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一死,閹黨作為一股政治勢力,就完全失去了能量。雖然他們人還在朝中,卻個個都成驚弓之鳥,隻能縮著頭等挨宰了。


    繼清除了魏忠賢之後,崇禎下一步要幹掉的,是另外兩個首惡——崔呈秀、客氏。


    十一月初九日,魏忠賢已吊起來了,但京師並不知道,對崔呈秀的總清算就開始了。戶部員外郎王守履上疏,論其可殺之罪。崇禎批示:將崔呈秀“先行削了籍為民”,然後交三法司會勘。


    將人拿到三法司去會勘,就是要定罪。昔日堂上高官,今日要成堂下罪囚了。


    此時崔呈秀在老家薊州,將搜刮來的古玩珍寶陳列於室,日日與妻妾飲酒作樂,正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時候。聽到要會勘的消息,知道這鬼門關是一定要進的了。到十一日,他在家中與寵妾蕭靈犀縱情飲樂,喝完一杯,就砸掉一件珍異酒器。而後,帶著無限不甘之心,也上了吊。那如花的小妾靈犀,則以利劍自刎而死。


    醜類們在世時隻恨忠良不早死,可是自己又活了有多長?他們隻恨四海寶物不能盡歸己有,可是能否有一顆珍珠帶過奈何橋?


    在猖獗之時,即便有人跟他們說這個,他們恐怕也沒有時間來聽。笙歌夜夜,哪一場能舍得拉下啊!


    崔賊死不足惜,倒是可惜了“殉節”的這位蕭氏。她生在寶坻,原是三河縣的一位名妓,乳名叫寶娘,別號靈犀。蕭靈犀姿容絕世,歌舞無雙,雖生長在青樓,卻不是倚門賣笑的淺薄之流。吟詩、畫蘭、彈琴、下棋,無所不通,也是個“秦淮八豔”似的絕世人物。


    崔呈秀是個好色之徒,據說有美妾百人,娶了蕭靈犀後,萬千寵愛集於她一身,一刻不離左右。在崔呈秀懸於書房二梁之後,靈犀不願再淪落煙花巷中,便以死報主,做了個“烈婦”。


    薊州知府委托兵備道的守備,前來勘驗了現場。眾官並不把崔呈秀之死當回事,卻都歎息這位靈犀之死。


    情況上報後,崇禎有旨曰:“逆黨崔呈秀負國忘親,通同擅權,雖死尚有餘辜,著法司按律確擬,暴著其罪,以垂永戒。”(《明思宗烈皇帝實錄》)崔呈秀的兒子崔鐸、弟弟崔凝秀也都被遣戍。


    剩下一個客氏,就好收拾了。這個蛇蠍婦人自九月被放出宮後,也是在無奈中苟活,日日縱酒銷愁。十一月十七日,崇禎再無客氣,叫太監王文政把客氏押到宮裏的浣洗局,著實審了再說。


    魏、崔自殺,逃脫了懲罰。留下一個客氏,就不容她那麽輕鬆去見閻王了。估計是崇禎有令,隻要審出一點兒問題,就往死裏收拾。


    客氏被上了刑,立刻招認:有宮女8人懷孕,都是她私自帶進宮的隨身奴婢,在宮外麵肚子就大了,準備效仿呂不韋事,給天啟皇帝準備幾個假兒子。


    此口供一出,她哪裏還得活?立刻在洗衣房被太監們用竹板子活活打死了(“笞掠而死”)。


    那一刻鬼哭狼嚎,也是夠慘的。不過恐怕也是趙選侍、裕妃、馮貴人、胡貴妃和王安的冤魂一起來纏她,令她不得好死。


    客氏那個盜寶的兒子侯興國,也被逮入詔獄,嚐到了酷刑是什麽滋味。幾天後,與魏良卿一塊兒被砍了頭。客氏的侄子客光先、客璡等遣戍邊地。


    閹黨裏,死的還有一個李永貞。他是一個非常狡猾的人,發覺風向不對,在崇禎即位四天後就上疏告病,想開溜。到九月,崇禎才批準。十月初,他把自家外宅的小院砌死,自己藏身在裏麵,晝夜讀書打發時間。牆上留有小孔,遞進飯菜。到了十月二十六日,他聽說皇上批準魏忠賢辭職,以為沒事了,便拆了牆出來。


