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連無辜
1967年6月,風雨飄搖中的當局政府,在《90天拘禁》後又頒布了一部法律——《恐怖主義法》。根據這一法令的規定,南非警察有權逮捕他們認為“可能存在危及法律和秩序行為的人或圖謀煽動他人如此行為的人”。
這是個模棱兩可的定義,也就是說,隻要你是一個涉嫌反對南非當局的人,都會在警察沒有搜捕證的情況下被逮捕、拘留、審訊,甚至無限期地單獨關押。正是由於這一蠻橫不講理的法令,溫妮與其他21名男女在1969年的一次全國範圍的搜捕中被關進監獄。
1969年5月21日淩晨,熟睡中的溫妮被一陣強烈的“砰砰”敲門聲驚醒,她的兩個女兒就睡在身邊。溫妮還未來得及下床開門,門就被強行撞開了。
門被撞開後,來曆不明的警察蜂擁而入,翻箱倒櫃,他們將熟睡中的孩子拖起來,然後搜查床單下麵。最後,警察命令溫妮穿好衣服跟他們走。
兩個女兒被嚇醒了,緊緊抓住溫妮。溫妮懇求警察,將自己的兩個女兒送到她附近的姐姐尼基維那裏,警察粗暴地拒絕了溫妮的要求,在孩子們的哭喊聲中把溫妮帶走了。隨後,她被關進了比勒陀利亞中央監獄。
直到第二天,溫妮被抓的消息才傳出來。事實上,在溫妮被抓之前,她曾被查出患有心髒病,這一情況逮捕她的警察也知道。遠在千裏之外的羅本島上,曼德拉很快就知道她被捕的消息。
當局指控溫妮的罪名很可笑,說她從羅本島上的丈夫那裏得到“高級指示”,總而言之,罪名就是在曼德拉的指示下,他們在約翰內斯堡、東開普和納塔爾地區恢複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當局揚言有很多人作證。
在等待審判的時間裏,溫妮被關進比勒陀利亞的監獄裏。那裏的條件非常差,到處是發黴發臭的味道,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當夜被捕的21人中就有兩人身亡。
由於溫妮的特殊身份,她被單獨監禁在一間牢房裏。當時,溫妮並不知道這是一次全國範圍內的大搜捕,自己隻是被抓捕的其中之一。在這兒,她被囚禁了幾個月,陪伴她的隻有冰冷的四麵牆壁和一個馬桶,一個塑料瓶子,還有一隻杯子。
在回憶這段不堪回首的歲月時,她說:
在監獄裏,我們每天都受到檢查。兩個女看守走進來,命令我站起來,脫掉衣服。等我脫得一絲不掛的時候,她們從鞋子開始,然後是內褲、乳罩,以至衣服的每一條縫。接著是檢查頭發——當然,在我身上,她們永遠不能得到什麽。對於女犯人,按常規還要檢查陰道。我想,她們對和我住同一監獄的其他五位同誌不會這樣。再沒有比這更侮辱人格的事了。而且在那間房子裏,你是孤單一人。
對我的審訊是從星期一開始的,而我被送回牢房時,已經是星期六夜間了。他們對我連續審訊了五個晝夜。我朦朦朧朧記得當時的情景。第五個夜晚,我不時地昏過去,每昏過去一次,也就輕鬆一次。我第一次認識到,大自然會有這樣奇異的辦法來補償疲憊不堪的身體。我就那樣一次又一次長時間地昏死過去,我一定是在這種時刻被送回牢房的。審訊一直沒有中斷。我全身腫得很厲害,而且還尿血。雖然有時候允許上廁所,但時間不長,且女看守也跟著一起去。
雪上加霜的歲月
在監獄裏,溫妮十分擔心自己的兩個女兒,她們分開的時候是深夜。溫妮被帶走之前,囑咐她們去找姨媽,不知道這兩個年幼的孩子現在怎麽樣了。
在監獄裏,溫妮幾乎每天都會麵臨審訊。當局為了使溫妮屈服,用盡渾身解數。疲勞戰術隻是常規方法,還使用一些卑劣的手法,如精神摧殘、心理打擊、惡意中傷,甚至詆毀人格。
惡劣的環境以及長時間的審訊折磨,使溫妮的病情加重,同時也使她患了營養不良症,導致她的頭發大把大把脫落。
未曾清貧難成人,正是在這種生活中,溫妮開闊了眼界,學習到更多東西,也使她更深刻地認識到種族矛盾的尖銳。
經過漫長的審判,1970年2月16日,法官宣布,由於當局指控的罪名證據不足,溫妮等人被判無罪,當即釋放。
事實上,這隻是一場鬧劇。
重獲自由的溫妮還未來得及慶祝,當局就根據《恐怖主義法》第六款,以完全相同的罪名將她再次拘留,溫妮又被送回單人牢房,準備接受進一步“審訊”。
當局的意圖很明顯,將這些人全部關押起來,直到當局能夠獲得或者捏造出更多“證據”。當然,這一切要采用暴力手段。
在溫妮被關押期間,曼德拉非常著急。但監獄與世隔絕,除非當局告訴他,否則他不會有任何線索。最後,在獄長的幫助下,他才知道溫妮被關進了比勒陀利亞的中央監獄。當得知這個消息時,一向堅強、樂觀的曼德拉默默流下了眼淚。
