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在蒙彼利埃栽了
有本事來抓我吧:一個詐騙犯令人驚異的真實故事 作者:弗蘭克·威·阿巴納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對我在蒙彼利埃的生活越來越滿意,甚至開始考慮重新去受教育。蒙彼利埃是法國二十個學院區之一,城裏有一所規模雖小、但檔次很高的州立大學。我拜訪了這所大學,得知有幾門課程是為外國人開設的,盡管它們都不是用英語講授。不過這對我來說不是障礙,因為法語是我從母親那裏繼承來的第二母語。
我同時還開始考慮找一份工作或開一家小公司,或許是文具店吧,因為這種無所事事、養尊處優的生活使我發福、臃腫了。就連阿曼德也指出我的日益增加的體重。“寫作可沒有多少體育鍛煉,是嗎,羅伯特?”他捅了捅我的肚腩,說道。
“你為什麽不到葡萄園來為我工作呢,我會使你變得苗條、結實的。”我謝絕了他的提議。體力勞動不是我的特長,我也不想強迫自己去鍛煉。
我仍然在考慮究竟是到大學去上學呢,還是尋找一份有意思的職業,這兩件事令我舉棋不定。可是,在蒙彼利埃居住了四個月後,我懂得了一個殘酷的真理:當獵狗獲得幫助時,狐狸不管躲在哪兒都是不安全的。
我定期在蒙彼利埃郊外的一家小店(以美國人的標準)買東西,那是阿曼德向我推薦的一家百貨商店。我每星期兩次去購買食品,平時需要什麽也隨時都去。那天,我按慣例去買東西,店員正在把我買的食品裝進口袋,我突然想起還需要牛奶,就叫那個小夥子把我的那些食品放在一邊(後麵還有其他人在排隊),然後我慢慢走到小店後麵尋找牛奶。在返回收款處時,我繞過一排放著罐裝食品的架子,看見收款台旁站著四個男人,而顧客和店員都不見了。
其中一個男人拿著一杆滑膛槍,還有一個端著的仿佛是一挺短管機關槍,另外兩個都拿著手槍。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歹徒在搶劫店鋪,那些店員和顧客都躺在地板上了。
但是當我轉身想躲在架子後麵時,一個男人喊道,“阿巴納勒!”
我彎腰躲在架子後麵,不料又看見三個穿製服的憲兵,都用手槍指著我。他們從四麵八方朝我逼近,穿製服的,穿便衣的,手裏都拿著手槍、滑膛槍、機關槍或獵槍,槍口都指著我。亂七八糟的命令像響鞭一樣,在我耳邊炸響。
“舉起手來!”“把手放在腦後!”“靠在架子上,四肢分開!”“臉朝下趴到地板上!”
我舉起雙手。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要服從哪條命令,我隻知道自己肯定不願意被開槍打死。而幾位警官擺弄武器的架勢令我感到害怕。實際上,他們也把其他警官嚇住了。
“看在上帝的份上,別開槍,”我喊道。“你們有一個人告訴我怎麽做,我照辦就是了。”
一位又高又瘦、表情嚴肅的男人用手槍指著我。“趴在地板上,臉朝下!”他吼道。我在幾隻很不溫柔的手的幫助下,照他說的做了。那些粗暴的手把我的胳膊扭到背後,另外幾隻無情的手用鋼環牢牢銬住我的手腕。
然後,我被十分無禮地拉了起來,四周都是保安局偵探、國際刑警組織官員、憲兵和其他天知道什麽警察,我被推推搡搡地擁出小店,粗暴地塞進一輛沒有標誌的雙排座轎車的後座裏。我不能說法國警察是野蠻的,但我要說他們對待嫌疑犯的態度過分嚴厲了。我被徑直押送到蒙彼利埃警察局。路上沒有人說話。
在警察局裏,那個表情嚴肅的偵探和另外兩位警官,也都是保安局的,把我引進一個小房間。法國警察在對付罪犯,尤其是審問嫌疑犯時,享有很大的行動自由。他們開門見山,直奔主題,根本不顧罪犯可能享有的權利。我認為一個小偷在法國沒有任何權利。
“我叫馬歇爾加斯東,是保安局的,”那個瘦高的官員用嚴厲的口吻說。“你是弗蘭克阿巴納勒,是不是?”