    他想趕緊去和徐應元聯絡,把事情化解一下,卻不料徐應元在十一月初給發到顯陵去了。李永貞這才有點兒慌,越慌越出錯,他竟拿錢去打點王體乾、王文政、王永祚三個太監,每人五萬兩,讓他們在崇禎麵前多多為自己美言。


    這三個人,這時候哪敢營私舞弊,掉頭就把收的銀子交給崇禎了。李永貞得知,嚇破了膽,與外甥孫良濟一起化妝逃跑了。其實,崇禎這時候還不想殺他,隻下詔把他也發往顯陵。可是聖旨到家後,家人也說不出人跑哪兒去了,其兄李成嚇得自殺了。


    到十二月九日,李永貞被抓獲,押送到顯陵去了。這麽一折騰,他的另一個哥哥李奉也因憂懼而死。


    轉年是崇禎元年(1628)。二月,李永貞和徐應元被轉至鳳陽。三月,有人重新提起話頭,李永貞倒黴,被逮至刑部議罪。六月會審,結果是擬斬。他在獄中多次自殺未遂,到七月,腦袋還是給砍掉了。


    這個時候崇禎的做法,與他後來的剛愎、急躁作風截然不同。他此刻思維縝密,在對付一大堆閹黨人物時,抓住閹黨人士的僥幸心理,不徐不急,步步深入,分批收拾。沒引起任何混亂,就掃掉了滿朝的烏煙瘴氣。


    《烈皇小識》說他“以孑身出入於刀鋒劍芒之中,不動聲色,巨奸立掃”,這絕非溢美之詞。


    當時朝中的言官——給事中和禦史,大多都是投靠閹黨上來的,整肅閹黨,不能指望他們。崇禎就緊急提拔了曹師稷、顏繼祖、瞿式耜、吳煥等人為言官,讓他們大膽揭發。隻要有人出頭,就好辦。其餘言官為洗刷自己,也紛紛倒戈,聲討昔日的主子——娘沒奶了就不是娘。


    從天啟七年(1627)的十一月起,清算風潮陡然湧起,一直持續了一年多。


    趁著魏忠賢敗死之機,崇禎發布命令:第一,對元凶客、魏、崔,要早定“爰書”(判決書);第二,對“五虎”“五彪”等,按照言官彈劾的順序,由法司依律擬罪。


    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閹黨勢力你不掃,他不會自動跑掉。此時主持清理工作的刑部尚書蘇茂相、左都禦史曹思城、大理寺左少卿潘士良等都是老資格閹黨,他們哪裏肯賣力?拖了一個月,才在崇禎元年正月二十五日將客、魏的判決書呈上,崔呈秀的還沒做出來。


    崇禎大為不滿,要給閹黨分子一點兒顏色看看,下令將魏忠賢屍淩遲、斬首,懸首河間府;在薊州將崔呈秀屍斬首,客氏屍亦斬首示眾。


    這腦袋是砍給活人看的,在此重典震懾之下,對魏黨的第二波整肅浪潮開始了。


    在大臣中,戶部尚書張我續、兵部尚書兼薊遼總督劉詔、工部尚書孫傑、左副都禦史李夔龍等一批要員被免職。其中李夔龍、倪文煥、田吉等後又升級為在原籍追贓。


    太監中,李實被降職,安置到南京;塗文輔降為小火者(打雜的)。


    魏忠賢的親屬中,魏良卿砍頭;女婿楊六奇等一大批親族永戍瘴地。


    錦衣衛打手田爾耕、許顯純等削籍、抄沒家產,後又升級逮至刑部論死。


    這就是現世的報應!狂風怒卷之下,魏黨群醜狼狽不堪。


    戶部尚書張我續,昔年有一個女仆是魏忠賢的本家,他將這個魏小姐娶做老婆,“加於嫡妻之上,進京八抬,稱‘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爺自居。這假姑爺被免官回籍後,百姓恨極,欲攔其轎毀其麵!


    原宣黨頭子、南京國子監祭酒湯賓尹,聽說魏忠賢斃命,立刻精神失常,癲狂而死,其家為被害者所破!