恰好在這個時候,獄長又告訴他一個不好的消息,他的兒子滕布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喪生。滕布是曼德拉最寵愛的兒子,後來因為與妻子伊芙琳·梅斯離婚,他與滕布的關係疏遠了。
在雙重打擊下,曼德拉處於極度痛苦之中。當時的看守們描述,那幾天曼德拉神情恍惚,站在單人牢房的窗戶旁,一站就是一天,一言不發。
曼德拉的變化,引起西蘇魯的關注,他了解事情的原委後,陪著曼德拉,陪他聊天、談心,度過那段最艱難的時光。
在南非國內及海外,越來越多的人對南非當局虐待溫妮和其他被告表示強烈抗議。1970年9月14日,法庭宣布他們全體無罪釋放,這些人在監獄中總共度過了491天。
通過這一次的考驗,溫妮變得成熟了,她在給一個朋友的信中說:
在這次考驗的整個過程中,最讓人安慰的是,在爭取人類尊嚴的鬥爭中,我們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這的確是對一個人理想堅定與否的嚴酷的考驗……如果我們想使自己的孩子免受我們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我們就要下定決心不惜代價鬥爭到底。
監獄內外的風雲
事情過去半個多月,當局又頒布了針對溫妮的新禁令,為期5年。這個禁令苛刻得有些變態,規定她不許離開奧蘭多,而且規定每天晚上和周末以及公共假日,她都要待在家裏,不得外出更不得會客。
溫妮很憤怒,但經曆過牢獄生活的她變得成熟了,她明白如今反抗隻是徒勞,隻會讓自己麵臨更大的危險,她索性冷靜下來,讓自己學得“乖”一點。
她照做了,沒有違反當局的禁令。
她很聽話地在1個月內沒有找當局的“麻煩”。1個月後,她幸運地申請到了離開奧蘭多前往羅本島探望曼德拉的特許。盡管見麵的時間隻有半個小時,但對曼德拉夫婦來說,彌足珍貴,他們已經有2年沒有見麵了。
在羅本島,溫妮與曼德拉的見麵非常短暫,沒有多少交流,大部分的時間都是相互望著。
離開之後,曼德拉繼續在獄中服刑,而溫妮則帶著兩個女兒獨自生活,希望南非的局勢能夠發生變化,等待著與曼德拉的重聚。
1967年6月,風雨飄搖中的當局政府,在《90天拘禁》後又頒布了一部法律——《恐怖主義法》。根據這一法令的規定,南非警察有權逮捕他們認為“可能存在危及法律和秩序行為的人或圖謀煽動他人如此行為的人”。
這是個模棱兩可的定義,也就是說,隻要你是一個涉嫌反對南非當局的人,都會在警察沒有搜捕證的情況下被逮捕、拘留、審訊,甚至無限期地單獨關押。正是由於這一蠻橫不講理的法令,溫妮與其他21名男女在1969年的一次全國範圍的搜捕中被關進監獄。
1969年5月21日淩晨,熟睡中的溫妮被一陣強烈的“砰砰”敲門聲驚醒,她的兩個女兒就睡在身邊。溫妮還未來得及下床開門,門就被強行撞開了。
門被撞開後,來曆不明的警察蜂擁而入,翻箱倒櫃,他們將熟睡中的孩子拖起來,然後搜查床單下麵。最後,警察命令溫妮穿好衣服跟他們走。
兩個女兒被嚇醒了,緊緊抓住溫妮。溫妮懇求警察,將自己的兩個女兒送到她附近的姐姐尼基維那裏,警察粗暴地拒絕了溫妮的要求,在孩子們的哭喊聲中把溫妮帶走了。隨後,她被關進了比勒陀利亞中央監獄。
直到第二天,溫妮被抓的消息才傳出來。事實上,在溫妮被抓之前,她曾被查出患有心髒病,這一情況逮捕她的警察也知道。遠在千裏之外的羅本島上,曼德拉很快就知道她被捕的消息。
當局指控溫妮的罪名很可笑,說她從羅本島上的丈夫那裏得到“高級指示”,總而言之,罪名就是在曼德拉的指示下,他們在約翰內斯堡、東開普和納塔爾地區恢複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當局揚言有很多人作證。
在等待審判的時間裏,溫妮被關進比勒陀利亞的監獄裏。那裏的條件非常差,到處是發黴發臭的味道,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當夜被捕的21人中就有兩人身亡。
由於溫妮的特殊身份,她被單獨監禁在一間牢房裏。當時,溫妮並不知道這是一次全國範圍內的大搜捕,自己隻是被抓捕的其中之一。在這兒,她被囚禁了幾個月,陪伴她的隻有冰冷的四麵牆壁和一個馬桶,一個塑料瓶子,還有一隻杯子。
在回憶這段不堪回首的歲月時,她說:
