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深霧隱間, 寺廟的晚鍾聲變得杳渺。


    菩提樹下, 一道青色人影安靜站立。


    “沙沙沙——”


    有人走過來了。


    男人緩緩睜開了眼。


    灰色僧衣的小沙彌雙手合十。


    “韓施主, 米飯已經蒸熟了, 快來舀了吃。”


    “多謝小師傅。”他溫聲道謝,一身氣度風華叫人心折, 幾名經過的女客都不住回頭看了好幾眼。


    昭覺寺的住持方丈同他一塊兒用膳。


    清湯寡菜的素食,他卻如同品嚐無上美味一般,一舉一動都如同清風朗月, 眼神純澈而幹淨。


    像初生的稚子。


    “林良, 你真的不打算入我佛門?”方丈歎息著說。


    一年前,他雲遊四海,輾轉到了無雙城, 忽見城主府走水了,在塌下的一角裏,他隱約瞧見了個人影埋在下麵, 當即徒手挖了出來。懷裏的女屍早就失去了生息,救不活了,幸好男人還吊著一口氣, 方丈從閻羅王手裏奪回了他的命。


    好不容易等人醒過來,卻把一切都忘光了。


    方丈看他那茫然的眼, 動了動嘴唇,還是沒有將那具無名女屍的存在說出來。


    第二天, 無雙城就換了新主人。


    方丈不願深究這期間的曲折, 便把這個失去記憶的男人帶回了昭覺寺, 並把自己俗家韓姓給了他。


    男人忘記了一切,有一個名字始終記得很牢。


    在昏迷期間一直念著。


    方丈有點耳背,聽不清,隻能憑著他的嘴唇拚出字眼。


    林……良?


    方丈索性就叫他韓林良了。


    把人帶回來之後,方丈越來越覺得自己是撿到寶了,男人悟性極高,對於經義的理解比一些老僧人還要通透,是佛家所說的“有緣人”。方丈恨不得立馬將他收為真傳弟子,好繼承他的衣缽。


    結果對方總是一而再、再而三拒絕。


    這次也不例外。


    男人含笑搖頭,“方丈真是的,林良紅塵未了,怎能遁入佛門呢?怕是會汙了這方淨地。”


    方丈撚了撚佛珠,沒有繼續開口。


    紅塵孽障,最是纏人。


    就算他什麽都記不得了,那一股執念也還在蠢蠢欲動。


    他想要找那個人。


    琳琅。


    男人默念著。


    不知道為什麽,一念這個名字的時候,心裏便好歡喜好歡喜,仿佛開出花兒來。


    這似乎是女孩子的名字。


    所以……這會是他的意中人麽?


    一襲雲煙般的長裙,青絲半挽,別著一支金絲鳳尾,耳畔的流蘇在風中徐緩蕩開,彎著腰輕折花枝。


    好像察覺到有人看她,女人想要轉過身來。


    他緊張揪住了衣角。


    夢醒了。


    他有些懊惱捶了捶床板,明明就差那麽一點點,他就可以見到那個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啊。


    在窗戶邊,夜色清冷,隱約傳來幾分嬉笑之聲。


    他耳力一向極佳,輕而易舉聽清楚了旁人的談話。


    今天……是上元節?


    自來到昭覺寺後,男人一貫睡得很早,這般驚醒過來,也沒了睡意,便穿了鞋,打算出去走走。


    不知不覺就來到了人流擁擠的大街上。


    “公子,您眼光真好,俺家的燈可是這街上最漂亮的,要不要給您妻子買一個?”攤主熱情介紹道。


    男人修長的手指輕輕觸摸著那走馬燈裏的人。明月之下,美人素手輕執鮮紅宮燈,微微仰著臉,像是同誰在說話。


    上麵提了一詩。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真美的意境呀。


    他想著,正要取了銀兩買下來,另一隻手突然橫伸過來,把走馬燈給拿走了。


    男人微微一愣。


    視線之中,出現了一對夫妻。


    玄色錦袍的男人麵無表情將燈遞給了女人,“送你。”


    表麵雖然是不在意,耳根子卻偷偷紅了。


    女人眉眼彎彎,像是月牙兒一般漂亮,故意逗他,“真是沒誠意呀,你看看別人,都是猜了燈謎贏回來的,你倒好,直接買給我,好敷衍呢。”她委屈撅著那嫣潤的嘴唇。


    “……”


    他這腦子隻會算賬、管家,要他文縐縐的猜燈謎?


    跟要了老命差不多了!


