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飾起源於遠古時代。“首飾”一詞最初僅指裝飾頭部的物品,頭即“首”也。後來,“首飾”一詞成為婦女裝飾物的統稱。


    古代婦女以佩戴各種首飾為自己的服裝和美貌增色,首飾主要分簪、釧、釵、耳環、戒指等,有時也直接用花和動物的羽毛、毛皮作為裝飾品。


    佩戴首飾可以使婦女移步生風,戰國時期宋玉的《風賦》中說:“主人之女,垂珠步搖。”不過一般的小家碧玉,如果沒有真的首飾可戴,也可以插花,別有自然美的風姿。《杜陽雜編》中有:“滄浪洲有金莖花,其花如蝶,每微風至,則搖蕩如飛。婦人競采之,以為首飾。且有語曰:‘不戴金莖花,不得在仙家’。”


    首飾的佩戴是有一定的規矩的,主要是按等級。如元代規定:“命婦首飾,一品至三品許用金銀珠寶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真珠,六品以下用金。”(《元典章》)明代則規定:“後妃首飾用金玉珠寶翡翠,命婦首飾金玉珠翠至金鍍銀以差,士庶妻首飾用銀鍍金。”(《明會典》)


    首飾雖起源於遠古時代,後經逐步發展,達到五彩繽紛、數不勝數的景況。但歸其類,我們可以把它們歸為插戴在頭發上的發飾,配掛在頸部的頸飾,戴於耳垂的耳飾,穿戴於手臂手腕手指的手飾四大類。以下為一些經典的首飾。


    發飾


    鳳飾金簪


    笄:“笄”也稱簪,是古代的一個重要發飾,形狀像一根長針,開始主要用於固定發髻,後來裝飾審美作用日趨顯露。其製作材料多為金、銀、玉,玉簪是漢代以後婦女使用的主要發飾。


    釵:釵是古代用於束結頭發的兩股合成的發飾,興於西漢晚期。釵從質料上分有金釵、銀釵、琉璃釵、翡翠釵等;從式樣上分為素釵、花釵、長釵、短釵;從裝飾上分為蟠龍釵、鳳釵等。


    梳篦:古代梳篦既可用於梳理頭發,也可用於插在發際做裝飾用。如北宋婦女用金銀珠翠製成發冠,冠上綴數把白角製成的大梳,稱“冠梳”。金鈿:金鈿是用金、銀等做成的花朵狀裝飾物,可以直接插在髻上做裝飾物。步搖:步搖是在發釵上裝飾一個可以活動的花枝,並在花枝上垂以珠玉等垂飾,隨著步履的顫動,釵上的珠玉也隨之搖曳。


    金約:金約是清代貴婦的冠飾。鏤金呈原箍形,上麵雕有雲紋,並嵌有寶石等飾物。後麵有結,結上垂係珍珠。戴在冠下,用於束發。


    頸飾


    頸飾在我國由來已久,項鏈、念珠、長命鎖都是古代早已有的頸飾。


    瓔珞:隨佛教傳入中國,原先以線穿連花朵垂掛在頸間或胸前,後將珠翠珍寶連綴於胸前,成為項飾。


    項鏈:西安郊外玉祥門外曾出土了一串鑲金珠寶項鏈。其鏈索部分由28顆鑲有珠寶的金珠構成;其搭扣鑲嵌刻有鹿紋的藍寶石;其墜飾分兩層,上層以金鑲寶石做成花朵,下層係一鑲金邊的滴露狀玉石。


    耳飾


    環:古代婦女主要的耳垂上的首飾,其質料大多以金銀珠寶做成。對於耳環,清初戲劇家李漁的《閑情偶寄》中有其說法:“飾耳之環愈小愈佳,或珠一粒,或金銀一點,此家常佩戴之物,俗名丁香。若配盛裝豔服,不得不略大其形,但勿過丁香之一二倍。”


    墜:墜是一種連屬於耳環之下的飾物,清代婦女中流行“一耳三鉗”,即一個耳垂上懸掛三件墜飾的習俗。


    珥:珥多為皇後、嬪妃及貴婦所戴,用玉等透明材料做一個空心的圓筒,長2到3厘米,直徑約1厘米,中筒收緊,兩端呈喇叭口,使用時用繩懸掛在耳邊。


    手飾


    釧:釧其實就是手鐲,也稱為環,是古代套在手或手臂上的圓環形裝飾物,多為數道圓環相疊,猶如佩戴幾個手鐲。


    戒指:古代就有各式各樣的形狀和質料,用戒指充當婚嫁信物,古已有之。不過戒指一開始並不是將之看作是定情的信物,最初的戴戒指是一種禁忌,《柳南隨筆》中說:“婦人以金銀為介指,見於《五經要義》,即指環也。又相傳古者婦人月經與娠則帶,否則去之。今人常帶在手,為飾手之物,殊昧戒止之義。”也就是說人們已經不知道戒指是為了“戒止”,這也是風俗轉變所常見的例子,形式保存下來了,但內容和意義已經變了。


    護指:護指原為保護長指甲而做,後來用途發生了變化,婦女佩戴用金銀寶石精工鑲嵌的護指作為手部的一種裝飾。


    (幹春鬆 李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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