在監獄裏,我們每天都受到檢查。兩個女看守走進來,命令我站起來,脫掉衣服。等我脫得一絲不掛的時候,她們從鞋子開始,然後是內褲、乳罩,以至衣服的每一條縫。接著是檢查頭發——當然,在我身上,她們永遠不能得到什麽。對於女犯人,按常規還要檢查陰道。我想,她們對和我住同一監獄的其他五位同誌不會這樣。再沒有比這更侮辱人格的事了。而且在那間房子裏,你是孤單一人。
對我的審訊是從星期一開始的,而我被送回牢房時,已經是星期六夜間了。他們對我連續審訊了五個晝夜。我朦朦朧朧記得當時的情景。第五個夜晚,我不時地昏過去,每昏過去一次,也就輕鬆一次。我第一次認識到,大自然會有這樣奇異的辦法來補償疲憊不堪的身體。我就那樣一次又一次長時間地昏死過去,我一定是在這種時刻被送回牢房的。審訊一直沒有中斷。我全身腫得很厲害,而且還尿血。雖然有時候允許上廁所,但時間不長,且女看守也跟著一起去。
雪上加霜的歲月
在監獄裏,溫妮十分擔心自己的兩個女兒,她們分開的時候是深夜。溫妮被帶走之前,囑咐她們去找姨媽,不知道這兩個年幼的孩子現在怎麽樣了。
在監獄裏,溫妮幾乎每天都會麵臨審訊。當局為了使溫妮屈服,用盡渾身解數。疲勞戰術隻是常規方法,還使用一些卑劣的手法,如精神摧殘、心理打擊、惡意中傷,甚至詆毀人格。
惡劣的環境以及長時間的審訊折磨,使溫妮的病情加重,同時也使她患了營養不良症,導致她的頭發大把大把脫落。
未曾清貧難成人,正是在這種生活中,溫妮開闊了眼界,學習到更多東西,也使她更深刻地認識到種族矛盾的尖銳。
經過漫長的審判,1970年2月16日,法官宣布,由於當局指控的罪名證據不足,溫妮等人被判無罪,當即釋放。
事實上,這隻是一場鬧劇。
重獲自由的溫妮還未來得及慶祝,當局就根據《恐怖主義法》第六款,以完全相同的罪名將她再次拘留,溫妮又被送回單人牢房,準備接受進一步“審訊”。
當局的意圖很明顯,將這些人全部關押起來,直到當局能夠獲得或者捏造出更多“證據”。當然,這一切要采用暴力手段。
在溫妮被關押期間,曼德拉非常著急。但監獄與世隔絕,除非當局告訴他,否則他不會有任何線索。最後,在獄長的幫助下,他才知道溫妮被關進了比勒陀利亞的中央監獄。當得知這個消息時,一向堅強、樂觀的曼德拉默默流下了眼淚。
恰好在這個時候,獄長又告訴他一個不好的消息,他的兒子滕布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喪生。滕布是曼德拉最寵愛的兒子,後來因為與妻子伊芙琳·梅斯離婚,他與滕布的關係疏遠了。
在雙重打擊下,曼德拉處於極度痛苦之中。當時的看守們描述,那幾天曼德拉神情恍惚,站在單人牢房的窗戶旁,一站就是一天,一言不發。
曼德拉的變化,引起西蘇魯的關注,他了解事情的原委後,陪著曼德拉,陪他聊天、談心,度過那段最艱難的時光。
在南非國內及海外,越來越多的人對南非當局虐待溫妮和其他被告表示強烈抗議。1970年9月14日,法庭宣布他們全體無罪釋放,這些人在監獄中總共度過了491天。
通過這一次的考驗,溫妮變得成熟了,她在給一個朋友的信中說:
在這次考驗的整個過程中,最讓人安慰的是,在爭取人類尊嚴的鬥爭中,我們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這的確是對一個人理想堅定與否的嚴酷的考驗……如果我們想使自己的孩子免受我們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我們就要下定決心不惜代價鬥爭到底。
監獄內外的風雲
事情過去半個多月,當局又頒布了針對溫妮的新禁令,為期5年。這個禁令苛刻得有些變態,規定她不許離開奧蘭多,而且規定每天晚上和周末以及公共假日,她都要待在家裏,不得外出更不得會客。
溫妮很憤怒,但經曆過牢獄生活的她變得成熟了,她明白如今反抗隻是徒勞,隻會讓自己麵臨更大的危險,她索性冷靜下來,讓自己學得“乖”一點。
她照做了,沒有違反當局的禁令。
她很聽話地在1個月內沒有找當局的“麻煩”。1個月後,她幸運地申請到了離開奧蘭多前往羅本島探望曼德拉的特許。盡管見麵的時間隻有半個小時,但對曼德拉夫婦來說,彌足珍貴,他們已經有2年沒有見麵了。
在羅本島,溫妮與曼德拉的見麵非常短暫,沒有多少交流,大部分的時間都是相互望著。
離開之後,曼德拉繼續在獄中服刑,而溫妮則帶著兩個女兒獨自生活,希望南非的局勢能夠發生變化,等待著與曼德拉的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