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意是樂意……但十五要回去申城上學做學問啊!那樣才能成為媽咪喜歡的紳士!”
感情這上學,都是為了媽咪林雪落上的!
“你這一走啊,怕是要疼死義父的心了!”
河屯將小東西更緊的勒抱在懷裏。一隻手當然比不得雙手的舒適,小家夥有些嫌疼的推搡著河屯情不自控的又蹭又親。
這一路,封行朗隻是默默的跟著。沒有去打擾河屯跟兒子諾諾的親昵時刻。
至少他此次的佩特堡之行,收獲了兒子的信任,光輝了他這個親爹高大守信的形象。
“義父,我們走了之後,你要乖乖的留在佩特堡裏養傷哦!不要出去瞎搏命了!生命誠可貴的!關鍵你要是再丟了一條手臂,就沒辦法抱你最愛的十五了!”
這番話,是雪落特意叮囑小家夥要說的。尋思著也隻有借小家夥的口,才能讓河屯聽得舒適一些。
不過媽咪的原話,小家夥已經記不太清了,但中心意思還是表達了出來。
“義父知道了。”
河屯又蹭了蹭小家夥的臉頰,“義父聽十五的,要愛惜自己的命!也一定留著這條老命回來好好的寵我最愛的十五!”
“嗯!這就乖了!”
小家夥賞了聽話的河屯一個吧唧親。
當時的封行朗,思緒似乎有些遊離,也就沒怎麽去上心河屯的那句‘一定留著這條老命回來’的言外之意。
邢二的葬禮之後,河屯像是突然就開朗了。不再悵然失意,而是歡快的跟林諾小朋友嬉鬧玩耍。
這傷感來得快,似乎去得就更快了!
沒人知道河屯在邢二的靈柩前默哀了些什麽。但河屯卻似真的釋懷了一樣,不再因為邢二的死而鬱鬱寡歡。
又或者,他隻是不想讓年幼的小十五此次的佩特堡之行,都讓傷感所籠罩了!
生命中,總有些東西是勢不可擋的。比如要亮起來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黃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預知的離別;比如生;比如死。
離別總會帶上那麽點兒悲傷的色彩!
臨行離別的那天晚上,河屯主動叩開了兒子兒媳婦房間的門。
他很少來這間臥室。大部分的時候,隻會發號施令的讓邢十二或是邢八來叫人;
但今天晚上,他卻親自來了。而且還帶了好酒。
開門的是封行朗。看到河屯之後,他隻是淺蹙了一下眉宇,微微頷首算是招呼了。
“阿朗,還沒睡吧?跟爸爸喝點兒?”
向來自大的河屯,早已經以‘爸爸’自居了。也不管兒子兒媳婦樂不樂意。
“正準備休息了。”
應該是拒絕的意思。可河屯偏偏不想聽懂。
“爸,你進來坐吧。剛好我要去看看諾諾……”
林雪落這個溫婉懂事的兒媳婦,自然是沒得說了。見河屯要單獨跟他親兒子把酒言歡,她當然就會意的回避,給他們父子騰出空間來。
房間並不大,卻被雪落收拾得整潔溫馨。
一瓶紅酒,兩個紅酒杯,河屯用單手就能拿了;想來河屯並不打算跟封行朗不醉不歸。
估計他河屯有心想多拿幾瓶,也沒那個手吧?!
“我們還是出去喝吧。雪落不喜歡我身上染到酒精的味道。”
房間雖說溫馨,但卻沒有足夠他們父子把酒言歡的空間。
“那就去頂樓的露台吧!這涼風習習的,應該會更自在。”
封行朗沒什麽心情聽河屯絮叨;但既然河屯想跟他說點什麽,聽聽也無妨。
河屯親自給封行朗斟上紅酒,清脆的碰杯之後,父子兩都一飲而盡了。
果真是臻品。入口甘洌,回味微澀。口感相當醇厚。
“我讓老十四陪你們一起回申城。那孩子實誠,身手也不錯,你們就留著用吧。”
“不用了!”
封行朗剛出口回絕,便讀到了河屯老臉上的失意,隨之又解釋上一句,“你現在正缺人手!還是留著自己用吧。申城最近也太平,用不著的。”
這番解釋,到是讓河屯心頭好受了很多。
“你跟那個叢剛……很熟?”