    “十狗”之一、太仆少卿曹欽程罷官,不為江州南康鄉裏人所容,爭唾其麵,隻好在湖口縣買宅居住,但湖口人士相約驅逐之!


    還有前首輔顧秉謙,雖然致仕居於昆山老家,也被人彈劾“獻媚圖寵,廉恥已亡”。家鄉士民更是憤而報複,一把火燒了顧家大片房產,將其家財哄搶一空。顧秉謙攜帶重金逃往蘇州租房居住,諸生不容,寫呈子給各衙門,要求驅逐。他惶惶如喪家之犬,隻得轉避南京,不久病死!


    然而,閹黨殘餘仍在抵製清算,為了減輕自己的罪過,就故意對被追究者輕判。一麵是民憤滔滔,一麵卻是輕描淡寫。諸閹黨雖交給法司議罪,但定罪書卻避重就輕,形同包庇。


    這個定罪書一出來,引起輿論嘩然。


    山西道禦史高弘圖三次上疏,說“五虎”“五彪”不過是殺人取媚,真正動搖社稷的是劉詔、劉誌選、梁夢環三賊。尤其是劉誌選,七十白發老匹夫,為鑽營竟不惜攻擊皇後。


    三人因此相繼被逮。劉誌選自知不免,也學了魏公公,上吊自殺了。


    山西道另一禦史劉重慶也上疏,指李永貞、劉若愚、李實罪大惡極,若不刑之西市(砍頭),恐被害諸臣必不瞑目於地下。


    崇禎立刻準奏,將李永貞、劉若愚、李實和許顯純一起交給刑部,均論死。


    清理閹黨的運動,在一個閹黨分子遍布的大環境下,猶如號召人家操刀割己,那是不可能痛痛快快的。閹黨如不從整體上搬掉,新政就無從談起,正人也無法起用。


    崇禎對這一點看得很明白,他用了兩個辦法來應對這一困局。


    一是在崇禎元年(1628)四月,果斷啟用劉鴻訓為禮部尚書並入閣,使內閣有了很好的帶頭人。劉鴻訓,字默承,山東長山人,是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天啟元年曾任少詹事,負責的是太子的事情,是個閑職。後因得罪了魏忠賢而丟官。


    劉鴻訓與閹黨沒有任何瓜葛,執行崇禎的命令就不像其餘閣臣那樣“肉頭”,到任後數月間,一連氣兒建議罷斥楊維垣、楊所修、阮大铖、李蕃、賈繼春、霍維華等一幫想金蟬脫殼的閹黨分子,令人心大快。可惜閹黨分子仍有能量,於半年後便把這個劉鴻訓攆下了台。


    崇禎的第二手,是推翻《三朝要典》。這是明朝遇到的“兩個凡是”問題。《三朝要典》雖是閹黨炮製,但由天啟帝欽定,有先帝的“禦製序”,要推翻它,人們不免投鼠忌器。


    但是讓它擺在哪裏不動,就是新政路上的一座大山,導致閹黨不能盡罷、東林不能解放。


    崇禎元年(1628)三月,新任兵部主事別如綸就談到這一問題,認為應該刪削。四月,翰林院侍讀倪元璐又論此事,認為應該銷毀。


    倪元璐說,這實在是一部惡史,魏忠賢要借這“史”殺人,眾宵小要借這“史”攀爬;有此“二借”,談何公正?在史書中顛倒黑白,這就是魏閹遺跡,“逆黨之遺跡一日不滅,則公正之憤千年不釋!”這位當時的小知識分子的史觀,相當之進步,他痛斥道:“以閹豎之權,屈役史臣之筆,亙古未聞!”(《崇禎長編》)


    不僅是閹豎,任何強權加於史著的歪曲與粉飾,都無異於掩耳盜鈴!你那麽說,後代人真就那麽信嗎?


