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主張“君子必辯”,希冀以大儒之辯止息百家之辯。為此,為了“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他對先秦其他諸子的許多學說主張進行了批駁。在這種批駁中,荀子對先秦以來的“亂名”現象進行了歸類,將其稱之為“三惑”,並對其進行了係統的分析,分別提出了“禁之”的辦法。


    一是“用名以亂名”,包括“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強盜非殺人”。荀子認為它們的迷惑之處在於它們名稱字麵上的差異否定了“名”與所指稱事物在事實內容上的關聯,是用“共名”混淆、偷換了“別名”,從而抹殺了兩者之間的區別。對於這些謬誤,荀子強調了詞語之名的約定俗成原則和概念之名的確定性原則應當是一致的,認為隻要考察一下“名”的確定含義,比較一下在通常情況下是否可行,是否能為大家理解和接受,就可以製止這種謬誤了。


    二是“用實以亂名”,包括“山淵平”、“情欲寡”、“芻豢不加甘”、“大鍾不加樂”。荀子認為它們是用局部事物的情況搞亂了名稱所反映的事物的普遍性質,即用個別的事實來取代“名”所代表的一般性質。對於這些謬誤,荀子認為,隻要通過感官的反映,檢驗一下“名”的“同異”所反映的“實”的“同異”,哪一種說法更符合一般的客觀實際,就認識到這種謬誤“亂”在什麽地方了。


    三是“用名以亂實”,包括“非而謂楹”,“有牛馬非馬也”。“非而謂盈”意謂把相非的、互相排斥的,說成是互相包含的。“有牛馬非馬也”,被認為是在牛馬群中否定有馬。荀子認為它們的迷惑之處在於用名稱組合上的不同搞亂了名稱所指的客觀事實。對於這些謬誤,荀子認為,隻要按照約定俗成的原則,察驗一下名稱的約定情況,就能認識到哪一種“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就可以禁止這類“異於約”的謬誤了。


    在批駁完這三種關於“名”的謬誤後,荀子繼而說道:凡是偏離正道而擅自製定的荒誕說法和怪僻之言,沒有不是不類同於這三種謬誤的。所以,賢明的君主完全知道謬誤與正確之間的區別,隻是不屑與他們辯論罷了。


    (張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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