這已經是第三個人跟封行朗提及叢剛了。
河屯記得當初將兒子困在遊輪上時,就是叢剛出手相救的。雖然後來也鬧了點兒不愉快,但從總體上來講,叢剛應該跟兒子邢朗是一夥的才對。
“也不是很熟……”封行朗微揚眉宇,“叢剛這個人挺難駕馭的。”
“嗯!”河屯點了點頭,認同兒子對叢剛的看法,“這個叢剛,本名叫頌泰。的確是個刺頭,很有自己的主見和想法!連老二都拿他沒辦法!”
河屯微微籲出一口濁氣,“可這一回,他卻為了報答邢二的養育之恩,救了邢二跟我一命!還算是個重情重義的可用之材!”
封行朗眉宇微揚:真夠自大的!叢剛隻不過是順便救了你河屯一下而已。而且並非看你河屯的麵子!
連兒子諾諾都沒有拆穿的事,封行朗就更不會說了。
“對了,那個嚴邦……最近在忙些什麽?”
這是個敏感的話題。就像那本沒有的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知道這個話題會惹得兒子不快,但河屯還是問出了口。似乎並不介意跟封行朗挑明這件讓父子倆都頗為尷尬的事。
封行朗很不願意作答河屯什麽。但似乎不作答點兒什麽,會讓這個話題變得更為撲朔迷離。
“還真不知道!最近我挺忙的,也沒空管他的閑事。”
一般情況下,還沒人能跟他封行朗玩心眼。更別說言語上的試探了。
封行朗的作答相當的隨意。給人的感覺就是:他跟嚴邦隻不過是生意上的普通夥伴而已。
“嗯,跟他離遠點兒也好!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要是讓雪落和十五誤會你了,那可就不好了。”
也不管封行朗愛不愛聽,河屯有些倚老賣老的忠告著自己的兒子。
“有什麽可誤會的?嚴邦和默三,都是我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封行朗依舊應得不動聲色。
“你這麽想無可厚非……但也許嚴邦並不是這麽想的呢?”這話聽著挺惹人生厭的。
感情這上學,都是為了媽咪林雪落上的!
“你這一走啊,怕是要疼死義父的心了!”
河屯將小東西更緊的勒抱在懷裏。一隻手當然比不得雙手的舒適,小家夥有些嫌疼的推搡著河屯情不自控的又蹭又親。
這一路,封行朗隻是默默的跟著。沒有去打擾河屯跟兒子諾諾的親昵時刻。
至少他此次的佩特堡之行,收獲了兒子的信任,光輝了他這個親爹高大守信的形象。
“義父,我們走了之後,你要乖乖的留在佩特堡裏養傷哦!不要出去瞎搏命了!生命誠可貴的!關鍵你要是再丟了一條手臂,就沒辦法抱你最愛的十五了!”
這番話,是雪落特意叮囑小家夥要說的。尋思著也隻有借小家夥的口,才能讓河屯聽得舒適一些。
不過媽咪的原話,小家夥已經記不太清了,但中心意思還是表達了出來。
“義父知道了。”
河屯又蹭了蹭小家夥的臉頰,“義父聽十五的,要愛惜自己的命!也一定留著這條老命回來好好的寵我最愛的十五!”
“嗯!這就乖了!”
小家夥賞了聽話的河屯一個吧唧親。
當時的封行朗,思緒似乎有些遊離,也就沒怎麽去上心河屯的那句‘一定留著這條老命回來’的言外之意。
邢二的葬禮之後,河屯像是突然就開朗了。不再悵然失意,而是歡快的跟林諾小朋友嬉鬧玩耍。
這傷感來得快,似乎去得就更快了!
沒人知道河屯在邢二的靈柩前默哀了些什麽。但河屯卻似真的釋懷了一樣,不再因為邢二的死而鬱鬱寡歡。
又或者,他隻是不想讓年幼的小十五此次的佩特堡之行,都讓傷感所籠罩了!
生命中,總有些東西是勢不可擋的。比如要亮起來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黃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預知的離別;比如生;比如死。
離別總會帶上那麽點兒悲傷的色彩!