    崇禎原先不想去觸動他哥哥的問題,但看了倪元璐的奏疏,大為折服。當時內閣輔臣之一的來宗道,對這個奏疏有個票擬,說是“所請關係重大,著禮部會同史館諸臣詳議具奏”。這是想把問題“研究研究”,擱置下來。崇禎果斷批示:“聽朕獨斷行!”(《烈皇小識》)


    這是他主意已經定了,要推翻《三朝要典》!這是意識形態大翻盤,有人馬上如喪考妣,怕這個文件一失效,“三案”再翻過來,自己要受牽連。


    經過廷臣之間的激烈辯論,崇禎認為火候到了,於五月初十日下詔:銷毀內外所有《三朝要典》及書板,並強調:“自今而後,官方不以此書定臧否,人才不以此書定進退。”(《崇禎長編》)由此,為大規模清洗閹黨掃清了最後的障礙。


    經過一年多的清理與反清理,到崇禎二年(1629)正月,崇禎決定要“定逆案”,也就是確定一個閹黨的正式名單,分類分等級,擬出處理辦法。第三波、也是最徹底的一次清理就此開始。


    正月二十四日,崇禎召集內閣輔臣韓爌、李標、錢龍錫及吏部尚書王永光、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禦史曹於汴等,下達了定逆案的方針、原則和具體標準。特別要求“卿等數日內確定,不許中書(秘書)參預”,由閣臣按等級分列名單,刑部尚書附上相應的懲治條例。


    但是這個臨時組成的專案組,非常不得力。首先吏部尚書王永光本人就是個閹黨,“素附黨,仇東林,尤陰鷙”——不是個什麽好鳥。


    再有韓爌、錢龍錫等都是端厚謙和之人,“不願廣搜樹怨”(《國榷》)。現今的一般史家也都認為,他們對朝中殘存的閹黨勢力有所畏懼,企圖和稀泥。


    由於上述原因,第一次報上的名單僅有約50人。崇禎很不滿意,要閣臣們廣泛搜求,一個不能少,且要給予重處,起碼是削籍處分。


    韓爌等沒法子,又報了一次,不過還是幾十個人。崇禎這次發火了,直接說他們辦事“不稱旨”,當麵批評道:“忠賢一人在內,苟非外廷逢迎,何遽至此?”意思是說,假若隻有這50多人,怎麽能掀起那麽大的浪來?崇禎又見內廷閹黨一個也沒涉及,便說:“其內臣同惡,亦當入之!”


    閣臣立刻表示為難,說外廷不知內廷的事。


    崇禎又火了:“豈皆不知,特畏任怨耳!”(夏允彝《幸存錄》)——你們是怕招怨吧?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內廷與外廷的關係,向來微妙。韓爌他們考慮的是,不能因此而與內廷結怨,否則會給以後的內閣帶來無盡的麻煩。你崇禎皇帝撐死能執政多少年,內廷與外廷的關係卻是需要長期維護的。他們幾個不願意搞擴大化,我以為倒還不是為了私利。他們考慮的是內閣製度的長遠命運,考慮的是士大夫階層相對於皇權的某種獨立性,所以不願意“整人”。


    幾天後,崇禎又召韓爌等閣臣,打開一個黃皮包袱,裏麵全是諸臣以前為魏忠賢歌功頌德的“紅本”(奏疏)。崇禎說:“此皆結黨實跡也,當一一按入之。”


    韓爌等人知道崇禎真的是要撒大網了,隻得隨他去,但是堅決不擔這個責任,說:“臣等職掌,唯司票擬。三尺法非所習也!”先秦時代以三尺竹簡書寫法律,故稱“三尺法”。法律這玩意兒,你找司法界人士去吧。


    崇禎也真是服了這幫人了,隻好轉而責成王永光,讓他來幹。但王永光哪裏肯,推辭道:“吏部隻諳考功法耳,不習刑名。”這個,我也幹不了!


    不久就有人彈劾王永光,說他過去“陰附閹黨”,現在又“陰護持之”,他隻得退出專案組。


    崇禎氣得沒了脾氣,把刑部尚書喬允升找來,叫他“據律定罪”。司法大僚,你總沒得推了吧?