“我是羅伯特蒙佐,”我火氣很大地說。“我是來自加州的作家,是一個美國人。我懷疑你們這些先生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加斯東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我臉上頓時火辣辣地痛。“我犯的錯誤大多數都是嚴重錯誤,先生,但在這件事情上我沒有弄錯。你就是弗蘭克阿巴納勒。”
“我是羅伯特蒙佐。”我頑抗地說,企圖在他們臉上找到一絲懷疑。
另外一位保安局官員上前一步,一隻手攥成了拳頭,但加斯東抬起一隻胳臂阻止了他。加斯東的眼睛始終牢牢地盯著我,然後他聳了聳肩。
“我們可以給你吃點苦頭,強迫你招認,但沒有那個必要,”他說。“我有的是時間,阿巴納勒,但我不打算在你身上浪費太多。我們可以把你一直關到世界末日,或者至少等我們找到證人證實你的身份為止。在那之前,除非你決定合作,不然我就把你送進關押普通醉鬼的刑事犯的牢房。你可以在那裏待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一個月,這在我來說沒有什麽差別。但你不會有東西吃,也不會有水喝,除非你決定招供。你為什麽不幹脆把我們現在想知道的都告訴我們呢?我們知道你是誰。我們知道你做了什麽。你隻會給你自己找麻煩。
“還有一點,阿巴納勒。如果你逼著我們費盡周折,把你現在就能告訴我們的情報從你嘴裏掏出來,我是不會忘記的。而且我向你保證,你也會永遠記住這樣做的後果。”
我望著加斯東,知道他說的每個字都不是兒戲。馬歇爾加斯東真是一個很厲害的角色。
“我是弗蘭克阿巴納勒。”我說。
我並沒有像他們希望的那樣坦白交代。我從不主動提供我在法國從事的任何犯罪活動的任何細節。但如果他們知道某個具體的事件,並且大致描述給我聽了,我就點點頭,說,“大概就是那樣的,沒錯,”或者“是的,是我幹的”。
我同時還開始考慮找一份工作或開一家小公司,或許是文具店吧,因為這種無所事事、養尊處優的生活使我發福、臃腫了。就連阿曼德也指出我的日益增加的體重。“寫作可沒有多少體育鍛煉,是嗎,羅伯特?”他捅了捅我的肚腩,說道。
“你為什麽不到葡萄園來為我工作呢,我會使你變得苗條、結實的。”我謝絕了他的提議。體力勞動不是我的特長,我也不想強迫自己去鍛煉。
我仍然在考慮究竟是到大學去上學呢,還是尋找一份有意思的職業,這兩件事令我舉棋不定。可是,在蒙彼利埃居住了四個月後,我懂得了一個殘酷的真理:當獵狗獲得幫助時,狐狸不管躲在哪兒都是不安全的。
我定期在蒙彼利埃郊外的一家小店(以美國人的標準)買東西,那是阿曼德向我推薦的一家百貨商店。我每星期兩次去購買食品,平時需要什麽也隨時都去。那天,我按慣例去買東西,店員正在把我買的食品裝進口袋,我突然想起還需要牛奶,就叫那個小夥子把我的那些食品放在一邊(後麵還有其他人在排隊),然後我慢慢走到小店後麵尋找牛奶。在返回收款處時,我繞過一排放著罐裝食品的架子,看見收款台旁站著四個男人,而顧客和店員都不見了。
其中一個男人拿著一杆滑膛槍,還有一個端著的仿佛是一挺短管機關槍,另外兩個都拿著手槍。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歹徒在搶劫店鋪,那些店員和顧客都躺在地板上了。
但是當我轉身想躲在架子後麵時,一個男人喊道,“阿巴納勒!”
