,他的舞台感染力很足,每一個動作,每一句台詞都完全調動著全場的情緒。看完以後,我和朋友都有點失神,散場後,她去洗手間,讓我在門口等她。


    我正回味著話劇的情節發呆,洗手間裏出來了一個女孩兒,一隻手整理衣服,另一隻手還在甩著水,是s。


    心情猶在劇中,我一下子調整不過來我的表情。又一下子反省過來,自己穿得實在太宅女,太不能顯示“我過得其實還不錯”這個事實了。想來,穿得同樣也很隨意的她一定也這麽想。


    相對無言。從洗手間的出口到我站的地方這幾步遠,好像有這幾年那樣長。愣了幾秒鍾,她先開口:


    “好久不見了。”


    “是啊,好久不見……黃渤演得真好啊。”


    她尷尬地笑,看得出她和我一樣,隻想趕快逃走:


    “是啊,這個劇真是挺不錯的……對了,你電話換了?”一刹那間我有點釋然——原來她也是給我打過電話的。


    “對的,我辭職了,辭職以後就換號碼了。你也換了吧。”


    “對,公司那會兒發了黑莓手機和新號碼,就換號碼了……”我們彼此都想解釋些什麽,問些什麽,但從何說起呢?不知道。這時我朋友從洗手間出來了,我心裏幾乎是長舒了一口氣。於是我急急介紹著:


    “這是我朋友 xx,這個是我大學同學s,嗯。”


    她應該比我更想結束這段對話,匆匆忙忙掏出手機,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她說要去停車場開車,我說去坐地鐵,我們就往相反的方向各自走遠了。


    出了劇院,外麵太陽曬得正烈,熱得很。身邊朋友問我,是不是還在劇情裏沒出來,我點點頭,眼睛在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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