    如此,又經過草擬第三、第四道名單。在崇禎的監督下,拾遺補缺,最後定下261人,罪分七等。文件名曰《欽定逆案》,於崇禎二年(1627)三月十九日,以諭旨形式向全國公布。


    據《明史·閹黨傳》七等定罪的名單是:


    一、首逆淩遲者二人:魏忠賢、客氏。這兩人犯的是“謀大逆”罪,判決僅為名義,因兩人早死並已經“正法”了。


    二、首逆同謀論斬者六人:崔呈秀、魏良卿、侯國興、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逆案公布時,前五人或自殺或已處死。考慮到這一等裏目前一個能殺的也沒有,不大好看,因此把劉若愚頂上。可是劉若愚最終也沒死成,僥幸被寬恕,寫了一本閹黨實錄《酌中誌》,很有名。


    三、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誌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許誌吉、孫如洌、陸萬齡、李承祚、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王體乾。這一等裏基本都是核心人物,隻有一位級別相當低的,就是提議要把魏忠賢與孔子並祀的監生陸萬齡。


    所謂“交結近侍”,就是阿附魏忠賢,其罪名為“諂附擁戴”,也就是諸衙官吏與內官交結、泄露事情、夤緣作弊等。這些人皆被論以斬首,秋後處決。其中田爾耕、許顯純惡有惡報,被“請君入甕”,遭到酷刑拷打。


    四、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魏廣微、崔應秋、閻鳴泰、霍維華、徐大化、潘汝楨、李魯生、楊維垣、張訥、郭欽、李之才。這一類多是廷臣,首要者為羅織陷害六君子的罪魁。


    五、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顧秉謙、馮銓、張瑞圖、來宗道、王紹徽、阮大铖等。這一等裏多是當年為“三案”翻案者。


    六、交結近侍減等革職閑住者四十四人:除黃立極、施鳳來兩人為閣臣外,其餘為太監與客魏親屬。


    七、魏忠賢親屬及內官黨附者五十餘人,另行處置。


    此外還有“附逆案”及“附逆案漏網”者若幹。


    與欽定逆案的同時,南北兩京在崇禎二年還開始了“京察”,分別剔除了一些閹黨分子。


    對崇禎定的這個逆案,在當時和後世都有不同看法。不過大多數人都認為崇禎“除惡務盡”的幹法,實為遠見卓識。不過,對於其中細節當時就有一些異議,有人說太過了,也有人說力度還不夠;有人說有漏網之魚;也有人說某人冤枉、不應列入,等等。些許誤差可能會有,但我以為,這都無關緊要了。


    政治問題,看大不看小。崇禎這一槌子砸下去,閹黨案才算塵埃落定。


    即使這樣,閹黨分子在明末及明亡後仍有死灰複燃的,以阮大铖在南明時期鬧得最凶,甚至到了抗清事小、對東林反攻倒算事大的地步,把個小朝廷弄得烏煙瘴氣。此乃後話。


    總之,牛鬼蛇神謀權有道,貪財有術,但就是長不了。


    七年猖獗,三年橫暴,終歸是鏡花水月!


    魏忠賢最終是淒涼自盡,腦袋被砍下來,懸掛在河間府。因為這裏是明朝出太監的兩大主產地之一,崇禎這麽處置,是想以此警告後來者。


    魏家在京中和肅寧老家的宅子被抄沒或平毀,金銀財寶也被送入內庫。時人嗤笑道:“可笑魏忠賢今日乞恩,明日乞賞,克國剝民,何曾留得一件自己受用?守得一件傳與子侄?何曾留得寸土自己養身?留得一間與子侄棲身?”(《檮杌閑評》)


    不僅如此,連累魏氏一門老小也跟著遭殃。據說,行刑時“俱駢首受戮,嬰孩赴市有盹睡未醒者,天下以為慘毒之報,無不快之!”(《明史紀事本末》)此事究竟有沒有,尚存疑,因為崇禎念他的幾個侄孫不過是三歲小兒,是免了罪的。連小兒都不免,就算是人們所希望看到的吧!


    魏良卿為人還算謹慎,口才也好,才風光了幾年就被滅了,還不如當初繼續蹲市場。侯國興據說簡直就是個智障了,與人說著話,打個哈欠就能睡過去。不過看他盜寶的那種貪婪勁頭,似乎也不糊塗。兩人都是進了詔獄後,被砍頭的。