我彎腰躲在架子後麵,不料又看見三個穿製服的憲兵,都用手槍指著我。他們從四麵八方朝我逼近,穿製服的,穿便衣的,手裏都拿著手槍、滑膛槍、機關槍或獵槍,槍口都指著我。亂七八糟的命令像響鞭一樣,在我耳邊炸響。
“舉起手來!”“把手放在腦後!”“靠在架子上,四肢分開!”“臉朝下趴到地板上!”
我舉起雙手。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要服從哪條命令,我隻知道自己肯定不願意被開槍打死。而幾位警官擺弄武器的架勢令我感到害怕。實際上,他們也把其他警官嚇住了。
“看在上帝的份上,別開槍,”我喊道。“你們有一個人告訴我怎麽做,我照辦就是了。”
一位又高又瘦、表情嚴肅的男人用手槍指著我。“趴在地板上,臉朝下!”他吼道。我在幾隻很不溫柔的手的幫助下,照他說的做了。那些粗暴的手把我的胳膊扭到背後,另外幾隻無情的手用鋼環牢牢銬住我的手腕。
然後,我被十分無禮地拉了起來,四周都是保安局偵探、國際刑警組織官員、憲兵和其他天知道什麽警察,我被推推搡搡地擁出小店,粗暴地塞進一輛沒有標誌的雙排座轎車的後座裏。我不能說法國警察是野蠻的,但我要說他們對待嫌疑犯的態度過分嚴厲了。我被徑直押送到蒙彼利埃警察局。路上沒有人說話。
在警察局裏,那個表情嚴肅的偵探和另外兩位警官,也都是保安局的,把我引進一個小房間。法國警察在對付罪犯,尤其是審問嫌疑犯時,享有很大的行動自由。他們開門見山,直奔主題,根本不顧罪犯可能享有的權利。我認為一個小偷在法國沒有任何權利。
“我叫馬歇爾加斯東,是保安局的,”那個瘦高的官員用嚴厲的口吻說。“你是弗蘭克阿巴納勒,是不是?”
“我是羅伯特蒙佐,”我火氣很大地說。“我是來自加州的作家,是一個美國人。我懷疑你們這些先生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加斯東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我臉上頓時火辣辣地痛。“我犯的錯誤大多數都是嚴重錯誤,先生,但在這件事情上我沒有弄錯。你就是弗蘭克阿巴納勒。”
“我是羅伯特蒙佐。”我頑抗地說,企圖在他們臉上找到一絲懷疑。
另外一位保安局官員上前一步,一隻手攥成了拳頭,但加斯東抬起一隻胳臂阻止了他。加斯東的眼睛始終牢牢地盯著我,然後他聳了聳肩。
“我們可以給你吃點苦頭,強迫你招認,但沒有那個必要,”他說。“我有的是時間,阿巴納勒,但我不打算在你身上浪費太多。我們可以把你一直關到世界末日,或者至少等我們找到證人證實你的身份為止。在那之前,除非你決定合作,不然我就把你送進關押普通醉鬼的刑事犯的牢房。你可以在那裏待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一個月,這在我來說沒有什麽差別。但你不會有東西吃,也不會有水喝,除非你決定招供。你為什麽不幹脆把我們現在想知道的都告訴我們呢?我們知道你是誰。我們知道你做了什麽。你隻會給你自己找麻煩。
“還有一點,阿巴納勒。如果你逼著我們費盡周折,把你現在就能告訴我們的情報從你嘴裏掏出來,我是不會忘記的。而且我向你保證,你也會永遠記住這樣做的後果。”
我望著加斯東,知道他說的每個字都不是兒戲。馬歇爾加斯東真是一個很厲害的角色。
“我是弗蘭克阿巴納勒。”我說。
我並沒有像他們希望的那樣坦白交代。我從不主動提供我在法國從事的任何犯罪活動的任何細節。但如果他們知道某個具體的事件,並且大致描述給我聽了,我就點點頭,說,“大概就是那樣的,沒錯,”或者“是的,是我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