    算了,看她可憐巴巴的模樣,當然是選擇原諒她了。


    管家眼一閉,心一橫,視死如歸往猜燈謎的地方走回去。


    丟臉就丟臉,大丈夫沒有什麽過不去的檻兒!


    另一邊,他看著這對夫妻說笑著離開了,久久沒回過神來。


    那個人……他好像見過?


    是在哪裏見過呢?


    他迷迷糊糊想著,提著新買的走馬燈走回寺廟。


    突然風一吹,燈也被掀跑了。


    他想也不想就追過去,燈麵被燒了一小半。火光襯映下,他看清楚了另一麵的詩句。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


    但見去年人,相識已陌路。


    “琳琅……”


    唇邊不自覺溢出這個名字。


    一個念頭突然閃過。


    他轉身就往回跑,拚命扒開擁擠的人群。


    “哎,你幹嘛呢,有病啊!”


    他記起來了。


    全都記起來了。


    他是未央,他有一個妹妹妻子,叫琳琅。


    “呼呼呼——”


    他死死忍住喉嚨的異樣,心肺好像快要被擠壓爆了,可他不敢停下來。


    終於,在一個較為僻靜的巷子邊,停著一輛藏青色帷幕的馬車。


    未央怔住了。


    兩人正朝著馬車走去。


    一道小身影搖搖晃晃撲到了女人的懷裏,開心嚷著,“涼涼!”


    琳琅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臉蛋兒,輕輕噓了一聲,“弟弟還在睡覺呢,哥哥乖,咱們小聲點,好不好?”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似懂非懂點頭,“弟弟身體不好,願兒是哥哥,要照顧小福兒!”


    琳琅摸了摸他的小腦袋怪,讓自家的夫君把這個小胖墩搬回車上。


    眼瞅著孩子們在車上,趁人不備,某人突然偷襲,狠狠親了她嘴唇一口,又當作沒事人一樣把她抱回車上。


    琳琅看他板著一張正經到不能再正經的麵孔,居然幹出這樣流氓無賴的事來,忍不住又調戲他來。


    管家紅了一張俊臉,“別鬧,孩子都還在呢。”


    起碼、起碼給他留點麵子呀。


    不然以後還怎麽管那隻小皮猴?


    琳琅笑得很厲害。


    她回到車上,一隻小手軟軟扯著她的衣袖,揉著眼,“娘,你回來了。”相比起活潑的哥哥,體弱多病的弟弟更加害羞,一見到生人,隻會怯怯躲在娘親身後,埋著頭,誰也不理的。


    “吵醒你了?”琳琅放緩了聲音。


    他晃了晃小腦袋,伸手要抱。


    琳琅含笑摟住了這個小寶貝。


    誰說逼瘋女主,就一定要犧牲一個小孩當祭品?


    在走這一步棋之前,她已經收買了男主身邊的阿福。


    祝錦瑟收到的紙箱嬰兒,是死的。


    至於心頭肉能救人的這個梗,琳琅向來是嗤之以鼻的。在原劇情中,祝錦瑟之所以能活,不過是那道士的話給了她一番希望,以為吃了以後就真的能痊愈。


    溺水的人拚命抓住這根稻草。


    其實吃與不吃,完全沒有效果,都是心理作怪,這也是所謂的積極暗示與消極暗示。


    聽說女主半年前就瘋掉了,被愛好臉麵的丈夫拘禁在地下室裏,能不能出來還是個問題呢。


    就讓她一輩子活在恐懼與愧疚之中吧。


    琳琅微微撩開窗紗一角,巷子的拐角有一截衣角露出來,似是顫抖著。


    她笑了起來。


    這樣的結局,不是很完美嗎?


    相識陌路。


    相忘天涯。


    她對男主可算夠仁慈了呢。


    琳琅支著下巴想著,是不是生了孩子之後,女人都會變得特別心軟呢?反正她覺得自己的手段都溫和了許多呢。


    琳琅很不要臉給自己貼上“善良”的標簽。


    “駕——”


    男人在外頭趕著車。


    後頭隱隱傳來壓抑沉悶的哭聲。


    她,裝聽不到。


    他,心若死灰。


    “你,可真的想清楚了?”方丈緩緩地說。


    未央垂下了眉眼。


    “方丈,可以開始了。”


    一縷青絲落下。


    他閉上了眼睛。


    “未央。”


    “什麽?”


    “我說,以後你便叫未央吧。”


    “盎盎春欲動,瀲瀲夜未央。春生,夜長,周而複始,永不滅亡。你覺得這名字如何?”


    騙人。


    全是騙人的。


    你的未央,要死了呢。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皈依……


    皈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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