    據說,魏忠賢在阜城自殺後,河間府肅寧老家的村裏,凡姓魏的,都怕受牽連,一跑而空,幾年後才敢回鄉,且都改姓了“衛”。


    說來數客氏最慘,不敢自己死,結果就是既辱且死。原本崇禎隻命內廷“宮正司”先重打一百竹板,再發法司勘問的。結果人送到刑部監獄時,早已給打爛了,死了多時了。


    客氏死時,侯國興已被關入詔獄,宅子也被封了,家人逃個幹淨,沒有人敢來收屍。


    崇禎元年(1628)五月,刑部會審許顯純、崔應元等閹黨分子。許顯純以自己是萬曆孝靖皇後(即泰昌帝生母王氏)的外甥,要求給予減刑。


    年僅19歲的黃宗羲來京為父申冤,當時也在場,他嚴辭斥道:“顯純與閹構難,忠良盡死其手,當與謀逆同科。夫謀逆則以親王尚不免誅,況皇後之外親!”說著,從袖中抽出一柄鐵錐,猛刺許顯純道:“我看你招與不招!”錐鋒至處,血流遍地,嚇得許顯純伏地叩頭:“願招!願招!”崔應元也嚇得癱作一團。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許、崔兩人最終被判死刑。黃宗羲也沒饒了崔應元,痛打他一頓後,拔了他的胡須去祭祀先父亡靈。


    李實在受審時辯解說,當年以他名義誣陷黃尊素等人的奏疏,是魏忠賢指使別人冒名在空奏疏上填寫的。在審訊前,李實還曾托人給黃宗羲送銀三千兩,乞求不要再追究他。黃宗羲嚴辭拒賄,並且上疏道:“李實當今日,猶能賄賂公行,其所辯豈足信!”崇禎見疏後下詔,令刑部複審,追究李實的賄賂罪。大堂上,李實還想狡辯,忽見黃宗羲從袖中抽出利錐,竟嚇得連喊:“願招!願招!”許顯純等人斬首之日,黃宗羲偕同被害朝官的子弟,設祭詔獄中門,祭奠忠魂,一時哭聲震天。黃宗羲把眾獄卒召集在一起,曉以大義,而後問道:“你等作惡,雖屬受人指使,但罪責難卸。隻要你等講出誰是殺害家父的凶手,其餘免究!”


    眾獄卒指認道:“是葉谘和顏文仲親手用毒藥害死黃公的。”二獄卒連忙跪倒在地,大喊:“饒命!”黃宗羲大喝一聲:“惡賊!豈可饒你!”抽出利錐猛刺,把兩個獄卒刺死獄中,以祭奠英靈。


    眾子弟祭靈的哭聲傳入宮內,連崇禎也歎息道:“忠臣孤子,甚惻朕懷!”這正是:逆賊授首,忠正洗冤!


    權勢之上,自有法製;若法不能製,必有人心;若人心不能製,終還有天道!如今,是天道轉回來的時候了。袁化中之子袁勳於崇禎元年二月最先上疏,開烈士子弟訴冤之先河。繼而,時為浙江諸生的黃宗羲上疏崇禎,字字血淚,曆述冤者慘狀,將迫害黑幕逐一向世人揭開。


    緊接著,戶科給事中瞿式耜上疏為楊漣、魏大中、周順昌鳴冤,其文堪稱古今第一正義檄文,字字作金石聲。


    十月,魏大中之子魏學濓上血書為父鳴冤。幾天後,楊漣之子楊之易亦上血書。十二月,周順昌之子周茂蘭又上血書。


    這種浪潮,連崇禎也覺得招架不住了,連忙下詔製止,說血書原非奏疏格式,不要再上了。不過,他倒是認真讀過每一篇的,頗有觸動,曾撰文將周順昌比做屈原、嶽飛。在舊時,這可以說是最高的評價了。


    大明朝的此時,妖孽遁形,天地從此一新。


    這是少年對老朽的清算,這是正義對黑暗的聲討。在曆史上,正直的人難得揚眉吐氣,但隻要有這樣一回,就證明大道不滅,公理永存!


    崇禎元年九月,有詔,為已故諸君子追贈榮銜、官職和諡號,備極榮耀。諡號中,大多都有一個“忠”字。


    這就是萬古的倫常!盡管他物換星移,盡管他潮流浩蕩,但總有一種東西,我們蔑視不得、拋棄不得,要永遠敬畏。


    那就是做人的最高準則——禮、義、廉、恥。


    河之湯湯,海之渺渺,曆史之莽莽蒼蒼,都掩不住、淘不盡人性之光!


    從善者,永向善之光明地疾行;為惡者,永向惡之淵藪處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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