臨行離別的那天晚上,河屯主動叩開了兒子兒媳婦房間的門。
他很少來這間臥室。大部分的時候,隻會發號施令的讓邢十二或是邢八來叫人;
但今天晚上,他卻親自來了。而且還帶了好酒。
開門的是封行朗。看到河屯之後,他隻是淺蹙了一下眉宇,微微頷首算是招呼了。
“阿朗,還沒睡吧?跟爸爸喝點兒?”
向來自大的河屯,早已經以‘爸爸’自居了。也不管兒子兒媳婦樂不樂意。
“正準備休息了。”
應該是拒絕的意思。可河屯偏偏不想聽懂。
“爸,你進來坐吧。剛好我要去看看諾諾……”
林雪落這個溫婉懂事的兒媳婦,自然是沒得說了。見河屯要單獨跟他親兒子把酒言歡,她當然就會意的回避,給他們父子騰出空間來。
房間並不大,卻被雪落收拾得整潔溫馨。
一瓶紅酒,兩個紅酒杯,河屯用單手就能拿了;想來河屯並不打算跟封行朗不醉不歸。
估計他河屯有心想多拿幾瓶,也沒那個手吧?!
“我們還是出去喝吧。雪落不喜歡我身上染到酒精的味道。”
房間雖說溫馨,但卻沒有足夠他們父子把酒言歡的空間。
“那就去頂樓的露台吧!這涼風習習的,應該會更自在。”
封行朗沒什麽心情聽河屯絮叨;但既然河屯想跟他說點什麽,聽聽也無妨。
河屯親自給封行朗斟上紅酒,清脆的碰杯之後,父子兩都一飲而盡了。
果真是臻品。入口甘洌,回味微澀。口感相當醇厚。
“我讓老十四陪你們一起回申城。那孩子實誠,身手也不錯,你們就留著用吧。”
“不用了!”
封行朗剛出口回絕,便讀到了河屯老臉上的失意,隨之又解釋上一句,“你現在正缺人手!還是留著自己用吧。申城最近也太平,用不著的。”
這番解釋,到是讓河屯心頭好受了很多。
“你跟那個叢剛……很熟?”
這已經是第三個人跟封行朗提及叢剛了。
河屯記得當初將兒子困在遊輪上時,就是叢剛出手相救的。雖然後來也鬧了點兒不愉快,但從總體上來講,叢剛應該跟兒子邢朗是一夥的才對。
“也不是很熟……”封行朗微揚眉宇,“叢剛這個人挺難駕馭的。”
“嗯!”河屯點了點頭,認同兒子對叢剛的看法,“這個叢剛,本名叫頌泰。的確是個刺頭,很有自己的主見和想法!連老二都拿他沒辦法!”
河屯微微籲出一口濁氣,“可這一回,他卻為了報答邢二的養育之恩,救了邢二跟我一命!還算是個重情重義的可用之材!”
封行朗眉宇微揚:真夠自大的!叢剛隻不過是順便救了你河屯一下而已。而且並非看你河屯的麵子!
連兒子諾諾都沒有拆穿的事,封行朗就更不會說了。
“對了,那個嚴邦……最近在忙些什麽?”
這是個敏感的話題。就像那本沒有的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知道這個話題會惹得兒子不快,但河屯還是問出了口。似乎並不介意跟封行朗挑明這件讓父子倆都頗為尷尬的事。
封行朗很不願意作答河屯什麽。但似乎不作答點兒什麽,會讓這個話題變得更為撲朔迷離。
“還真不知道!最近我挺忙的,也沒空管他的閑事。”
一般情況下,還沒人能跟他封行朗玩心眼。更別說言語上的試探了。
封行朗的作答相當的隨意。給人的感覺就是:他跟嚴邦隻不過是生意上的普通夥伴而已。
“嗯,跟他離遠點兒也好!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要是讓雪落和十五誤會你了,那可就不好了。”
也不管封行朗愛不愛聽,河屯有些倚老賣老的忠告著自己的兒子。
“有什麽可誤會的?嚴邦和默三,都是我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封行朗依舊應得不動聲色。
“你這麽想無可厚非……但也許嚴邦並不是這麽想的呢?”這話聽著挺惹人生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